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考试制度 ,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强化培训效果,力戒形式主义,严抓考场纪律,端正员工学习安规态度, 全员的安全意提高识和综合安全素质,现结合公司实际,对 XXX电业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管理办法 进行重新修订(以下简称“安规考试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织进行的安规考试及公司管辖的外包施工单位各类安全培训考试。第二章 考试原则第三条 安规考试分类 按专业分为两部分:电气部分、交通安全部分。第四条 考试人员 电气部分考试人员为:生产管理人员、一线生产人员,包含劳务派遣工;交通安全部分考试人员为:获得公司准驾许可的人员。生产管理员工是指生产技术部、营销部等在职工作人员;一线生产人员是指各供电营业所所属班组及管理人员(不含收费人员)、调度管理所、电力集控中心、输电线路班全体人员。 第五条 安规考试内容1、电气部分考试内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标)及集团安规、安全生产法、“两票”管理规定、安全工作奖惩规定、确保安全十动作集团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交通安全部分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考试时间安排1、根据集团公司要求,每年组织两次安规考试,原则上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具体时间以实际考试通知为准。2、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 ,应重新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并经考试合格后 ,方能恢复工作。第七条 考试组织管理1、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安规考试题库及发放,确定具体考试时间,下发考试通知,考试结束后负责对考试成绩进行汇总、存档。2、考试秩序及相关工作,监考人员由公司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人员组成,经理工作部负责考场横幅订制及悬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联系考场,维持秩序及考 勤工作。第八条 考场纪律1、参加考试人员应提前 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不得私自交换座位,不得擅自搬移一固定好的考试桌椅,如因特殊情况可由监考人员经监考负责人同意后作适当调整,考试人员应服从调整。2、以规定的考试时间为准,参加考试人员迟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逗留。否则,按无效考试处理。3、参加考试人员,不得将与考试有关的复习资料带入考场,一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擅自随身带考或放在考试座位处。30分钟4、考试时间内,必须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保持考场寂静,任何人不得大声高叫,也不得讲小话,在考场内不得左顾右盼,不得相互间交头接耳。5、考试时间未结束就完成考试提前交卷的考试人员,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外高声大叫,或谈论与考试有关的问题。第三章考核与奖罚第九条考试考核 安规考试采用网上考试系统随机抽取题库的模式进行,总评分为 100分,考试合格分数线 为 90分,不合格者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系统管理人员,统一安排补考。第十条 处罚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处以 300元罚款,暂时取消“三种人”资格,不得指挥作业,不得单独工作,并进行全公司通报;第一次补考不合格者,处以500元罚款,并进行全公司通报;第二次补考不合格者,待岗学习三个月(只发生活费),直至考试合格才可重新上岗,并进行全公司通报。第十一条 奖励安规电气部分考试合格者,按高分排列,取前 10名进行奖励, 300元/人,并进行全公司通报;安规交通安全部分考试合格者,按高分排列,取前名进行奖励, 300元/人,并进行全公司通报。第四章 附则3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第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有冲突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