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考试重点 小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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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考试重点一、 填空题1、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3、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4、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5、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6、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7、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8、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9、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10、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1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12、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13、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14、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15、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7、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0条和第61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18、行政强制的对象是向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19、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20、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21、行政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22、行政命令式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对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23、以行政知道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24、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是警告和通报批评25、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6、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27、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同等重要28、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29、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30、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32、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33、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34、追偿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后补”式的追偿:一种是“先陪后追”的方式35、把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即复议前置原则,是一些国家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3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37、我国行政诉讼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38、特殊地域管辖又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39、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40、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41、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43、任命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集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使用调解。4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45、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必须按一定的方式提起。提起的方式有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46、可定案证据的特征是: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47、根据证据的变现形式,可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48、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记性审查的专门活动49、行政判决分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50、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的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51、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52、执行根据是指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书5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有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二、选择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3、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因是适应需要原则、精简原则、高效率原则、依法设置的原则4、垂直领导就是由于业务关系极为密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采取直接组织与指挥,权力高度集中。如民航、铁路5、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叫做委任6、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7、行政行为撤销的后果是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行政行为因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方的不同过错归属二有不同的责任结果、给相对方带来损失时,行政主体予以适当补偿8、执行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成为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此规定属立法授权10、资格许可是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律师证、会计师执照11、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种类主要有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只能的组织、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法定的行政机关1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收容审查、强制传唤、强制戒毒、强制扣留13、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执行性、强制性14、金钱制裁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15、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单方解除、协议解除16、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同等情况,不同处罚17、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并发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18、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19、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20、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1、对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2、甲殴打乙致轻微上,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23、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了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县公安局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4、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赵某录像机的决定,赵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在本例中,赵某没有向国家主张行政赔偿的权利25、张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尚未满14岁,遂依照刑法第14条释放张某。张某的父亲提出赔偿要求,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局如何处理?不予赔偿26、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驶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周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盖某,因盖某拒不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周某用木棍将盖某殴打致伤。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由谁承担国家赔偿义务?区公安分局27、1995年1月5日,钱某因盗窃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95年6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钱某有期图形3年。1997年1月经复查发现钱某犯罪使尚不满16周岁,法院根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予以释放。钱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请问应当如何处理?应当给与赔偿,损害应从1995年6月1日算至1997年1月。28、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下述哪一种方法计算?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29、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王某突然死亡。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转移给他的继承人、转移给与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30、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的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31、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32、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买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3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哪些?不适用调节的规定、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规定3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35、被征地单位农民李某与征地单位发生纠纷,县人民政府依职权作出了强制性的补偿决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作为行政案件受理36、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吴某遂想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受理?予以受理37、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哪种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回复名誉、赔礼道歉?违法拘留、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非法拘留38、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审查10天后获释,但公安局未给周某任何书面决定。周某遂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提出的正确要求是什么?周某必须指出明确的被告、周某必须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3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鉴定委员胡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大学根据学位条例拒绝发放学位证书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不予年检的行为40、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4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2、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深圳是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43、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者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与原告相类似的诉讼地位44、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45、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剧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裁定驳回起诉46、某事西城区建委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某大姐实施改造,刘某房屋位于改造区。某日,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刘某未搬迁。数日后,区建委工作人员带领50余人强行拆除了刘某房屋,刘某起诉。下列哪个选项是本案被告?西城区建委47、行政诉讼中,哪些权利是被告和第三人均可享有的?查阅、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权利;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48、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执行的,称为再执行49、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50、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51、李某和张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当由谁赔偿?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52、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栋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张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艰巨,取消了罚款处罚,并动员胡某撤诉。胡某拒不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审理原处罚决定53、刘立因殴打白飞手到公安处罚,公安局鉴定白飞为轻微伤。白飞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刘立处罚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白飞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直接变更公安局对刘立的处罚决定54、人民法院对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收回裁定先予执行?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55、1994年6月,赵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哦安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赵某服刑后不断申诉。1998年2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赵某受贿最的判决部分,撤消了对赵某贪污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赵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对其请求应如何处理?决定不予赔偿56、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妨碍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中,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的有哪些?1000元一下罚款、拘留57、书证是指记载或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并以其内容或含义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图画等材料。其形成方式常有书写、印刷、绘画、刻制58、行政诉讼证据来源于原告举证、被告举证、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证据59、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60、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再追究。”1995年2月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得知高某大人的事实,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属于下列哪种违法行为?超越职权61、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行政案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行政诉讼法与国际条约相抵触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6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作出维持原判、依法改判63、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64、赵某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以材料不全为由一直未予办理。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赵某符合法定条件,工商局应予办理,判决工商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该项判决属于什么类型的判决?履行判决三、简答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2、 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3、 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答: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5、 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6、 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答: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7、 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答: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8、 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9、 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有哪些?答: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10、 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11、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12、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答:性质不同; 产生的依据不同; 行为的后果不同13、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答:提成申请的权利; 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听政的权利;了解情况的权利: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权利14、 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答: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15、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答: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县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16、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答: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方式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国家司机关的监督,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右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公民、组织作为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必须和国家机关的行政法制监督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法律效力。17、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答: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通常具有普遍性。18、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答: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19、确立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答: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效地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20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答:起草; 征求意见; 审查; 通过;签署; 发布与备案。21、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时行政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时一种要式行政行为22、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答:A行政许可是国家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B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民众的权益;C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D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E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23、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合法性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24、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答:实施的条件不同; 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实施的机关不同; 实施的程序不同25、什么是即时强制?答: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26、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答:实际履行原则; 自己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27、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怎样?答: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因行政主体单方面原因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对相对方进行补偿。28、行政指导的特征是什么?答: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是一种事实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适用法律优先原则; 是一种外部行为。29、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别是什么?答:主体不同; 客体不同; 内容不同; 效力不同。30、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答:性质不同; 处罚依据不同:适用主体不同; 适用的对象不同31、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答: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32、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式什么?答:监督的对象相同; 监督的目的相同;监督的内容相同。33、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答:报告工作; 执法监督检查; 审查批准;备案; 行政复议; 惩戒。34、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答: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35、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36、什么是行政救济?答: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37、行政救济的特征是什么?答: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以行政争议为基础;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38、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答: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39、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答:合法原则; 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 及时原则; 便民原则40、行政赔偿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行为;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41、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42、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43、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答:选择复议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 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4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答: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45、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答: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46、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考虑了哪些因素?答:法院内部的合理分工;便于法院及时便利地办公案件;有利于法院公正地审理案件;根据不同情况,便于原告或者被告参加诉讼,一般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作了便于原告参加诉讼的规定。47、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交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移交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交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关系。48、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答:被告只能是行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害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49、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是什么?答: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50、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答:提起的主体不同;提起的条件不同;有无期限限制不同;审理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程序的性质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51、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分为几个阶段?答:开庭前准备阶段;出庭情况审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评议宣判阶段。52、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答: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53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答: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能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54、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答: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55、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有哪些内容?答:特别冲突适用规则;不同等级冲突的适用规则;同级冲突适用规则;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人际冲突适用规则;区际冲突适用规则。56、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答: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五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原判; 撤销判决; 限期履行判决; 变更判决;确认判决57、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答: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 同等原则;对等原则; 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六、论述题(每题12分)1、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涵义:两原则概念及基本要求)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在行使其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活动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救这种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2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一旦成立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枸束力、和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具有了实质上的合法性。只有当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才能是合法的,从而获得肯定性评价。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一是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二是内容合法。内容合法要求:(1)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依据。(2)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三是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1)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施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如行政处罚的先调查后取证裁决的顺序不得颠倒,否则即构成违法。3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通报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5)停止违法行为。(6)撤销违法决定。(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8)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纠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10)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退赔,恢复原状(4)停止违法行为(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6)赔偿损失(7)行政处分(8)罢免4、论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与差异。答:二者都是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点主要表现为:一,客体相同;二,提起主体相同;三,适用的实体法相同。差异主要表现为四方面:一,性质不同;二,主持机关不同;三,受案范围不同;四、适用程序不同。5、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答: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二,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三,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三方面:(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3)任何行政职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四,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违法责任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尤其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更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6、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素。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一,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也不能随意放弃。三、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四、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五、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行政争议实行行政主体先行裁决制度;司法程序也不同于解决民事争议、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7、试论行政立法的原则 答: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一)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在造型立法程序中起作用的最重要的体现是公民的参与制度。其基本内容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时,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行政相对方的意见。主要通过下列制度实现: 1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2咨询制度。它是指公民就有关自己权益的问题请求行政机关给予说明和答复的制度。 3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时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 (二)效率原则 在行政立法过程中,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基本人权和公平行政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以最低的成本制定出高质量的法律规范。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学习如下制度加以实现的。 1时效制度。这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作为,等法定期限届满后即产生相应的不利的法律后果;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就丧失权利或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代理制度。这是指在听证、协商等程序中,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不能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时,依法由他人代替的制度。民主原则和效率原则是是立法程序中所应遵循的两条基本原则,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首先,效率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民主机制的作用。现代程序的基本特征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个人参加决定过程,民挥各自的角色作用。 8、试论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答: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在一定条件下采取的比较严厉的行政措施,关系到行政相对方切身的权利义务,因此,必须遵循特别的原则才能进行。 (一)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强制执行和说服教育,都是实现和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活动顺利进行的有效手段,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贯彻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才能保证行政权的实现,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强制执行的原则 依法强制执行原则是行政强制执行中贯彻始终的最基本的原则。 1行政强制执行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且必须要由有权机关予以执行。 2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必须合法,即有执行权的机关只能采取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的执行措施。 3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 4 行政强制执行必须有事后的补救措施,对违法的强制执行应有救济手段。 (三)强制执行适当的原则 这项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时应该做到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1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要合理2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要得当,其程度应从轻到重。 (四)目的实现原则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明确的一旦目的达到,即相对方抗旱地完全地履行了义务,强制措施即应停止。 9、 论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的体现,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二、 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在行政处罚中,公平原则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到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同样的处罚,不同的违法行为,不应受到同等的处罚。同时,必须以公正而无偏私的程序达到公正的结果。 三、 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太社会适程度相适应。 四、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的适用过程中,对违法者要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从而达到特殊预防和教育的目的,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 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提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六、 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行政赔偿要求。10试论行政复议的原则 答:行政复议的原则是指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对行政复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具体包括: 1合法原则。在行政复议活动中遵循合法原由,就是要求参加行政复议的主体双方合法、复议机关合法,复议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处理复议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顾问为准绳。 2 公正原则。复议机关解决行政争议,应当将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与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3公开原则。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公开原则不仅体现为行政复议决定公开,还要求行政复议的过程公开,允许当事人参与。 4及时原则。要设计行政复议程序时不仅要考虑行政效率,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出要考虑行政效率,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5便民原则。行政复议是公民权利的一项救济措施,其中一个关键就是是否便民,是否能够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11、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答: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有关的,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发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体现。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行政合理性原则。有你更精彩!/D)U0DQ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 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Nb:? Ec.V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p8LgKV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的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合法性原则适用于一切领域,而合理性原则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领域。%Zu8C.B0UTH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13A0A$Z6V sV1、公务员的双重身份。答: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职务大小,首先是一个公民。公民是每个公务员的基本身分。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前提。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 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 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 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r?!p2j:星魂社区: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因为他担任了行政公职,进入公务员的行列。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以下几个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是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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