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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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精品 Word 欢迎下载 可修改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2022年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淤地坝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上半年在黄土高原地区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重要的水土保持设施,对减少入黄泥沙、控制水土流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骨干坝还承担着所在小流域坝系防洪保安的重要任务。由于淤地坝的分布范围广,数量多,现有的淤地坝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失修,安全隐患较多,影响淤地坝的安全运行,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作为排查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汛保安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内工作考核目标,切实抓紧抓好。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淤地坝安全检查各省(自治区)要以县为单位,按小流域对2022年底前建成的淤地坝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排查隐患和病险情况,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通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摸清淤地坝建设现状,掌握淤地坝在防汛安全和运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和应急排险避险预案,为开展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保障淤地坝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此次专项行动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部门要按照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黄河水利委员会要加强对各省(自治区)专项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各省(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安监、规计、建管、防汛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要认真组织好对淤地坝建设重点县和重点病险淤地坝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各省在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前要召开专项行动启动大会,做好动员和部署,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实现预期目标。附件: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之一,建国以来淤地坝建设不断加快,尤其是2021年国家启动实施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工程后,作为全国水利建设“三大亮点”工程之一,发展迅速。据统计,截止2022年底已建成各类淤地坝8万多座,其中骨干坝4700多座。为了摸清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现状,掌握和了解淤地坝在防汛安全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水利部决定,于2022年上半年在黄土高原七省(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一、检查范围本次大检查范围包括黄土高原的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和河南七省(区)截止2022年底已建成的淤地坝。二、检查内容与方式(一)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摸清淤地坝建设现状。包括淤地坝建设数量、分布、主要技术指标、运行管护等基本情况(见附表1、附表2)。2、排查病险淤地坝。在对淤地坝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排查出病险淤地坝。主要包括淤地坝坝体、放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并威胁到淤地坝工程安全的病坝;淤地坝溃坝后可能危及下游人口或重要经济设施的险坝。病险淤地坝按照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类统计:溃坝后可能影响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坝体、放水工程、溢洪道(见附表3、附表4)。3、制定应急排险避险预案。对排查出来的病险坝及防汛任务较重的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制定防汛应急排险避险预案,细化“防、抢、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4、提出除险加固方案。在排查病险淤地坝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病险情况,按照以下五个方面分类提出处理方案:坝体加固加高、增设溢洪道、维修溢洪道或放水建筑物、增设排洪渠。(二)检查方式1、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截止2022年底已建成的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检查统计,小型坝只统计数量(见附表7)。2、外业实地调查与内业查阅有关设计资料相结合,并注重利用已有调查成果。3、以省(区)为单位组织,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由水利部统一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有关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分级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完成摸清现状、排查病险、提出除险加固方案的任务。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安全监督司、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和国家防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审定并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审定专项行动总结报告。黄委:配合水利部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拟定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的汇总及编写。省(区):对本省(区)专项行动负总责。在水利部印发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框架内,制定本省(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省(区)淤地坝大检查专项行动;对病险淤地坝进行抽查,对淤地坝建设重点县以及影响较大的病险淤地坝派人参与检查;审核、汇总相关淤地坝检查数据(见附表5、附表6);编写及上报本省(区)专项行动报告。四、进度安排总体安排:2022年1月开始准备,2022年7月中旬完成。分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2022年1月3月15日):前期准备和启动阶段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会同安全监督司、规划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国家防办,以及黄委研究提出淤地坝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水利部下发开展专项行动通知,召开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启动专项行动。3、各省(区)召开本省(区)专项行动启动会议,落实责任,细化本省(区)工作方案,并将本省(区)的工作方案抄送水利部及黄委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二)第二阶段(3月16日6月10日):省(区)检查阶段1、以县为单位,对建成的淤地坝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填写相应表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淤地坝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省(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2、各省(区)在各县检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病险隐患的淤地坝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对全省的检查情况和成果进行分类汇总,认真填写附表,并对填写内容认真复核,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编写本省(区)检查报告。6月10日前,各省(区)将检查报告报送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同时抄送水利部和黄委。(三)第三阶段(6月11日7月10日):总结阶段1、根据各省(区)上报的检查报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病险淤地坝进行分类汇总,并编写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2、水利部召开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总结会议,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果和经验,表彰先进,提出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建议。五、有关要求1、各省(区)要高度重视,将这次专项行动列为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由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做到人员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做好对重点县、重点病险淤地坝的检查和抽查。各省(区)在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前要召开由主管县长和水土保持局长参加的专项行动启动大会,做好动员和部署。2、本次调查淤地坝数量以2022年黄委组织各省(区)调查的截止2022年底的数据(黄水保生20227号文印发)为准,并将资料补充到2022年底。若有出入,须说明原因。附表1:淤地坝基本情况检查表县市名称小流域名称坝名建成年月控制面积(km2)坝高(m)总库容(m3)淤积库容(m3)骨干坝小计中型坝小计合计附表2:淤地坝淤积利用和运行管护情况调查表县市名称坝名已淤积库容(万m3)剩余库容(万m3)剩余防洪能力蓄水利用情况管护形式骨干坝小计中型坝小计合计附表3:淤地坝安全隐患和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县市名称坝名主要隐患维修或加高加固改建方案估计工程量(万m3)估计投资(万元)坝体放水建筑物溢洪道其它骨干坝小计中型坝小计合计附表4:下游有村庄等重要设施的淤地坝情况统计表县市坝名所属小流域重要设施涉及人口(人)备注骨干坝小计中型坝小计合计说明:重要设施指溃坝可能影响到的村庄、学校、厂矿、交通干线等。附表5: 省(区)淤地坝安全隐患汇总统计表淤地坝类型小计无安全隐患淤地坝数量(座)存在安全隐患淤地坝数量(座)备注坝体放水建筑物溢洪道下游有人口或重要设施其它骨干坝中型坝合计附表6: 省(区)淤地坝安全隐患处理方案汇总统计表淤地坝类型数量及投资加高加固增设溢洪道维修溢洪道或放水建筑物增设排洪渠其它方案小计骨干坝数量(座)估算工程量(万m3)估算投资(万元)中型坝数量(座)估算工程量(万m3)估算投资(万元)合计数量(座)估算工程量(万m3)估算投资(万元)附表7: 小型淤地坝建设数量调查统计表县名小流域名称所在支流小型坝数量(座)备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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