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版《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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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1/5 文件控制程序1 目的 为保证在质量体系运行中使用有效文件和资料,并且能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文件、与产品有关的文件和外来文件、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包括合同文件、顾客/业主或供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各种质量记录,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标准图、计算机软件等)3 职责3.l质量体系文件以及技术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标准图、计算机软件目录等技术文件、资料/质量记录,由技术发展部负责控制。3.2合同文件与采购文件以及反映合同/采购文件执行状况的质量记录,由经营管理部负责控制。3.3与产品有关的依据性文件、资料以及产品实现过程中生成的产品文件、资料/质量记录,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负责控制。3.4工程设计总负责人负责控制设计产品文件的发放,对失效的产品文件应发通知单以及更改版次的方式通知有关部门和持有人。3.5档案室负责保管和控制归档的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4 程序4.1质量体系文件4.1.1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由技术发展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经管理者代表审定,分别由总经理和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 作业文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由管理者代表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2/5 批准实施。4.1.2 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分受控本和不受控本。受控本的封面应编号,分发给对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有关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技术发展部负责跟踪更改。更换版本时收回原版本。失效/作废的质量体系文件应在封面上标识“作废”字样。 不受控本的封面上标识“不受控”字样。应按需要限定分发范围,不受控本不再收回。4.2合同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评审记录及有关资料管理由经营管理部负责控制。4.3顾客财产的控制4.3.1顾客/业主向经营部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由经营部加以记录,并转交有关设计部门,转交时办理文件资料的传递手续。4.3.2顾各/业主提供给设计部门的资料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进行验证。4.3.3顾客/业主向设计人提供文件资料时,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应在“项目手册”的“设计依据性文件、资料传递备忘录” 中做好登记、传递记录,避免丢失,工程项目完成后,这些记录随设计文件归档。4.3.4顾客/业主提供资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不适用时,应加以记录,由工程设计 总负责人或经营管理部同顾客/业主联络,协商处理办法。4.4技术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4.4.1上级颁发的有关工程技术政策、法令、法规和其他依据性文件,由技术发展部转发有关部门执行。4.4.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技术发展部发布。4.4.3设计选用的国家和地方的设计标准、规范和应用软件目录由技术发展部编制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3/5 后,编入作业文件供设计人员选用。4.4.4国家与地方编制的标准图,根据设计需要,经主管总师批准使用;集团公司内部编制的标准图由集团总师批准,技术发展部发布。4.4.5设计选用的规范、标准及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增补、修订控制,按关于更新设计选用规范、标准及应用软件目录的办法执行。4.5更改和修订4.5.1集团公司颁发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更改和修订时,除非有专门指定,一般应 由原编制部门进行,由原审批领导批准后发布。若指定其它部门编制和审批时, 该部门应获得编制或审批所需的依据性资料。4.5.2当更改或修订的文件和资料对其他相关文件资料有影响时,由主管部门会 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4.5.3各主管部门更改、修订文件和资料的名称应及时书面通知技术发展部,由技术发展部记录并备案。4.5.4技术发展部对涉及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状况定期编制“修订总目”,供检索查考。4.6信息所根据“标准新书目(半月刊)”等更新版本的信息,及时收集适用的设计标准、规范的新版本,交集团主管总师审批分发的范围,并将“标准/规范更新版本通知”与新版本同时发至该专业持有人。该专业人员应及时修改,非该专业人员可在信息所资料组查到各专业的最新版本规范目录。4.7技术发展都每年印发设计选用的标准、规范及应用软件的有效版本目录。持有人在接到目录后应及时完成清理工作,并将失效/作废版本进行标识、隔离,防止误用。4.8质量体系文件由技术发展部分发。各部门自行复制的再分发文件应由该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控制复制件的有效性。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4/5 4.9在不违背集团质量体系的前提下,各部门可自行发布质量管理文件,但只能供本部门内部管理使用;凡需请其他部门或其他专业执行的文件,须经总经理办公室或技术发展部审阅,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发布;凡涉及集团公司质量体系的文件,应送技术发展部控制。由技术发展部纳入质量体系文件,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发布。4.10各主管部门应保存“文件和资料分发和收回记录”。4.11质量记录的基本要求4.11.1本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所规定的质量记录均应予以保存。4.11.2产品的质量记录 (包括文字、图纸、声音图像信息)应记录在可靠的媒体上。 4.11.3各类质量记录应有完整、明确的标识,内容要准确完整、数据可靠、字迹清晰,不可用圆珠笔、铅笔书写。4.11.4质量记录保管方式应便于存取和检索,防止变质或损坏。4.12质量记录分类保管要求4.12.1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质量体系运行的质量记录以及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工程回访反馈信息记录以及技术培训的记录均由技术发展部建立台帐并保管。4.12.2合同评审、采购/分供方的质量记录由经营管理部建立台帐并保管。4.12.3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记录应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建立台帐,并按下列方式归档:a.工程设计过程中各项质量活动应如实加以记录并建立台帐;b.工程项目设计完工后,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将该项目的全部质量记录连同设计文件资料一并送档案室归档。c.质量记录连同其它全部设计文件资料送交档案室后,由档案室负责收集、 整理、编目、归档、保管和处理。按 工程设计档案归档办法实施。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5/5 4.12.4除4.12.3以外的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一般为三年。当法规或合同有规定要求时按规定办理。4.13质量记录的查阅4.13.1质量记录应能提供给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和质量体系文件更改(即第二方质量审核)时查阅。4.13.2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应能提供给顾客/业主进行评价(即第二方质量审核)时查阅。4.13.3质量记录应能提供给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进行第三方质量审核时查阅。4.13.4除4.13.1、4.13.2、4.13.3情况外,质量记录一般不提供查阅。特殊情况确需查阅时,需经技术发展部主任批准。5 引用文件设计选用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有效版本目录设计选用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有效版本目录关于更新设计选用规范、标准及应用软件目录的办法工程设计档案归档办法6 记录管理用质量记录(详见38页)工程项目中用质量记录(详见61页)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1/5 设计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测评程序1 目 的为确保设计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和达到持续改进。2 适用范围适用于设计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设计产品实现全过程对顾客满意度的测评。3 职 责3.1设计总负责人与设计校审验证人员负责对设计全过程的设计产品质量的监控。3.2 经营管理部、技术发展部与设计部门在不同阶段负责对设计产品实现过程中顾客的满意度进行测评。4 程 序设计服务活动包括四个部分:设计前期工作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配合施工实现设计产品。4.1 设计前期和方案阶段对设计产品的质量监控。4.1.1 经营管理部或设计所在承接工程设计项目前应评审与设计产品有关的要求,即以前所称的“合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a顾客/业主对工程设计规定的要求,如工程项目的技术、进度和费用要求,设计交付后的服务要求;b顾客/业主虽然没有明示规定,但应该包含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c与工程设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例如设计依据、设计规范、标准;d设计总负责人或设计人对设计项目提出的附加要求,如设计项目采用新技术或项目管理与控制手段要求,该设计项目是否列入院级管理项目;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2/5 4.1.2评审应在向顾客/业主作出承诺(签约)之前进行,即在投标、接受合同/订单或订单的更改之前进行,通过评审应确保:a与工程设计有关的要求已得到明确规定;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已解决; c设计公司(设计院)有能力满足4.1.1条所规定的要求。4.1.3评审的方法及简繁程度是根据工程设计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重要性等情况而定,不求形式,下列的任意一种评审方式都可以。a授权的责任人员批准;b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人员会签评审; c相关责任人员的会议评审; d在合同形成的阶段与顾客洽谈共同评审; e在形成合同或订单过程中可一次评审也可多次评审,特别是在中标以后或合同变更后,应再次评审履约的可行性。4.1.4评审的结果和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其拟采取的措施应予以记录。 当顾客/业主的要求或作出设计依据的要求没有书面文件时,设计人在接受合同或订单要求之前应采取适当方式让顾客/业主对其所提出之要求予以确认,并以记录文件形式存档。4.2 设计院/设计人应选择适当的方式通过多种途径确定与实施与顾客/业主的有效沟通,不断地收集顾客/业主的反馈信息,对顾客/业主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度的测评应贯穿设计产品实现的全过程。4.2.1与顾客沟通的内容a向顾客/业主发布拟实施的工程设计的信息;b有关合同、订单在实施过程中的问讯、处理,包括工程设计有关要求的确定与更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3/5 c工程设计过程中及阶段设计完成后顾客/业主的反馈,包括顾客投诉及处理的信息;4.2.2与顾客沟通的方式:a会议;b周报或月报; c电话或传真; d计算机网络。4.3初步设计阶段对设计产品的质量监控4.3.1设计验证人员(包括校对、审核、审定人员与设计总负责人)应在初步设计验证、评审、确认过程中履行质量监控责任,对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进行质量监控;严禁不合格品流入下道作业或交付使用;对已经发现的不合格品,质量监控的过程应持续到不合格品的处置完成与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验证为止。4.3.2初步设计阶段对设计产品的质量监控,可以是在初步设计中进行,也可对已完成的初步设计进行抽检,监控检查结果均应有记录文件。4.3.3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设计验证人员认真处理初步设计审批意见与顾客/业主对初步设计的反馈信息。4.4施工图设计阶段对设计产品的质量监控4.4.1设计验证人员(包括校对、审核、审定人员与设计总负责人)应在施工图设计验证、评审、确认过程中履行质量监控责任,对施工图设计、执行国家、地方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设计符合顾客/业主提出的主要功能与使用要求进行质量监控,严禁不合格品交付使用4.3.2施工图设计阶段对设计产品的质量监控,可以是在施工图设计中进行,也可对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抽检,检查结果均应有记录文件。4.5施工阶段对设计产品的质量监控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4/5 4.5.1设计总负责人和设计人应配合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过程对设计产品的实现进行监控,施工安装前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并填写设计技术交底记录;施工中设计人员要参加现场技术协调会,并做好记录。发现施工图设计违反国家、地方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由于设计原因无法满足顾客/业主提出的主要功能与使用要求时,应及时修改设计,达到规定的要求。4.5.2工程设计项目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现,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不合格,经修改设计或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时,应由设计总负责人及时地通知顾客/业主商议处置办法。4.5.3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设计产品的交付使用必须经顾客/业主的批准,同时必须符合安全性要求,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的设计产品严禁交付实施。4.5.4 经营管理部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正在施工或已竣工验收的工程设计项目,制订“工程项目回访计划表”组织回访。技术发展部应配合经营管理部进行工程回访;了解顾客/业主、施工单位以及建筑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的产品质量和设计人员的服务质量的意见。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设计人员及时处理需要整改的意见,填写“工程回访反馈信息表”。4.6 经营管理部选择适当适量的工程项目,就设计产品的质量或工程技术人员配合服务的质量进行专项的顾客满意度的测评,收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对设计公司(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评价信息,识别持续改进的机会。4.7为实现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设计总负责人要组织设计人员,不断地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不断地收集并分析顾客/业主的满意度,并进行持续改进,去满足顾客/业主的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的期望。5 引用文件设计要求的评审细则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5/5 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检查的规定6 记录设计要求评审表 会签评审记录设计要求评审表 会议评审记录院级项目管理建议书设计技术交底记录现场技术协调会记录工程项目回访计划表工程回访反馈信息表顾客满意度调查表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1/2 设计联络程序1 目 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通过设计联络程序,实施内外部的联络与沟通。2 适用范围适用于设计产品实现的全过程。3 职 责3.1工程设计总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3.2 质保工程师协助执行设计联络程序,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贯彻。4 程 序设计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以项目为单位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负责内部与外部的设计联络工作。在设计前期或方案阶段尚未产生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时,可以由经营管理部或设计部门的有关人员代行设计联络工作,一旦明确工程设计总负责人以后,应将前期联络工作的全部信息资料移交工程设计总负责人。4.1 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的对外联络。4.1.1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前期与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与顾客/业主进行沟通,以便能充分了解顾客/业主的要求和按照规定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包括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当顾客/业主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时,应主动用传真或函件形式征询,让顾客/业主对设计要求进行确认,尽可能以合同或订单形式反映顾客/业主的全部要求。4.1.2建设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顾客/业主的要求与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以便得到可靠的设计依据和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来自建委、规划局、消防局、园林局、民防局、环保局、环卫局、卫生防疫站、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安局交通处、煤气公司、电话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劳动局、气象局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2/2 部门。当需要采购时,还应同供方(分承包方)进行沟通。4.1.3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同审图单位、施工单位和重要产品设备的供应商进行沟通,如有供方(分承包方)时还应同供方沟通,确保设计产品符合规定要求。4.1.4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准备阶段、设计过程中及完成后均应通过与顾客/业主和施工等相关方的沟通,包括采取例会、周报或月报形式,利用电话或传真及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手段进行沟通,了解各方面的意见和顾客/业主的反馈信息,包括顾客的投诉,及时协调与处理设计中的技术问题。4.2 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的内部沟通。4.2.1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及交付施工后,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做好各专业间的内部接口,并配合部门之间做好协调工作。这些沟通、协调工作包括编制各阶段的综合进度,明确专业配合和分工协调的关系(包括统一技术措施),制定专业间互提资料的进度等工作;设计总负责人还应组织计划管理人员对综合进度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对配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办法。4.2.2各部门的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设计总负责人检查工程项目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情况,并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评价。5 引用文件投标活动的管理规定设计验证的签署要求及资格的管理规定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工作指南6 记录投标项目信息表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1/11 设计过程控制程序1 目的 使设计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所两级工程项目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当工程设计含有采购(分承包)设计过程时,还应遵循采购(分承包)控制程序的规定。3 职责3.1 设计公司(设计院)管理者代表3.1.1 负责设计质量管理。3.1.2 负责技术进步规划的组织实施。3.1.3 负责分管的重大工程项目的质量审查。3.2设计公司(设计院)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副总建筑师、副总工程师)3.2.1 贯彻国家、地方的法规和技术政策。3.2.2 审定公司的各项技术规定和技术措施。3.2.3 负责分管的院级工程设计和重大科研项目中的关键技术。3.2.4 审定分管的院级工程的技术条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和主要施工图。3.2.5 审定标准设计、重要科研项目的提纲及试验方案,鉴定科研成果。3.2.6 审查设计质量检查报告。3.3 设计所所长/项目部经理3.3.1 组织院、所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项质量活动。3.3.2 负责所有关的科研、标准设计、业务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3.3.3 负责设计活动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3.3.4 对设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2/11 3.4 主任建筑师、主任工程师3.4.1 负责对院级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进行预审,召开一般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会。3.4.2 协助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做好各专业接口。3.4.3 负责审定一般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4.4 协调裁决一般工程项目的技术分歧。3.4.5 协助专家咨询部对设计公司(设计院)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质量抽查和评审。详见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检查的规定,及本章4.5“设计评审”的有关条款。3.4.6 负责落实不合格品的处置。3.4.7 负责纠正措施的落实。3.5 副主任建筑师、副主任工程师3.5.1 审定所内本专业设计方案,做好专业接口,参与审查院级工程项目设计方案。3.5.2 负责审定本专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5.3 配合所主任建筑师、主任工程师做好设计质量检查和评审工作。3.5.4 负责其他有关本专业的技术质量工作。3.6 质量保证工程师3.6.1 协助院长确保每个工程设计项目在实施全过程中能按 ISO 9001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做到管理到位,操作规范,记录完整,成品合格。3.6.2 指导督促工程项目严格执行设计控制程序;指导并审核设计负责人填写项目手册。3.7 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设计的主持者,对所主持设计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详见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工作指南。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3/11 3.7.1 组织项目设计班子,并组织填写“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3.7.2 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理解和贯彻顾客/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有关审批文件。3.7.3 填写“项目手册” 设计院承接的设计、咨询任务,每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都应填写一本“项目手册”;一个合同中有多个子项,原则上只填一本手册,但需将各子项内容完整地填入手册,当不同子项分别由不同设计组设计时,应分别填写“项目手册”。3.7.4 负责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开展工作,包括协调内部各专业间、部门间的接口,以及与外单位的接口。3.7.5 组织编制各专业在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文件。3.7.6 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做好服务工作。3.7.7 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3.7.8 负责实施设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方面工作。3.8 设计人及设计验证人员3.8.1 设计人应在设计全过程中对自己承担的工程设计质量负责。设计人在提交校审的设计文件之前必须先进行自校。3.8.2 校审人在设计全过程的不同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和配合施工过程中对设计产品的实现进行质量监控。4 程序 工程项目设计分三阶段: 设计前期工作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4.1 设计策划4.1.1 设计所/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招标信息或订单,合理配置资源,开展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部在“设计委托协议”中下达设计任务通知和设计编号,再根据项目分级管理规定,由分管副院长或分管副总、所长确定工程管理级别,任命院级、一般工程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推荐并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4/11 织设计人员班子。设计及校审人员均应符合规定资格要求。详见院级工程技术管理办法、一般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各级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4.1.2工程设计总负责人组织设计策划工作:a. 在方案设计阶段,设计人应根据招标书或订单的要求,确定方案的技术、质量目标、设计进度、方案评审计划,填写方案设计信息表b. 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设计资料,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设计大纲”。c.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时,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调整、完善“设计大纲”。d.项目手册中应详细填入“设计大纲”的内容。调整、完善内容可在“项目手册”的备忘录页中填写,并附初步设计审批文件。4.1.3 “设计大纲”的编制 a. 研究顾客/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设计委托协议、设计合同和有关审批文件,理解各项要求; b. 分析设计原始资料、顾客/业主提供的资料,确定设计采用的资料; c. 综合以上情况和工程特点,确定主要设计原则和设计阶段进度; d. 根据技术、质量和进度要求,确定资源配置方案; e. 组织编写工程设计的技术措施; f. 确定是否选用分承包方。4.1.4 “设计大纲”的审批 院级的工程项目由分管总师批准,一般的工程项目由分管的主任建筑师批准,必要时应请专家咨询部或有关技术领导会审签署。批准后的“设计大纲”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印发给各专业人员执行,项目完成后随设计文件归档。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5/11 设计大纲的内容有变更或调整时,设总应及时通知各专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并及时收回失效文件。 4.1.5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在填写“项目手册”中的配合进度表时,应反映设计的综合进度。配合进度表中的个人、小组、设计院出图的日期同时也是校对、审核、审定/集团审定完成的日期;各阶段的“设计评审”日期,应在配合进度表的“备注”栏中注明。4.1.6项目手册中的“重要日期记录”页中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后的批准日期即为这几个阶段成果的“设计确认”日期。4.2 设计接口 设计院/设计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接口为外部接口,内部各专业间、部门间的接口为内部接口。4.2.1 外部接口的单位为顾客/业主、施工单位、建筑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分承包方、审图单位及重要产品设备的供应商。4.2.2 设计院与外单位的设计联系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负责。4.2.3 外部设计接口协调工作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或由其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进行。4.2.4 工程设计总负责人编制各个设计阶段的综合进度,明确在内部设计接口方面的专业配合关系及各专业互提资料的进度,并组织计划管理人员对综合进度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4.2.5 各专业负责人应按综合进度要求,组织设计人员为相关专业提供设计配合资料。4.2.6所有接口间联系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填写“设计互提资料记录”,互提资料记录保存到出图会签。4.2.7设计互提资料必须有提资专业负责人签名,并保存到出图会签。4.2.8在出图时,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在相关图纸内会签。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6/11 4.3 设计输入4.3.1 设计输入包括: 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设计订单、设计合同、设计审批文件、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顾客/业主提供的资料、设计原始资料、分析计算软件、设计配合资料等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4.3.2 设计输入应贯彻执行现行政策、法规,使用有效版本的技术标准。当工程设计必须采用当地或外国的设计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时,应得到设计院总师的批准。4.3.3 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设计审批文件,应是有效的、正式的书面文件。4.3.4 顾客/业主提供的资料、设计原始资料、设计配合资料,应使用按规定审查签署的书面材料。当设计依据性文件、资料是分期分批收到时,设计总负责人在转交相关专业设计人前,应在项目手册中“设计依据性文件、资料传递备忘录”中登录,待工程完毕后向各专业收齐归档。4.3.5 当设计依据资料不全,而又必须按参照资料进行设计时,应按紧急放行设计和开发活动的管理办法执行,所有紧急放行的设计文件必须执行“紧急放行设计文件的最终验证”过程。4.3.6设计输入资料应反映在设计总说明中并经校审。4.4 设计输出4.4.1 设计输出应形成文件,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设计院的技术规定,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4.4.2 对设计输出中套用的标准设计、同类产品应进行审核,保证其技术条件适用于本工程。4.4.3 计算书是工程设计的输出文件,应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通常情况一般工程的计算书不对外,院级工程的计算书可根据具体情况只提供计算依据、计算应用程序名称和计算结果。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7/11 4.4.4 设计院与境外设计事务所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应遵守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设计单位在沪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种规定。4.5 设计评审 设计评审的主要任务,是评审设计原则及检验实施效果。4.5.1 在方案设计(包括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适当阶段(指重大方案、设计原则确定并实施后),应由设计所按计划对设计结果组织评审。有关设计人员应参加评审,需要时可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代表或其他专家参加评审。4.5.2 院级工程由设计院的分管总师或集团技术发展部主持设计评审,设计所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参加。4.5.3 一般工程由所长或所分管主任建筑师、结构主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进行评审。 上述评审结果应由设计人代表做好记录,并填写“设计评审记录”或“投标项目信息表”,由评审主持人或投标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工程设计总负责人保存。4.6 设计验证 设计校审是设计验证的基本形式,所有设计文件都应进行校审。校审人员的资质应符合技术岗位资质要求、设计及验证人员的岗位资格和职责规定。4.6.1 设计验证包括对设计原始资料、设计配合资料、设计方案、计算书和设计文件的验证。设计验证可根据具体内容采用变换计算方法或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对紧急放行的设计文件要注意记录“最终验证”的结果。4.6.2 审核前各专业所有的计算书和施工图都需要经过自校、互校,包括校对电算前的计算草图和数据、电算时的输入数据和电算后结果。校审应填写 “图纸及计算书校审记录”,签署应在有关校审意见实施以后进行。 有关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出图前还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消防专篇及执行防火自审制度的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8/11 定和建筑工程中人防工程设计执行自审制度的规定。各专业负责人和防火设计管理员填写“建筑工程防火自审表”人防设计管理员填写“建筑工程人防设计自审表”。4.6.3 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各专业拍图和会审、会签,消除专业之间矛盾和错、漏、碰、缺。4.6.4 经各阶段的设计验证以后,由各专业审定人或审核人及时填写“初步设计各专业质量评定表”,“施工图各专业质量评定表”,工程设计总负责人与质保工程师共同填写“设计质量汇总评定表”。4.6.5 最终产品在交付顾客/业主前需经工程设计总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加盖出图章和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章,详见注册建筑师管理办法、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办法。当工程设计是分批出图时,设计总负责人应在项目手册的“分批出图/对外分发图记录”中登录。4.6.6 专家咨询部每季度对工程设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评定,详见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检查的规定。 设计验证过程中的校审记录单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保存,随同设计文件归档(除互提资料记录外)。4.7 设计确认当合同或法规要求进行设计确认时,工程设计总负责人负责提供设计文件,送顾客/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和审查,并负责处理设计确认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4.8 设计更改 设计更改有两种情况,即“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由于顾客/业主有项目规模、功能调整等要求,而对设计文件所作的更改。“设计变更”须办理审批手续;设计修改是由于设计验证、设计法规变化等原因,而对设计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9/11 文件所作的更改。“设计修改”不需办理审批手续。4.8.1 设计变更的申请正在设计和已经完成、归档的设计文件需变更时,提出人应填写“设计变更表”,如顾客持有变更批准文件,变更表也可由设总填写并附批文,如顾客的变更要求没有书面文件时,设计人应采取适当方式让顾客对其所提出的变更要求予以确认。4.8.2 设计变更的审批 “设计变更表”需经原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审查签署。审查人的职责是:a. 确认设计变更是否影响合同的执行;b. 审查对相关设计文件的影响;c. 确定变更的途径。 审查结果须经原分管领导批准。4.8.3 设计更改的实施a. 已经交付出版的设计文件,需要更改时,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或原设计人向档案室办理调出手续,调出的目的是作修改依据用,不得在已归档的原底图上修改。更改图完成后,原底图应交还档案室;b. 分批出图的图纸只需做局部修改时,可在已出版的原图上修改,但应加注修改标识,标明修改内容和日期。如果对原图要做较大的修改,应重新出图,按照关于图纸修改的统一规定,对图纸编号应补充版次标识;c. 已经归档的设计文件,一般不在原图上修改。若作少量修改时,可采用“设计修改、补充通知单”修改,如作较大修改,重新出图,应对图纸编号补充版次标识;d. 负责人在审批“设计变更表”时,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果会引起其他专业设计文件修改,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专业同时修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10/11 e. 设计更改需要相关专业配合提供资料时,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应协调综合进度与专业关系。专业配合资料应按规定审校签署;f. 重大设计更改,必须再次进行设计评审。4.8.4 所有更改文件必须经原设计顺序与项目的级别校审签署和会签。4.8.5 完成更改后,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应负责将更改文件归档,并在原已归档的目录中补记录更改内容。4.8.6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及时通知顾客/业主、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撤换失效文件。4.8.7 “设计变更表”应随设计文件归档。5 引用文件投标活动的管理规定院级工程技术管理办法一般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各级岗位职责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工作指南技术管理岗位资格及职责规定设计及验证人员的岗位职责设计验证/校审程序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紧急放行设计和开发活动的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消防专篇及执行防火自审制度的规定建筑工程中人防工程设计执行自审制度的规定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检查的规定关于图纸修改的统一规定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11/11 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归档规定注册建筑师管理办法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办法6 记录设计委托协议投标项目信息表院级项目管理建议书设计大纲设计依据性文件、资料传递备忘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配合进度表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设计评审记录拍图记录设计向建筑经济互提资料记录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自审表建筑工程人防设计自审表图纸及计算书校审记录设计变更表分批出图/对外分发图记录初步设计各专业质量评定表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质量评定表设计质量汇总评定表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5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1/2 采购(分承包)控制程序1 目的 使分承包方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要求。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设计活动中使用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资质和图签而进行的分承包。3 职责经营管理部负责分承包资质的控制。各设计公司(设计院)配合经营管理部对分承包方质量体系的考核评价,并对采购(分承包)提供的产品实行全面验证放行。4 程序4.1 分承包方的评价4.1.1 根据对分承包方的综合实力(包括资格、能力、装备、业绩等)的考察评价,建立合格分承包方的档案。 a. 经营管理部、设计院及其他部门可根据对分承包方的了解,推荐分承包方; b. 经营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推荐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评价,确定合格的分承包方; c. 收集并保存能反映合格分承包方能力和业绩的质量记录。4.1.2 进入合格分承包方名录的单位,应接受集团公司对其履约情况的考核,经营管理部将根据分承包合同的实施结果,及时调整合格分承包方的名录,并记录不合格分承包方的名录及其原因。4.2 采购(分承包)产品文件4.2.1 分承包协议由设计院组织编制;分承包协议应清楚地说明分承包产品/ 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版次:A修订码:0编码:P205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页次:2/2 目的质量和质量保证要求,分承包方应确认并执行设计院同顾客/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中有关分承包产品/项目所使用的法规和技术要求。4.2.2 分承包协议签订前须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评审、核定。4.2.3 对分承包方提供的设计产品/文件应按分承包协议的规定进行标识。4.3 分承包方产品的验证4.3.1设计公司(设计院)应对分承包方产品实行全面验证才能放行。分承包方的设计产品中除有分承包方的签署外,应有本集团设计公司(设计院)的验证签署;验证的签署应包括校对、审核(审定)及设计总负责人。4.3.2 当设计公司(设计院)提出在分承包方所在地对分承包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分承包协议中规定验证的安排以及产品验收的方式。4.3.3 当合同规定时,顾客/业主有权在分承包方处和设计院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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