润滑油基础中压加氢装置 反应进料加热炉、分馏进料加热炉加热炉安装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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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40万吨/年润滑油基础中压加氢装置30万吨/年润滑油基础中压加氢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分馏进料加热炉安装施工方案编 制: 审 核:批 准:目 录一、编制说明1二、工程概况1三、编制依据1四、施工准备1五、施工流程图2六、施工工序2七、 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及要求37.1 材料检验37.2 焊接37.3.炉体钢结构安装57.4.炉体安装97.5对流段烟囱锥段、烟囱安装:9八、质量检查98.1工程质量目标98.2 工程质量保证的原则108.3施工前的质量预控及材料验收128.4质量控制措施12九、施工安全措施129.1HSE管理目标:129.2 HSE组织责任129.3 安全管理细则13一、编制说明本方案适用于*40万吨/年30万吨/年润滑油基础中压加氢装置管式加热炉的施工。为了较好地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作为指导性文件。施工中除应符合本方案的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标准。二、工程概况2.1 本工程为*有限公司40万吨/年30万吨/年润滑油基础中压加氢装置管式加热炉的安装。2.2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钢结构按半成品到货。三、编制依据3.1*提供的图纸3.2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SH3086-19983.3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SH3085-19973.4炼油厂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SH/T3115-20003.5一般炼油装置火焰加热炉陶瓷纤维衬里SH/T3128-20023.6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四、施工准备4.1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应签署设计变更文件。4.2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施工图设计的要求,编制制作工艺和安装施工方案。4.3 钢结构的安装,应根据工艺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并应实行工序检验,当上道工序合格后,下道工序方可施工。4.4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应按有关规定操作,制作、安装和质量检查所用的钢尺等检测器具应具有相应的精度,并应检定合格。4.5 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施工图已经会审,技术人员已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4.7 材料齐备,劳动力安排合理。4.8 安装前,基础已交接并验收合格。4.9 现场应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场地,起重机、电焊机等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坦,电力满足要求。4.10 参加施焊的焊工必须有相应位置的焊工合格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4.11施工人员及机具已进入现场,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五、施工流程图施工准备材料验收基础验收立柱吊装炉底钢结构安装炉底板铺设各部间隙调整辐射筒体吊装垂直度检查辐射排管吊装就位辐射排管吊装后进行调整对流段安装烟囱锥段,烟囱安装垂直度检查工程验收、资料整理工程交付(竣工)油漆六、施工工序6.1 辐射段、对流段,烟囱锥段、烟囱钢结构为厂家半成品到货。6.2以下为开工加热炉钢结构安装过程:1)以加热炉基础中心线定出炉子各基础中心线(误差小于3mm),定出炉立柱位置。2)基础铲出麻面,安装立柱,将柱子初步找正,将地脚螺栓拧紧。3)安装炉底钢结构,连接处采用焊接连接。4)对炉体进行找正,测量垂直度、轴线、对角线等各项尺寸,对超出规范和图纸要求部位进行更正。5)对各部位图纸中要求焊接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注意焊接变形。6)排管的安装,找正,复测。7)对流段安装。8)烟囱锥段,烟囱安装七、 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及要求7.1 材料检验7.1.1 钢结构半成品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钢材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碳素结构钢GB700或低合金结构钢GB1591的规定,如对钢材质量有疑议时应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7.1.2钢结构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和连接材料均应做外观检查,不得有严重的变形、锈蚀和损伤,当钢材表面有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钢结构成品件表面锈蚀、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大于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一半。7.1.3高强螺栓、普通螺栓和钢结构所用焊接材料均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7.1.4收到的所有构件、配件等均须有合格证明书、设备到货后要核对实物与设计图纸及质量证明书相符。7.1.5按照到货装箱单核对到货的数量、规格与装箱单中是否一致并检查到货的表面质量,检查到货规格、数量是否满足图纸中的要求。7.1.6钢结构组件到达现场后,核对钢结构的尺寸与图纸是否相符,钢结构的表面不得有大面积的损坏,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不得涂漆并不得有锈蚀现象。7.1.7所有部件的螺纹部分均涂脂保护,没有锈蚀、破损的情况。7.2 焊接7.2.1焊接及焊接检验(1)钢结构焊接采用手工电弧焊。(2)焊接前将坡口表面及两侧25mm以内的油污、铁锈等杂物清理干净。施焊前焊工要检查坡口的组对质量,组对质量不合格的坡口,焊工拒绝焊接。(3)焊接时在焊道内引弧,不得在母材上引弧。亦可利用引弧板引弧。(4)焊接工艺严格地按照焊接工艺规程执行,焊工不得私自修改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参数;(5)一道焊缝应一次连续完成,如因特殊原因中断焊接,下次开始焊接前要仔细检查原来的焊道是否出现裂纹,如出现裂纹,处理完毕后方能进行焊接工作。(6)焊接结束后将焊缝表面的的药皮、焊渣、飞溅清理干净,进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要求焊缝外观成型良好,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弧坑等缺陷。(7)焊缝返修:现场无损检测发现有不合格缺陷时应按要求进行进行返修,返修后重新进行探伤,当焊缝同一部位返修次数超过两次,需制订专门的焊缝返修工艺并报业主、监理及焊接工程师批准;(8) 焊接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检验、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对不同材质、不同牌号的焊接材料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7.2.2对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进行。7.2.3 针对所焊材料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考试,焊工必须具备合格证方可从事焊接工作。合格证应注明施焊条件,有效期限。焊工停焊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焊接工作。7.2.4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的焊剂及已熔烧过的渣壳。7.2.5焊条、焊剂和栓钉用焊接瓷环,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焙时间和温度进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低氢型焊条经烘焙后应放入保温筒内,随用随取。7.2.6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焊件接头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经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7.2.7定位焊所采用的焊接材料型号,应与焊件材质相匹配;焊缝厚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厚度的2/3,且不应大于8mm,焊缝长度不宜小于25mm,定位焊位置应布置在焊道以内,并应由持合格证的焊工施焊。7.2.8多层焊接宜连续施焊,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检查,清除缺陷后再焊。7.2.9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7.2.10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熔渣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7.2.11对接接头、 T 形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头等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 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 20mm 。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t为垂直钢板厚度)。;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大于或等于 50t 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腹板与上翼缘的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 t/2,且不应大于 10mm 。7.2.12角焊缝转角处宜连续绕角施焊,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宜大于10.0mm, 角焊缝端部不设置引弧和引出板的连续焊缝, 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宜大于 10.0mm,弧坑应填满。7.2.13除注明外,构件均搭接满焊,焊缝厚度不小于两相焊较薄焊件厚度,且不小于6mm.7.2.14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小时以后,方可进行焊缝探伤检验。7.2.15局部探伤的焊缝,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在该缺陷两端的延伸部位增加探伤长度,增加的长度不应小于该焊缝长度的10,且不应小于200mm;当仍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对该焊缝百分之百探伤检查。7.2.3焊接材料7.2.31、本钢结构所使用焊接材料应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焊条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7.2.3.2 焊接材料保存应严格的执行焊接材料存放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发现焊条药皮脱落、污损、变质、生锈焊丝、焊条不可使用。7.3.炉体钢结构安装7.3.1基础验收7.3.1.1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其浇注质量、外形尺寸、基础面标高和各柱脚之间的相关尺寸及地脚螺栓的间距、垂直度、露出长度和螺纹长度,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7.3.1.2 基础验收时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对土建交工资料进行检查并重点对下面项目进行实检:(1)基础顶面标高允差: mm;(2)相邻基础行(列)轴线间距的允许偏差为3.0mm;(3)基础轴线总间距的允许偏差为5.0mm;(4)基础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5mm;(5)地脚螺栓顶部标高允差 mm;(6)螺栓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螺栓伸出基础面长度的1%;(7)相邻两螺栓间距的允许偏差为2.0mm; (8)地脚螺栓中心位置允差2mm;(9)基础表面不得有蜂窝、孔洞、疏松、露筋,且标志齐全。7.3.1.3钢结构吊装(1)吊装前平立面布置图、技术要求、安装标准规范等必要的资料应齐全。(2)基础周围的土方应回填并每隔300夯一次,逐层夯实回填。(3)部件经检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具备起吊条件。(4)施工场地平整。(5)吊装索具已按施工方案要求配备好并应有合格证明。(6)起重机的机械和安全装置,经检查符合安全操作要求。7.3.2钢结构安装7.3.2.1安装前基础表面应进行修整,铲成麻面,放置垫铁处应铲平。地脚螺栓预留孔内的杂物应清除干净。7.3.2.2垫铁面积应根据基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柱脚底板下细石混凝土二次浇灌前柱底承受的荷载和地脚螺栓的紧固拉力计算确定。7.3.2.3垫铁应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的柱脚底板加劲板下,每根地脚螺栓应设12组垫铁,每组垫铁不得多于3块。7.3.2.4垫铁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当采用斜垫铁时,其叠合长度不应小于垫铁长度的2/3,二次灌浆前垫铁间应焊接固定。7.3.2.5钢结构的柱、梁、屋架、支撑等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钢结构在找正和拧紧地脚螺栓后,应用电焊将垫铁组点焊牢固,经联检确认合格后,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方可进行二次灌浆。二次灌浆厚度一般在3050mm之间,灌浆层应饱满,砂浆层应饱满,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7.3.2.6钢结构安装、校正时,应根据风力、温差、日照等外界环境和焊接变形等因素的影响,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7.3.2.7利用安装好的钢结构吊装其它构件和设备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进行验算,采取相应措施。7.3.2.8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应有70%的面紧贴。用0.3mm厚塞尺检查,可插入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接触顶紧总面积的30;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7.3.3零部件组装钢材矫正后允许偏差 表8.11.5注:螺栓孔边缘不应有裂纹、毛刺和大于1mm的缺棱。 螺栓孔的类别(I类孔还是II类孔)由设计决定,并满足相应的精度等级。 7.3.3.1 组装前,零件、部件应检查合格;连接接触面和沿焊逢边缘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冰雪等应清除干净。7.3.3.2 板材、型材的拼接,应在组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矫正后进行。7.3.3.3 组装顺序应根据结构型式,连接方法和顺序等因素确定。7.3.3.4 当采用夹具组装时,拆除夹具时不得损伤母材;对残留焊疤应修磨平整。7.3.3.5 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用0.3mm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应小于25%,边缘间隙不应大于0.8mm。7.3.3.6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符合表9.6的规定。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 表9.6项 目允 许 偏 差对口错边()t/10且不大于3.0间隙()1.0搭接长度(a)5.0缝隙()1.5高度(h)2.0垂直度()b/100且不大于2.0中心偏差(e)2.0型钢错位连接处1.0其它处2.0箱形载面高度(h)2.0宽度(b)2.0垂直度()b/200且不大于3.07.4.炉体安装7.4.1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进行检查,对于运输、吊装过程中有损坏或变形的构件应进行修复。7.4.2辐射段钢结构安装(1)加热炉辐射段钢结构安装顺序:炉底钢结构辐射筒体钢结构。(2)安装流水作业程序:材料校正地面拼装吊装就位调整栓接。吊装机械采用50t吊车单机吊装。7.4.3当炉体安装完毕后,应测量其总体周长,总体周长互差不得大于2.5/1000,且不应大于18mm,圆度偏差不应大于直径的1/1000,且不大于20mm,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筒体高度的1/1000,且不大于12mm。7.5对流段烟囱锥段、烟囱安装加热炉对流段,烟囱锥段、烟囱现场吊装,吊装完成,组装后的烟囱全长直线度偏差20mm,烟囱本体垂直度偏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安装后垂直度偏差12mm。7.6钢结构施工重点、难点及采取的措施:7.7.1装配工序应根据构件特点制定相应的装配工艺及工装胎具。7.7.2焊接工序应严格控制焊接变形。7.7.3吊装用起重机械应经过实际计算来确定,吊点应选择合理。7.7.4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及图纸要求。7.7.5样板、样杆应经过检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料。7.7.6焊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要求控制相关焊接参数,并随时检查构件的变形情况。 八、质量检查8.1工程质量目标8.1.1. 总目标: 优良,争创优质工程奖。8.1.2.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8.1.3. 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率: 958.1.4. 重大质量事故: 08.2 工程质量保证的原则8.2.1坚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坚持“以预防为主”,把工序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从而以原材料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最终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8.2.2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在本工程中,坚持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以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8.2.3为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本工程全面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保证手册 规定,实现质保体系、质量监督的动态运行和全面质量管理。8.2.4接受业主/监理的监督,积极配合工程监理部门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8.2.5工程质量控制措施见表8.2.58.2.6钢结构制作、安装完毕后,依据GB50300的规定,应分别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估,结果应满足设计文件或合同要求。表8.2.5 钢结构预制安装施工控制点序号阶段控 制 点类别控 制 内 容1准备阶段设计交底R设计中的特殊要求,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材料选用等2施工图会审R对施工图存在的问题,不明确及施工不便的地方等进行讨论3材料检验W检查合格证书,抽检记录,材料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设计4施工方案审查R施工进度,施工机具,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5施工阶段构件预制W孔距、孔径尺寸及误差6构件表面处理W表面除锈处理、涂刷油漆7构件组对R轴线交点允差、整体尺寸允差、其它尺寸误差、焊接质量8构件验收R构件各部尺寸检查9基础验收H坐标、轴线、标高、基准线10垫铁检查H垫铁组数、间距、搭接计划调节、每组块数11构件安装R焊接技术要求、焊接质量检验标准12辐射筒体安装H垂直度13烟囱安装H垂直度14螺栓连接H摩擦面清理、高强螺栓终拧力距、螺栓连接、交付使用15现场油漆W颜色、层数、厚度、涂刷质量16基础灌浆R耗资配比填充实情况17交工阶段交工技术文件、竣工图W交工技术文件数据准确、会签齐全、质量评定资料完善,初评合格 注: H:为停检点,不经BSC专业工程师和质检部门检查合格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R:为报告检查点,即必须通知BSC专业工程师共检。 W:为一般检查点,BSC专业工程师按正常程序在现场检查。(一)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系(见附图): 项目经理:质量控制经理:施工技术负责:施工队长:施工班组:8.3施工前的质量预控及材料验收:1. 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目标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和强化技术培训,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做到心中有标准,施工有准则,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工程质量有可靠保证。2. 在开始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培训,配备好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3. 吊装之前对吊装起重设备及各种工具、吊索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重量构件吊装前进行试吊,当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对所有吊装机具要经常检量(麻绳、尼龙绳是否在保质期内),不符合要求及时处理。4. 操作各种机械及电动工具人员需经专门培训。5. 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清理,清除现场一切障碍物。以利于吊装的安全操作。8.4质量控制措施:1、 严格按照设计提供的图纸和安装要求进行施工安装。2、 在施工中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设计图纸,如需变更须经各方同意方可实行。3、 验收标准及范围应图样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4、 在安装过程中,应接受现场监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5、 公司采用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即班组自检、项目部评定、公司质检部门按时抽检。九、施工安全措施9.1HSE管理目标: 不发生事故; 不破坏环境;不损害人身健康; 9.2 HSE组织责任9.2.1 HSE组织机构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施工队长 组员:施工队长、技术员、安全员9.2.2 HSE组织网络项目经理:质量控制经理:施工技术负责:施工队长:施工班组:9.3 安全管理细则9.3.1现场安全管理细则9.3.1.1现场险暗场所和有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制定夜间施工措施。9.3.1.2对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9.3.1.3应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非施工、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程施工现场。9.3.1.4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1)施工用的安全消防设备应在施工前,由安全工程师提出使用计划,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后由设备专管人员采购或公司总部调拨。2)由设备专管人员负责安全消防设备的采购、发放、维修和管理工作。3)对安全消防设备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正确使用,要保证安全消防设备的完好。4)安全工程师对安全消防设备的完整性及正确使用实施监督。5)按规定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培训全体员工正确使用和应急处理。9.3.2电弧焊、割必须做到:(1)电焊机要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2)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应良好且易辩认。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9.3.3氧一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1)焊接作业的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阀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2)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3)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4)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9.3.4高处作业9.3.4.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标准执行。9.3.4.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列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9.3.4.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9.3.4.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机升降机严禁裁人。9.3.4.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9.3.4.6高处作业般不应交叉进行,因施工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9.3.4.7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暴雨、雷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必须及时清扫脚手架、跳板、平台等冰雪、霜冻并采取防滑措施。9.3.4.8凡在高处从事管道安装,焊接作业、防腐保温、油漆等作业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设置安全网。9.3.4.9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有关电业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9.3.4.10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国家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5508285)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9.3.4.11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9.3.4.12对20吨以上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9.3.4.13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9.3.4.14起吊重物要拴溜放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间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9.3.4.15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操作人员必须经特殊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钡进行试吊检查。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9.3.4.16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9.3.4.17进入设备内作业前三十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氧含量。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设备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两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作业人员。9.3.5安全用电9.3.5.1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9.3.5.2施工用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而且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或接近热源,严禁带电接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或钢手架上或用金属丝锻扎电线。9.3.5.3临时用电线,如铺设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时,应用橡皮护套电缆,在通过与路处应加设钢管套保护。9.3.5.4施工现场及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装设路灯,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和经常进行检查维修。9.3.5.5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与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用设施对电压在120V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2)必须将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9.3.5.6露天配电及配电开关应有防雨措施。外露带电部分,必须绝缘防护措施。并应挂“带电危险”警告牌。9.3.5.7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用电动工具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9.3.5.8使用电动工具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断熔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9.3.5.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时,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为防爆型带有金属护罩。9.3.5.10在脚手架上设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上,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架设横担。架在脚手架上,使时,就站在绝缘板上或站在干木板上,如在潮湿地点金属结构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时,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施工现场用的电动机及电动工具等的电源线路必须装设防触电保护器。9.3.5.11电焊软线应合理布设不得与吊装用钢丝绳相互交叉在一起,严禁与钢丝绳同时接地使用,其软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应有护套胶管。9.3.5.12电器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9.3.6职工安全教育9.3.6.1凡进入工地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技术人员的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操作岗位。9.3.6.2安全技术人员应结合项目的施工特点、实际情况、操作内容进行教育。9.3.6.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气割工、起重工、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等)均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9.3.6.4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应根据进度,结合施工特点或根据施工需要,阶段性地对有关人员进行各项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9.3.6.5所有施工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凡独立操作的工人,必须有本工种、本岗位的操作合格证和劳动部门要求的安全操作合格证。(2)工作时应思想集中。(3)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4)机械、工具应有专人管理、保养,经常保持性能完好,别人负责管理的机械严禁乱动。(5)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眼镜。(7)现场行走必须注意周围环境,以及周围的机械、车辆。(8)多人作业时,必须互相注意安全。(9)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吸烟和用火。(10)班前、班中严禁饮酒。(11)工作中严禁打闹、开玩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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