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33149670 上传时间:2021-10-16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26.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篇一: 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科级领导及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加强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党校教育事业后继有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加大我校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在201X年的机构改革、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的工作力度。为了搞好这次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这次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相应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或领导潜能; (4)身体健康。 (三)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7)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8)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四)年龄条件 凡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符合以上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 同等条件下,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优先录用。 (五)工龄条件: 具备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经历。 二、任职资格的确认 (一)理论及相关知识考试(占总分30%) 应参加考试人员为: 未担任正副科级实职职务的报考对象。 考试学习书目: 邓小平文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和时事政治。 考试题型为选择题(40分)、判断题(20分)、案例题(15分)和论述题(25分)。 考试方式: 开卷。 (二)进行民主推荐(占40%): (1)实行竞职演讲,每人发言五分钟。 (2)民主测评: 全体教职工根据报考者平时的德、能、勤、绩各方面表现及竞职演讲水平和工作思路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计票,一票一分,投票总分乘以40%为该项得分。 (三)领导考评(占30%) 为避免考试分、群众测评、领导打分互相影响,考试分数先保密。三项成绩当场宣布。 (四)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同考察对象面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党委汇报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三、拟调整充实的岗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 (一)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团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财务科科长、副科长各1名;妇委会副主任1名;经济管理教研部副主任1名;马列主义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法学教研部副主任1名;行政管理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现代科技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电教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名,校(院)报编辑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 (二)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现有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副科级人员中,根据民主测评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命。 (三)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后备干部中根据考试 成绩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命。 四、未进入这次调整范围的后备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库,今后调整充实科级领导干部,一律从后备干部队伍仓库中产生,未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库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6)年龄偏大;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 六、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七、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201X年11月 篇二: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 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 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 第三章 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 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个别酝酿,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名单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定。 (五)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六)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政干部以建议人选形式由总经理聘任,党的干部由党委任命。 第六条 民主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民主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民主推荐预告,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有关要求。 (三)召开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四)个别谈话推荐。 (五)按得票多少确定后备考察人选。 第七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以民主推荐的结果为重要依据,但要防止简单地以票选人,同时,要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第八条 考察的程序: (一)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三)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深 入地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四)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向党委会汇报。 第九条 考察中层干部的拟任人选,民主测评的范围一般为: 公司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公司领导、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员工,谈话和征求意见人数不得少于20人。 第十条 考察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建立中层干部考察档案。已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翔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 (二)主要特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一条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二条 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第十三条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公司纪委、审计稽查处等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审计。 第四章 讨论决定的程序 第十四条 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干部,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十五条 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任免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公司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的程序: (一)公司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逐个介绍对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领导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八条 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会议纪要、讨论纪录、民主推荐材料。 篇三: 201X年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 201X年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QQ: 276151530制作) 篇四: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201X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校干部队伍实际,注重选拔和锻炼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特制定201X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7、坚持用人与管人、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二、岗位职数设置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依据四川省人事厅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审定的科级领导岗位职数,具体岗位职数另行文。 三、工作机构、工作时间和适用范围 1、成立学校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组织干部工作和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和人事处处长担任。 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内设2个工作小组,其中,党群系统及党政合署办公职能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人事处协助;行政职能部门和学院等业务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党委组织部协助。 2、201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 3、本方案适用于学校201X年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报名和被推荐对象范围为学校在岗教职工。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科级领导干部、校团委副书记已任用,不在本次选拔任用范围。 四、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熟悉我国教育、卫生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 规,具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中医药事业,爱校爱岗敬业,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工作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成绩突出,执行力好。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师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心胸开阔,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和公认度。 7、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任职资格 1、任职年限要求 科长: 由科级副职提任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任主任科员职务的,不作任职年限要求。 副科长: 由科员提任的,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无担任科员经历的,应当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现任副主任科员职务的,不作任职年限要求。 2、学历要求 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岁及以下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 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年龄不超过49岁。 4、其他要求 提任党委职能部门、学院办公室和学生科的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党政合署职能部门中与党务工作关系密切的科级领导干部,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坚持逐级提拔的原则,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本次科级领导干部选任的年龄和任现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截止日,即201X年12月1日。 五、工作程序 1、广泛动员。召开干部动员大会,对开展201X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广泛动员。 2、公布岗位。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文件、党务校务公开栏及校园网向全校发布公告。 3、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 (1)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推荐: 根据任职条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听取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名单。 4、资格审查。由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5、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测评会,对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报名对象和被推荐对象采用无记名填写推荐表和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6、确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别在党委书记会和校长办公会上酝酿,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按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组,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听取意见方式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党委书记会负责审议党群系统及党政合署职能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行篇五: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B.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C.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 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校长提名: A.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 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B.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确定考察对象 A.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B.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C.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D.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2)通过竞聘产生中层干部人选的程序: 竞聘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成由校长、书记、党支部成员、行政、教代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公布拟聘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组织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 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列出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较为集中者的名单。并根据情况任职条件等要求,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名单。 竞聘演讲: A.演讲由竞聘工作小组主持实施。 B.演讲的内容、时间、地点由竞聘工作小组提前三天通知。 C.演讲后竞聘人应当场进行答辩,并由竞聘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进行评价。 D.工作小组汇总评价情况,并据此确定考察对象。 2、党支部考察 (1)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如下 ?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 ?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 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 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有支委的学校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 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 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如校长兼书记可由支委成员 代行,无支委的学校由总支指定一名党员)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定。总支在7天内予以答复。 4、任职 (1) 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 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 职手续; (2) 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 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 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并由学校发给聘任书。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 岁,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 (二)从外校调入的教师,担任学校中层干部,须经以下程序: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 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 长、 原学校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总支,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应在拟担任的岗位上挂职锻炼一年,一年后由学校按“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校际间中层干部交流: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 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长、 原学校 中层干部岗位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支部在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实行职务聘任制,聘期同前。 七、 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 考核及免职 (一)考核: 1、学校党支部每年对中层干部考核一次,考核采取全员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全员测评的项目后附。 (二)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免职手续: 学校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并征得党总支同意。 九、 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 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中共 小学党支 部 二一一年九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