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 -- 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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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物概况1.1 甲方将位于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结构、框架结构等,该租赁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1.2 甲方向乙方保证,租赁房屋具备实现上述租赁用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各级政府批准文件、资质证明、许可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等法律文件。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均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协商续租事宜。届时同等出租条件下,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租权。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3.1甲方位于 物业管理工作由 进行日常管理。乙方须与 物业签订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3.2 租赁合同及物业守则签订并支付了租赁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甲方即协同指定物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房屋钥匙之日起即可开始装修使用。3.3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3.4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出。3.5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除自然损耗以外,乙方须按房屋原样归还甲方,但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及添置的设备,期满后乙方可将自行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拆运,不能拆卸的,则乙方对房屋改装、装修的部位可以按照交付时的现状向甲方交付。如甲方需要,可折价归甲方所有;如甲方不需要的,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3.6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3.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不搬出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经过甲方催告后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有权按照每日 元/平方米的价格,追收租赁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3.8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四条:租赁费用4.1双方约定租赁物为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合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租赁房屋的租金计算标准自乙方实际使用租赁房屋时起三年内维持不变。4.2 乙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安装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一致,免租金期间为三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实际交付乙方租赁房屋的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则按照甲方实际交付租赁房屋的时间起算免租金期间。在上述免租金期间,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不向乙方收取租金,但在该期间内乙方应支付因使用而产生的公共事业费用及相应物业管理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无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已享有的60日的免租期的租金应当向甲方偿还。第五条:租赁保证金5.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限届满,若双方不再续约的,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租金,向相关部门付清水、电等费用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向甲方归还租赁房屋后五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5.2 租赁期满后,若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租赁保证金继续有效。新签订的合同若对租金进行了调整,则租赁保证金按照新的租金数额进行相应调整。5.3 租赁期满后或双方因故(本合同条款所列定之原因)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对该房屋不破坏质量和原有结构及不影响其正常租赁使用的前提下,将承租房屋内的物品搬空并恢复租赁物原状交还甲方。同时需将相关营业执照等在工商局变更注销,非注册在本园区内的企业除外。5.4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按乙方实际需付给甲方的金额在租赁保证金中如数抵扣,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抵扣的原因及金额,乙方有权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若逾期则视为乙方认可该抵扣: 5.4.1 未能按时如数缴付租金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违约金(不包括应付租金在内)。 5.4.2 根据本合同规定应付而未付清给甲方的任何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5.4.3 因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而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5.5 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偿乙方因上述情况而欠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讨;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租赁保证金被因上述原因抵付之后,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 个月的租赁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10天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第六条 租赁费用及租赁保证金的支付6.1 租金按贰个月为壹期支付,乙方须于收到房屋钥匙或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支付自租赁期始至当期期底的第一期租金,其后须于每期的十日之前向甲方缴付当期的租金;6.2 乙方可以采用现金或支票、本票、划帐形式,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用划帐方式付款的,以银行帐面划帐款项所到之日作为乙方的实际付款日;用支票形式付款的,以乙方开具的正确的可使用的支票(以银行鉴定为准)当天作为乙方实际付款之日,如因乙方帐上款项不足而导致银行给予罚款的,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罚款,并应立即补足付清应付给甲方的款项。甲方在乙方每笔付款后立即开具合法有效之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汇款:甲方帐户号:甲方开户行: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转租、转让7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72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租赁房屋的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后,该租赁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应与甲方签订有关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并由相关方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7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书面回复,否则将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八条:双方责任及义务8.1 甲方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和义务:8.1.1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房屋及附属物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甲方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具备本合同约定的功能,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8.1.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修理或同意可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维护或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影响,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维护和维修。如因甲方延期修理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1.2 甲方承诺出租的租赁房屋通过消防验收合格。8.2 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责任外,乙方还应承担如下责任: 8.2.1 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2.2 乙方如需要改建、改造、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改造的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应对装修工程人员的操作行为予以监督管理。(详细条款参见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 8.2.3 乙方在室外增设或安装任何器具设备(包括空调外机、广告牌等),都应事先书面征求甲方意见,要以不影响整个广场氛围、环境及其它业户权益为先决条件,并在指定位置安装,并小心管理使用。广告牌需安装在甲方指定位置,尺寸大小位置不能遮挡其它业户的门面或其广告的视野,广告牌或发布的广告及拟在广场举行产品发布促销活动,需事先告知甲方,如有涉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乙方亦应报有关部门备案批准。 8.2.4乙方应合法、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易燃易爆品及违禁物品,不得在房屋内内举行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并应积极维护公共环境设施的整洁与完好,妥善处理生活及经营产生的垃圾,垃圾应正确地放置在指定位置或指定垃圾回收箱内,不得占用公共部位或绿化地带堆放物件或垃圾,不得在室外进行一切有损环境及形象的活动。 8.2.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干扰影响住户居民或其它租主之权益,如噪音、油烟、广告牌、不正当竞争等,并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应对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和物业工作人员做好一切日常维护与治安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或公共环境设施的破坏及缺损或是直接、间接影响到甲方、物业管理处或其它租户等的权益,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损失赔偿。 8.2.6乙方有责任促使其相关人员,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乙方承租使 用该房屋的全部条款(包括其补充协议及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其中对乙方作出的禁止或限制,对乙方相关人员同样适用;而乙方应履行遵守的事宜,对乙方相关人员亦应履行遵守;乙方相关人员的任何故意、过失的行为亦被视为乙方本身的故意、过失行为,而由乙方向甲方负责;乙方并须就该等行为引起甲方承担的第三方的费用、开支、损失向甲方作出全额赔偿。 8.2.7为保证有关信息及通知能及时准确的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 提供可确保信件或邮件及时收到的准确通信(邮)地址、邮编及电话,并确保乙方在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错误或不详地址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2.8乙方在层高允许的情况下,在租赁房屋内搭建隔层,则应事先提供相应位置图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2.8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8.2.9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指定的物业管理方之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8.3 电话与宽带配套说明:8.3.1 本园区将为每户租户提供 门电话线路、 根宽带线路到户(每增加贰百个平方将再增加上述线路数量,所有线路不包含相关开通费用),费用由租户自行支付。租户应合理安排使用,尽可能不超过所可提供的总用量。乙方确需再扩大用量,可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处填写书面申请报告。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乙方已交纳租赁保证金后,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情况外擅自解除合同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对方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另一方损失的,则还应负责赔偿损失。9.2 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赁房屋,如未按时交付,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减少收取逾期交付期间的租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乙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3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且对乙方的租赁使用造成实际影响的,甲方予以赔偿。 9.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责任,致使达不到租赁目的的,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承担赔偿责任。9.4 租赁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自应交而未交之日的第15日天起,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应付而未付租金的万分之五(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款日;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相当于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9.5乙方未按规定及时交付相关费用的,经甲方指定物业书面催讨未果后,甲方有权委托物业管理方中断对乙方的水、电提供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行动,直至乙方全额付清楚所发生之费用止,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建、扩建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人员恢复房屋原样,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执意予以阻挠,甲方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条:免责条款10.1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非归咎于甲乙任何一方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事变更(应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如战争、地震、水灾、政策变更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就不能履行部分,甲乙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0.2 本合同租赁期满并不再续租的,甲乙双方只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确认,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及其解决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图、装修须知、客户物业须知等,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交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其它(如有文字内容以盖章为有效,无内容则为以下空白)本合同未涉及的相关事宜,应以甲方指定物业管理方之物业守则及装修管理规定为准。第十三条:特别条款 附 件该房屋的平面图-(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 乙方: 代表(委托)人: 代表(委托)人: (签章) (签章)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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