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农财科工作运行流程(职责制度 工作运行情况表 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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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农财科工作运行规程(送审稿) 1、农财科工作规则 2 2、农财科工作运行流程情况表 16 3、农财科工作运行流程图 19农财科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使我科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规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农财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贵阳市、清镇市已出台的各项支农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新时期财政支农职能,努力构建现代农业财政管理体系。第三条 农财科工作的准则是:遵循依法行政、程序规范、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第二章 主要工作职责及程序第四条 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农业财政政策和财政法规,促进全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农村为目标,根据工作安排参与制定全市农业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结合实际草拟财政支农(含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参与市直农口部门(单位)发展规划、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协调工作。第五条 做好农业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和上级要求报送农财报表、工作信息、资金统计、工作进展、项目实施等文字表格资料。第六条 积极配合农口单位做好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第七条 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和核拨财政性资金。第八条 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财务法规,突出“规范、高效、安全”目标,通过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认真查处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指导市直农业口单位做好农业财务管理,提高支农资金监管工作水平。第九条 做好市直农口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工作。(1)指导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 (2)审核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和调整预算并提出建议;(3)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4)会同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5)协助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项目库,会同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6)分析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7)对部门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8)审核单位的年度决算。第十条 按照工作职责进行人员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局领导安排协助做好其他科室牵头的工作。第十一条 办理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要求第十二条 遵循“简便、协调、效能”的原则,本科全体同志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团结一心,认真、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科长:(1)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农财科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农财干部、农口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行财政支农政策研究;(3)负责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4)负责本科目标绩效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5)负责预算指标帐登记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拨款审核工作;(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价格调节基金、清理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帐户出纳工作;(7)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2、综合事务管理:(1)了解和掌握全市农业财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农口单位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草拟相关财政支农政策措施和制度;(2)拟写综合性文字分析、汇报材料、专题报告和调研课题等材料;(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价格调节基金、清理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帐户会计工作。(4)拟写报送本科报送月、季、半年、全年本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每月撰写报送信息、简报3条以上,负责局办公室要求报送的其他工作责任目标资料。(5)负责财政局农民增收责任目标文字资料的搜集、汇总、报送工作。(6)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3、业务管理:(1)负责本人所分管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核拨款申请,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撰写上报有关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2)完成有关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工作。(3)负责编制报送专项资金统计表、预算指标统计表。(4)负责本科文件登记、传阅并整理归档工作。(5)审核、汇总、报送单位统发工资表。(6)负责编制报送政府债务表和中央公共投资季报、内部监督检查表月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情况表月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两湖”保护等报表和资料。(7)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第十三条 农财科各项业务中,属于单独事项的业务,由一个人单独办理;涉及需要多人配合的业务,由牵头责任人负责,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涉及其他科室的业务,主要由科长协助办理。第十四条 各项业务工作原则上按实际分工负责。为了做好临时不在岗位同志工作,方便部门(单位)办事,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同岗替代责任制。本科室的同志都是同岗备用人员,要按照科长的安排进行同岗替代,统筹兼顾好自己份内和替代工作,替代工作的同志要按规定、程序处理相关事务;外出的同志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事项承担主要责任,回来上班后要仔细检查替代工作的同志已处理的工作,如果发现有违规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第四章 农财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学习制度。1、学习方法。本科组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中学习1次以上。2、学习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财政业务知识。3、参加局、科组织的培训学习或个人自学,都必须按要求认真学习,按局安排写出结合工作实际的调研文章、心得体会。第十六条 农财科财产、安全和日常工作管理制度1、本科人员要负责管理好科内财产物资,严防损坏和丢失。2、外出时必须检查关闭本科全部电源,锁好办公桌、资料柜、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3、每天必须打扫本科室卫生,爱护花草,美化环境。4、本科室同志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经常自觉进行安全法规制度及安全知识的自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5、在平时及上下班途中注意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实行专人管理,有关文件传阅后必须及时收回。2、本科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以及工作中的有关报表资料,必须按年度整理装订成册,并及时立卷归档。3、按要求做好防虫、防霉、防火和保密工作。4、外单位人员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必须按程序批准后方可查阅。第十八条 财政性资金审批、复核、拨付工作管理制度1、财政性资金审批程序(1)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初部门预算。(2)人员经费、公务费等刚性支出,在每年11月份以前据实提出追加(追减)预算指标建议数,经财政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预算科汇总下达预算指标文件。(3)各部门单位在年初部门预算以外新增加的项目经费,需由有关单位向市人民政府专题请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交财政局,财政局提出处理意见送市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市长审定。各部门单位经市长审批追加的项目经费及经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明确解决的经费,交由财政局预算科提出“财政经费办理意见”,经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局相关科室下达预算指标文件。(4)办案费用年终由财政局预算科根据预算单位收入缴库情况和相关规定下达指标文件。公医费、会议费由财政局行财科在市人大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全年实际发生情况下达指标文件。2、财政性资金拨付程序(1)统发工资每季首月对单位工资进行一次审核,核准后送交预算科;其余月份如人员工资有变动,按有关单位报送变动依据审核,于每月10日前审核无误送预算科拨付。(2)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部门预算指标内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中的办案费、人员经费按单位申请的用款计划、序时进度由分管工作人员初审、科长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送预算科拨款。(3)项目经费(含上级专款)项目经费(含上级专款)由用款单位填制拨款申请书(印章齐全)并附用款计划,通过分管工作人员核对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科长审核提出科室核拨数建议、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对金额在壹拾万元(含壹拾万元)以下的,送预算科拨款;对金额在壹拾万元(不含壹拾万元)以上的,送市政府分管、联系的副市长审批后,送预算科拨款。3、对以上未明确的事项,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的通知”及*财政局财政性资金拨款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九条 农发资金、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帐审批、复核、拨付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会计、出纳分设,银行账户印鉴分开保管。2、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和拨付款项。审批按上级文件执行,拨款按字20058号“关于印发财政性资金拨款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程序办理,由会计初审、科长复核,送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拨款。贷款必须提供完备的担保手续和贷款合同,经分管业务人员和科长审核后,送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拨款。3、每月末会计出纳必须相核对无误后再编制会计报表。4、设置明确一名同志为稽核监督员。第二十条 外出管理制度1、签到上班后工作人员如有事外出必须向科长说明去向及所办事宜,经批准方可外出。科长出差或休假,必须事先经局分管领导批准。2、不假外出一经查实须按早退处理,并且不得再签补休条充抵。3、外出时碰到不能处理的工作问题必须及时反映和请示。4、节假日休假和病事假按局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管理制度1、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未经科长批准,本科以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计算机。2、严格遵守涉密管理规定,有涉密文件资料的计算机不连结互联网,使用互联网时不涉及涉密文件资料的内容。3、计算机专管人员要按规定操作,并做好防磁、防尘、防潮、防火等保养工作。4、上班时间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第二十二条 财政统发工资审核情况登记反馈制度、农口单位统发工资审核汇总工作业务岗位负责,反馈工作由单位会计和专管员共同负责管理。、单位报送统发工资表后,由我科室审核汇总报送局预算科,同时填写统发工资反馈表给单位核对。、统发工资反馈表经单位核对签章后送农财科份。第二十三条 农财科农发资金、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帐户会计、拨款员(出纳)、稽核岗位责任制度1、会计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审核会计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登记结转包括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在内的总帐和明细帐。(2)每月核对一次银行存款帐,如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不相符,须编制银行存款帐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每月编制报送会计报表(附说明),年终按上级要求完成会计决算编报工作。(3)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4)负责妥善保管收据(内部结算票据)、银行支票及本人印章。2、拨款员(出纳)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审核会计原始凭证,拨付签批手续齐备的款项。(2)登记结转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与会计、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一次。(3)负责妥善保管农发资金、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帐户拨款专用公章及本人印章。3、稽核岗位责任制度(1)稽核内容:本科帐户总帐、明细帐、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对帐单、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情况表、相关文件资料等。(2)稽核方式:每月对会计登记结转的总帐和明细帐、拨款员(出纳)登记结转的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对帐单核对一次,次月10日前向局监察科报送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情况表;不定期检查有关财政、会计、财务管理法规及局、本科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反馈指出,要求按规定纠正,并向科长或局监察科报告。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科室实际不断完善稽核的内容、方式。第二十四条 “银行存款帐”、“现金帐”、“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存款对帐单”、库存现金共同核对、签字制度1、每月会计、拨款员(出纳)共同核对一次“银行存款帐”、 “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存款对帐单”,会计、拨款员(出纳)均要签字盖章,如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不相符,须编制银行存款帐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2、每月会计、拨款员(出纳)、稽核检查共同核对一次“现金帐”、库存现金,会计、拨款员(出纳)均要签字。3、如果共同核对发现帐帐、帐实、帐表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纠正,并向科长、局监察科、局领导报告。4、稽核检查人员应不定期到银行核对银行存款帐和银行存款对帐单余额,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反馈指出,要求按规定纠正,并向科长和局领导报告。第二十五条 票据使用、保管制度1、农财科因工作需要使用票据和转帐支票由会计领领取、购买、保管、填发使用,按规定办理缴销手续。2、月末交局办公室会计审核检查,由内部监督员不定期进行检查。3、严格执行筑财综200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的意见,票据和转帐支票如有遗失立即书面报告局办公室和局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并在省以上报刊登报宣告作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 财务(拨款)的相关印鉴责任制度1、农发资金、价调基金、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三个银行账户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其中:科长保管农发资金拨款专用章、农财科公章、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拨款专用章三个银行账户及本人私章,会计保管本人私章。2、经批准需办理收款、拨款业务,由会计开具票据,科长审核后再分别加盖银行留存印章。3、会计、出纳如有事经批准外出,会计的本人私章私章暂时移交给其他同志保管并代行相关会计业务,科长保管农发资金拨款专用章、农财科公章、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拨款专用章三个银行账户及本人私章暂时移交给局分管领导保管。第二十七条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积极学习宣传、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2、按规定处理、传阅并妥善保管涉密文件,涉密文件要及时锁入桌箱(文件柜)内,不能随手乱放。3、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资料定密工作。4、遵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5、不在与涉密工作无关的场所谈论涉密事项。第二十八条 专用资金账户管理制度1、如因工作需要开设或撤销银行帐户,必须经过清镇市财政局行文批准,再到有关银行办理开设帐户或撤销帐户手手续。2、农发资金、价调基金、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必须分别开设帐户独立设账核算。3、非本账户资金不能混户入账核算。第二十九条 对账制度1、每月对本科所管理的货币资金、每年对往来款项和实物进行核对。2、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薄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编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核对记账方向是否正确一致。3、账账核对。对总账账户余额与明细账有关科目余额进行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明细账与实物卡片账进行核对。4、账实核对。对会计账薄记录与实物资资产进行核对,盘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是否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对各种应付、应收款明细账余额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核对。第三十条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1、单位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进行清理登记,明确专人负责管理。2、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必须爱护。3、本科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第三十一条 农财科限时办理制度1、为切实搞好我科效能建设,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本科人员对来农财科办事的同志要热情接待。对于不属于我科职责的事项,当即明确答复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对于属于我科职责的事项,可以办理的须在三日内办结;对于属于我科职责的事项,但由于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须在二日内作出明确答复。3、对于有关单位提交的拨款申请书,经讨论同意拨款的及时签字盖章完毕交还单位报市分管领导签批;对于签批手续齐全的拨款申请书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送交局预算科拨款。4、按局工作安排组成检查组进行财政检查,应于三日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财政检查结束后,应在十日内完成财政检查报告、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延长至三十日内完成;提交财政检查报告后三十日内将财政检查决定书送达被检查单位,特殊情况下送达时间可延长至六十日内。5、对于局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时或提前完成并上报。6、发现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相关事项,由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4 农财科工作运行情况表序号工作名称工作依据 工作运行流程责任岗位备注一市级农口部门预算(决算)预算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定项、定额标准等。 市直农口部门(单位)根据要求在第四季度编报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农财科结合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等因素,进行第一次审核,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汇总送预算科;在预算年度的上半年,根据局党组、局领导安排,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对部门预算进行第二次审核,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汇总送预算科;全市部门预算经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预算科将最终审定的部门预算反馈给农财科,农财科配合将部门预算指标下达各有关单位。办理资金决算。科长综合事务管理业务管理流程图1流程图2流程图3流程图4流程图5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1、中央和省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2、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200018号);3、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黔府办发(1999)8号);4、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200911号);5、相关文件。 农财科收到上级下达扶贫项目计划和资金、本级预算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后,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扶贫资金指标下达给相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协商预算科的同志一起为相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办理报账事宜,相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填写拨款申请书完成签批手续后送预算科扶贫专户请拨财政扶贫资金;有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科长综合事务管理业务管理流程图1流程图2流程图3流程图4流程图5流程图6三农业专项资金管理 预算法、农业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采购法、会计法、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省级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管理的规定、 贵州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三小”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和省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方针政策;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贵阳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共县委清镇市人民政府文件等。 农财科收到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资金、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后,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资金指标下达给相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相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填写拨款申请书,完成签批手续后送预算科请拨财政资金。有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科长业务管理流程图1流程图2流程图3流程图4流程图5流程图7流程图8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等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贵阳市财政局下达的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和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计划,在收到上级财政局资金指标文件后,在半个月内将农发财政资金(包括市本级匹配资金)拨到县财政局农发财政资金专户;根据项目实施工作需要,在县财政局农发报账专户填写拨款申请书完成签批手续后,及时从农发财政专户将农发资金拨至农发报账专户。有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对农发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科长综合事务管理业务管理流程图1流程图2流程图3流程图4流程图5五科室责任目标;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文件等。 根据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相关文件要求拟写信息、简报、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材料,编制农财报表、政府债务表、专项统计等,经科长或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出。科长综合事务管理业务管理流程图7流程图8流程图1:县本级部门预算程序县直农口预算单位(在上年第四季度编制部门预算;核对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登记部门预算指标) 农财科(业务管理初审、科长复核、与单位核对汇总,报告局分管领导,送预算科;根据预算科意见收集文件、资料,二审后报局分管同意后汇总送预算科;打印下发市直农口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指标) 县财政局预算科(审核后提出调整意见;二审;根据市人大批准文件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县财政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流程图2:县本级新增因素预算指标程序县直农口预算单位(因人员变动、政策性增加工资等新增的人员经费和公务费由用款单位在当年10月25日前统计并附依据送农财科;登记预算指标)县财政局农财科(业务管理审核、科长复核,报局分管领导;下达预算指标给有关单位并送预算科)县财政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县财政局预算科(复核,汇总下达预算指标)流程图3:县本级部门预算预算控制数转核定数程序县直农口预算单位(部门预算预算控制数如果需要转财政核定数,由预算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资料)县财政局农财科(审核详细预算计划、实际开支情况,会同预算科提出核定指标建议;下达预算指标给有关单位并送预算科)县财政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县财政局主要领导(签批)县财政局预算科(登记;送局主要领导签批;送农财科下文)流程图4:县本级追加项目经费预算指标程序县市直农口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清镇市人民政府写出专题请示,附详细的预算)县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处理建议送财政局办公室)县财政局办公室(处理后转农财科)县财政局农财科(按局领导安排初审,提出解决建议;下达预算指标给有关单位并送预算科)县财政局预算科(登记;出具“财政经费办理意见”送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签署意见;送农财科下文)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签署意见、市长审定,包括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和会议纪要)县财政局局领导(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交预算单位送市政府)流程图5:县财政局农财科拨款程序 县直农口预算单位(工资按工资银行发放花名册,其余经费填拨款申请书,要求签章齐备并附拨款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指标账登记) 县财政局农财科(业务管理初审、科长审核签字,报送局分管领导;将签批手续齐全的拨款申请书送预算科拨款,收到预算科退回已拨款的拨款申请书,交申请拨款单位) 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农财科送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工资、基本支出、项目经费中的办案费和人员经费送预算科;项目资金的拨款申请书送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农财科送拨款申请书给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金额在壹拾万元及以下的送预算科;金额在壹拾万元以上的交预算单位送市政府) 县人民政府(预算单位将金额在壹拾万元以上不含壹拾万元的项目资金拨款申请书送市政府分管、联系副市长审批后,送农财科) 县财政局预算科及财政专户(农财科将签批手续齐全的工资及项目资金拨款申请书送预算科复核拨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凭拨款申请书和有关资料从农财科农发财政专户拨至财政局报账专户;财政扶贫资金凭拨款申请书、财政扶贫资金报帐请款审批单和财政扶贫资金费用支出核销单从预算科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到请款的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流程图6: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 县级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启动情况和实施进度、用款计划,填制财政扶贫资金报帐请款审批单,附有关资料)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资金文件、实施方案、工程承包合同、责任书等,在财政扶贫资金报帐请款审批单、财政扶贫资金费用支出核销单签名盖公章)县级财政局(扶贫项目主管业务科室会同预算科审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财政扶贫资金报帐请款审批单,财政扶贫资金费用支出核销单和项目资金文件、实施方案、工程承包合同、责任书等及发票等原始凭证,核定扶贫项目启动资金、进度资金报账数;根据项目验收意见和项目实施后的公示公告通知书,核定项目尾款报账数)流程图7:县级财政局农财科工作信息、财政简报、工作责任目标、专项工作进展、报表及重要工作处理程序拟稿(收到通知或文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拟稿人员;搜集有关资料,拟写初稿;根据科长意见修改;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报出)科长(审核、修改;安排将局领导同意上报的材料修改上报)局分管领导(审查材料,签署意见;对比较重要的材料送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本局办公室和其他科室上级财政局;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局主要领导(审定向上级报送的比较重要材料,签署意见)流程图8、县级财政局农财科公文管理具体工作程序(根据黔府发20031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拟稿(明确任务,落实拟稿人;草拟初稿;根据科长意见修改,填写清镇市财政局发文稿;根据局领导意见定稿)核稿(科长审核初稿;根据局领导意见审核定稿)签发(以清财字、清财呈字号发文一般由局主要领导签发;以清财农、清财函、清财审等字号发文一般由局分管领导签发;在局办公室登记顺序编号)按公文格式排版【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1)紧急程度、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秘密文件份数序号用五位阿拉伯数码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如需同时标注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应先标紧急程度后标秘密等级。(2)文件首页使用印有“清镇市财政局文件”的统一文件用纸。如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3)发文字号用年份用六角括号“”括入,居中。如需标注签发人,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4)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5)公文标题用二号宋体。第一层标题“一、”用3号黑体,第二层标题“(一)”用3号楷体,第三层标题“1.”用3号宋体,第四层标题“(1)”、正文、未规定格式的文字均用3号仿宋体,段落居左空2字。(6)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附件之后不用标点符号。附件首页版心左上角应注明正文的发文字号和附件的顺序号(形式为“2003号附件1”)。(7)公文应“主题词”三字用3号黑体居左顶格,词目2-5个用3号华文中宋字体,词目之间空1字。(8)一般采用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页面设置为:上3.2cm、下3.6cm、左2.8cm、右2.6cm、页眉0cm、页角2.9cm靠右。 正文A4纸22行、每行28个字,16开纸20行、每行25个字。】查阅(其他单位需要查阅文件,未移交档案室的文件需要经科长或局分管领导同意,已移交档案室的文件按局的统一规定办理手续)归档(根据局办公室要求整理、立卷、编号、打印目录、移交归档)印发(打印文件全文,最后校对一次;印制、装订、加盖印章;分发、通知受文单位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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