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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专题复习第三单元 要 点 1 受 教 育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1)受 教 育 既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 ,又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义 务 。 (原 因 ) 我 国 宪 法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有 受 教 育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这 就 以 国 家 根 本 大 法 的 形 式 ,确 认 了 受 教 育 既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权利 ,又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义 务 。 个 人 角 度 :教 育 对 于 个 人 的 成 长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 教 育是 每 个 人 生 活 的 准 备 ,能 为 人 们 未 来 的 幸 福 生 活 奠 基 。 受 教 育能 改 变 我 们 的 生 活 和 命 运 ,是 每 个 人 自 身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要 求 ,是我 们 的 一 项 基 本 权 利 。 国 家 角 度 :教 育 成 就 民 族 和 国 家 的 未 来 。 每 个 公 民 都 有 责 任通 过 接 受 一 定 程 度 的 教 育 为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作 出 贡 献 ,所 以 受 教 育 又 是 我 国 公 民 的 基 本 义 务 。(2)珍 惜 受 教 育 权 利 ,履 行 受 教 育 义 务 。 (要 求 ) 树 立 终 身 学 习 观 念 ,珍 惜 受 教 育 的 机 会 ,履 行 受 教 育 的 义 务 。 坚 持 按 时 入 学 ,使 自 己 受 到 法 律 规 定 年 限 的 教 育 ,不 得 中 途 辍学 ,还 要 争 取 接 受 更 高 程 度 的 教 育 ,积 极 通 过 不 同 的 方 式 进 行 学习 。 遵 守 法 律 和 学 校 纪 律 ,尊 敬 师 长 ,努 力 完 成 规 定 的 学 习 任 务 。 【 例 1】 (2013 玉 溪 中 考 )对 于 漫 画 渴 ,理 解 正 确 的 选 项 是 ( ) 接 受 教 育 ,不 仅 是 我 们 的 愿 望 和 要 求 ,更是 宪 法 赋 予 每 一 位 公 民 的 权 利 我 国 水 资 源 紧 缺 ,要 节 约 用 水 我 们 应 按 时 入 学 ,接 受 规 定 年 限 的 义 务 教 育 我 们 应 遵 守 校 规 校 纪 ,尊 敬 师 长 ,努 力 学 习A. B. C. D. 【 思 维 点 金 】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受 教 育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理 解 。 从 画面 关 键 词 “ 知 识 ” 可 以 联 系 所 学 知 识 中 “ 受 教 育 ” 。 受 教 育 既是 公 民 权 利 也 是 公 民 义 务 ,我 们 要 珍 惜 受 教 育 权 利 ,自 觉 履 行 受教 育 的 义 务 , 符 合 题 意 ; 错 误 ,没 有 准 确 抓 住 画 面 关 键词 “ 知 识 ” 及 “ 书 本 ” 、 理 解 画 面 寓 意 “ 知 识 成 就 人 生 ” “ 知识 创 造 财 富 ” 。答 案 : C 。 要 点 2 拥 有 财 产 的 权 利 (1)财 产 所 有 权 的 含 义 :所 有 人 依 法 对 自 己 的 财 产 享 有 占 有 、 使用 、 收 益 和 处 分 的 权 利 。(2)财 产 继 承 权 。 继 承 人 的 顺 序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包 括 :配 偶 、 子 女 、 父 母 ;第二 顺 序 继 承 人 包 括 :兄 弟 姐 妹 、 祖 父 母 、 外 祖 父 母 。 没 有 第 一顺 序 继 承 人 或 者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放 弃 继 承 权 的 ,由 第 二 顺 序 继承 人 继 承 。 财 产 继 承 的 原 则 :相 互 关 爱 、 相 互 尊 重 、 相 互 宽 容 ,而 不 要 见利 忘 义 、 斤 斤 计 较 ;严 格 遵 循 法 律 规 定 ;大 力 传 承 和 弘 扬 中 华 民族 传 统 美 德 。 继 承 权 的 实 现 方 式 :法 定 继 承 、 遗 嘱 继 承 和 遗 赠 。 遗 嘱 继 承优 先 于 法 定 继 承 。 (3)依 法 维 护 智 力 成 果 权 。 享 有 知 识 产 权 不 受 年 龄 限 制 。 国 家 依 法 保 护 未 成 年 人 的 智 力成 果 权 不 受 侵 犯 。 对 有 特 殊 天 赋 或 有 突 出 成 就 的 未 成 年 人 ,国家 、 社 会 、 家 庭 和 学 校 还 应 为 他 们 的 健 康 发 展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如 果 未 成 年 人 的 智 力 成 果 权 遭 到 非 法 侵 害 ,可 以 由 父 母 或 其 他监 护 人 要 求 有 关 机 关 予 以 法 律 保 护 ,要 求 侵 权 人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依 法 保 护 智 力 成 果 权 。 当 自 己 的 智 力 成 果 受 到 侵 害 时 ,要 运用 法 律 武 器 来 维 护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益 。 我 们 还 要 积 极 参 与 社 会 对智 力 成 果 的 保 护 ,尊 重 他 人 的 脑 力 劳 动 ,不 做 侵 害 他 人 智 力 成 果的 事 情 。 【 例 2】 (2013 重 庆 中 考 多 选 )根 据 下 边 漫 画 中 的 人 物 对 话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爷 爷 奶 奶 年 老 体 弱 ,理 应 得 到 儿 子 的 全 部 遗 产B.作 为 未 成 年 人 ,小 祥 的 财 产 继 承 权 归 母 亲 所 有C.小 祥 作 为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可 以 分 得 部 分 遗 产D.小 祥 的 母 亲 是 被 继 承 人 的 配 偶 ,具 有 财 产 继 承 权 【 思 维 点 金 】 根 据 我 国 继 承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配 偶 、 子 女 、 父 母在 法 定 继 承 中 都 属 于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都 有 权 利 继 承 遗 产 。 虽然 漫 画 中 相 关 人 物 的 说 法 看 似 都 有 道 理 ,但 都 忽 视 了 其 他 人 的合 法 继 承 权 ,因 此 A项 错 误 ,C、 D两 项 正 确 ;虽 然 小 祥 是 未 成 年 人 ,但 其 继 承 权 同 样 受 法 律 保 护 ,其 母 亲 可 代 为 保 管 ,但 不 能 占 有 ,因 此 B项 错 误 。答 案 : C、 D 。 要 点 3 消 费 者 的 权 益 (1)消 费 者 依 法 享 有 的 权 利 :安 全 权 、 知 情 权 、 自 主 选 择 权 、 公平 交 易 权 、 依 法 求 偿 权 、 结 社 权 、 获 得 教 育 权 、 人 格 尊 严 与 民族 风 俗 习 惯 获 得 尊 重 权 、 监 督 权 。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是 安 全 权 。(2)做 聪 明 的 消 费 者 。 炼 就 一 双 “ 慧 眼 ” ,即 增 强 自 己 的 判 断 能 力 和 选 择 能 力 。 主 动 学 习 和 掌 握 有 关 消 费 的 知 识 ,这 些 知 识 包 括 有 关 商 品 、服 务 、 市 场 以 及 消 费 心 理 等 方 面 的 知 识 。 掌 握 有 关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知 识 ,如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及 消 费 者 维 权 途 径 等 。 在 消 费 过 程 中 ,我 们 要 充 分 运 用 自 己 的 消 费 知 识 和 法 律 知 识 ,保 持 应 有 的 警 惕 。 在 侵 权 行 为 发 生 以 后 ,我 们 则 应 勇 敢 地 拿 起 法 律 武 器 ,维 护 自己 的 合 法 权 益 。(3)消 费 者 维 权 的 途 径 。 与 经 营 者 协 商 和 解 。 请 求 消 费 者 协 会 调 解 。 向 有 关 行 政 部 门 申 诉 。 根 据 与 经 营 者 达 成 的 仲 裁 协 议 ,提 请 仲 裁 机 构 仲 裁 。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究 竟 采 取 哪 种 方 式 维 权 ,要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而 定 。 【 热 点 链 接 】 2013年 4月 23日 ,实 行 了 近 20年 的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首 次 迎 来 大 修 ,修 正 案 (草 案 )在 十 二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首 次 提 交 审 议 。 有 关 法 学 专 家表 示 ,在 修 正 案 (草 案 )中 ,“ 后 悔 权 ” (七 日 内 可 退 货 )和 “ 隐 私权 ” (消 费 者 个 人 信 息 )的 写 入 ,对 中 国 消 费 环 境 改 变 影 响 深 远 。请 结 合 所 学 知 识 简 要 分 析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法 修 订 的 重 要 意 义 。提 示 :从 保 护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的 意 义 、 给 消 费 者 维 权 提 供 了法 律 依 据 等 角 度 组 织 答 案 即 可 。 【 例 3】 (2013 娄 底 中 考 )小 春 和 他 的 几 个 同 学 到 一 家 饭 店 就餐 ,点 了 不 少 他 们 平 时 喜 欢 吃 的 菜 ,大 家 吃 得 开 心 极 了 。 可 是 ,到 了 晚 上 ,他 们 相 继 出 现 呕 吐 、 腹 泻 等 症 状 。 原 因 是 饭 店 炒 菜用 油 ,竟 然 是 “ 地 沟 油 ” 。为 了 保 证 人 们 的 身 心 健 康 ,保 证 人 们 “ 吃 得 舒 心 ,吃 得 放 心 ” ,请 从 国 家 、 消 费 者 、 经 营 者 的 角 度 谈 谈 你 的 见 解 。 【 思 维 点 金 】 本 题 以 “ 关 注 食 品 安 全 ” 为 主 题 ,主 要 考 查 学 生对 维 护 消 费 者 合 法 权 益 等 知 识 的 理 解 。 本 题 在 审 题 时 要 抓 住“ 请 从 国 家 、 消 费 者 、 经 营 者 的 角 度 谈 谈 你 的 见 解 ” ,结 合 材料 中 “ 他 们 相 继 出 现 呕 吐 、 腹 泻 等 症 状 ” 等 关 键 信 息 进 行 分 析判 断 ,可 以 得 出 :国 家 必 须 制 定 、 完 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消 费 者 必须 学 习 有 关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知 识 ,当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到 侵害 时 ,要 依 法 维 权 等 。 答 案 :(1)国 家 必 须 制 定 、 完 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有 法 可 依 ),加 大对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行 为 的 处 罚 力 度 (执 法 必 严 、 违 法 必 究 )。(2)消 费 者 必 须 学 习 有 关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知 识 ,当 自 己 的 合 法权 益 受 到 侵 害 时 ,要 依 法 维 权 。(3)经 营 者 要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确 保 食 品 安 全 。 (或经 营 者 要 诚 信 经 营 ,不 见 利 忘 义 ,要 对 人 民 生 命 安 全 负 责 ,要 依法 经 营 ,有 法 必 依 ,其 他 言 之 有 理 即 可 ) 【 答 题 策 略 】 材 料 分 析 题 的 解 题 方 法 和 技 巧材 料 分 析 题 是 以 一 组 或 多 组 材 料 为 背 景 ,设 置 一 个 或 多 个 问 题 ,要 求 学 生 联 系 背 景 材 料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结 合 社 会 现 实 或 自 身 实际 作 答 的 一 种 主 观 性 试 题 ,重 在 考 查 阅 读 、 理 解 、 分 析 能 力 。根 据 背 景 材 料 的 形 式 ,可 以 分 为 文 字 类 和 图 表 类 。 解 答 时 应 该做 到 :一 问 ,二 读 ,三 找 ,四 答 。 问 ,即 提 醒 自 己 该 试 题 问 的 什 么 ,弄 明 白 问 题 ,就 为 解 析 背 景 材 料 确 定 了 方 向 。 读 ,即 带 着 问 题 认真 细 致 地 阅 读 、 分 析 背 景 材 料 。 找 ,就 是 寻 找 与 材 料 相 关 的 知识 点 。 答 ,就 是 最 后 陈 述 观 点 ,组 织 答 案 ,这 是 解 题 的 落 脚 点 。要 做 到 “ 三 化 ” ,即 答 案 要 点 化 ,要 点 段 落 化 ,段 落 序 号 化 ,同 时做 到 语 言 准 确 规 范 ,书 写 工 整 。 1.(2013 南 京 中 考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的 受 教 育 权 利 ( ) 是 全 体 公 民 的 权 利 具 有 强 制 性 、 公 益 性 和 统 一 性 是 宪 法 赋 予 的 基 本 权 利 是 一 项 基 本 的 人 权 都 在 义 务 教 育 法 中 进 行 了 具 体 规 定A. B. C. D. 【 解 析 】 选 A。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受 教 育 和 义 务 教 育 的 辨 别 和 理解 。 受 教 育 作 为 一 项 基 本 人 权 ,是 宪 法 赋 予 全 体 公 民 的 基 本 权利 ,而 义 务 教 育 法 只 对 义 务 教 育 进 行 了 具 体 规 定 。 在 我 国 只 有义 务 教 育 具 有 强 制 性 、 公 益 性 和 统 一 性 ,由 此 判 断 符 合题 意 ; 与 题 意 不 符 。 2.(2013 临 沂 中 考 )某 校 七 年 级 学 生 王 某 看 到 周 围 的 一 些 大 中专 毕 业 生 就 业 非 常 困 难 ,有 的 只 能 为 本 地 或 外 地 的 个 体 老 板 打工 ,便 认 为 读 书 无 用 。 于 是 他 在 学 校 既 不 认 真 听 课 ,也 不 认 真 完成 作 业 ;有 时 还 旷 课 、 逃 课 ,荒 废 学 业 ,一 心 想 着 辍 学 打 工 挣 钱 。对 王 某 的 想 法 和 做 法 ,认 识 不 正 确 的 是 ( )A.是 否 完 成 规 定 年 限 的 义 务 教 育 是 王 某 的 自 由B.王 某 的 行 为 是 不 认 真 履 行 受 教 育 义 务 的 表 现C.王 某 不 懂 得 只 有 接 受 教 育 、 掌 握 更 多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将 来 才能 获 得 良 好 的 就 业 机 会D.王 某 的 行 为 不 符 合 我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 解 析 】 选 A。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受 教 育 的 认 识 。 受 教 育 是 公 民的 一 项 基 本 权 利 ,只 有 接 受 教 育 才 能 提 升 自 我 ,发 展 自 我 ,C项 说法 正 确 ;受 教 育 也 是 公 民 的 一 项 基 本 义 务 ,权 利 可 以 放 弃 ,但 义务 必 须 履 行 。 王 某 没 有 认 真 完 成 法 律 规 定 年 限 的 义 务 教 育 ,没有 依 法 履 行 受 教 育 的 义 务 ,是 一 种 违 法 行 为 ,B、 D的 说 法 是 正 确的 ,A观 点 错 误 。 本 题 是 逆 向 选 择 ,故 选 A。 3.(2013 常 德 中 考 )八 年 级 学 生 小 明 在 最 近 的 几 次 考 试 中 成 绩都 不 理 想 ,他 认 为 自 己 读 书 没 有 前 途 ,于 是 决 定 弃 学 找 工 作 。 从法 律 角 度 看 ,小 明 ( )A.不 能 正 确 对 待 学 习 中 的 困 难 和 挫 折B.没 有 正 确 认 识 自 我C.没 有 认 识 到 学 习 的 重 要 性D.没 有 认 识 到 受 教 育 是 适 龄 公 民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解 析 】 选 D。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受 教 育 权 的 理 解 。 解 答 本 题 的关 键 是 明 确 两 点 :题 干 中 的 关 键 词 有 两 个 :一 个 是 八 年 级 ,另 一个 是 法 律 角 度 ;八 年 级 的 学 生 辍 学 工 作 不 符 合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的规 定 。 A和 C是 原 因 ,但 不 是 从 法 律 的 角 度 ,所 以 不 能 选 。 B说 法错 误 。 4.(2013 咸 宁 中 考 )中 国 作 家 莫 言 获 2012年 度 诺 贝 尔 文 学 奖 后 ,在 接 受 记 者 采 访 时 说 ,准 备 用 获 得 的 奖 金 在 北 京 买 套 房 子 。 如果 莫 言 用 奖 金 买 房 ,那 么 他 是 在 行 使 对 自 己 财 产 的 ( )A.使 用 权 B.收 益 权 C.占 有 权 D.处 分 权【 解 析 】 选 D。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财 产 所 有 权 的 理 解 。 财 产 所 有权 指 所 有 人 依 法 对 自 己 财 产 享 有 占 有 、 使 用 、 收 益 和 处 分 的 权利 。 其 中 处 分 权 是 指 财 产 所 有 人 在 法 律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处 理 其财 产 的 权 利 ,莫 言 用 自 己 的 奖 金 买 房 ,行 使 了 对 自 己 奖 金 的 处 分权 利 。 5.(2013 宜 昌 中 考 )王 某 将 自 己 财 产 的 1/3留 给 父 母 ,另 外 2/3由 儿 子 继 承 ,并 到 公 证 处 公 证 。 王 某 的 行 为 是 在 行 使 对 自 己 财产 的 ,选 择 的 财 产 继 承 方 式 是 。 ( )A.占 有 权 遗 嘱 继 承 B.使 用 权 法 定 继 承C.处 分 权 遗 嘱 继 承【 解 析 】 选 C。 本 题 主 要 考 查 学 生 对 财 产 所 有 权 及 继 承 权 的 认识 与 理 解 。 占 有 权 ,指 所 有 人 对 其 财 产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A项 不 合题 意 ;使 用 权 ,指 所 有 人 根 据 财 产 的 性 能 和 用 途 加 以 利 用 ,B项 不合 题 意 ;处 分 权 ,指 所 有 人 处 理 其 财 产 的 权 利 ,王 某 将 财 产 留 给父 母 和 儿 子 ,就 是 在 处 理 其 财 产 ,另 外 ,王 某 按 自 己 意 愿 分 割 遗产 并 公 证 ,属 遗 嘱 继 承 ,故 C项 正 确 。 6.(2013 天 津 中 考 )我 国 继 承 法 规 定 了 继 承 人 的 范 围 、 继 承 顺序 等 。 第 二 顺 序 继 承 人 包 括 兄 弟 姐 妹 、 祖 父 母 和 ( )A.子 女 B.配 偶C.父 母 D.外 祖 父 母【 解 析 】 选 D。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继 承 顺 序 的 认 识 ,属 基 础 知 识 考查 。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包 括 父 母 、 子 女 和 配 偶 ,第 二 顺 序 继 承 人包 括 兄 弟 姐 妹 、 祖 父 母 和 外 祖 父 母 ,故 D项 正 确 。 7.(2013 威 海 中 考 )右 边 漫 画 中 兜 售光 盘 者 的 行 为 ( )A.是 违 法 行 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人 格 尊 严B.只 是 不 道 德 行 为 ,并 没 有 触 犯 法 律C.是 违 法 行 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智 力 成 果 权D.是 违 法 行 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合 法 财 产 权【 解 析 】 选 C。 本 题 考 查 维 护 智 力 成 果 权 的 知 识 。 漫 画 中 兜 售盗 版 光 盘 的 行 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智 力 成 果 权 ,侵 权 即 违 法 ,因 而 是违 法 行 为 ,故 选 C。 8.(2013 广 东 中 考 )著 名 作 家 莫 言 获 得 诺 贝 尔 文 学 奖 后 ,不 少未 经 授 权 的 “ 免 费 ” 网 站 纷 纷 推 出 他 的 电 子 书 。 读 者 只 要 输 入“ 莫 言 电 子 书 免 费 ” 等 关 键 字 ,就 能 下 载 到 他 的 作 品 。 对 此 ,下列 说 法 理 解 正 确 的 是 ( )A.免 费 网 站 侵 犯 了 莫 言 的 商 标 专 利 权B.电 子 书 不 存 在 侵 犯 知 识 产 权 的 问 题C.文 学 是 无 国 界 的 ,免 费 下 载 合 情 合 理D.免 费 网 站 和 读 者 侵 犯 了 莫 言 的 著 作 权 【 解 析 】 选 D。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认 识 。 莫 言 对 自 己的 文 学 作 品 享 有 著 作 权 ,未 经 本 人 同 意 不 得 随 意 转 载 ,材 料 中 的某 些 “ 免 费 ” 网 站 的 做 法 显 然 侵 犯 了 莫 言 的 著 作 权 ,所 以 D正 确 。A是 对 侵 犯 莫 言 权 利 的 错 误 认 识 ;B、 C说 法 错 误 。 9.(2013 宿 迁 中 考 )在 山 东 潍 坊 “ 毒 生 姜 ” 事 件 中 ,种 植 户 使用 剧 毒 农 药 “ 神 农 丹 ” 种 植 生 姜 ,主 要 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 )A.安 全 权 B.公 平 交 易 权C.自 主 选 择 权 D.依 法 求 偿 权【 解 析 】 选 A。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消 费 者 权 利 的 理 解 能 力 。 解 答本 题 要 抓 住 关 键 词 剧 毒 农 药 “ 神 农 丹 ” ,而 人 们 吃 了 这 种 姜 ,生命 健 康 和 安 全 就 会 受 到 威 胁 。 10.(2013 呼 伦 贝 尔 中 考 )据 报 载 ,王 先 生 于 2012年 4月 16日 在广 州 某 药 店 买 了 一 盒 牛 黄 解 毒 片 。 服 药 时 ,他 发 现 药 瓶 外 包 装上 生 产 日 期 竟 是 “ 2012.12.31” 。 “ 是 我 穿 越 了 还 是 药 品 穿 越了 ?” 王 先 生 担 心 买 到 假 药 ,一 直 不 敢 服 用 ,也 不 敢 再 去 那 家 药店 买 药 。 商 家 的 这 种 做 法 ( )A.是 不 道 德 的 行 为 ,但 不 违 法B.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自 主 选 择 权C.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人 格 尊 严 权D.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知 悉 真 情 权 ,属 于 违 法 行 为 【 解 析 】 选 D。 本 题 考 查 学 生 对 消 费 者 享 有 的 权 利 的 理 解 。 消费 者 有 权 知 悉 其 购 买 、 使 用 的 商 品 或 者 接 受 的 服 务 的 真 实 情 况 。他 们 有 权 根 据 商 品 或 者 服 务 的 不 同 情 况 ,要 求 经 营 者 提 供 商 品的 价 格 、 产 地 、 生 产 日 期 、 有 效 期 限 、 使 用 方 法 说 明 书 等 有 关情 况 。 王 先 生 买 到 生 产 日 期 “ 穿 越 ” 了 的 药 品 ,显 然 是 其 知 情权 受 到 了 侵 犯 ,商 家 的 这 一 做 法 是 违 法 行 为 ,因 此 D的 观 点 正 确 。 11.(2013 荆 州 中 考 )材 料 一 漫 画 “ 黑 心 ” 奶 茶 材 料 二 2013年 初 ,全 国 公 安 机 关 开 始 实 施 “ 打 击 食 品 犯 罪 、保 卫 餐 桌 安 全 ” 专 项 行 动 。 据 报 道 ,2013年 春 节 期 间 ,各 地 已 经集 中 侦 破 食 品 安 全 犯 罪 案 件 120余 起 ,抓 获 违 法 犯 罪 嫌 疑 人 350余 名 ,捣 毁 制 售 有 毒 有 害 食 品 的 “ 黑 作 坊 ” “ 黑 工 厂 ” “ 黑 窝点 ” 220余 个 ,清 除 了 一 大 批 有 毒 有 害 的 “ 黑 心 食 品 ” 。(1)材 料 一 中 经 营 者 的 行 为 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什 么 权 利 ?在 二 者 关系 中 消 费 者 处 于 什 么 地 位 ?(2)打 击 食 品 犯 罪 、 保 卫 餐 桌 安 全 有 何 重 要 意 义 ? 【 解 析 】 本 题 以 食 品 安 全 为 主 题 ,主 要 考 查 学 生 对 消 费 者 合 法权 益 相 关 知 识 的 掌 握 和 理 解 运 用 能 力 。 第 (1)问 在 审 题 时 要 抓住 “ 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什 么 权 利 ” “ 地 位 ” ,结 合 材 料 一 中 “ 黑心 ” 奶 茶 等 关 键 信 息 进 行 分 析 判 断 ;第 (2)问 在 审 题 时 要 抓 住“ 重 要 意 义 ” ,结 合 材 料 二 中 “ 打 击 食 品 犯 罪 、 保 卫 餐 桌 安 全 ”等 关 键 信 息 进 行 分 析 判 断 ,可 从 多 角 度 组 织 答 案 。 答 案 :(1)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安 全 权 、 知 情 权 、 公 平 交 易 权 。在 经 营 者 与 消 费 者 的 关 系 中 ,消 费 者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2)打 击 食 品 犯 罪 、 保 卫 餐 桌 安 全 ,有 利 于 保 护 消 费 者 的 合 法权 益 ;有 利 于 促 进 生 产 的 发 展 ,保 证 社 会 再 生 产 的 顺 利 进 行 ;有 利 于 维 护 社 会 的 正 常 秩 序 ,让 人 们 过 上 更 美 好 的 生 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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