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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广场停车场运营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满足顾客购物停车的需求,根据宜宾市物价局关于 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停车场的主要用途是为购物顾客提供方便、快捷的配套服务。停车场停放只限于小型车辆(蓝色牌照)。停车场24小时开放。第三条 第三条 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收费及停车卡的管理工作。停车不足 分钟免收停车费。正常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蓝色牌照) 元/小时;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停车12小时以内收费 元,停车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收 元(由物价局审批)。第四条 减免标准每张免费停车票可免费停车2小时,免费停车票可累计使用,超出时间按正常收费标准收费,节余时间不退换现金。因商品质量等问题投诉的停车顾客,由接待处理的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免费停车事宜。(免费停车票由财务负责印制、预售,免费停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第五条 物管部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落实和制定停车场各项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疏导和维护场内、场外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交通标志,收费标准;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事故处理等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费、免费、优惠标准收费和服务。运营管理部负责各类促销活动、免费停车的相关沟通、协调等工作。因商品质量等问题投诉的停车顾客,接待处理的运营管理人员(顾客接待室、卖场管理人员)在处理后应主动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免费停车服务,在确定后,及时告知停车收费员予以免收停车费,事后进行签字确认,由收费员实施操作,每月终制作停车报表送运营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财务信息部负责将停车场收费员每日缴来的停车款收取入帐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对期卡收费情况每月进行核查;负责停车发票的购买及领、销、存管理。停车场收费员所用发票统一从财务领取,执行“以用顶领”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的免费停车,收费员实施操作,每月终制作停车报表送各部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无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审批的免费停车费由当班收费员自行承担。对于经核查发票流水号输入错误的顾客免费停车费,考虑到发票流水号确有不清晰的情况,当班收费员按错误率比例承担。第六条 停车场期卡业务办理1、公司办理期卡业务,对提出办卡需求的车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停车卡申请单,办理停车卡。2、停车收费标准按每辆车400元/月收取(公司员工按每辆车100元/月收取)。第一次办理另缴纳50元停车卡押金,退卡时凭停车卡和押金收据全额退还。办理停车期卡,期限最短一个月(例:2月10日至3月9日),最长为十二个月。3、期卡停车应服从停车场车管人员的管理,遵守停车场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强行冲卡进场,违者将承担相应责任。4、办理停车期卡的车辆,可在有效期内任意进出本车库。卡号与车号必须相符,否则车管员不予放行或按临停收费,若更换车辆或车牌号需提前到车管处办理停换手续。 第七条 收费停车和免费停车的流程1、顾客车辆进入停车场入口,在入口机处自行取卡,引导员予以协助,读卡后进入停车场。2、车主在引导员引导下按指定路线、区域、车位并按管理规定和须知停放好车辆后离开车场。3、车主购物后,持免费停车票及停车卡在停车场收费亭交收费员进行验证录入,收费员减免标准与顾客进行结算。在免费停车标准范围内免费停车,如超出免费停车时间,超出部分按收费标准收费,收费员收回停车卡提供相应的发票并给予放行。第八条 停车管理规定和须知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如不具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停车人自负,停车场不负任何责任。2、进入停车场的顾客,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工作人员引导的车位停放。不遵守规章者,停车场不提供泊车服务。3、车辆泊位时,请不要挤占车道,车位。泊车时,请关闭引擎、拉好刹车、收好倒车镜、锁好车门,车厢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停车场无代保管物品的义务和服务,如丢失责任由车主自负。4、严禁在车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不得携带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以确保停车场安全。不遵守规章者,停车场将按交通法规和管理规定处理。5、禁止车场内乱丢垃圾和废弃物,禁止在车场内吸烟、嬉戏、打闹。不遵守规章者,停车场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劝阻和处理。6、驾驶员需保管好停车卡,如停车卡遗失,经收费员确认驾驶员缴纳应缴纳的停车费,另需赔偿停车卡制作工本费50元。(如一周内找回停车卡,可退还工本费)7、为保障顾客人身及车辆的安全,请自觉按规定路线行驶,实行人车分道,服从车管指挥。不遵守规章者,停车场有权拒绝提供泊车服务。8、车辆在停车过程中遗失、损坏,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第九条 停车场车位设置规定 1、停车场可停放车辆共计 个。节假日、双休日收费员应设置不少于 个临时卡停车位,其余 个车位供期卡车辆停放;非节假日、双休日收费员应设置不少于 个临时卡停车位,其余 个车位供期卡车辆停放。 2、若设置的临时卡停车位已满,车场外有车辆等候入场(收费员可通过停车场智能化系统监控观察),而期卡停车位有剩余,引导员与收费员应及时联系沟通,增加临时卡车位数,以最大限度的为顾客(临时卡车辆)提供停车便利。3、期卡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在车位已满的情况下,应在车场内等待或选择自行离开。在等待期间,若有临时卡车辆离开,收费员应立即相应减少临时卡车位,以防止临时卡车辆进入车场后无车位停放。第十条 停车场收费员、引导员职责1 车场引导员职责(1)负责停车场道路通畅、停车有序。对红星路路段进行管理、疏导。(2)主动向收费员提供车场剩余车位情况,以便收费员及时合理的设置车位数。(3) 负责及时补充入口机停车卡,确保停车卡能正常循环运行。(4)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碰撞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5)处理日常停车过程中发生的群众纠纷和突发事件。(6)检查、督促所属工作人员到岗、尽职情况,奖勤罚懒,并对工作人员平时玩忽职守、渎职行为造成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7)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手续,并按规定着装,佩戴岗位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热情为顾客服务,及时搜集顾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8)负责对交通标识、标志牌进行擦拭、维护保养,并对车场内停车信息及时与入口处引导员反馈。(9)负责停车场安全、卫生、通畅、泊车有序。(10)每日夜间安排人员在停车场车道等周围区域值班,并与保卫人员对停车场进行巡逻、检查,确保车场安全。2 停车场收费员职责(1)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2)负责停车场停车费的收取工作,并按财务规定按时将停车款送交集中收款室。对定额发票的领用、保管、使用、缴销应严格按照银龙广场发票管理办法执行,如违反规定应承担相应票据责任。 (3)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手续,并按规定着装,佩戴岗位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热情为顾客服务。(4)车场收费员应以为顾客服务为宗旨,及时了解车场车位情况,调整车位设置。(5)引导顾客从商场指定通道口进出,对大宗商品及可疑物进行查验(凭出门证、电脑购物小票等)。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出停车场,每天定时开关车场大门照明。(6)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碰撞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7)每天按时将车库楼梯通道门打开,保障顾客通行畅通。(8)协助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突发事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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