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 数控车削加工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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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编 程 数 控 车 削 编 程 概 述1、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特 点( 1) 适 合 加 工 精 度 要 求 高 的 零 件( 2) 适 合 加 工 表 面 粗 糙 度 要 求 高 的 零 件( 3) 适 合 加 工 表 面 形 状 复 杂 的 回 转 体 零 件( 4) 能 加 工 带 横 向 加 工 的 回 转 体 零 件( 5) 能 加 工 带 特 殊 类 型 螺 纹 的 零 件( 6) 能 以 车 代 磨 加 工 淬 硬 工 件-恒 线 速 度 切 削 功 能 数 控 车 削 编 程 概 述2、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中 的 工 艺 处 理( 1)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中 的 刀 具 选 择( 2) 车 削 加 工 中 的 装 刀 技 术( 3) 数 控 车 床 对 刀( 4) 数 控 车 削 中 的 车 削 参 数 选 择a.交 流 变 频 调 速 主 轴 的 低 速 输 出 力 矩 小 , 切 削 速 度 不 能 太 低 ; 通 过 对 刀 , 建 立 工 件 的 加 工 坐 标 系 。 常 用 的 对刀 法 -试 切 对 刀 法 。 ( 录 像 )背 吃 刀 量 、 主 轴 转 速 ( 或 切 削 线 速 度 ) 、 进 给 量b.螺 纹 车 削 时 的 主 轴 转 速 : n (1200/P) k r/minP 被 加 工 螺 纹 导 程 值 , mm; k安 全 系 数 , 一 般 取 80 数 控 车 削 编 程 概 述3、 数 控 车 削 编 程 要 点( 1) 工 件 坐 标 系( 2) 直 径 编 程 与 半 径 编 程( 4) 进 刀 和 退 刀 方 式 、( 5) 对 加 工 余 量 大 的 工 件 , 使 用 固 定 循 环 指 令 编 程 快 速 走 刀 与 切 削 进 给( 6) 具 有 刀 具 半 径 自 动 补 偿 功 能 ( G41, G42) , 可 直 接 按 工 件 轮 廓 尺 寸 编 程 。( 3) 可 采 用 绝 对 值 编 程 、 增 量 值 编 程 或 混 合 编 程 工 件 加 工 坐 标 系加 工 坐 标 系 : 加 工 坐 标 系 应 与 机 床 坐 标 系 的 坐 标 方 向 一 致 ,X轴 对 应 径 向 , Z轴 对 应 轴 向 , C轴 ( 主 轴 )的 运 动 方 向 则 以 从 机 床 尾 架 向 主 轴 看 , 逆 时针 为 C向 , 顺 时 针 为 C向 , 如 图 所 示 数 控 车 床 各 坐 标 系 关 系 图M: 机 床 零 点R: 参 考 点W: 工 件 零 点X MW、 ZMW: 工 件 零 点 坐 标 XMR、 ZMR: 参 考 点 坐 标 直 径 编 程 和 半 径 编 程CNC车 床 的 加 工 程 序 中 工 件 的 横 截 面 通 常 都 是 圆 , 其 尺 寸 可用 直 径 或 半 径 指 令 。直径编程中,图纸中的直径值作为X轴的值。半径编程中,指令从中心线至外表面即半径值为X轴的值。 直 径 编 程 和 半 径 编 程书 中 的 例 子 均 为 按 直 径 编 程 取 值 :X轴 指 令 : 用 直 径 值 指 定 。 ( 增 量 编 程 用 直 径 差 值 尺 寸 )圆 弧 插 补 中 的 参 数 ( R、 I、 K) : 用 半 径 值 计 算1) 绝 对 坐 标 、 直 径 编 程 : X、 ZG01 X36 Z8 2) 增 量 坐 标 、 半 径 编 程 : U、 WG01 U12 W-20如 图 , 运 动 轨 迹 由 A B的 程 序 :G01 U24 W-20 增 量 坐 标 、 直 径 编 程 : U、 W 进 刀 和 退 刀 4.2 车 床 数 控 系 统 功 能包 括 : 准 备 功 能 、 辅 助 功 能 及 F、 S、 T功 能 。 FANUC 0i T 系 列 数 控 系 统1、 G功 能 表见 P97表 4-1.2、 M、 S、 T功 能a、 常 用 M功 能 代 码 表 : 表 3-2( P89)b、 S功 能 : 指 定 主 轴 转 速 ( G96、 G97)c、 T功 能 : 调 用 刀 具 格 式 举 例 : T0102; /调 用 01号 刀 具 , 刀 具 补 偿 量 存 放 在 02号 地 址 中 设 定 主 轴 转 速 值 单 位 : G96- m/min (或 英 尺 /min) 、 G97- rpm 模 态 代 码 , 开 机 默 认 G97。 G96即 恒 线 速 度 方 式 , 主 轴 的 rmp随 半 径 值 变 化 (r小 , 角 速 度 大 , 需 限 速 ) G96( G97) 和 S指 令 写 在 同 一 语 句 中 。G96、 G97指 令G96将 一 直 有 效 , 直 到 出 现 G97指 令 , 之 后 的 语 句 按 G97执 行 。G96 S150; /表 示 主 轴 转 速 为 150m/minG97 S300; /表 示 主 轴 转 速 为 300r/min格 式 : 进 给 速 度 用 F引 导 一 个 数 字 表 示 , 进 给 速 度 一 直 有 效 , 直 到 程序 中 指 定 新 的 进 给 速 度 , 之 后 按 新 进 给 速 度 执 行 。 进 给 速 度 单 位 例 : G98-mm/min G99-mm/r设 定 。 进 给 速 度 对 G01( 直 线 插 补 ) 、 G02及 G03( 圆 弧 插 补 )有 效 。 进 给 速 度 的 最 大 值 由 参 数 “ MAXFEED”设 定 ; G00速 度 不 受进 给 速 度 F影 响 , G00速 度 在 参 数 “ G00FEED”中 设 定 。进 给 速 度 F指 令 1、快速定位指令 快 速 移 动 的 速 度 由 机 床 参 数 指 定 。 G00快 速 直 线 运 动 过 程 中 不 进 行 切 削 。 决 不 允 许 刀 具 以 G00的 速 度 切 入 工 件 。 G00 X(U) Z(W) G00快 速 直 线 运 动终 点 坐 标常 用 G代 码 2、直线插补指令 切 削 速 度 由 程 序 中 的 F值 指 定 。 在 G01语 句 之 前 , 或 该 语 句 中 指 定 F值 。 G01 X Z F ;G01直 线 切 削 运 动终 点 坐 标 3、圆弧插补指令G02 X Z R ; G03 U W I K ; 插 补 方 式 终 点 坐 标 圆 弧 半 径 U、 W: 分 别 为 X、 Z方 向 圆 弧终 点 与 圆 弧 起 点 的 坐 标 差 值 。( 其 中 U值 为 圆 弧 终 点 与 起 点直 径 尺 寸 差 值 )R: 圆 弧 半 径 , R 0时 ,圆 弧 圆 心 角 180度 ; R 0时 ,圆 弧 圆 心 角 180度 。I、 K: 圆 弧 起 点 相 对 圆 心 的 坐标 差 值 , 由 起 点 指 向 圆 心 向 量确 定 该 数 据 的 符 号 。 前 刀 架 车 床 坐 标 系 统 与 后 刀 架 车 床 坐 标 系 统后 刀 架 : X Z G03 G 02Z X G02G03 顺 、 逆 圆 弧 的 设 定 : 4、暂停指令G04格 式 : G04 X_; 或 G04 U_; 或 G04 P_;其 中 , X、 U指 定 的 时 间 允 许 小 数 点 , 单 位 为 s; P指 定 的 时 间 不 允 许 小 数 点 , 单 位 为 ms。如 : ; 或 G04 P5000作 用 : 指 定 刀 具 作 短 暂 的 无 进 给 光 整 加 工 。如 车 槽 时 的 槽 底 暂 停 、 钻 孔 时 的 孔 底 暂 停 。 5、圆柱插补指令格 式 : G07.1 IPr; /启 动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G07.1 IP0;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取 消可 以 用 G107代 替 ;其 中 : IP为 回 转 轴 名 称 ; r为 圆 柱 体 半 径 ;圆 柱 插 补 只 能 设 定 一 个 回 转 轴 ;用 于 加 工 圆 柱 凸 轮 槽 类 的 零 件 。 圆 柱 插 补 的 注 意 事 项 : 在 进 入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前 应 注 销 任 何 正 在 进 行 的刀 具 补 偿 方 式 , 然 后 , 在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内 开 始 和结 束 刀 具 补 偿 ; 在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中 , 圆 柱 半 径 不 能 用 地 址 I、 J、 K指 定 ; 在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中 ,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不 能 被 复 位 ; 在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期 间 , 不 能 指 定 钻 孔 固 定 循 环 G81-G89。 在 圆 柱 插 补 方 式 中 , 不 能 指 定 工 件 坐 标 系 ; 圆 柱 插 补 指 令 编 程 举 例 : P101-102在 圆 柱 体 的 外 表 面 上 进 行 加 工 , 将 两 个 直 线 轴 的 笛 卡 尔 坐 标 系变 为 横 轴 为 回 转 轴 ( C) , 纵 轴 为 直 线 轴 ( Z) 的 坐 标 系 , 用 该坐 标 系 编 制 外 表 面 上 的 加 工 轮 廓 。 C 6、与主轴转速相关指令 最 高 转 速 指 令 G50格 式 : G50 S_; ( S后 面 的 数 字 表 示 限 制 的 最 高 转 速 , r/min) 恒 线 速 度 控 制 指 令 G96格 式 : G96 S_; ( S后 面 的 数 字 表 示 控 制 主 轴 恒 定 的 线 速 度 ,m/min) 恒 线 速 度 控 制 取 消 指 令 G97格 式 : G97 S_; ( S后 面 的 数 字 表 示 恒 线 速 度 控 制 取 消 后 的 转速 , r/min) 区 别 : G50 S3000; G96 S150; G97 S3000;区 别 : G50 X_ Z_; /设 定 工 件 坐 标 系 , 放 在 第 一 个 程 序 段 (P107) 7、刀尖半径补偿指令G41、G42、G40格 式 : G40; /取 消 刀 具 半 径 补 偿 , 按 程 序 路 径 进 给 G41; /按 程 序 路 径 前 进 方 向 刀 具 偏 在 零 件 左 侧 进 给 G42; /按 程 序 路 径 前 进 方 向 刀 具 偏 在 零 件 右 侧 进 给使 用 时 注 意 : 在 零 件 轮 廓 线 以 外 建 立 或 取 消 刀 尖 半 径 补 偿 ; 在 程 序 中 有 了 G41( 或 G42) 指 令 后 , 需 先 用 G40取 消 原 补 偿状 态 , 再 使 用 G42( 或 G41) ; 在 使 用 G41或 G42指 令 时 , 不 允 许 有 两 句 连 续 的 非 移 动 指 令 ; G41或 G42指 令 可 与 G00或 G01写 在 同 一 个 程 序 段 内 使 用 。 准备功能指令直线运动编 程 举 例 : AB N10 G50 S1500;N20 G40 G96 G99 S100 M03 M08 T0101 ;N30 G00 X20 Z2;N40 G01 Z-24 F0.2 ;N50 X33.856 Z-36;N55 X42;N60 Z-48;N70 X68 Z-75;N80 X84 M09; N90 G00 X100 Z100 M05;N100 T0100;N110 M30;AB XZ 8、倒角和倒圆指令 45 倒 角功 能 :由 Z轴 向 X轴 倒 角 。 倒 角 向 X轴 正 向 取 , 向 X轴 负 向 取 。格 式 1: G01 Z( W) I I;格 式 2: G01 X( U) K k;功 能 :由 X轴 向 Z轴 倒 角 。 倒 角 向 Z轴 正 向 取 , 向 Z轴 负 向 取 。+i +k-i -k 8、倒角和倒圆指令 任 意 角 度 倒 角格 式 : G01 X_ C_;功 能 :可 自 动 插 入 任 意 角 度 的 倒 角 。 C的 数 值 是 从 假 设 没 有 倒 角的 拐 角 交 点 距 倒 角 始 点 或 终 点 间 的 距 离 。X 8、倒角和倒圆指令 倒 圆 角格 式 : G01 Z(W) _ R r; /Z轴 向 X轴 倒 圆 角 , 图 aG01 X(U) _ R r; /X轴 向 Z轴 倒 圆 角 , 图 b a b 8、倒角和倒圆指令 倒 圆 角格 式 : G01 Z(W) _ R r;G01 X(U) _ R r;右 图 , 刀 具 由 A到 B的 程 序 如 下 : AB 例 2 P105图 4-16 9、螺纹切削加工指令 螺 纹 车 削 指 令 G32-可 加 工 圆 柱 螺 纹 、 圆 锥 螺 纹 、 端 面 螺 纹 。格 式 : G32 X(U)_ Z(W)_ F_;X(U), Z(W)为 终 点 的 位 置 坐 标 ; F为 螺 纹 导 程 。a.车 削 圆 柱 螺 纹 : G32 Z(W)_ F_;b.车 削 端 面 螺 纹 : G32 X(U)_ F_;c.车 削 锥 面 螺 纹 时 , 斜 角 45 时 , 螺 纹 导 程 F以 导 程 在 Z轴 方 向 的 投 影 值 指 定 ; 斜 角 45 时 , 螺 纹 导 程 F以 导 程 在X轴 方 向 的 投 影 值 指 定 。 P106图 4-18注 意 :螺 纹 切 削 时 , 不 能 使 用 G96指 令 ( 保 证 切 削 正 确 的 螺 距 ) ;螺 纹 切 削 程 序 应 考 虑 始 点 坐 标 和 终 点 坐 标 的 切 入 、 切 出 距 离 ;外 螺 纹 切 削 : 顶 径 尺 寸 应 小 于 螺 纹 的 公 称 尺 寸 ; 切 削 螺 纹 时 , 通 常 需 要 多 次 进 刀 才 能 完 成 : p106表 4-2。 已 知 : 螺 纹 螺 距 为 , 螺 纹 牙 深 为 1=3mm, 2 螺 纹 车 削 指 令 G32 X查 表 4-2知 :分 3次 进 给 , 对 应 的 背 吃 刀 量 为 、 、 ( 直 径 值 ) 。A( 100, 100)10 N10 G50 X100 Z100;N20 M03 S500;N30 T0101;N40 G00 X19.3 Z3 M08; N50 G32 Z-71.5 F1.0;N60 G00 X40;N70 Z3;;N90 G32 Z-71.5 F1.0;N100 G00 X40;N120 Z3; N130 X18.7;N140 G32 Z-71.5 F1.0;N150 G00 X100 M09;N160 Z100 M05; 螺 纹 车 削 指 令 G32 XN170 T0100;N180 M30; 10 .G92-螺 纹 切 削 循 环格 式 : G92 X(U)_ Z(W)_ R_ F_; R=0R-螺 纹 部 分 半 径 之 差 : X向 切 削 起 始 点 坐 标小 于 切 削 终 点 坐 标 时 , R取 负 ; 反 之 取 正 。 螺 纹 切 削 循 环指 令 G92的 动 作 循 环螺 纹 部 分 的 切 削 方 式 :直 进 法 进 刀 ( P106图 4-19)两 侧 刃 同 时 工 作 , 多 用 于 小螺 距 螺 纹 的 加 工 。 已 知 : 螺 纹 螺 距 为 , 螺 纹 牙 深 为 0.649mm, 1=3mm, 2=2mm.例 : 用 螺 纹 车 削 循 环 指 令 G92完 成 下图 螺 纹 加 工 程 序 。 X分 3次 进 给 , 对 应 的 背 吃 刀 量 为、 、 ( 直 径 值 ) 。 B( 40, 3)10 设 循 环 起 点 为 B点 ,切 削 螺 纹 部 分 的加 工 程 序 :G00 X40 Z3;G92 X19.3 Z-72 F1.0;X18.9;X18.7;G00 X100 Z100; 例 : 用 螺 纹 车 削 循 环 指 令 G92完 成 下 图 螺 纹 部 分 的 加 工 程 序 。 例 : 用 螺 纹 车 削 循 环 指 令 G92完 成 下图 螺 纹 部 分 的 加 工 程 序 。 G00 X80 Z62;G92 X49.3 Z12 R-20 F2;X47;G00 X200 Z200; 例 零 件 毛 坯 材 料 为 45号 钢 , 用 G92编 制 精 加 工 程 序 。 确 定 工 艺 方 案 及 走 刀 路 线 : 自 右 向 左 加 工 ; 选 用 3把 刀 具 : 1号 刀 为 外 圆 车 刀 、 2号 刀 为 3mm切 槽 刀 、 3号 刀 为 螺 纹 车 刀 , 采 用 对 刀 仪 对 刀 ; 工 件 坐 标 系 : 工 件 原 点 取 在 工 件 内 端 面 O点 , 起刀 点 为 ( 200, 350) ; 确 定 切 削 用 量 : 参 考 程 序 : X46.04; 复 合 螺 纹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G76: 与 G32、 G92相 比 , 可 缩 短 程 序 、 改 善 刀 具 切削 条 件 ( 斜 进 法 进 刀 ) 。 其 指 令 格 式 : G76 P m r Q dmin R d; G76 X(U)_ Z(W)_ R I P k Q d F f;m: 精 加 工 重 复 次 数 ;r: 倒 角 量 , 用 两 位 数 字 指 定 ; : 刀 尖 角 度 , 用 两 位 数 指 定 ; dmin: 最 小 切 削 深 度 , m;d: 精 加 工 余 量 , m ;X(U)、 Z(W): 螺 纹 终 点 坐 标 , 带 小 数 点 为 mm, 否 则 为 m ;I: 圆 锥 螺 纹 半 径 差 , I=0为 圆 柱 螺 纹 。 x向 切 削 始 点 坐 标 小 于 终 点 坐 标 时 取 负 ;k: 螺 纹 牙 高 ( X轴 方 向 半 径 值 ) , m ; d: 第 一 次 切 入 量 ( 半 径 值 指 定 ) ; f: 螺 纹 导 程 。 复 合 螺 纹 切 削 循 环 G76 . G76螺 纹 切 削 复 合 循 环 与 斜 进 法 进 刀 F 斜 进 法 进 刀 的 优 点 :单 侧 刃 加 工 , 排 屑 容 易 , 适 用 于 大 螺 距 螺 纹 的 加 工 。 例 牙 形 角 60 、 底 径 为 、 精 加 工 次 数 为 2次 、 导 程为 6mm的 螺 纹 加 工 程 序 段 为 :G76 P020660 Q100 R100;G76 X60.64 Z35.0 P3680 Q1800 F6.0; 变 螺 距 螺 纹 切 削 指 令 G34:格 式 : G34 X(U)_ Z(W)_ F_ K_ ;其 中 : X(U),Z(W)为 终 点 的 坐 标 值 ;F为 螺 纹 导 程 ; K为 主 轴 每 转 螺 距 的 增 量 或 减 量 。多 头 螺 纹 切 削 :其 中 : Q为 指 定 主 轴 一 转 信 号 与 螺 纹 切 削 起 点 的 偏 移 角 度( 起 始 角 度 ) 。 Q为 非 模 态 值 , 每 次 使 用 时 都 必 须 指 定 , 不 能 指 定 小 数 点 。格 式 : G32 X(U)_ Z(W)_ F_ Q_ ; 或 G34 X(U)_ Z(W)_ F_ K_ Q_ ; 或 G92 X(U)_ Z(W)_ R_ F_ Q_ ; 10、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0圆 柱 面 切 削 循 环 格 式 : 圆 柱 面 切 削 循 环 适 用 于 :D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0A例 、 G90指 令 编 程 练 习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0A N10 G50 X200 Z200 ;N20 T0101; N30 M03 S1000 ; N40 G00 X55 Z4 M08;N50 G01 G96 Z2 F2.5 S150;N60 G90 X45 Z-25 F0.2;N70 X40;N80 X35;N90 G00 X200 Z200 M09;N100 T0100;N110 M30; 圆 锥 切 削 简 单 循 环 -G90切 削 始 点 与 切 削 终 点 的 半径 之 差 , 加 正 、 负 号 R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0 适 用 于 :圆 锥 切 削 简 单 循 环 -G90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0 圆 锥 切 削 简 单 循 环 -G90 XX U 0 U 0 R 0R 0 圆 锥 切 削 简 单 循 环 -G9040 (65,0) 例 、 用 G90编 写 图 中锥 面 加 工 程 序 段 。 圆 锥 切 削 简 单 循 环 -G90 G00 X65 Z0 M08;G96 S100;G90 X60 Z-25 R-5 F0.2; X55;X50;G00 X100 Z200 M09;40 (65,0) 例 、 用 G90编 写 图 中锥 面 加 工 程 序 段 。 G94-车 削 端 面 /圆 锥 简 单 循 环R-圆 锥 起 点 相 对 于 圆 锥 终 点 在 Z轴 上 的 位 置差 : R=ZB - ZC 平 端 面 车 削 : R=0 G94 X(U)_Z(W)_ F_;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适 用 于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切 削 端 面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4/平 端 面 切 削 切 削 端 面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4G94平 端 面 切 削 编 程 举 例 : G00 X85 Z20; G94 X30 Z15 F0.2; Z12; Z10; (85,20) 10 880 30 X 例 、 G94指 令 编 程 练 习 : 加 工 下 图 工 件 的 中 间 槽( 用 4mm、 2 切 断 刀 ) X G50 X200 Z200 ;T0202 ; /( 4 切 断 刀 )G00 X32 Z-14;G01 X15 F30;X32 F100;G94 X15 Z-17 F30;Z-20;Z-23;G00 X200 Z200;T0200;M30;G00 Z-15;Z-25;例 、 G94指 令 编 程 练 习 :加 工 下 图 工 件 的 中 间 槽( 用 4mm 、 2 切 断 刀 ) M03 S250 G98; 适 用 于 :G94 X_ Z_ R_ F_;G94 U_ W_ R_ F_;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切 削 端 面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4锥 面 切 削R=Zb - Zcb c 切 削 端 面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4编 程 练 习 : 用 G94指 令 完 成 下 图 的 锥 面 切 削 加 工 切 削 端 面 /圆 锥 简 单 循 环 -G94编 程 练 习 : 锥 面 切 削 加 工 N30 G00 X32 Z1;N50 Z-6;N60 Z-9;N65 Z-10;N68 G00 X32 Z-5;N100 R-9;N110 R-12; N120 R-14;为 计 算 的 值N140 G00 X200 Z200;N150 T0100;N160 M30;N80 R-6;N20 T0101;N10 G50 X200 Z200 ;N25 M03 S300; G71 P ns Q nf U u W w F S T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G71-纵 切 削 粗 车 复 合 循 环G71 U d R e ;格 式 :其 中 : d为 粗 加 工 每 次 切 深 ( 半 径 值 编 程 ) ; e为 退 刀 量 ;ns为 精 加 工 程 序 组 的 第 一 个 程 序 段 的 顺 序 号 ;nf为 精 加 工 程 序 组 的 最 后 一 个 程 序 段 的 顺 序 号 ; u为 X轴 方 向 精 加 工 余 量 (直 径 值 ); w为 Z轴 方 向 精 加 工 余 量 ; G71适 用 于 圆 柱 毛 坯 的轴 向 粗 车 , 是 沿 着 平 行 于 Z轴 进 行 切 削 循 环 加 工 的 。 G71 P ns Q nf U u W w F S T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G71-纵 切 削 粗 车 复 合 循 环G71 U d R e ;格 式 :注 意 :a. ns nf精 加 工 程 序 段 中 的 F、 S、 T功 能 , 即 使 被 指 定 也 对 粗车 循 环 无 效 ;b. 在 序 号 为 ns的 程 序 段 中 指 定 A及 A间 的 刀 具 路 径 , 且 在 该 段中 不 能 指 定 沿 Z轴 方 向 移 动 , 刀 具 移 动 指 令 必 须 垂 直 于 Z轴 方向 ;c. 从 A到 B的 刀 具 轨 迹 在 X轴 及 Z轴 必须 单 调 增 加 或 单 调 减 少 ;d. 粗 车 循 环 最 后 一 刀 按 ns到 nf间 精 车程 序 段 轨 迹 切 削 , 留 余 量 u、 w 。 G71-纵 切 削 粗 车 复 合 循 环 N10 G50 S2500 N20 G40 G96 G99 S80 M03 T0101; N30 G00 X120 Z12 M08; ; ; N60 G00 X40; /ns N70 G01 G42 Z2 S150; N75 Z-30; N80 X60 Z-60; N90 Z-80; N100 X100 Z-90; N110 Z-110; N120 X120 Z-130; /nf N130 G00 X125; N140 X200 Z200 M09; N145 T0100; 例 外 圆 粗 车 循 环 编 程 练 习 : 使 用 G71完 成 下 图 零 件 的 轮 廓 加 工 N10 G50 X200 Z200 ;N15 M03 S650;N20 T0101;N30 G00 G98 X32 Z2;N40 G71 U1.5 R1; N50 G71 P60 Q100 U0.5 W0 F100;N60 G00 X0;N70 G01 Z0;N80 G03 X19 Z-7 R10;N90 G01 X30 Z-30;N100 Z-45;N110 G00 X200 Z200;N120 T0100;N130 M30;参 考 程 序 : G72 P ns Q nf U u W w F S T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G72-横 切 削 粗 车 复 合 循 环G72 W d R e ;格 式 :其 中 : d为 Z轴 方 向 切 深 ; e为 退 刀 量 ;ns为 精 加 工 程 序 组 的 第 一 个 程 序 段 的 顺 序 号 ;nf为 精 加 工 程 序 组 的 最 后 一 个 程 序 段 的 顺 序 号 ; u为 X轴 方 向 精 加 工 余 量 (直 径 值 ); w为 Z轴 方 向 精 加 工 余 量 ; G72适 用 于 圆 柱 毛 坯 的 端 面 方 向 粗 车 , 是 沿 着 平 行 于X轴 进 行 切 削 循 环 加 工 的 。 图 中 为 从 外 径 方 向 往 轴 心 方 向 的 端 面 车 削 循 环 。 首 先做 平 行 于 Z轴 的 直 线 运 动 , 然 后 再 执 行 端 面 加 工 指 令 完 成 端面 加 工 。 A G72 P ns Q nf U u W w F S T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G72-横 切 削 粗 车 复 合 循 环G72 W d R e ;格 式 :注 意 :a. ns nf程 序 段 中 的 F、 S、 T功 能 , 即 使 被 指 定 也 对 粗 车 循 环无 效 ;b. 在 序 号 为 ns的 程 序 段 中 指 定 A及 A间 的 刀 具 路 径 , 且 在 该 段 中不 能 指 定 沿 X轴 方 向 移 动 , 刀 具 移 动 指 令 必 须 垂 直 于 X轴 方 向 ;c. 从 A到 B的 刀 具 轨 迹 在 X轴 及 Z轴 必须 单 调 增 加 或 单 调 减 少 ;d. 粗 车 循 环 最 后 一 刀 按 ns到 nf间 精 车程 序 段 轨 迹 切 削 , 留 余 量 u、 w 。 A 例 :毛 坯 为 棒 料 , 粗 加 工 切 削 深 度 为 7mm,进 给 量 为 , 主 轴转 速 500r/min,精 加 工 余 量 为 :X向 0.4mm(直 径 上 ), Z向 。 使 用G72指 令 编 程 。 N60 G00 X176.0 Z132.0;N70 G72 W7.0 R1.0;N80 G72 P90 Q160 U0.4 W0.2 F0.3 S500;N90 G00 G41 Z60.0 S800; /nsN95 G01 X160;N100 X120.0 Z70.0;N110 W10.0;N120 X80.0 W10.0;N130 W20.0;N140 X40.0 W20.0;N150 X0;N160 W2.0; /nf 精 加 工 复 合 循 环 (G70) 当 用 G71, G72、 G73粗 加 工 完 毕 后 , 用 G70代 码 指 定 精加 工 循 环 , 切 除 粗 加 工 中 留 下 的 余 量 。 其 指 令 格 式 为 : G70 P ns Q nf ; 其 中 : ns为 精 加 工 循 环 的 第 一 个 程 序 段 的 顺 序 号 ; nf为 精 加 工 循 环 的 最 后 一 个 程 序 段 的 顺 序 号 。 注 意 : a.精 车 过 程 中 的 F、 S、 T在 程 序 段 ns到 nf间 指 定 ; b.在 车 削 循 环 期 间 , 刀 具 半 径 补 偿 功 能 有 效 ; c.在 程 序 段 ns到 nf间 不 能 调 用 子 程 序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精 加 工 复 合 循 环 (G70)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精 加 工 时 , G71、 G72、 G73程 序 段 中 的F、 S、 T指 令 无 效 , 只 有 在 ns到 nf程 序 段中 的 F、 S、 T指 令 才 有 效 。编 程 举 例 : 见 P112-113例 4-4、 例 4-5 编 程 练 习 : 按 照 右 下 图 给 出 的 坐 标 用G72、 G70编 写 轮 廓 加 工 程 序 ; N10 G00 G98 X100 Z100 M3 S350;N30 G00 X42 Z1;N50 G72 P60 Q120 U0.4 W0.2 F50; N60 G00 Z-45;N80 Z-35;N90 X20 Z-30;N100 Z-20;N110 G03 X10 Z-15 R5;N120 G01 Z0;N130 G70 P60 Q120 F30 S150;N140 G00 X100 Z100;N150 T0200;N160 M30;N20 T0202 ;/( 4mm切 刀 )N40 G72 W2 R0.5; N70 G01 X30 ; 外 轮 廓 切 削 循 环 G73 : 适 用 于 毛 坯 轮 廓 形 状 与零 件 轮 廓 基 本 接 近 的 、 已 初具 形 状 的 毛 坯 粗 加 工 。 如 铸件 、 锻 件 的 粗 加 工 。 刀 具 路径 按 工 件 精 加 工 轮 廓 进 行 。按 同 一 轨 迹 重 复 切 削 , 应 用于 成 型 毛 坯 。G73 P ns Q nf U u W w F S T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G73-外 轮 廓 切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G73 U i W k R ;格 式 :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切 削 循 环 指 令 G73-外 轮 廓 切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G73 P ns Q nf U u W w F S T ;G73 U i W k R ;格 式 :式 中 : i为 X轴 方 向 粗 加 工 余 量 ( 半 径 值 ) ; k为 Z轴 方 向 粗 加 工 余 量 ;R为 指 定 粗 加 工 的 循 环 次 数 ; u、 wX向 、 Z向 的 精 加 工 余 量 ;其 余 参 数 的 含 义 与 前 面 相 同 。 刀 具 轨 迹 : 由 端 面 外 径 方 向 从 右 向 左 加 工 。 G73-外 轮 廓 切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编 程 练 习 : X向 、 Z向 精 加工 余 量 分 别 为 :1及60 G73-外 轮 廓 切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N30 G00 G42 X140 Z50 M08; N40 G96 S150; N50 G73 R3 ; / i=9.5, k=9.5 ; N70 G00 G42 X20 Z0; /ns; N90 X40 Z-30; N100 Z-50; N110 G03 X80 Z-70 R20; N120 G01 X100 Z-80; N130 X105; /nf N140 G00 X200 Z200 G40; /刀 具 到 达 B点 60 编 程 练 习 : 按 照 下 图 工 件 , 用 G73、 G70编 写 程 序 ( X方 向 总 余 量 3mm-半 径 值 , Z方 向 总 余 量 2mm, 每 次 最 多切 2mm) 编 程 练 习 : 按 照 下 图 工 件 , 用 G73、 G70编 写 程 序 ( X方 向 总余 量 3mm-半 径 值 , Z方 向 总 余 量 2mm, 每 次 最 多 切 2mm) N10 G0 G99 X100 Z100 M3 S650;N20 T0101;N30 G0 X40 Z2;N60 G0 X0; N80 G2 X20 Z-10 R10;N90 G1 Z-20;N100 X26 Z-30; N110 Z-40;N120 G0 X100 Z100 T0100;N130 T0202;N140 G0 X28 Z3; N190 M30;N180 T0200;N170 G0 X100 Z100;N160 G70 P60 Q110; N150 S750; 编 程 : 如 图 所 示 , 毛 坯 为 铸 件 , 粗 加 工 分 三 次 走 刀 , 第 一 刀 在 X轴 方 向 ( 半 径 上 ) 留 下 的 加 工 余 量 为 14, 精 加 工 在 X轴 方 向 留 下加 工 余 量 为 2mm, Z轴 方 向 留 下 加 工 余 量 为 2mm , 粗 加 工 切 削 深度 为 3mm,进 给 量 为 , 主 轴 转 速 500r/min。 精 加 工 进 给 量 为0.15mm/r,主 轴 转 速 为 800r/min。 使 用 G73、 G70指 令 编 程 。 深 孔 钻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4G74 X(U) Z(W) P i Q k R d F ;G74 Re ;格 式 :参 数 说 明 :e为 退 刀 量 , 模 态 值 ; X为 B点 的 X坐 标 值 ;u为 从 A到 B的 增 量 ; Z为 C点 的 坐 标 值 ;w为 从 A到 C的 增 量 ; i为 X轴 方 向 间 断 切 削 长 度 ( 无 正 负 ) ; k为 Z轴 方 向 间 断 切 削 长 度 ( 无 正 负 ) ; i及 k的 单 位 为 um; d为 切 削 至 终 点 的 退 刀 量 。 退 刀 量 e由 系 统 参 数 设 定 ; 深 孔 钻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4格 式 :例 4-7: P116G74 X(U) Z(W) P i Q k R d F ;G74 Re ; 深 孔 钻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4G74 X u Z w P i Q k R d F ;G74 Re ;格 式 : 例 : 端 面 钻 孔 T0303;G0 X0 Z1;G74 R1; ; X Z 深 孔 钻 削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4G74 X u Z w P i Q k R d F ;G74 Re ;格 式 :例 、 用 G74切 端 面 槽 : T0202; /( 3mm切 刀 , 前 一 点 是 对 刀 点 , 从 外 到 内 )G0 X25 Z1;G74 R1;G0 X50 Z50;或 :T0202 ( 后 一 点 是 对 刀 点 , 从 内 到 外 )G0 X10 Z1G74 R1G0 X50 Z50X Z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槽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5 G75 X(U) Z(W) P i Q k R d F ;G75 Re ;格 式 :参 数 说 明 ( 与 G74同 ) :e为 退 刀 量 , 模 态 值 ; X为 B点 的 X坐 标 值 ;u为 从 A到 B的 增 量 ; Z为 C点 的 坐 标 值 ;w为 从 A到 C的 增 量 ; i为 X轴 方 向 间 断 切 削 长 度 ( 无 正 负 ) ; k为 Z轴 方 向 间 断 切 削 长 度 ( 无 正 负 ) ; d为 切 削 至 终 点 的 退 刀 量 。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槽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5G75 X(U) Z(W) P i Q k R d F ;G75 Re ; 切 削 内 外 圆 柱 槽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5例 4-8: P116 i为 X轴 方 向 间 断 切 削 长 度 ( 无 正 负 ) ; k为 Z轴 方 向 间 断 切 削 长 度 ( 无 正 负 ) ; 编 程 练 习 : 用 G75指 令 编 程 加 工 下 图 圆 柱 槽 ( 3mm切 槽 刀 ) 。 编 程 练 习 : 用 G75指 令 编 程 加 工 下 图 圆 柱 槽 ( 3mm切 槽 刀 ) 。 T0202; / ( 3mm切 槽 刀 )G0 X32 Z-13;G75 R2 ; ; 10 14 52 42 40 50 Z X 编 程 练 习 : 加 工 下 图 工 件 圆 柱 槽 部 分 ( 4mm切 槽 刀 ) 。 10 14 52 42 40 50 Z X 编 程 练 习 : 加 工 下 图 工 件 圆 柱 槽 部 分 。G40 G97 G99 M3 S250;G0 X52 Z-14;G75 R1;G0 X100 Z100; T0200;M30;T0202; /( 4 切 槽 刀 )G0 X100 Z100; 11、 调 用 子 程 序 指 令子 程 序 的 结 束 代 码 为 M99, 可 以 多 重 嵌 套( FANUC 0i TA系 统 可 以 有 四 重 嵌 套 ) 。M98 P ;格 式 : P后 面 可 以 跟 8位 数 字 , 前 4位 表 示 子 程 序 调 用 次 数 , 若省 略 则 调 用 一 次 , 前 面 的 0可 省 略 ; 后 4位 表 示 调 用 的子 程 序 号 。例 4-9: P117 练 习 : 用 M98编 程 加 工 图 中 圆 弧 段 尺 寸 。 练 习 : 用 M98编 程 主 程 序 O0001N10 G40 G97 G99 M3 S750 T0303( 尖 刀 )N20 G0 X36 Z-5N30 M98 P30002( 调 用 O0002子 程 序 3次 )N40 G0 X50 N50 X100 Z100N60 T0300 N70 M30子 程 序O0002 N20 G2 W-14.28 R10N30 G1 W14.28 N40 M99 12、 FANUC系 统 宏 变 量 编 程 FANUC系 统 用 户 宏 程 序 允 许 使 用 变 量 、 算 术 运 算 、 逻辑 运 算 和 条 件 转 移 , 相 对 于 子 程 序 编 程 来 说 , 编 程 过 程 变得 更 方 便 、 更 容 易 。 使 用 用 户 宏 程 序 时 , 数 值 可 以 直 接 指 定 或 用 变 量 指 定 。当 用 变 量 时 , 变 量 值 可 用 程 序 或 用 MDI面 板 上 的 操 作 改 变 。 变 量 的 表 示 -用 户 宏 程 序 中 , 变 量 用 变 量 符 号 ( #) 和 后 面的 变 量 号 指 定 。 例 如 : #1 表 达 式 可 以 用 于 指 定 变 量 号 。 此 时 , 表 达 式 必 须 封 闭在 括 号 中 。例 如 : #1+#2-12 变 量 号 变 量 类 型 功 能#0 空 变 量 该 变 量 总 是 空 ,没 有 值 能 赋 给 该 变 量#1-#33 局 部 变 量 局 部 变 量 只 能 用 在 宏 程 序 中 存 储 数 据 , 如 运 算 结 果 。 当 断 电 时 , 局 部 变 量 被初 始 化 为 空 。 调 用 宏 程 序 时 , 自 变 量对 局 部 变 量 赋 值 。#100-#199 公 共 变 量 公 共 变 量 在 不 同 的 宏 程 序 中 的 意 义 相同 。 当 断 电 时 , 变 量 #100-#199初 始化 为 空 , 变 量 #500-#999的 数 据 保 存 ,即 使 断 电 也 不 丢 失 。#500-#999#1000 系 统 变 量 系 统 变 量 用 于 读 和 写 CNC运 行 时 各 种数 据 的 变 化 , 例 如 刀 具 的 当 前 位 置 和 补 偿 值 。 ( 1) 宏 变 量 的 类 型 -四 种 基 本 类 型 算术运算和逻辑运算P119表 4-4 ( 3) 宏 程 序 的 转 移 和 循 环 语 句 ( 共 3种 ) 无 条 件 转 移 语 句 GOTO 格 式 : GOTO n; 无 条 件 转 移 到 程 序 段 n 条 件 转 移 语 句 IF 格 式 a: IF GOTO n; /若 条 件 满 足 , 则 转 移 到 顺 序 号 为 n的 程 序 段 格 式 b: IF THEN _; /若 条 件 满 足 , 则 执 行 预 先 决 定 的 宏 程 序 语 句 常 用 的 运 算 符 及 含 义 : 运 算 符 含 义 运 算 符 含 义EQ GE NE LT GT LE ( 3) 宏 程 序 的 转 移 和 循 环 语 句 ( 共 3种 ) 无 条 件 转 移 语 句 GOTO 格 式 : GOTO n; 无 条 件 转 移 到 程 序 段 n 条 件 转 移 语 句 IF 格 式 a: IF GOTO n; /若 条 件 满 足 , 则 转 移 到 顺 序 号 为 n的 程 序 段 格 式 b: IF THEN _; /若 条 件 满 足 , 则 执 行 预 先 决 定 的 宏 程 序 语 句 循 环 语 句 WHILE 格 式 : WHILE DO m; END m; 当 条 件 表 达 式 满足 时 , 执 行 从 DO到 END间 的 程 序 ;否 则 , 转 到 END后的 程 序 段应 用 : 见 P121例 4-10(m=1,2,3) ( 4) 调 用 宏 程 序 宏 程 序 非 模 态 调 用 G65 格 式 : G65 P_ L_ ; 其 中 , P表 示 调 用 的 程 序 ; L表 示 重 复 的 次 数 ; 自 变 量 的 指 定 形 式 - 型 和 型 ( 见 表 4-6、 4-7) 宏 程 序 模 态 调 用 G66 格 式 : G66 P_ L_ ; G67; 其 中 , P指 定 要 调 用 的 程 序 号 ; L指 定 重 复 的 次 数 ( 默 认 值 为 1) ; 应 用 : 见 P123例 4-11 GSK928T、 GSK980T系 统编 程 指 令 及 编 程( 与 FANUC 0i T系 统 比 较 ) ( GSK-928TA) 数 控 车 床 编 程 指 令 格 式 及 使 用一 、 编 程 概 要 ( 没 有 宏 变 量 编 程 功 能 ) 二 、 G代 码 GSK928TE编 程 指 令( GSK928TE系 统 没 有 宏 变 量 编 程 功 能 ) 1、 G00、 G01、 G02、 G03指 令 : 与 FANUC 0i T相 同 。G功 能 指 令2、 G33 螺 纹 切 削 格 式 : G33 X(U)_ Z(W)_ P(E)_ K_ I_a. X(U)、 Z(W)为 螺 纹 终 点 的 坐 标 ( 省 略 X时 为 直 螺 纹 ) ;b. P-公 制 螺 纹 导 程 , 单 位 : mm; E-英 制 螺 纹 导 程 , 单 位 : 牙 /英 寸 ;c. K-螺 纹 退 尾 起 始 点 距 螺 纹 终 点 在 Z方 向 的 长 度 , 单 位 : mm; 加 工 中 直 螺 纹 K 0时 , 螺 纹 退 尾 时 向 X轴 正 方 向 移 动 , K 0向 负 方 向 移 动 ;d. I-螺 纹 退 尾 时 X方 向 的 移 动 总 量 ( 直 径 值 , mm) ,有 K值 但 省 略 I时 系 统 默 认 为 45 退 尾 ; G33指 令 中 X(U)坐 标 值 非 零 时 表 示 加 工 锥 螺 纹 。 例 1、 螺 纹 导 程 4mm, 切 深 2mm( 直 径 值 , 分 两 次 切 入 ) 。X Z2 250 15G1 U-1 F100; 进 刀 1mm( 直 径 编 程 )G33 W-54 P4; 第 一 次 螺 纹 切 削G0 U2; 退 刀 2mmW54; 回 起 始 点G1 U-3; 第 二 次 进 刀 1mmG33 W-54 P4; 第 二 次 螺 纹 切 削G0 U6; X向 退 刀 W54; Z回 起 始 点 3、 G32-Z轴 攻 牙 循 环 格 式 : G32 Z(W)_ P(E)_ 其 中 , Z(W)-攻 牙 的 终 点 坐 标 或 攻 牙 的 长 度 ; P-公 制 螺 纹 的 螺 距 ; E-英 制 螺 纹 的 螺 距 ; X Z30 20G0 X0 Z20;M3 S30;G01 Z2 F500;G32 Z-28 P1.5;G0 Z20;M02;例 2、 螺 纹 导 程 的 单头 螺 纹 加 工 : 4、 G50-工 件 坐 标 系 设 定 格 式 : G50 X_ Z_5、 G26-X、 Z轴 同 时 返 回 参 考 点 ; G27-X轴 返 回 参 考 点 ; G29-Z轴 返 回 参 考 点 ;6、 G04-定 时 延 时 格 式 : G50 D_ ; D为 延 时 时 间 , 单 位 : 秒7、 G96-恒 线 速 度 控 制 ; G97-取 消 恒 线 速 格 式 : G96 S_ ; G97 S_ 8、 单 一 型 固 定 循 环 a. 内 外 圆 柱 /圆 锥 面 车 削 循 环 -G90; b. 螺 纹 车 削 循 环 -G92; 格 式 : G92 X(U)_ Z(W)_ P_ E_ I_ K_ R_ L_ ; P-公 制 螺 纹 螺 距 ; E-英 制 螺 纹 导 程 ; I-螺 纹 退 尾 时 X轴 方 向 移 动 距 离 ( 直 径 值 ) , 当 K0时 省 略 I则 按 45 方 向 退 尾 ; K-退 尾 起 点 距 终 点 在 Z轴 方 向 的 距 离 ; 当 R=0、 K 0时 : K 0则 退 尾 方 向 为 +X向 , K 0则 为 -X向 ; R-螺 纹 起 点 与 螺 纹 终 点 的 直 径 之 差 , 省 略 R为 直 螺 纹 ; R 0, 退 尾 方 向 为 X轴 正 向 , R 0则 为 -X方 向 ; L-多 头 螺 纹 的 头 数 8、 单 一 型 固 定 循 环 c.端 面 /圆 锥 面 车 削 循 环 -G94; d.端 面 深 孔 加 工 循 环 -G74; 格 式 : G74 X(U)_ 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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