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中间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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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中间业务银行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代理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业务。银行在办理这类业务时既不是债务人也不是债权人,而是处于受委托代理的地位,以中间人的身份进行各项业务活动。中间业务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 ,能够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故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 。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银行的资财,以中间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租赁及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 。目前,评价银行抵御风险能力通常是看其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构成比例。我们说中间业务占的比例越高,其抗拒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因为银行在做中间业务时,它的风险是没有的。中间业务通俗的理解即手续费业务。 中间业务的发展是商业银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代西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中间业务的迅速扩张,中间业务受到广泛而高度的重视,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这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适应了各国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减轻了资本金对银行业务的限制,带来了稳定的高额收入,降低了经营风险,提高了竞争力,因而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被称为商业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 支付结算类银行卡业务 代理类中间业务 担保类中间业务 承诺类中间业务 交易类中间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 咨询顾问类业务 其他类中间业务 分九大类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一般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 全国汇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市县汇票 全国汇票与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系统内外标志可分为:系统内汇票 系统外汇票(人行代理解付) 系统外汇票(他行代理解付) 正常签发 结清 未用退回 随着金融犯罪率的上升,目前银行的汇票业务均采用密押与专用印鉴相结合的方式来检验汇票的真实性。如果密押正确,表明该笔数据真实可信,可以进行后续的处理。 受理客户申请签发银行汇票按区域汇总向人行移存资金签发行办理汇票退汇签发行办理汇票逾期付款系统内代理行解付结清汇票系统内汇票人行代理解付分行代理汇票结清系统外汇票银行汇票结清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 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信贷管理系统建立发放信息银行承兑汇票未用退回承兑汇票到期扣款(日始)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会计确认承兑汇票到期扣款(日终)扣款余额不足转垫款划付承兑汇票款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但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结算。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说的同城)需要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用以转帐,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分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只有千元、千元、万元和万元四种。定额银行本票只在一些地区(如上海、广州等)使用;一般情况下使用的都是不定额银行本票。 正常签发 结清 未用退回 受理客户申请签发银行本票签发行受理银行本票退款结清受理银行本票兑付结清签发行受理银行本票逾期付款结清受理客户申请结清银行本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支付结算业务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 汇款业务,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汇款结算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在大集中模式下的系统内跨分行之间资金支付业务,具体包括系统内客户结算账户之间的跨分行转账、他行转汇业务、银行内部资金划拨以及过渡期联行业务的处理。 资金汇划业务分类内部资金借记内部资金贷记汇兑他行转汇转汇他行个人现金汇款查询查复分行前置网点分行帐务中心总行:分行A电子汇兑系统分行C综合业务系统C分行汇兑前置分行前置网点分行帐务中心分行BIBS资金汇划(AB)过渡期联行(AC/BC)B分行汇兑前置 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收款单位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同城或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托收类别委托收款托收类别 贴现票据委托收款非贴现票据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托收类别托收承付托收类别 验单付款 验货付款 委托行委托行受托行受托行票据托收受理票据托收受理托收款划回托收款划回退回登记退回登记受托登记(系统内受托登记(系统内/ /系统外)系统外)划付托收承兑款项划付托收承兑款项 退票退票/ /拒付登记拒付登记业务流程 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在同一城市中,收付双方在不同银行机构开户,会发生有关结算票据的代收、代付。要清算资金,就需要进行票据的传递。一般采用由人民银行组织票据交换所集中交换票据的作法,及时清算互欠资金。同城票据交换是指同一城市各银行机构之间,在指定的场所交换相互代收的业务结算凭证。并对由此而引起的资金往来进行清算的一种方式。是适应大中城市银行机构众多,相互之间资金往来频繁而设立的一种票据交换、资金划拨的结算方法。 既适用于同城跨系统行处间资金的清算,也适用于同城系统内资金划拨,同时也包含异地跨系统汇划资金时转汇行的同城划转。 A行人行票据交换中心B行C行D行提出提回提出/提回提出/提回提出/提回提出收单提出付单提回收单提回付单 提出托付票据(提出收单)1.贷记凭证、划线支票、转帐支票2.收方退票3.本行本票、汇票4.系统内汇票、三省一市汇票提出托收票据(提出付单):1.见票即付:本票、华东三省一市汇 票、付方退票、其他2.收妥抵用:全国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其他收妥入账A行人行票据交换中心B行提出付方收妥入帐 提回B行同意付款,不退票收妥入账类型同城交换收妥入账信息的类型:客户托收贴现托收委贷欠息托收个人结算户托收交行同城交换系统特点网点分散提出;帐务中心集中提回、网点分散提出;帐务中心集中提回、集中退票、集中清算资金。集中退票、集中清算资金。交行同城交换系统特点柜员按票据种类进行业务处理,并柜员按票据种类进行业务处理,并联动相关卡片、登记簿。联动相关卡片、登记簿。交行同城交换系统特点提出托收的收妥入帐票据,可根据提出托收的收妥入帐票据,可根据交换号类型不同有相应的入帐时间,交换号类型不同有相应的入帐时间,并由帐务中心处理提回业务的柜员并由帐务中心处理提回业务的柜员进行自动入帐处理。进行自动入帐处理。交行同城交换系统特点可建立辖带关系,对不能直接参加可建立辖带关系,对不能直接参加交换的单位,可委托其代理行交换。交换的单位,可委托其代理行交换。交行同城交换系统特点提出业务处理可由多个柜员同时进提出业务处理可由多个柜员同时进行业务处理,由指定柜员操作行业务处理,由指定柜员操作“提提出结束出结束”、“提出处理提出处理”、“提出提出恢复恢复”、“场次修改场次修改”等交易。等交易。交行同城交换系统特点提回业务按交换号由指定柜员预处提回业务按交换号由指定柜员预处理,可由多个柜员分别进行输入,理,可由多个柜员分别进行输入,由指定柜员批量入帐。由指定柜员批量入帐。 银行之间的汇兑银行之间的汇兑 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 银行间同业拆借银行间同业拆借 电子联行电子联行 退汇退汇 银行质押融资、质押融资扣款、银行质押融资、质押融资扣款、 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业务范围业务范围 电子联行/国家支付系统同城交换/电子联行同城支付/电子联行系统内汇兑系统内汇兑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一)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二)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 (三)按使用对象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四)按载体材料的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磁性卡和智能卡(IC卡)。 (五)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六)按流通范围,银行卡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七)其他分类方式,包括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合作发行联名卡/认同卡。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一)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金银代理业务。 (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例如为委托行办理支票托收等业务。 (四)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五)代理证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还包括接受委托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此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六)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受托代个人或法人投保各险种的保险事宜,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保险公司承接有关的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一般包括代售保单业务和代付保险金业务。 (七)其他代理业务,包括代理财政委托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收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收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三)各类保函业务,包括投标保函、承包保函、还款担保履、借款保函等。 (四)其他担保业务。 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一)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承诺包括透支额度等。 (二)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 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 (一)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 (二)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 (三)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四)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按交易标的分,期权可分为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 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 咨询顾问类业务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并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的服务活动。 (一)企业信息咨询业务,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资产管理顾问业务,指为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税务服务、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等。 (三)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顾问业务。 (四)现金管理业务,指商业银行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管理现金账户头寸及活期存款余额,以达到提高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在当今世界商业银行的发展潮流中,智力密集型的中间业务在银行业务格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大有与资本密集型的资产负债业务平起平坐之势。 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种类繁多,新产品层出不穷。目前的美国银行业中间业务的范围已经涵括到传统的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而国内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仍然受到一些限制,业务范围很窄,创新能力差,缺乏吸引力。 从中间业务的收入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内,平均为78,有的仅为12。比例最高的中国银行,由于具有国际结算的优势,这一比例也只有17。而西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一般为4050,个别如花旗银行则达到了80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业务的非商品化,大多数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作为吸收存款、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这不但减少了银行收入,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而且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最终影响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 中间业务快速增长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利润新的增长点。从工农中建四大行最近数字来看,共同之处在于银行卡的有效发卡量快速增进,银行卡收入成为银行中间业务增幅最猛的一块利润田,其次,银行保险代销手续收入及保险保费代缴代付的收入也成为中间业务的后起之秀。来自金融同业的手续费收入成为银行中间业务的后起之秀。如以银行保险代理、保险费收缴代理、基金托管和基金代销为代表的代理业务均超过中行中间业务整体发展水平。 以中行为例,去年1到9月末,境内行实现银行保险代理手续费收入8753.32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218.83%;实现代售保险保费收入4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99%;实现个人代理手续费收入1.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42%;此外,在基金代销、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银证合作、代理期货结算及期货保证金封闭运行等方面也有收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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