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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协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课程,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一、金融国资有多少?,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金融企业近8000家,我国包括央行资产在内的金融资产总量已经达到80多万亿元,约占GDP的3倍,已从10年前的占世界金融资产总量份额的1%,上升至4%5%。,金融国资的政府管制:,政府绝对控股:我国金融资本总额约2.4万亿元,其中,国有资本占全部金融资本的65%以上,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国资份额占绝大比例 :到2019年12月底,36家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总额约为1.45万亿,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仅为2000亿元,中央金融企业资本占全部国有金融资本的88%。,一、金融国资有多少?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金融企业近800,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具有国资背景的中资金融机构再次表现出其独特的优势,在2019年全球银行市值排行榜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包揽世界前三名;金融机构的高额利润也令人垂涎: 2019年,仅工、农、中、建四大国有控股银行净利润总额超过3000亿元,约占当年国资委下属138家中央企业净利润总额的一半。,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具有国资背景的中资金融机构再次表现出其独特,二、金融国资管理的体制变迁,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国有金融资产的经营者,也是金融业务的行政监管者,承担着“老板婆婆”的职能。,1978-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金融企业根本没有所谓的“出资人”或“所有者”的概念,金融国资实际上由国务院集中管理,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国资局隶属财政部。银行资本金的补充也大都来自财政部。,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金融国资的基础管理职能由财政部金融司负责。同年,中央金融工委成立,统一行使中央金融机构的人事权,二、金融国资管理的体制变迁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国,这个阶段,实际形成了金融工委管人事、财政部管财务、央行管业务、计委管投资的“,多龙治水,”局面。此后,金融工委被撤销,主要人员划入银监会,有关央属金融机构的中共组织关系管理分别放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原外部监事会成为金融机构的内设机构。,这个阶段,实际形成了金融工委管人事、财政部管财务、央行管业务,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负责对国有非金融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但对国有金融企业的出资人代表由谁来担任,一直没有明确说法。当前的实际情况是,,财政部,与,中央汇金,都不程度地承担了中央直属金融国资出资人职责,而,国资委,也通过产融结合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部分金融国资。,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负责对国有非金融企业履行出资人,长期以来,财政部负责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履行着出资人的一部分职能;此外,财政部通过发行特种国债向银行补充资本金,理论上成为当时绝大多数国有金融机构的出资人。例如,2019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种国债,为四家国有银行补充资本,并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长期以来,财政部负责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履行着出,中央汇金的成立是加入WTO后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2019年12月16日 ,中央银行用外汇储备资产注册成立了中央汇金公司,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2019年底,中央汇金利用外汇储备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进行了注资,帮助它们成功股改产实现了上市。从此,中央汇金一路过关斩将,先后注资近5000亿元,控股了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主要国有控股银行,同时,还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了宏源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等十家左右的证券公司。中央汇金管理着全国近50%的国有金融资本,与财政部平分秋色。,中央汇金的成立是加入WTO后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我国金融国资管理体制经过多次改革与调整,至此,实际上形成由财政部与中央汇金共同担任金融国资出资人代表的局面,同时,国资委也通过产融结合掌控一部分金融资本。,我国金融国资管理体制经过多次改革与调整,至此,实际上形成由财,三、企业国资法再留悬念,谁适合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各方分歧很大,财政部认为由自己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既符合现实情况,也符合国际惯例,中央汇金认为自己担当出资人最能体现市场化原则,而国资委认为自己担任出资人符合“产融结合”的发展趋势。,三、企业国资法再留悬念谁适合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各方分,财政部曾经抛出三种不同的方案:,第一种方案在财政部金融司的基础上,将其发展成为我国金融国资的出资人,这种方案改革成本最小。,第二种方案是,由财政部主导成立金融国资委,将中央汇金也纳入其中;,第三种方案在承认中央汇金现有独立地位的条件下,设立一个“小金融国资委”,只将财政部下属的金融企业纳入其中。,财政部曾经抛出三种不同的方案:,中央银行,将中央汇金升格,直接归国务院管理,把中央汇金办成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国有金融资产,国务院、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委派董事的形式参与中央汇金的公司治理,实现对金融国资的市场化运作。,中央银行,国资委认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关系复杂,是不能截然分开的,金融与产业交叉持股是一个大的趋势,这种趋势在国内也已经出现,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就持有宝钢、国家电网、三峡等企业的股份,同时,许多央企也参股和控股了银行、证券、保险等众多金融机构,因此完全可以成立一个统一的“大国资委”,将金融国资与非金融国资都纳入其中,而不能是成立多个国资委。事实上,在各级地方政府,国资委已经被授权管理金融国资。,国资委认为,企业国资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该法在附则中还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该法在金融国资出资人代表方面仍然再留悬念 。,企业国资法规定,应当指出,目前金融国资分割混战的局面,不利于金融国资的保值增值,也不利于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尽早确定金融国资的出资人代表仍是当前紧迫的任务。,财政部:政资职能分开,不适合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中央汇金:从法律主体上最适合担任出资人,操作手段也比较接近市场化,但也有先天不足,利用外汇储备资产注资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遭到了社会质疑,“央行血缘”导致了中央银行间接代行了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职责,国资委:“大国资委”不切实际,由于金融企业的特殊性和外部性,将金融国资与非金融国资分开管理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各方的共识,应当指出,目前金融国资分割混战的局面,不利于金融国资的保值增,四、国资委对金融国资的控制,国资委虽然不能直接投资金融企业,但可以利用旗下的中央企业,通过投资或者收购的方式,参股和控股金融机构,形成“国资委中央企业金融机构”曲线模式。,例如,国资委旗下的招商局集团已经成为一家包括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招商信诺保险、招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控股集团。,四、国资委对金融国资的控制国资委虽然不能直接投资金融企业,但,我国的产业集团进军金融业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近年来,“打造金融控股体系”的目标已进入多个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规划,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和中国国航等一些“财大气粗”的中央企业,频繁涉足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金融租赁业,在金融领域都进行了大量的股权投资,打造它们的“金融帝国”。,我国的产业集团进军金融业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近年来,“打,2019年10月,中央企业华润集团收购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51%的股份,将其作成为华润的主要金融平台。华润系在收编信托公司后,又将触角伸向银行业。据报道,2009年2月底,华润集团和珠海市商业银行签订了意向性收购协议,收购交易金额将在20亿人民币左右,如果交易成功,华润将控股珠海市商业银行。,2019年10月,中央企业华润集团收购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5,宝钢集团曾经将金融业作为“储备性战略产业”,近年来,宝钢斥50亿元巨资,涉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财务公司五大金融领域,先后参股了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据悉,2019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宝钢集团在金融产业方面获得的利润超过了主业钢铁。,宝钢集团曾经将金融业作为“储备性战略产业”,近年来,宝钢斥5,三大石油公司在金融业也颇有作为。中石油十多年前已组建中油财务公司,开展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放贷款、成员单位间的内部转账结算等业务,是全国最大的财务公司之一。2009年,中石油在控股昆仑银行及昆仑信托后,“昆仑系”金融业务从内部系统进一步走向社会。此前,中石油已经参股了中意人寿保险公司、中意财产保险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中石化通过旗下企业曾经控股或参股了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太平洋保险等20余家内地金融机构,中海油2019年的金融产业利润达3398亿元,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金融产业对中海油集团利润的贡献率由2019年的1上升到了2019年的6。,三大石油公司在金融业也颇有作为。中石油十多年前已组建中油财务,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参与组建华夏银行,受让英大信托、湘财证券、英大证券,发起设立的英大保险,形成了由众多金融机构组成的“英大系”金融控股平台。,中粮集团参股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以及中信、华泰财产保险公司。中粮集团表示,他们正在经营着一个日渐庞大的金融帝国,这个帝国最终将涵盖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各个领域。中粮集团的目标是,到2019年,中粮来自金融业务的利润将占到整个集团的30%以上。,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参与组建华夏银行,受让英大信托、,央行较早的一份报告证实了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热衷于“产融结合”、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炙热趋势。,2019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披露,截至2019年6月30日,在3515家样本企业中,有530家非金融企业同时投资了两种类型以上的金融机构,其中有46家达到了控股地位,而中央直属的能源、交通类大型企业集团已有17家事实上成为了产融结合型集团。央行此次调查是“以直接或间接持有金融机构50%以上股份作为绝对控股标准,以持有股份低于50%但拥有人事、财务、经营决策等实际控制权为相对控股标准”。,央行较早的一份报告证实了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热衷于“产融结合”、,五、产融结合的客观分析,产融结合是指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通过股权关系相互渗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转化和直接融合。,国资委认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必须充分认识产融结合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国外来看,产融结合也是大势所趋。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有80%以上都成功地进行了产融结合的战略行为,实现“金融疏通血液,产业提供利润”的良性循环。,五、产融结合的客观分析 产融结合是指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通过股,产融结合的好处:建立金融平台是企业开展资本运营的有效方式。,一方面可以分享金融行业丰厚的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利用自己控制的金融平台,将金融业当作协助产业发展的“发动机” ,获得低成本的融资。,产融结合带来的问题,金融是高风险的行业,企业在产融结合的过程中,大量的内部交易会加速了风险传递,实体企业跟金融机构谨慎的经营理念格格不入,实体企业激进的经营行为容易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倒闭 ,案例:2019年崩塌的德隆系,产融结合的好处:建立金融平台是企业开展资本运营的有效方式。,正因为如此,官方对产融结合持谨慎态度,2019年金融稳定报告中明确提出,不支持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金融企业。此外,产融结合会模糊产业集团主业与金融业之间的界限,导致也无法评价其主营业务能力,因此,李荣融也多次强调,中央企业要专注发展主业,力求主辅分离。,正因为如此,官方对产融结合持谨慎态度,2019年金融稳定报,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说产融结合好还是不好,判断产融结合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它能否实现产业和金融之间的互补,发挥“112”的协同效应 。,事实上,为控制金融风险,防范内部交易,我国一直对金融业务实行严厉的监管,金融机构的股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因此,金融机构作很难成为其控股股东的融资平台,产业集团也很难向金融机构贡献优质业务,金融资本与产业链基本上是相互割裂的“两张皮”,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动。在这种背景下,产融结合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说产融结合好还是不好,判断产融结合,六、财政部出资人 地位的尴尬,从历史沿革以及国际经验来看,由财政部门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是比较符合事理的。,但是这种出资人地位却一直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明确的授权。,根据中编办文件精神,财政部对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二是制度建设,,主要是拟定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商业银行的拨备和核销政策及报批等。三是,指导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客观分析,这种“出资人”权利并不完整,例如,“管人”。,六、财政部出资人 地位的尴尬从历史沿革以及国际经验来看,,自从2019年国资委成立并掌管着规模庞大的非金融资产后,财政部一直在积极主张出资人的权利。,2019年12月,财政部向全国财政系统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自从2019年国资委成立并掌管着规模庞大的非金融资产后,财政,随着国有银行的股改上市,财政部开始公开表态金融国资应该归属财政部,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大会时表态,财政部是“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代表”。2019年11月新公司法出台后,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认为新公司法明确了财政部作为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的地位。,与此相对应的是,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金融类国有企业产权的规章制度,涉及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各个层面。这些部门规章都通过“自我授权”的方式,向全社会宣告财政部是金融国资的出资人代表。,随着国有银行的股改上市,财政部开始公开表态金融国资应该归属财,然而,财政部的维权努力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与认可。2019年出台的国资法并未明确财政部作为金融国资出资人地位,财政部成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出资人代表。因此,财政部只有更加密集地出台相关规章。,2009年初,财政部出台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先后两次发文限制国有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09年3月,财政部下发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要求金融国资在转让之前,事先要将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批。而此前金融国资的监管权由财政部、中央银行、金融办和证监会、银监会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如今财政部要求金融国资转让审批权统一归口在财政部。上述两规定表明,财政部决心对国有金融机构行使“管人、管事、管资产”权利。,然而,财政部的维权努力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与认可。2019年,七、中央汇金对金融国资的控制,中央汇金的诞生改写了中国金融国资的版图。,中央汇金全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务院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450亿美元,主要运营资金来自国家外汇储备资产。仅在公司成立半个月后,中央汇金即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注入225亿美元和200亿美元的外汇资金。,成立之初的中央汇金就肩负着独特使命:代表国家对国有大型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高效运用外汇储备、对外汇储备保值增值负责。除此之外,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七、中央汇金对金融国资的控制 中央汇金的诞生改写了中国金融国,此后,中央汇金通过一系列令人眼光缭乱的注资行动,一举成为国有金融资本的最大股东。截至2019年12月底,中央直属近20家金融机构中,大半的金融资本列入中央汇金麾下,包括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注资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与财政部并列为两大银行的最大股东;中央汇金还直接、间接控股、参股了银河控股、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十家左右的大小券商以及中国再保险集团,等等。,此后,中央汇金通过一系列令人眼光缭乱的注资行动,一举成为国有,随着中央汇金的崛起,中央汇金与财政部之间展开了一场较量。这种较量,最早表现在中央汇金的董事会内部。,双方较量的公开化表现于2019年4月工商银行的财务重组方案。该方案与此前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重组方案不同,工商银行的原有资本金不再全部冲销坏账,而是只冲销50。,坏账全部冲销的结果使得财政部的占股比例很低,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重组后,财政部丧失了控股股东地位,中央汇金轻而易举的取得两家银行的控股权。,随着中央汇金的崛起,中央汇金与财政部之间展开了一场较量。这种,这次工商银行重组方案采取另一种方式,不是将全部坏账都用来冲减财政部的资本,而先将“坏账”进行了特别处理,双方设立“共管基金账户”,对未能及时冲销的2460亿元坏账,由财政部以未来收益和税收等予以弥补。通过这种方式,原股东财政部保留了50%的股权,新股东中央汇金持有另外的50%。随后,工商银行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募集了另外30的股份,从而财政部与中央汇金各持有其约35的股份。,从此以后,财政部开始反守为攻,变得越来越强势,以至后来在农业银行重组方案上,财政部甚至提出让中央银行发行票据来剥离农业银行高达近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从而确保财政部作为农业银行100%的持股股东地位。,这次工商银行重组方案采取另一种方式,不是将全部坏账都用来冲减,2019年9月,中央汇金的地位急转直下。国家以财政部的名义出资设立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外汇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并通过发行特别国债,11月,将中央汇金从中央银行手里“赎买”过来,中央汇金被整体并入中国投资公司名下,成为中国投资公司的一家子公司。,由此,双方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财政部在掌控金融国资方面变的越来越强势。,2019年9月,中央汇金的地位急转直下。国家以财政部的名义出,八、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国资的干预,在计划经济初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对金融行业实施监管和管理 。,改革后,从2019年开始, 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先后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分别负责对证券与期货、保险、银行信托三个市场运行进行监督与管理,从此,我国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三会分工的金融监管体制。,八、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国资的干预在计划经济初期,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都是根据法律授权,以市场手段为主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是承担着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监管对象不仅包括国有金融机构,也包括私营和外资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国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进行管理;二是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有问题金融机构进行处理并采取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准确的说,对金融国资来讲,他们主要承担是外部“婆婆”的职能。,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都是根据法律授权,以市场手段为主对金融,由于历史原因,它们仍有几项“准老板”的权力,一是被监管金融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分别设在相应的监管部门。,第二,它们分别掌管着相应的“维稳”基金,可以阶段性地当“股东” 。,第三,作为监管者,他们还掌握着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审查以及事后评价的权利,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监管机构具有一票否决权,这表明它们对金融企业具有一定的“人事权”。,由于历史原因,它们仍有几项“准老板”的权力,谢谢聆听!,谢谢聆听!,谢谢,谢谢,39,国资管理改革专题二:金融国资管理课件,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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