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大气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培训讲课PPT演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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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宣 传 周 是 每 年的 4月 份 最 后 一 个 星 期 , 2019年 4月 25日 31日 。 今 年 是 我 们 第 17个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宣 传 周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01 0203 04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2001年 10月 27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第 24次 会 议 通 过 。 自 2002年 5月 1日 起 施 行江 泽 民 主 席 签 署 第 六 十 号 主 席 令 予 以 公 布 。 年 月 日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的 决 定 已 由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十 四 次 会 议 于 年 月 日 通 过 , 现 予 公 布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胡 锦 涛 主 席 签 署 第 52号 主 席 令 予 以 公 布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一 是 职 业 病 病 人 数 量 大 。 改 革 开 放 30年 来 , 我 国 累 计 报 告 职 业 病 50多 万 例 , 近 年 新 发 病 例 数 仍呈 上 升 趋 势 。 由 于 职 业 病 具 有 迟 发 性 和 隐 匿 性 的 特 点 , 专 家 估 计 我 国 每 年 实 际 发 生 的 职 业 病 要大 于 报 告 数 量 。二 是 尘 肺 病 、 职 业 中 毒 等 职 业 病 发 病 率 居 高 不 下 。 尘 肺 病 是 我 国 最 主 要 的 职 业 病 , 约 占 职 业 病病 人 总 数 的 80%, 近 年 平 均 每 年 报 告 新 发 病 例 1万 多 例 。三 是 职 业 病 危 害 范 围 广 。 煤 炭 、 冶 金 、 化 工 、 建 材 、 汽 车 制 造 、 医 药 等 行 业 不 同 程 度 地 存 在 职业 病 危 害 。四 是 对 劳 动 者 健 康 损 害 严 重 。 尘 肺 病 等 慢 性 职 业 病 一 旦 发 病 往 往 难 以 治 愈 , 伤 残 率 高 , 严 重 影响 劳 动 者 身 体 健 康 甚 至 危 及 生 命 安 全 。五 是 群 发 性 职 业 病 事 件 时 有 发 生 。 一 次 性 造 成 几 十 人 甚 至 上 百 人 患 病 , 已 成 为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公 共 卫 生 问 题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一 是 用 人 单 位 责 任 不 落 实 。 一 些 用 人 单 位 没 有 真 正 树 立 以 人 为 本 思 想 , 对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认 识 不足 , 对 劳 动 者 健 康 重 视 不 够 , 防 治 主 体 责 任 不 落 实 , 没 有 采 取 有 效 的 综 合 治 理 措 施 , 违 法 行 为大 量 存 在 。 二 是 政 府 监 管 存 在 薄 弱 环 节 。 一 些 地 方 没 有 处 理 好 经 济 发 展 与 保 护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关 系 , 职业 病 防 治 未 能 纳 入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 监 管 机 构 不 健 全 , 基 层 监 管 力 量 薄 弱 , 部 门 之 间 工作 衔 接 不 够 , 没 有 形 成 合 力 。 部 分 地 方 和 部 门 监 管 措 施 不 到 位 , 执 法 不 够 严 格 , 对 违 法 行 为 处理 不 力 。 三 是 防 治 工 作 基 础 比 较 薄 弱 。 许 多 工 业 企 业 特 别 是 中 小 企 业 生 产 工 艺 落 后 , 设 施 、 设 备 简陋 , 职 业 病 防 治 管 理 水 平 低 , 投 入 不 足 。 职 业 病 防 治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技 术 标 准 不 够 完 善 , 信 息网 络 不 健 全 , 职 业 病 预 防 、 控 制 技 术 急 需 提 高 , 宣 传 教 育 培 训 力 度 不 够 , 应 急 救 援 能 力 有 待 加强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一 级 预 防一 级 预 防 : 从 根 本 上 使 劳动 者 不 接 触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主 要 指 对 新 建 项 目 职 业 危害 的 控 制 ; 对 现 在 存 在 职业 危 害 因 素 的 要 进 行 改 善 ,减 少 危 害 和 污 染 , 达 到 国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 二 级 预 防二 级 预 防 : 即 早 期 发 现 职业 危 害 特 点 和 职 业 病 症 。对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的 工 作 场所 实 行 健 康 监 护 , 早 期 发现 、 早 期 鉴 别 、 早 期 诊 断 ;对 存 在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的 场所 经 常 进 行 检 查 、 检 测 ,使 工 作 场 所 的 危 害 因 素 符合 国 家 标 准 。 三 级 预 防三 级 预 防 : 即 对 已 经 患 职业 病 的 员 工 , 应 尽 快 做 出正 确 诊 断 。 对 确 诊 者 , 要保 障 病 人 享 受 职 业 病 有 关待 遇 , 及 时 进 行 治 疗 、 康复 和 定 期 检 查 ; 对 不 能 继续 从 事 原 工 作 的 职 业 病 人 ,应 调 离 原 工 作 岗 位 , 并 妥善 处 理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政 府 监 管 部 门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技 术服 务 机 构劳 动 者 履 行 保 护 健 康 义 务 主 张 健 康 权 利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 防 ” 主 要 由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负 责 ; “ 治 ” 涉 及 到 体 检 、 诊 断 和 治 疗 , 主 要 由 卫 生部 门 来 承 担 ; “ 保 ” 主 要 由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负 责 。 更 加 强 调 预 防 为 主 增 加 了 工 会 组 织 监 督 企 业 防 治 职 业 病 的 规 定 大 力 维 护 职 业 病 患 者 权 益 可 以 申 请 民 政 部 门 的 医 疗 和 生 活 救 助 预 防 为 主 、 防 治 结 合 ;分 类 管 理 、 综 合 治 理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 劳 动 过 程 中 、 作 业 环 境 中 存 在 危 害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因 素 称 为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 由 职 业 性 危 害 因 素 引 起 的 疾病 称 为 职 业 病 。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按 来 源 分 为 三 类 :1)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与 生 产 过 程 有 关 的 原 材 料 、 工 业 毒 物 、 粉 尘 、 噪 声 、 振 动 、 高 温 、 辐 射 、 传 染 性 因 素 等 。 包 括 化 学 因 素 ,如 粉 尘 、 各 种 毒 物 ; 物 理 因 素 , 如 高 温 、 低 温 、 高 气 压 、 低 气 压 、 噪 声 、 振 动 、 高 频 、 微 波 、 红 外 线 、 紫 外 线 、 激 光 、放 射 线 等 ; 某 些 生 物 性 致 病 因 素 。2) 劳 动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劳 动 制 度 与 劳 动 组 织 不 合 理 均 可 造 成 对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损 害 。 如 劳 动 强 度 过 大 , 劳 动 时 间 过 长 , 精 神 或 视 力 过度 紧 张 等 。 个 别 器 官 或 系 统 过 度 紧 张 , 如 视 力 紧 张 等 ; 长 时 间 不 良 体 位 或 使 用 不 合 理 的 工 具3) 作 业 环 境 造 成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不 良 气 象 条 件 、 厂 房 狭 小 、 车 间 位 置 不 合 理 、 照 明 不 良 等 一 般 卫 生 条 件 和 卫 生 技 术 措 施 不 良 相 关 的 有 害 因素 : 如 车 间 矮 小 狭 窄 , 采 光 照 明 不 足 , 通 风 不 良 , 烈 日 下 室 外 作 业 , 有 毒 作 业 与 无 毒 作 业 安 排 在 一 个 车 间 内 等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 1987年 11月 卫 生 部 、 原 劳 动 人 事 部 、 财 政 部 和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共 同发 布 了 职 业 病 范 围 和 职 业 病 患 者 处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 将 职 业 病 定 为九 大 类 99种 )新 推 荐 的 职 业 病 分 类 及 目 录 2013年 1月 调 整 的 主 要 内 容( 一 ) 职 业 病 分 类 调 整调 整 后 仍 然 将 职 业 病 分 为 10大 类 , 其 中 3类 分 类 名 称 做 了 调 整 。 一 是 既考 虑 尘 肺 病 在 我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中 的 地 位 , 也 考 虑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的 完 整性 , 将 原 尘 肺 改 为 职 业 性 尘 肺 病 及 其 他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 二 是 考 虑 分 类体 系 的 一 致 性 , 将 原 职 业 中 毒 和 生 物 因 素 所 致 职 业 病 分 别 修 改 为 职 业性 化 学 中 毒 和 职 业 性 传 染 病 。( 二 ) 具 体 病 种 调 整根 据 目 录 调 整 的 原 则 和 职 业 病 的 遴 选 原 则 , 调 整 后 的 目 录 包括 130种 职 业 病 ( 含 4项 开 放 性 条 款 ) 。 其 中 新 增 职 业 病 17种 , 删 除 职 业 病 1种 , 2项 开 放 性 条 款 进 行 整 合 , 另 外 有 16种 病 种 名 称 进 行 了 调 整 。 10大 类 115种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 1987年 11月 卫 生 部 、 原 劳 动 人 事 部 、 财 政 部 和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共 同发 布 了 职 业 病 范 围 和 职 业 病 患 者 处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 将 职 业 病 定 为九 大 类 99种 )新 推 荐 的 职 业 病 分 类 及 目 录 2013年 1月 调 整 的 主 要 内 容( 一 ) 职 业 病 分 类 调 整调 整 后 仍 然 将 职 业 病 分 为 10大 类 , 其 中 3类 分 类 名 称 做 了 调 整 。 一 是 既考 虑 尘 肺 病 在 我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中 的 地 位 , 也 考 虑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的 完 整性 , 将 原 尘 肺 改 为 职 业 性 尘 肺 病 及 其 他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 二 是 考 虑 分 类体 系 的 一 致 性 , 将 原 职 业 中 毒 和 生 物 因 素 所 致 职 业 病 分 别 修 改 为 职 业性 化 学 中 毒 和 职 业 性 传 染 病 。( 二 ) 具 体 病 种 调 整根 据 目 录 调 整 的 原 则 和 职 业 病 的 遴 选 原 则 , 调 整 后 的 目 录 包括 130种 职 业 病 ( 含 4项 开 放 性 条 款 ) 。 其 中 新 增 职 业 病 17种 , 删 除 职 业 病 1种 , 2项 开 放 性 条 款 进 行 整 合 , 另 外 有 16种 病 种 名 称 进 行 了 调 整 。 10大 类 115种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履 行 的 职 业 病 防 治 义 务 健 康 保 障 义 务 保 险 义 务卫 生 防 护 义 务职 业 危 害 检 测 义 务职 业 危 害 告 知 义 务健 康 监 护 义 务特 殊 劳 动 者 保 护 义 务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义 务报 告 义 务减 少 危 害 义 务不 转 移 危 害 义 务培 训 教 育 义 务事 故 处 理 义 务举 证 义 务 职 业 病防 治 义 务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的 主 体 责 任新 规 定 从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机 构 与人 员 的 设 置 、 规 章 制 度 建 设 、 作 业 环 境 管 理 、劳 动 者 管 理 、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 档 案 管 理 、 材料 和 设 备 管 理 等 方 面 , 对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管 理 的 主 体 责 任 进 行 了 细 化 规 定 : 1 完 善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机 构 与 人 员 的 设 置 。2 加 强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规 章 制 度 建 设 。3 加 强 用 人 单 位 作 业 环 境 管 理 。4 建 立 健 全 职 业 卫 生 档 案 资 料5 加 强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检 测 、 评 价 工 作 。6 严 格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工 作7 完 善 职 业 卫 生 警 示 告 知 制 度 。8 加 强 职 业 健 康 培 训 工 作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 1) 对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要 求第 一 章 总 则 ( 共 7条 , 重 点 解 读 第 3条 -第 7条 )第 一 章 第 3条 :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加 强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 为 劳动 者 提 供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和 卫生 要 求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条 件 ,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障 劳 动 者 的职 业 健 康 这 一 条 主 要 依 据 是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第 四 条 和第 十 四 条 。第 一 章 第 4条 用 人 单 位 是 职 业 病 防 治 的 责 任 主 体 , 并 对 本单 位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承 担 责 任 。用 人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对 本 单 位 的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全 面 负责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 1) 对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要 求第 一 章 总 则 ( 共 7条 , 重 点 解 读 第 3条 -第 7条 )第 一 章 第 5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和 国 务 院 规 定 的 职 责 , 负 责 全 国 用 人 单 位 职业 卫 生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和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规 定 的 职 责 , 负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第 一 章 第 6条 为 职 业 病 防 治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的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 应 当 依 照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有 关 标 准 、 规 范 、 执 业 准 则 的 要 求 , 为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第 一 章 第 7条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均 有 权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举 报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本 规 定 的 行 为 和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2)完 善 职 业 卫 生 警 示 告 知 制 度第 一 章 总 则 ( 共 7条 , 重 点 解 读 第 3条 -第 7条 )新 规 定 规 定 用 人 单 位 除 通 过 岗 前 职 业 卫 生 知 识 培 训 、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告 知 劳 动 者 工 作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职业 病 危 害 及 其 后 果 , 职 业 病 防 护 措 施 和 待 遇 外 , 还 应 在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公 告 栏 , 公 布 有 关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的 规 章制 度 、 操 作 规 程 、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措 施 和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检 测 结 果 , 在 存 在 或 者 产 生 职 业病 危 害 的 工 作 场 所 、 作 业 岗 位 、 设 备 、 设 施 , 按 照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 GBZ158) 的 规 定 , 设置 图 形 、 警 示 线 、 警 示 语 句 等 警 示 标 识 和 中 文 警 示 说 明 , 在 存 在 或 产 生 高 毒 物 品 的 作 业 岗 位 , 按 照 高 毒 物品 作 业 岗 位 职 业 病 危 害 告 知 规 范 ( GBZT 203) 的 规 定 , 设 置 高 毒 物 品 告 知 卡 , 告 知 卡 应 当 载 明 高 毒 物 品 的名 称 、 理 化 特 性 、 健 康 危 害 、 防 护 措 施 及 应 急 处 理 等 告 知 内 容 与 警 示 标 识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2)完 善 职 业 卫 生 警 示 告 知 制 度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 GBZ158) :包 括 图 形 标 识 、 警 示 线 、 警 示 语 句 和 文 字 。 图形 标 识 分 为 禁 止 标 识 、 警 告 标 识 、 指 令 标 识 和提 示 标 识 。 2、 常 用 的 指 令 标 识1、 常 用 的 警 告 标 识注 意 防 尘 当 心 中 毒 注 意 高 温 当 心 电 离 辐 射戴 防 尘 口 罩 戴 防 毒 面 具 戴 护 耳 器 注 意 通 风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高 毒 物 品 作 业 岗 位 职 业 病 危 害 告 知 规 范 ( GBZT 203) :高 毒 物 品 告 知 卡 ,载 明 高 毒 物 品 的 名 称 、 理 化 特 性 、 健 康 危 害 、 防 护 措 施 及 应 急 处 理 等 告 知 内 容 与 警 示 标 识 。高毒物品告知卡样式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高 毒 物 品 作 业 岗 位 职 业 病 危 害 告 知 规 范 ( GBZT 203) :( 九 ) 第 二 章 第 16条 “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为 劳 动 者 提 供 符 合 国 家职 业 卫 生 标 准 的 职 业 病 防 护 用 品 , 并 督 促 、 指 导 劳 动 者 按 照使 用 规 则 正 确 佩 戴 、 使 用 , 不 得 发 放 钱 物 替 代 发 放 职 业 病 防护 用 品 。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对 职 业 病 防 护 用 品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维 护 、保 养 , 确 保 防 护 用 品 有 效 , 不 得 使 用 不 符 合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准 或 者 已 经 失 效 的 职 业 病 防 护 用 品 。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配 备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是 指 劳 动 者 在 劳 动 过 程 中 为 免 遭 或 减 轻 职 业 病 危 害 而 随 身 穿 戴 和 配 备 的 各 种 物 品 的 总 称 。 按 照 防 护 部 位 , 个 人 职 业 病 防 护 用 品 分 为 头 部 防 护 用 品 、 呼 吸 器 官 防 护 用 品 、 眼 面 部 防 护 用 品 、 听 觉 器 官防 护 用 品 、 手 部 防 护 用 品 、 足 部 防 护 用 品 、 躯 干 防 护 用 品 、 护 肤 用 品 、 防 坠 落 用 品 九 大 类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呼 吸 护 具 类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噪 声 个 人 防 护对 石 英 砂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护 耳 器 的 使 用 对 于 降 低 噪 声 危 害有 重 要 作 用 .但 只 能 作 为 一 种 临 时 措 施 。 更 有 效 地 控 制 噪 声 , 还 要 依靠 其 他 更 适 宜 的 减 少 噪 声 暴 露 的 方 法 。 耳 套 和 耳 塞 是 护耳 器 的 常 见 形 式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具 体 细 化 明 确 3点 要 求 :1.用 人 单 位 应 当 督 促 、 指 导 劳 动 者 正 确 佩 戴 ;2.不 得 发 放 钱 物 替 代 发 放 用 品 ;3.不 得 使 用 价 低 质 次 的 防 护 用 品 。不 督 促 指 导 劳 动 者 正 确 佩 戴 价 低 质 次 的 防 护 用 品发 放 钱 物 替 代 发 放 用 品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劳 动 过 程 中 的 防 护 与 管 理 主 要 内 容 用 人 单 位 建 立 职 业 卫 生 责 任 制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制 、 职 能 机 构 及 人 员 配 备 、 层 层 落 实 责 任 职 业 危 害 登 记 申 报 制 度 工 作 场 所 危 害 控 制 制 度 工 作 场 所 危 害 监 测 评 价 、 危 害 警 示 标 志 、 危 害 控 制 措 施 劳 动 者 健 康 监 护 制 度 上 岗 前 、 在 岗 中 、 离 岗 时 健 康 体 检 规 定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急 体 检 规 定 健 康 监 护 档 案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第 八 条 用 人 单 位 招 用 劳 动 者 时 , 应 当 如实 告 知 劳 动 者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条 件 、 工 作地 点 、 职 业 危 害 、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 劳 动 报酬 , 以 及 劳 动 者 要 求 了 解 的 其 他 情 况 ; 用人 单 位 有 权 了 解 劳 动 者 与 劳 动 合 同 直 接 相关 的 基 本 情 况 , 劳 动 者 应 当 如 实 说 明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劳 动 者 在 职 业 卫 生 方 面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一 ) 获 得 职 业 卫 生 教 育 、 培 训 ;( 二 ) 获 得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 职 业 病 诊 疗 、 康 复 等 职 业 病 防 治服 务 ;( 三 ) 了 解 工 作 场 所 产 生 或 者 可 能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危 害 后 果 和 应 当 采 取 的 职 业 病 防 护 措 施 ;( 四 )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符 合 防 治 职 业 病 要 求 的 职 业 病 防护 措 施 和 个 人 使 用 的 职 业 病 防 护 用 品 , 改 善 工 作 条 件劳 动 者 享 有 的 职 业 卫 生 保 护 权 利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劳 动 者 在 职 业 卫 生 方 面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五 ) 对 违 反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律 、 法 规 以 及 危 及 生 产 健 康的 行 为 提 出 批 评 、 检 举 和 控 告 ; ( 六 )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进 行 没 有 职 业 病 防 护 措 施 的作 业 ;( 七 ) 参 与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卫 生 工 作 的 民 主 管 理 , 对 职 业病 防 治 工 作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劳 动 者 享 有 的 职 业 卫 生 保 护 权 利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树 立 正 确 的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理 念 1、 从 我 做 起 , 主 动 参 与 岗 前 培 训 ;2、 遵 守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规 程 等 于 珍 惜 生 命 、 保 护 健 康 ;3、 培 养 良 好 的 操 作 行 为 , 杜 绝 不 安 全 的 操 作 行 为 ;4、 整 理 、 整 顿 、 清 扫 、 清 洁 ( 4S) , 创 建 清 洁 工 作 场 所 ;5、 熟 知 并 遵 守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警 示 标 识 ;6、 安 全 装 置 和 防 护 设 施 时 预 防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事 故 的 有 效手 段 ;7、 正 确 使 用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8、 主 动 接 受 职 业 性 健 康 检 查 , 早 发 现 、 早 诊 断 、 早 治 疗 ;9、 对 待 事 故 , 沉 着 冷 静 。 惠 珊 精 彩 作 品惠 珊 精 彩 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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