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人:花开****07 文档编号:31625150 上传时间:2021-10-12 格式:DOC 页数:78 大小:2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78页
《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78页
《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制度五、安全例会制度六、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七、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八、安全监护制度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十、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十一、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十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十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十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十五、文明施工、二十一、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十七、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十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十九、安全奖惩制度二十、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二十二、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二十三、尘毒噪及射线安全管理制度二十四、女工特殊保护制度二十五、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二十六、污染预防管理制度二十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任制度如下: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2、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按公司 总经理 部门 人员或项目部经理 管理人员和班组长 作业成员签字确认程序予以落实。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的确认资料由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项目部内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作业成员的确认资料由资料员收集装订成册。3、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打分表形成,由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考核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之一。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或项目部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5、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2、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 0.51.0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制度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各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实施。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上海市劳动和社保障局沪劳保保发【1999】第24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1) 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费用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4、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5、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以汇总,并同各项目部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整改。6、公司财务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1)公司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7、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帐、报表等(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账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凡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凡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三、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制度一、安全检查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2、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目的。(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3、检查依据(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4、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制度。(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同,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6)对查出的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5、安全检查的内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2)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3)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4)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5)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6)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7)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帐管理情况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13)根据季节性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4)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6、检查的组织与管理(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进行检查(2)各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7、检查程序(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2)各项目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2)检查的实施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3)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8、隐患整改及验收(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3)隐患进行整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9、奖励与处罚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2、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本制度使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二、管理职能1、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新人公司工人企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2、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人公司工人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3、进场安全教育:项目部负责对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企管理。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日常安全会议(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质安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科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做出布置。(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3)各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5)各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1)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订预防措施;(3)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8)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四、安全教育1、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5)、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1)、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4)、以往的事故教训。(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1)、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质安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劳保待遇。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2、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3、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1)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教育内容如下: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受教育时间不得少8h,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3)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4)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主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3)特种工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上海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6、经常性安全教育(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2)项目部具体实施7、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8、其他安全教育(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9、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五、安全例会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正确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与生产施工之间的矛盾,使广大施工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请遵照执行。一、安全例会的要求:1、安全会议必须克服:务虚多,务实少;传达文件细,评定贯彻情况粗;罗列问题和难题多,解决问题、攻克难题的措施办法少;做指示,讲大话多,关于尖锐问题解决办法的决议少而且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现象。2、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会议流于形式。3、各级安全会议根据其具体要求确定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肃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4、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会议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有书面的材料。5、安全会议必须做好记录,条件允许时在作好书面记录。6、安全会议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落实到位,应有相应的监督制度。二、内容:1、传达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效果,安全生产现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对策;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生产经营的实际,确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安全监控的重点;在发生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查找事故原因,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2、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汇报、交流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业务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问题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监督管理的新举措、新动态;检查、总结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基础工作(包括安全台帐资料)和办理各项安全生产手续的情况。3、结合现场的生产实际,检查、总结一段时期以来各作业层开展安全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开工前、收工后安全检查的情况及其记录;分析各作业层生产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或者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在落实这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习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互解答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4、工程进场前或开工前,根据生产、质量和进度要求和现场的各种情况,研究制定整体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方案。但对于新、难、险、大工程,必须将经会议审批会确定的整体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报上级单位审批。三、组织形式:由项目安全员主持,项目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各作业层、各班组长;各队、班专、兼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参加,每周不少于1次。六、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一、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制度1、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准备的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科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二、 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2、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4、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迥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5、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6、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9、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10、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七、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两份,存根联留存班组,执行联由施工负责人携带。作业票到期工作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 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同级安全员审核,本级第一安全员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6、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8、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 9、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队技术员上交公司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10、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11、停用电所办理的工作票严格按发、供电单位要求办理持票人要到公司安全监督部办理证明。八、安全监护制度一、 总则1.1 在施工作业面(点)实施安全监护制度,使每个施工人员的作业活动处于受监护状态之中,是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1.2 施工队(班)长在每天分工时,应对每个作业点指派一名安全监护人。对重要工序和特殊服务面(危险性大、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差等)的作业点,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施工队(班)长若未指派安全监护人,作业点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追究施工队(班)长的责任。二、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本工程土建工程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有:2.1 基坑开挖;2.2 预制基础安装;2.3 现浇基础;2.4 高空作业;2.5 脚手架搭拆;2.6 井架作业;2.7 各类施工机械作业; 2.8 装卸运输等。三、 安全监护人条件:3.1 坚持原则,敢管敢讲,工作责任心强。3.2 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的专业知识。3.3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规定。四、安全监护人职责:4.1 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2 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前交底,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补充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督促被交底人在工作票签名栏上签名。4.3 督促和协助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使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之。4.4 督促施工作业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在扩建、改造工程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工作,防止施工人员误入(登)带电间隔,防止误碰运行设备。4.5 督促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使现场布置、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符合施工工艺标准。4.6 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果需要暂离开现场时,应临时委派安全监护人,并向全体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4.7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队(班)长或项目部报告,并及时提出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4.8 每天应向施工队(班)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报告作业现场安全信息。4.9 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佩戴“现场负责”袖标;安全监护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在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监督”和“作业负责人”袖标;当小分队作业时,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为同一人,则同时佩戴“作业负责人”袖标和“安全监督”袖标。五、安全监护人权利:5.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提出警告和批评。当出现威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业时,有权先令其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5.2 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实行经济处罚。5.3 有权督促施工队(班)长对发生的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六、奖励和处罚6.1 安全监护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由项目部质安科给予表扬或奖励。6.2 在安全监护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或避免重大事故者,由公司质安部给予嘉奖。6.3 在安全监护中,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制止违章不力,擅自离开岗位,未正确佩戴“安全监督”袖标,安全监护失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情节追查责任并作出处理。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2、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3、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4、国家和建设部、上海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三、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各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2)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恶性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四、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六、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在进行事故调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综合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置。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七、生产安全事故档案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度统计表3、事故调查笔录4、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5、事故调查处理报告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7、安全生产鉴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8、其他有关的资料十、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为了确保本工程顺利竣工,根据国家和上海地方的有关规定、规程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望各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第一节、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停电 验电 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一、停电: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二、验电:、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三、挂接地线:、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四、辅助保安线:、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第二节、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第三节、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第四节、低压带电作业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节、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脱离电源的方法:(1)、断开电源开关;(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第六节、用电管理奖惩制度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