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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验收程序规定(编写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新造机车验收第三章 大修机车验收第四章 段修机车验收第五章 机车部件验收第六章 轨道起重机验收第七章 铁路机车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第八章 铁路机车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监督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机车产品验收工作,履行好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铁路机车产品的验收职责,切实为铁路运输安全提供保障,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铁路机车产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维修和使用的各型铁路机车(包括救援用轨道起重机)及其重要零部件。 第三条 铁路机车验收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赋予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生产、维修或进口的铁路机车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技术认可和合格确认的政府职能,属强制性监督。第四条 铁路机车验收部门是铁道部对铁路机车产品依法行使政府质量监督、技术认可和合格确认的专职机构。铁路机车验收人员是铁道部依法对铁路机车产品行使质量监督、技术认可和合格确认的代表。 第五条 铁路机车产品验收机构和验收人员,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坚持严谨、公正、求实的原则,认真履行 “质量监督、技术认可、合格确认、保障安全”的验收职责。 第六条 按国家规定生产、维修或者进口的铁路机车产品必须经铁道部指派的铁路机车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第七条 对铁路机车产品实施验收是铁道部对铁路机车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管理手段,铁路机车产品虽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不解除铁路机车产品生产、维修单位(以下简称承制单位)对产品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机车验收依据 (一) 国家、行业的法规、标准、有关技术条件(规章、规程、规范、规则)、图样、标书、合同、部令、文件、电报等作为验收依据,供、需、验三方必须共同遵守。(二) 定型机车产品验收,以规定程序认可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有关规定作为依据。产品已经部级评审同意批量生产,其重要结构、零部件的设计图纸需要更改时,应征得验收室同意后,报部技术主管部门核批;技术依据不足时,工厂可编暂行技术文件,征得验收室同意,报部核批,作为暂行验收依据。 (三) 机车产品维修按有关维修规程验收。尚未制订维修规程的机车产品,由承修单位、铁路局参照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规程,制订暂行办法,征得验收室同意,报部核备,作为暂行验收依据。(四) 若机车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没有明确数据和具体规定,或规程的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者,由承制单位制定暂行技术文件,征得验收室同意后报部技术主管部门核批,以部批意见作为验收依据。第九条 机车验收的权限(一) 驻局、厂机车验收室有权对所验铁路机车产品及其实现要素提出计量、检测、检验要求。 (二) 验收人员有权查询承制单位包括工艺文件在内的技术资料,对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密责任。(三) 在一定时期内同一承制单位的产品连续发生同类质量问题时,驻厂、局机车验收室经报部主管部门核备后,可做出暂时停止装车使用、拆除或不准出厂的决定。(四) 驻局、厂机车验收室有权对承制单位铁路机车产品生产过程涉及的工艺文件、工艺装备、检测设备、质量检查、人员技能以及经济责任制等进行监督,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影响因素未得到及时解决,经报部主管部门核备后,验收机构有权决定对相关铁路机车产品停止验收。(五) 驻局、厂机车验收室有权对承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在铁路机车产品生产现场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查询,监督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或影响因素未得到及时解决,经报部主管部门核备后,验收机构有权决定对相关铁路机车产品停止验收。(六)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许可、铁道部和有关行业规章及有关规定的铁路机车产品,各级验收机构有权拒绝实施验收。 第十条 本规定是机车验收工作监督承制单位执行国家、铁道部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基本依据。第十一条 机车安全关键部件及安全关键验收项目执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机车安全关键部件为:1车轴、整体轮、轮芯、轮箍、轮对组装、滚动抱轴箱体、从动齿轮、空心轴、传力盘、传力销、空心轴套、橡胶球关节2 车钩及缓冲装置3构架及牵引座4 牵引装置(牵引杆、拐臂、连接杆、牵引销、拐臂销、牵引座)5牵引电动机轴、转子装配、主动齿轮、轴承、轴承组装、及悬挂装置吊杆、悬挂臂 、连接销、悬挂座6轴箱装配、轴箱轴承7转向架总成8走行部监测装置9机车制动机及各阀、制动软管10 基础制动装置、单元制动器11受电弓、自动降弓装置12自动过分相装置13 增压器14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机车安全关键验收项目为:1机车试运2机车限界试验3 车顶设备安装4车体底部设备安装5电线路及布线、连接状态6柴油机燃油、滑油管路及连接状态第十二条 各驻局、驻厂机车验收室要依据本规定,合理确定各验收岗位并明确职责;编制铁路机车验收作业指导书;细化验收的范围、质量控制项点和须确认的技术状态;落实对机车安全关键部件及验收项目实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落实对承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在铁路机车产品生产现场执行状况的监督;保证验收工作的质量。第二章 新造机车验收第十三条 机车及主要零部件交付验收时,必须具备完整的检查试验记录和各种有效规定的合格证件。第十四条 机车负载试验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柴油机起动、升降速时间及波动幅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主发电机外特性曲线符合技术标准规定,限压、限流特性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故障励磁参数、功率特性符合技术标准规定。4.起动发电机发电工况符合技术标准规定。5.机车各保护装置动作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6.各机组运转正常,温度、压力及密封状态良好。7.列车供电装置输出特性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十五条 机车试运行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机车限界、车钩中心高及三态作用、轴重等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机车照明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安全行车装置作用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4.机车牵引、制动、换向装置作用正确。5.各速度、温度、压力、电流、电压参数显示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6.牵引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7.制动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8.过渡装置作用正确,过渡点的机车速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9.牵引电动机各支路电流分配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0.机车过分相装置动作正确。11.机车各机组运转正常,零部件及管路连接、密封状态良好。12. 轴箱轴承、抱轴箱轴承、牵引电机轴承轴承温升符合产品技术规定。13.走行部各主要部件状态良好。14.热态下各回路绝缘电阻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15.机车试运里程、负荷、速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十六条 机车落成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机车主要零部件安装正确,型号规格、铭牌标识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机车牵引装置各牵引杆、拉杆及销轴、销座、万向轴等状态良好、连接紧固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走行部轮对、轴箱、牵引电动机、抱轴承装置、齿轮罩、悬挂装置、减振元件等主要部件连接、密封状态良好;车轮状态、油漆及弛缓标记符合技术标准规定。4.司机室设备安装正确,功能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5.各电器及电气线路安装正确、线号完整清晰,连接状态良好。 6.车顶高压设备安装状态良好。7.车架底部各吊挂零部件安装状态良好。8.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9.检测监控传感器、仪表、报警装置性能、显示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0.各空气、油、水管路连接状态正确良好,油漆、方向标识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1.蓄电池充电及检测装置作用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2.受电弓各零部件状态良好,各种动作试验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3.主变压器安装状态良好,管路无漏泄、冷却系统工作正常。14.安全行车装置作用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5.柴油发电机组起动、调速运转正常,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6.制动系统、风源及保护装置试验动作正确,各项参数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7.各辅助机组运转正常。18.轮缘润滑装置、撒砂装置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9.各油、水、温度、压力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管路密封无泄漏。20.漏雨试验各部位密封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1.机车涂装、铭牌标识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三章 大修机车验收第十七条 机车及主要零部件交付验收时,必须具备完整的大修检查及试验记录和各种有效的合格证件。第十八条 机车负载试验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柴油机起动、升降速时间及波动幅度符合大修规程要求。2.主发电机外特性曲线符合技术标准规定,限压、限流特性符合大修规程要求。3.故障励磁参数、功率特性符合大修规程要求。4.起动发电机发电工况符合大修规程要求。5.机车各保护装置动作正确,符合大修规程要求。6.各机组运转正常,温度、压力及密封状态良好。7.列车供电装置试验符合大修规程要求。第十九条 机车试运行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车钩中心距轨面高度应符合大修规程要求。2.转向架和车体距轨面高度符合大修规程要求。3.车体与转向架的间距(侧向和垂向)符合大修规程要求。4.机车漏雨试验符合标准要求。5.机车限界试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6.机车照明设备符合技术规定。7.安全行车装置作用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8.机车牵引、制动、换向装置作用正确。9.速度、温度、压力、电流、电压参数显示正确。10.试运负荷和里程符合大修规程要求。11.牵引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12制动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13.过渡装置作用正确,过渡点的机车速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4.牵引电动机各支路电流分配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5.机车过分相装置动作正确。16.机车各机组运转正常,零部件及管路连接、密封状态良好。17. 轴箱轴承、抱轴箱轴承、牵引电机轴承轴承温升符合产品技术规定。18.走行部各主要部件状态良好。19.热态下各回路绝缘电阻符合大修规程要求。第二十条 机车落成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机车电线路检修更换应符合大修规程要求。2.布线、接线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布线规则。3.机车电路各回路绝缘电阻检测、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大修规程要求。4.机车油、水、空气管路安装状态符合大修规程要求,流向标识正确。5.机车主要零部件安装正确、型号规格、铭牌标识符合大修规程要求。6.机车牵引装置各牵引杆、拉杆及销轴、销座、万向轴等状态良好、连接紧固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7.走行部轮对电机、驱动装置、悬挂装置、减振元件等主要部件连接、密封状态良好。8.车轮状态、油漆及弛缓标记符合技术标准规定。9.排障器、主风缸、蓄电池箱体等车下设备安装良好。10.主变压器安装状态良好,管路无漏泄、冷却系统工作正常。11.司机室设备安装正确,功能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2.车顶设备安装状态良好。13.机车高、低压试验符合大修规程要求。14.受电弓各零部件状态良好,各种动作试验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5.主断路器各部件状态良好,动作正常。16.柴油发电机组起动、调速运转正常,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7.辅助机组起动、运转正常。18.风源及保护装置试验动作正确,各零部件状态良好,各项参数符合产品技术要求。19.空气压缩机供风试验符合产品技术要求。20.制动机系统性能试验应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1.基础制动和停车制动装置作用良好。22.检测监控传感器、仪表、报警装置性能、显示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3.蓄电池充电及检测装置良好,符合大修规程要求。24.安全行车装置作用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5.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正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6.机车重联试验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7.轮缘润滑装置、撒砂装置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8.油、水、温度、压力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管路密封无泄漏。29.机车涂装、铭牌标识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四章 段修机车验收第二十一条 段修机车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柴油机1机体、曲轴:机体、配气齿轮及轴、曲轴及组件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2增压器:主轴轮盘组合、涡轮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转子组更换零件后动平衡试验、增压器整体性能符合检修规程要求,对增压器实行寿命管理进行监督。3超速停车装置:飞锤行程、摇臂滚轮与飞锤间隙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超速停车装置作用良好。4柴油机组装:配气相位、气缸压缩间隙、柴油机水系统水压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二)电机与电器1主变压器:压力释放阀,变压器油位、各绕组相互间及对地绝缘电阻值、变压器油理化指标、耐电压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主发电机:电枢轴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电枢、磁极绕组对地绝缘,传动法兰装入量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空转、耐压和空载特性试验、三相稳态短路特性测定符合检修规程要求。3牵引电动机:电枢轴、主动齿轮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电枢和磁极绕组对地绝缘、主动齿轮与车轴接触面、主动齿轮装入量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空转、超速(重新绑扎无纬带时)、换向、耐压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轴承检测符合检测规定要求。4变流装置:绝缘电阻值符合检修规程要求,均流系数及耐电压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5受电弓:最大升弓高度、滑板条厚度及安装间隙、受电弓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自动降弓装置作用良好。6主断路器:动静主触头接触电阻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空气主断路器隔离开关闭合时接触电阻、隔离开关动静触头厚度和接触线长度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空气断路器控制轴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真空主断路器真空管极间及对地绝缘符合检修规程要求。主断路器性能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7制动电阻装置:制动电阻阻值、制动电阻对地绝缘符合检修规程要求。(三)车体及转向架1车钩及缓冲器:各部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钩舌、钩尾框、钩舌销、钩尾销尺寸、车钩“三态”尺寸、钩舌销与销孔、钩尾销与销孔间隙、车钩尾部与从板间隙、车钩锁闭后锁铁向上活动量符合检修规程要求。钩舌、钩舌销、钩体、尾框及销、缓冲器箱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2构架:各梁、座、焊缝状态良好,各侧梁、横梁、座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3轴箱:箱体、前后端盖安装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轴箱体拉杆切口、轴箱拉杆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检测轴承符合检测规定要求。4牵引齿轮:齿形偏差、齿轮啮合间隙符合检修规程要求,齿轮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5齿轮箱:齿轮箱安装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6抱轴承:瓦背与瓦座接触良好、抱轴瓦及抱轴承座安装状态良好,抱轴瓦与轴的径向间隙符合检修规程要求。7牵引装置:牵引杆、牵引销、拐臂、防缓件安装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各销与套间隙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牵引杆、牵引销、牵引杆销、拐臂及销、连接杆及销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8轮对空心轴传动装置:空心轴套、连杆、定位销、传力销、传动盘安装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空心轴、空心轴套、连杆、传力销、传动盘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9轮对:轮箍及轮芯状态、弛缓线、轮对各部尺寸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车轴、车轮、从动齿轮探伤符合检修规程要求。镶装轮箍时轮芯外径配合面圆度及圆柱度,轮箍与轮芯的过盈量、轮箍加垫厚度符合检修规程要求。10悬挂装置:牵引电动机吊杆、吊杆销、吊杆支座、安全托铁,旁承橡胶堆安装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电机防落装置与电机搭接量、垂向、纵向间隙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悬挂座、悬挂座芯轴、悬挂臂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11基础制动装置:制动器箱体、各销、各套、防缓件安装符合检修规程要求,基础制动各杆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制动器闸瓦调节器、停车制动装置作用良好。12转向架组装:轴箱拉杆、轴箱弹簧、砂箱、砂管、排石器、轴箱接地装置安装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排石器及胶皮、砂管距轨面高度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轮对与电机组装后磨合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13机车总装:油压减振器、摩擦减振器、总风缸、旁承、排障器、信号感应器安装状态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车体与转向架止挡间隙、闸瓦与踏面间隙、车钩中心线高度及排障器距轨面的高度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机车总装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机车限界的规定。(四)空气系统活塞式空气压缩机磨合、风量、漏泄、温升试验及螺杆式空气压缩机风量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五)机车性能试验1内燃机车(1)起机试验:起机后机车性能试验、各保护装置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柴油机极限转速、升降速时间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负载试验:装车功率、爆发、压缩、增压压力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牵引发电机外特性、电制动特性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油压、水温、过流、接地、超压、超速及紧急停车安全保护装置作用可靠。(3)空压机试验:打风时间、润滑油压符合检修规程要求。(4)制动机试验:综合性能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列车管防折关装置作用良好。(5)检测装置试验:轴温报警装置、走行部检测装置温度显示正确、报警可靠。(6)列车供电试验:列车供电装置试验符合有关技术要求。2电力机车(1)低压试验:各项性能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高压试验:各项性能符合检修规程要求,防放飏装置作用良好。(3)空压机试验:打风时间、润滑油压符合检修规程要求。(4)制动机试验:综合性能试验符合检修规程要求,列车管防折关装置作用良好。(5)检测装置试验:轴温报警装置、走行部检测装置温度显示正确、报警可靠,自动过分相装置、大顶绝缘检测装置、高压报警装置作用良好。(6)列车供电试验:列车供电装置试验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六)机车试运行1特性试验:牵引特性、电制动特性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温升检测:轴箱、抱轴瓦、车轴、齿轮箱、牵引电机轴承稳定温升符合检修规程要求。3整车绝缘:机车试运行后电线路的绝缘电阻符合检修规程要求。第二十二条 段修机车各修程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见附表4.1。第二十三条 重要部件落修或更换时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运用机车落修或更换下述重要部件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用。1更换轮对或更换(落修)牵引电动机:(1)轮对与牵引电动机安装状态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牵引工况试验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更换牵引杆装置:(1)杆件、拐臂、防缓件安装状态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各销与套配合间隙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3更换轮对空心轴传动装置空心轴套或六连杆:传力销、空心轴套、连杆、定位销、传动盘、六连杆安装状态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4更换单元制动器:(1)制动器箱体安装状态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单元制动器调节作用良好。5更换受电弓:(1)受电弓及安装状态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2)升弓和降弓时间、升弓和降弓压力及压力差、上升与下降状态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3)自动降弓装置作用良好。第五章 机车部件验收第二十四条 柴油机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柴油机总成1柴油机各机组及零部件配置符合合同及标书要求,型号、编号清晰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机体、曲轴等重要件性能试验、检查记录及合格证符合要求3性能试验各参数符合柴油机试验大纲要求4各油、水、气管路密封状态良好、无泄露。5在规定条件下,柴油机应能顺利起动、停机,调速器、超速保护装置作用良好,柴油机调速特性稳定,输出特性参数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6增压器运转状态良好,特性符合技术标准规定。7燃油、机油消耗率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二)柴油机机体1主要孔、平面尺寸及形位公差测量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机体焊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焊后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3机体、机座及主轴承盖、主轴承螺栓、气缸螺栓、横拉螺栓探伤应符合有关要求。4机体主油道水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5恢复尺寸修理时符合有关要求(三)曲轴1外形尺寸及形位公差测量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热处理、机械性能、恢复尺寸修复应符合有关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5曲轴油腔密封试验符合有关要求6曲轴恢复尺寸修理时符合有关要求(四)活塞装配1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3活塞、活塞环探伤符合要求。4称重检查符合要求(五)气缸套装配1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3探伤符合有关要求4压力试验符合要求(六)连杆装配1连杆体、螺栓、铜套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3各零部件及组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4连杆相关接触面等均须符合有关要求5探伤符合有关要求6称重检查应符合要求 (七)气缸盖1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3探伤符合有关要求4密封试验符合要求(八)主轴瓦及连杆瓦1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轴瓦紧余量符合要求(九)齿轮1各部件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有关要求(十)弹性联轴节1各部件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机械性能应符合要求3花键轴等部件探伤符合要求4动平衡试验不平衡量应符合要求5油腔密封试验不得泄漏6簧片组静挠度试验符合要求(十一)气门1各部件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十二)凸轮轴1各部件尺寸与形位公差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应符合要求3探伤及剩磁符合要求(十三)润滑油泵1齿轮、泵体、轴尺寸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齿轮、泵体、轴探伤符合要求3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产品技术要求4性能试验流量、压力符合试验大纲要求5油泵内部清洁度符合要求(十四)冷却水泵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性能试验流量、压力符合试验大纲要求(十五)增压器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主轴、涡轮盘、导风轮、涡轮叶片、浮动径向轴承等探伤符合要求3转子装配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4性能试验各项参数满足试验大纲要求5主轴等部件寿命符合要求6铭牌符合要求7油封装配8尺寸检测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十六)减振器1尺寸检测、机械性能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探伤符合要求3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4调速器、超速停车装置5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6性能试验各项参数满足试验大纲要求7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8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十七)喷油器、喷油泵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十八)高压油管及接头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压力试验符合要求(十九)波纹管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二十)机油胶管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胶管性能符合要求第二十五条 液力传动箱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液力传动箱及主要零部件铭牌安装正确,型号、编号标记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外部安装零部件工作状态良好、无泄露;各运动零部件连接可靠,运转平稳无异音。3换档、换向等动作试验准确、灵活、可靠、无卡滞。4连续工作状态下,工作油温度及轴承温升符合技术要求。5起动扭矩、输入、输出特性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二十六条 车体及底架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底架所有零部件组装齐全,技术标准规定的重要焊缝需经无损探伤检查合格。2牵引缓冲装置组装状态良好,车钩三态作用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底架总长、宽度、上挠度、旁承座底面平面度、侧墙平面度等重要尺寸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4车体顶盖与各室体连接状态良好。5车体各室门、窗口尺寸误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6各通风道、油水管、电线管路焊接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清洁度良好。7车体架车、起吊、救援等装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第二十七条 转向架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转向架总成1构架、轮对、牵引电机、牵引杆、轴箱轴承等重要部件检查记录、试验记录、合格证等符合要求。2牵引电机及轮对安装状态良好,紧固力矩及标记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3牵引装置各杆、销、套、减振元件、轴承等零部件及安装状态良好,各部间隙尺寸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4一、二系弹簧及旁承等零部件安装状态良好,弹簧定位及作用正常,标识齐全清晰,各部间隙符合技术标准规定。旁承润滑密封性良好,无漏泄。5基础制动装置、单元制动装置及停车制动装置安装状态良好,通风动作试验各部动作灵活,制动缸行程符合技术标准规定,制动管路无漏泄、接磨。6油压减振器外观及安装状态良好,无漏泄。7砂箱、撒砂阀外观及安装状态良好,撒砂作用正确。扫石器安装状态良好,位置正确。8轮缘润滑装置安装状态良好,作用正确。9抱轴瓦与车轴间隙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润滑及密封状态良好;抱滚动轴承安装状态良好。10转向架及各主要零部件铭牌、标记齐全正确,油漆及清洁度状态良好。(二)构架1各横梁与侧梁焊缝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主要牵引部件(牵引拉杆座、牵引销座、轴箱拉杆座、横向止档)组装位置尺寸、焊缝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3主要悬挂部件(牵引电机、车轴齿轮箱、基础制动装置、扫石器、砂箱)吊挂座安装位置、焊缝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4按规定对主要焊缝进行探伤符合要求。5构架侧梁上挠度、四角高度差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三)牵引杆、拐臂、拐臂连接杆、轴箱拉杆、关节轴承、电机悬挂装置、空心轴装配及组件、轴箱、滚动抱轴箱、防缓螺栓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四)走行部承载弹簧及高圆弹簧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压缩特性曲线符合要求(五)齿轮箱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渗漏试验符合要求(六)橡胶旁承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七)抱轴瓦1各部尺寸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要求(八)牵引主、从动齿轮1各部尺寸及齿轮精度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静平衡试验必须符合要求(九)油压减振器、摩擦减振器、闸瓦间隙调整器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第二十八条 轮对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轮对组装1各部件外形尺寸、配合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轮轴压装压力曲线,反压试验曲线符合要求3热装工艺符合要求(二)车轴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轴号、炉号、锻造厂家代号、锻造年月、加工厂家等标记齐全(三)轮芯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制造厂名、制造年月、制造顺序号标记齐全5轮芯缺陷修复及修复后应力消除符合要求6轮芯使用寿命符合要求(四)轮箍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轧制月份、冶炼年份、工厂标记、轮箍钢代号、熔炼炉罐号、轮箍顺序号等标识移植符合要求(五)整体轮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无裂纹4不许采用焊接方式修复缺陷5轧制月份、轧制年份、工厂标记、车轮钢代号、熔炼炉罐号、轮箍顺序号标识移植符合要求第二十九条 轴承(轴箱轴承、抱轴箱轴承、牵引电机轴承)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各部尺寸、游隙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磁粉探伤后必须进行退磁处理,剩磁符合要求4动态检测必须符合要求5清洁度符合要求第三十条 机车部分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燃油泵、启动机油泵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二)排障器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三)机车复轨器1各部尺寸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机械性能符合要求(四)车钩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与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车钩体等件探伤符合要求4车钩三态作用良好(五)缓冲装置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内、外弹簧探伤符合要求4性能试验符合技术要求(六)钩尾框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七)散热器、热交换器、中冷器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压力试验符合要求3散热器流量试验符合要求(八)通风机1静平衡试验应符合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第三十一条 辅助系统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变速箱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二)万向轴、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三)冷却风扇1静平衡试验应符合要求2叶轮探伤符合要求(四)温度控制阀、恒温元件、安全阀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五)静液压泵、静液压马达组装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各零部件探伤3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六)静液压系统高压油管1各部尺寸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压力试验符合要求第三十二条 空气制动系统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空气压缩机组(螺杆泵)1阳转子、阴转子、油气桶探伤符合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二)空气压缩机组(往复式)1曲轴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2曲轴、连杆体等部件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曲轴、连杆体等部件探伤符合要求4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三)机车风源干燥装置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四)空气制动系统各类风缸1焊缝探伤符合要求2水压试验符合要求(五)制动机及制动系统各种阀1制动机综合性能试验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电空制动机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各单阀性能试验符合有关技术要求4清洁度符合要求(六)空气制动平稳装置1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气密试验不得泄漏(七)各类气路板1尺寸检测符合要求2风路气密试验符合要求。3清洁度符合要求(八)储能制动器、单元制动器装配及组件、手制动装置1各部尺寸及机械性能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九)闸瓦间隙调整器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十)盘式制动装置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要求3探伤符合要求4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5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十一)制动软管1各部尺寸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水压试验符合要求(十二)电空制动机及其控制箱1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十三)制动缸体及装配1各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密封试验不得泄漏3橡胶皮碗性能符合要求4制动缸弹簧压缩特性曲线符合要求(十四)闸瓦1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要求第三十三条 电机部分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牵引电动机、牵引发电机1性能试验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耐压试验、泄露试验符合要求3转子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4电机轴探伤符合要求5牵引电机轴与牵引齿轮配合接触面符合要求(二)辅助及控制电机1性能试验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转子动平衡试验符合要求4电机轴探伤符合要求第三十四条 电器部分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高压电器1受电弓(1)各部分尺寸符合产品图样要求(2)受电弓综合性能试验和检测符合试验大纲要求(3)气囊试压符合要求(4)滑板条粘接牢固2主断路器、高压连接器、避雷器、高压安全接地装置、高压电流互感器(1)性能试验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高压隔离开关(1)通断能力试验、操作力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动静触头接触线、接触面符合要求(4)绝缘距离检查符合要求4高压电压互感器(1)性能试验(密封性能、工频参数电压、持续电流)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直流电阻符合要求(4)硅橡胶外体硬度符合要求5主变压器、电抗器(1)性能试验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器身真空干燥符合有关技术要求(4)变压器油化验符合要求6接地装置(1)接触电阻符合要求(2)性能试验符合要求(二)低压电器1变流元件变流元件性能检测符合技术要求2中央控制单元及其附件、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走行部监测装置、轴温报警装置、车顶绝缘检测装置、高压报警装置、自动过分相装置、逻辑控制单元等监控监测装置(1)性能试验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元件筛选符合要求(4)低温试验、高温试验符合有关技术要求3其它电子装置(1)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4司机控制器、辅助控制器、电空制动控制器(1)动作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5各类电空阀(1)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气密试验符合要求6电连接器(1)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2)接触良好符合技术要求7各类继电器(1)动作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8各类接触器(1)动作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触头接触面符合有关技术要求9电空接触器(1)动作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触头接触面检测满足有关技术要求(4)气密性及气压强度试验符合要求(5)通断能力试验符合要求10转换开关、反向器(1)动作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触头接触面符合要求11光电传感器、测量仪表、电容器、电源变压器及各类控制变压器(1)性能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12蓄电池(1)充放电试验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三)屏柜1变流装置、列车供电装置(1)性能测试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2高压电器柜、低压电器柜(1)性能测试符合技术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各电器件安装状态良好,布线符合规定。3制动控制柜、电空制动柜(1)性能试验符合技术要求(2)气密试验符合要求(3)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4电阻制动装置(1)性能试验符合技术要求(2)电阻带阻值测量符合要求(3)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5机车微机柜、电子柜、(1)性能试验符合试验大纲要求(2)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符合要求(3)元件筛选符合要求(4)低温试验、高温试验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第六章 轨道起重机验收第三十五条 起重机试验整备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起重机主要零部件安装齐全,回送状态的整机外形尺寸、自重、轴重、车钩中心线高度及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柴油机、空压机及传动部件的车上安装、调试和清洁度要求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电气线路的安装及耐压、绝缘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4.空气制动系统单车试验性能及基础制动装置的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三十六条 起重机性能试验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试验条件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二)空载试验1.柴油机启动、预热及控制系统的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操纵系统和司机室空调的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救援警示装置和车载通信装置的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4.空载试验性能及安全装置的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三)载荷试验1.柴油机及传动系统的工作状态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载荷试验性能及安全装置的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试验后各机构及结构的状态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三十七条 起重机自力走行及线路回送试运行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起重机与吊臂平车联挂并按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整备。(二)自力走行试验1.自力走行速度、制动阀作用及制动距离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缓行驶过设计规定的最小曲线时,转向架、底架各部件的相对运动及间隙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自力走行爬坡能力及手制动装置的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三)厂内线路回送试运行1.机车牵引运行的速度、距离及通过曲线半径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试验过程中各部无异常,走行部状态、制动装置作用及转向架轴承温升符合技术标准规定。通过设计规定的最小曲线时,转向架、底架各部件的相对运动及间隙符合技术标准规定。(四)铁路正线回送试运行1.机车牵引运行的速度、距离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试验过程中各部无异常,走行部状态、制动装置作用及转向架轴承温升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三十八条 起重机落成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1.起重机主要零部件安装正确,型号规格、铭牌标识及检查、试验记录和合格证等交验资料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车钩及缓冲装置的组装及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风制动、手制动及基础制动系统试验动作正确,各项参数符合技术标准规定。4.走行部轮对及传动齿轮、轴箱、走行减速箱、悬挂装置、减振元件、走行挂齿装置、旁承装置等主要部件连接、密封状态良好;车轮状态、油漆及弛缓标记符合技术标准规定。5.支腿机构安全防护装置、支腿、支腿油缸、伸腿油缸、液压锁、操纵阀及管路的安装和作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6.活动重铁回送定位装置和回转支承及紧固螺栓的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规定。7.车体底部各吊挂零部件和线路、管路的安装状态良好。8.司机室设备安装正确,功能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9.机械室各门、走台板、安全护栏及扶手的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0.蓄电池安装及充电作用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1.吊臂组成及回送辅助装置的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2.各电器及电气线路安装正确、线号完整清晰,连接状态良好。13.检测监控传感器、仪表、报警装置性能、显示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4.各空气、油、水管路连接状态正确良好,管路密封无泄漏,油漆、标识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5.卷扬机构传动部件、吊钩组成、钢丝绳、滑轮组及附件的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6.漏雨试验各部位密封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7.起重机涂装、铭牌标识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8.回送前各滤清器中滤芯的更换、各种油、水、液的排放和加注符合技术标准规定。19.起重机的回送整备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部件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一)柴油机、空压机及传动部件 1.柴油机、空压机及传动部件的配置、型号、编号及检查、试验记录和合格证等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柴油机、空压机及传动部件的试验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回转支承的造修及检查、探伤记录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二)支腿控制机构1. 支腿控制机构部件造修的检查、试验、探伤记录和合格证等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支腿、支腿油缸、展腿油缸、液压锁、操纵阀及控制部件的造修及试验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三)卷扬机构1. 卷扬机构部件造修的检查、试验、探伤记录和合格证等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 卷扬机构滚筒、支架、吊钩组成、钢丝绳、滑轮组及附件的造修及试验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四)吊臂组成1.吊臂伸缩油缸、变幅油缸及原材料和重要部件的检查、试验、探伤记录及合格证等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吊臂伸缩油缸、变幅油缸的造修及试验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 吊臂组成的组装及试验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五)吊臂平车1.平车主要零部件安装正确,型号规格、铭牌标识及检查、试验记录和合格证等交验资料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平车宿营室钢结构的漏雨试验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平车的车钩及缓冲装置、转向架、轮对、制动系统等部分的造修要求与主机相同。4.平车木结构、防寒及内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5.平车电气线路的安装及耐压、绝缘试验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规定。6.平车发电机组的性能试验符合技术标准规定。(六)底架、回转架、转向架、平车及吊臂钢结构1.结构及原材料的检查、试验、探伤记录和合格证等符合技术标准规定。2.结构的组对、焊接过程符合技术标准规定。3.结构组成部件齐全、位置正确,主要尺寸、焊缝及焊缝探伤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七)转向架、轮对、制动系统及起重机其它部件的验收项点及质量要求按照机车有关要求执行。第七章 铁路机车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第四十条 对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是对产品进行技术认可和合格确认的重要组成部分,承验单位应对企业产品质量形成过程进行识别,确定产品质量形成的关键过程、关键工序和关键项点,并确认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四十一条 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应重点关注“人、机、料、法、环”等关键因素,应根据产品质量特性和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情况,具体确定监督项点、频次、方式方法和处理方案。第四十二条 承制单位应具有满足铁路机车产品生产的设计文件(图纸、计算书等)、工艺文件(技术条件、工艺规程、试验大纲、作业指导书、过程卡、工序卡、检查卡等)和必要的检查记录。第四十三条 承制单位应具备能够满足铁路机车产品生产和产品质量要求的工艺装备、检测设备、检测用仪器、仪表,并应有相关管理台帐、维修保养记录,保持性能和精度良好。生产和检测设备、检测用仪器等应有操作规程,并应按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规定检定和校准。第四十四条 承制单位应具备能够满足铁路机车产品生产和产品、设备对环境要求的厂房、场地和生产环境。特殊场地(如有温度、湿度、清洁度、光线、空气、噪声等要求的场地)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第四十五条 承制单位铁路机车产品生产的关键和特殊岗位人员(如探伤、焊接、理化检验等),应按国家、行业或其他有关规定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查上岗资格和业务水平。第四十六条 承制单位铁路机车产品的生产应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工艺检查、质量检验、岗位经济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承验单位应监督和参与被验企业工艺执行、质量检验、经济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关键过程和特特殊工序定期进行监督。第四十七条 承制单位铁路机车产品生产需要采购的重要原材料、机车重要零部件和委外生产的铁路机车产品,入厂时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合格证件。当承制单位铁路机车产品生产关键、特殊过程存在外包时,承验单位应对承制单位供方产品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进行监督。第四十八条 承验单位应参与并监督承制单位铁路机车产品的设计开发、工艺方案评审、工艺文件审查、新产品形成过程、新产品首件鉴定及产品的评审。第四十九条 承验单位应参与并监督承制单位对其机车重要零部件供应厂商的资格认定、产品实现过程、产品首件鉴定及产品的评审。第五十条 承验单位应监督承制单位对不合格铁路机车产品的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第五十一条 承验单位应监督承制单位装车试验、考核或运用的机车技术改造项目和科研项目的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科研项目须有铁道部、铁路局的批文,装车及试验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第八章 铁路机车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监督第五十二条 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监督,是对产品质量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承验单位应对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在其铁路机车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识别,并确认其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第五十三条 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监督应重点关注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产品实现、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等关键要素,应根据铁路机车产品质量特性和对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具体确定质量管理监督的项点、频次、方式方法和处理方案。第五十四条 承制单位应具有满足铁路机车产品生产的质量方针和与质量方针相一致的可以测量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各管理权限的不同层次并得到落实。第五十五条 承制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审,评审应涵盖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及产品实现过程,以及对产品的监视、测量和有效性的改进,直至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正或对组织进行调整。第五十六条 承验单位应参加并监督承制单位质量管理评审和体系内部审核,证实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及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第五十七条 承验单位应参加并监督承制单位对铁路机车产品的质量分析,建立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督促承制单位做好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 本条列自2009年 月 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 此规定的解释权在铁道部。附表4.1段修机车各修程验收具体要求验收范围验收项点验收质量要求机车修程轻大修中修小修辅修柴油机机体曲轴探伤机体、配气齿轮及轴、曲轴及组件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增压器探伤主轴轮盘组合、涡轮探伤符合探伤规则要求。性能试验转子组更换零件后动平衡试验、增压器整体性能符合检修规程要求。超速停车装置测量飞锤行程、摇臂滚轮与飞锤间隙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性能试验超速停车装置作用良好。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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