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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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4月施 工 招 标 文 件 专 用 条 款招标编号:ZRZB-13032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 (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3 年 4 月 日备案意见: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公共交易站(盖 章)备案日期: 2013 年 月 日说 明1、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是对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二一二年三月版)的填写与补充,必须结合示范文本一起使用;本专用条款与示范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专用条款内容为准。2、本工程备案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公共交易站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8第三章 评标办法11附件1:废标条件一览表13附件2:评标办法(细则)1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16第五章 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20第六章 图纸2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1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招标条件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项目审核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工程地址下应街道景湖社区项目规模/结构层数/项目总投资/工程造价 924505元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景湖社区装修、铺装以及水电安装等施工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员一名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鄞州区年检合格。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预算书、施工图纸),如需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8日14时00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公共交易站(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4月23日;媒介(网站):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下应街道柴家;联系人:朱冬敏,电话:0574-88381356;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4楼 ;邮编:315100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联系人:陈麒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2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朱冬敏,电话:0574-88381356;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4楼 ;联系人:陈麒麟;电话: 0574-88103779 ;传真: 0574-88107620 ;31.1.4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41.1.5建设地点下应街道景湖社区51.1.6建设规模/61.1.7结构层数/71.1.8招标工程类别单独装饰工程三类81.1.9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924505元91.2.1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1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分包工程不允许12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景湖社区装修、铺装以及水电安装等施工141.3.2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151.3.3质量等级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61.3.4安全等级要求合格171.3.5计划工期要求100日历天181.4.11.4.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员一名;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鄞州区年检合格。19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0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23.2.1投标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法233.2.1工程量计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243.2.4合同价格类型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253.3.1商务标编制内容书面格式:1、商务标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119页);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0页);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1页);4、投标函(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详见示范文本第123页);5、投标函附录(详见示范文本第125页);6、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详见本专用条款第23页);7、投标报价文件(1)投标报价一览表(详见本专用条款第24页);(2)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须将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附于商务标内,并在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预算编制人员资格章(建筑专业造价员一名或造价工程师一名),否则视作废标处理。)。8、施工技术方案承诺书(详见本专用条款第25页)。电子格式:/263.3.2.1技术标编制形式/273.3.2技术标编制内容/283.3.3资信标编制内容/293.3.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1、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175页);2、资格审查申请函(详见示范文本第176页);3、附表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示范文本第178页); (2)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详见示范文本第181页);(3)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详见示范文本第182页);(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详见示范文本第183页);(5)企业提供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a、承诺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b、承诺在宁波市承接业务数量未违反甬建发【2009】269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注:获奖项目经理须提供宁波市内在建工程名称、等级证明和获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的资格后审内容的复印件。302.2.1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3 年4月25日16时00分。投标人须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312.2.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3 年4月26日16时00分。投标人可以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内容。324.3.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8日14时00分。333.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60天。343.6.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形式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下应支行;银行账号:81180101302173601。注意: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27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353.4.1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格式: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格式(仅限商务标):/。364.2.1投标文件提交收件人: 招标人;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公共交易站(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8日14时 00 分。375.1开标开始时间: 2013年4月28日14时 00 分;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公共交易站(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38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396.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40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417.4.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总价的10%;形式: 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担保收件人:招标人;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担保额度浮动机制不实行。427.5.1支付担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10.2招标控制价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924505元。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已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被邀请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4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接施工任务量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否则,将视作其投标资格不合格。10.11招标人的补充约定1、本工程的预算书是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进行编制,若投标人发现缺项、不明确等造成的招标控制价偏差超过5%以上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之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提出,同时提供计算底稿和相关说明,招标人将以招标答疑的方式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质疑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备注1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7 天2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 元/天3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1000元/天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价款的 1.5 %5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1.5 %6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5 %7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1 %8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1 %9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应类别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值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不计10检验试验费11提前竣工增加费12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13企业管理费、利润计入各细目综合单价中14工程保修担保金额结算价款的 5 %15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和在宁波市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按宁波市规定有业务奖励的需提供工程名称和获奖文件)。如投标过程中发现或被投诉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并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没收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16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17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5、开标5.3. 开标前验证5.3.1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本章第5.3.1.1条款至第5.3.1.3条款规定的原始证件,招标人将做好验证记录会同投标人按本章第5.3.1.4条款至第5.3.1.6条款规提交的原始证件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5.3.1.1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5.3.1.2到场参加开标的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3.1.3需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5.3.1.4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适用)5.3.1.5资信标评审材料的原件(本工程不适用)5.3.1.6投标人同时还须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的其他材料的原件。5.3.2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交上述相关原始证件,须在开标前办妥相关证明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并经镇交易站备案。5.3.3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予以退回。5.5 开标程序5.5.5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签字确认无误,或公证机构当场公证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5.5.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资格审查情况;5.5.7开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5.5.8 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5.9商务标评审结束后,公布商务标评审结果;5.5.10开标结束。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自身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存在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的,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三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担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至第3.4.5条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标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条款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9项规定。企业经营许可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鄞州区年检合格。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同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其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企业及人员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提供有效的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4商务标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规定商务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规定,内容齐全。工程质量等级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5项规定。安全等级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6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7项规定。投标函按规定填写,内容齐全。投标函附录按规定填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同时满足:(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已声明哪个有效或提交了两份及以上商务投标文件,已声明哪份有效;(2)未擅自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或招标人暂列金额。投标报价文件除本章第3.1.5.1(3)条款所列情形外的其他计算性错误的绝对值累计不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时实际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报价未低于规定费率的低限值。权利义务承诺已承诺同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或量化因素评审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标细则”2.2.3 商务标投标成本价界定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评标细则”。投标报价对不低于成本价或未突破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的投标价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计算。附件1:废标条件一览表附件2:评标细则附件1:废标条件一览表废标条件一览表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2、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除第二章第5.2.3条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投标人违反第二章第5.2条款规定的;(4)除第二章第5.3.2条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第二章第5.3条款规定的除资信标评审材料外的原件资料的。(5)未通过本章前附表第2.1条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所列的任何一项内容。(6)不按本章第3.3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施工需要的。(8)不按本章第3.1.5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或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的。(9)投标报价文件中除本章第3.1.5.1(3)条款所列情形外的其他计算性错误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的。(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1)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其他:详见附件评标细则。附件2:评标办法(细则)评标细则一、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条款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三、评审内容1、对评审过程出现以下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串标、围标。其标书为废标,并移交镇交易站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投标文件的内容非常类似或相同错误的;投标文件的格式非常相似的;装订的投标文件样式非常相似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2.1、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2.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商务标评审。3、商务标评审:(1)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2)合理低价的确定:有效报价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为924505元,下浮6%即869034元作为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超过此最高限价,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0%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注: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含5家)时,则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2)在投标报价M(1N)的有效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M=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为下浮率,在0%3%之间共分4档(即0%、1%、2%、3%)于商务标评审并确定有效投标报价后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注:投标人平均报价及评标衡量值经计算确定之后在整个投标有效期间均保持不变。平均报价的90%和评标衡量值以元为单位,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四、推荐中标候选人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通过且有效投标报价评标衡量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上述情况中评标衡量值的投标人少于三家,不再递补,按符合上述要求的家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数量。2、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报价的,以抽签决定排序。五、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1、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应结合通用合同条款一起使用。以下为本工程项目的主要专用合同条款内容。(1)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根据以下 1 条确定:1、中标总报价;2、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编制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二、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比例为:无。三、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结论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作为保修金。(2)工程结算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合同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一次性包干使用(除施工期间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另支付。2、合同价款的调整2.1、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第(1)、(2)、(3)、(4)、(5)情况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数量有误;(2)经发包人确认后的设计变更;(3)发包人及监理签证;(4)暂定部分;(5)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依照其适用范围而定。2.2、工程量的调整:暂定工程量、变更的工程量或工程量数量有误应根据设计图纸及其变更、变更联系单,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2.3调整费用单价的确定:合同中有相同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相同工程项目单价计算确定;(合同中存在二个及以上相同工程项目且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单价为准。)合同中没有相同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计价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中标浮动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100%后提出单价,经发包人审定。计价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费用区间取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中值乘以系数0.6计取)等。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综合版,鄞州栏优先,鄞州区无则参照市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未列材料参照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浙江造价信息中未列材料,根据市场询价后,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最终价格以审机机构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商情版)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管的价格信息不得作为材料价的计取依据。暂定综合单价在结算时,应先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发包人提供的暂定综合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及相应的税金,再按发包人签证的单价或上述第、条款规定的结算办法执行。无信息价材料须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监理签证或经询标(须发包人、监理参加,被询标的单位至少三家以上)确定,无信息价材料价格一经确定后,价格不再下浮。2.4、鄞州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有关规定:(1) 除说明中注明的品牌、型号及产地外,如施工方采用其它品牌、型号及产地,应在投标报价时对拟用的品牌、型号及产地加以说明。在采用前,应提供有关技术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经发包方及监理方签证。(2) 对招标(或投标)时未明确品牌、型号及产地的材料,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材料,则以该种材料投标时正刊的信息价(无正刊信息价的按合理的材料市场信息价)不低于投标报价为原则,如低于投标报价5%以上的结算按实调整;高于投标报价的,原则上不予调增,特殊情况报审计机构审核。(3)建设及施工单位应当如实上报工程竣工决(结)算,如审计部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则其工程造价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追加费用(费率5%),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及时付清需承担的审查费,如未能及时支付的,则由建设单位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4)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3)材料和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详见预算书 。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 。1、 全部由承包人采购;2、 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主要及重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均应经发包人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签证确认,特殊材料须发包人确认。(4)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从批准的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担保金额为结算价款的5%。在2年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扣减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5)工程履约担保承包人的工程履约担保金额和方式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扣除违约部分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无息)。(6)其他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仅指战争、地震、七级及以上台风。2、本工程延误合同工期按每天1000元扣罚,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5%。本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扣罚合同价款的1.5%。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以日历天为统计单位,月到位率必须达到50%以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月到位率必须达到70%以上,按月度统计,项目经理缺勤扣罚每人1000元/日,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扣每人500元/日。未履行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对项目班子和主要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涣散、相互推萎或技术力量不强,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班子,直到发包人认可为止。承包人应根据投标的施工组织方案配置施工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没有满足,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安全等级未达到合格的,扣罚合同价款的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事故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事故费用,与发包人无涉。3、若变更或解除施工合同的,应参照关于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鄞政办发2006137号)第七条规定执行。第五章 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另册提供)第六章 图纸 (另册提供)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一般要求1. 工程说明1.1 工程概况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详见投标人须知。本工程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详见投标人须知。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2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径: 已预留接口,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现场临时排污管径: 已预留接口,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现场临时雨水管径: 已预留接口,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能够满足施工电量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根据需要,另行提供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1.3.1 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根据需要,另行提供 。2. 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详见合同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3)上述暂估价项目的与本节第 2.1.1 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 无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无 。2.2 发包人独立发包项目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2.2.1 由发包人独立发包的其他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独立发包给其他独立承包人的工程如下: 无 。2.3 承包人与独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3.1 承包人与独立承包人(包括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无 。2.4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4.1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 无 。4.2 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无 。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工程无。银行交款证明(此处复印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项目经理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控制价(元)浮动率(上浮为正,下浮为负)报价(元)备注1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924505保留至整数位投标总价(小写) 元投标总价(大写) 元注:1、投标人擅自修改表中内容视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人尚有其它内容需明列的,请按此表格式扩展; 2、后附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须将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附于商务标内,并在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预算编制人员资格章(建筑专业造价员一名或造价工程师一名),否则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施工技术方案承诺书致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贵单位的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包括: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临时用地表。我公司承诺,若我方中标,按以上要求编制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社区装修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并承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并经贵单位同意后实施。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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