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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内财经公共管理学院,公 务 员 制 度,第七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公务员,交流,制度旨在通过对公务员进行职位的变动,以实现公务员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能。,公务员,回避,制度旨在通过对公务员担任职务、执行公务做出限制性规定,以确保公共行政行为的公平与公正。,从二者的区别来看,,前者是公务员流动的一种,鼓励性,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务员潜能,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后者则是公务员流动的一种,限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一、公务员交流的涵义及其意义,(一)公务员交流的涵义,公务员交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工作需要及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人事管理活动。,公务员交流制度,则是关于公务员交流范围、原则、形式及其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特点,:,(,1,),形式的多样性。,内部交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即在公务员系统之内跨职位、跨单位,甚至是跨部门、跨地区的交流。这种交流不改变公务员的身份。而外部交流,是指公务员系统内外之间的人员交流,即公务员系统与其他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等)之间的交流。这种交流有可能改变公务员的身份,视情况而定。,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2,),对象的特定性。,公务员交流的实施一般都是针对特定职位、特定人员,既区分职位的性质,也关注个人的需求。公共行政的性质决定了公务员的交流不可能是大规模的,也不可能是频繁的,这与企业的人员流动是完全不同的。,(,3,),实施的计划性。,作为公共人事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务员交流虽然要照顾个人的特殊需求,但整个交流过程绝非公务员的个人行为。公务员交流是在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下的有组织、有计划、依程序而进行的强制性或指令性的人事安排。,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一、公务员交流的涵义及其意义,(二)公务员交流的意义,公务员交流制度有利于合理配置人才;,公务员交流制度有利于锻炼提高公务员素质;,公务员交流制度有利于冲破“关系网”,防止公务员腐化,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行政文化。,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二、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和范围,(一)公务员交流的形式,1、调任,2,、转任,3,、挂职锻炼,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1,、调任,是指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这是不同组织系统之间人员交流的一种形式。,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调任的前提条件:,(,1,)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2,)必须具备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基本条件;,(,3,)必须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与资格;,(,4,)对调任人员必须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进行公开的考试。,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公务员调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2,、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转任工作的要求:,(,1,)公务员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2,)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3,)转任时需要职务升降的,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或降职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程序。,公务员转任又分为领导职务转任和非领导职务转任,前者是指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后者是指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3,、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其特点有:,(,1,)不办理调动手续。只改变工作关系,不改变人事关系,不办理调动手续。锻炼期间不占用接受单位的编制员额和职数。,(,2,)有时间性。结束后仍回原单位工作。,(,3,)内外混合型交流形式。既可以在机关内进行,也可以在机关外进行的内外混合交流形式。,(,4,)单向性,只有公务员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而不是相反。,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挂职锻炼主要情形:,一是进行实践锻炼。对市县以上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凡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一般安排到市区、乡镇事企业等基层单位挂职炼;,二是进行培养锻炼。对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综合素质比较高,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但缺乏领导经验的中青年公务员,一般安排到相应的领导岗位上挂职锻炼;,三是进行使用锻炼,对拟提拔使用或者拟离开公务员队伍到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一般安排到拟任职岗位或相应岗位挂职锻炼,挂职结束后决定任命与否。,中央组织部选派,100,名干部赴上海世博会挂职锻炼,2009,年,11,月,11,日 来源:新华社,在选派挂职锻炼干部时,重点向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革命老区倾斜,从有关个省区市选派了名挂职锻炼干部;从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选派了名挂职锻炼干部。,这批挂职锻炼干部平均年龄岁,文化程度较高,许多同志外语水平较好。有的同志长期工作在新闻宣传、外交外贸、公共安全、旅游会展、项目管理等岗位,是世博会急需的专业人才。,选派干部到上海世博会挂职锻炼,深刻认识我国在国际环境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有助于干部熟悉国际规则,得到多领域、多角度、多层次的锻炼,成长为复合型领导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二、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和范围,(二)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三、公务员交流的原则,(一)依法进行的原则;交流的程序、条件有具体规定,(二)适才适用的原则;,(三)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四)合理的照顾公务员个人利益的原则。,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一、公务员回避的涵义及其意义,(一)公务员回避的涵义,公务员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公务员回避包括职务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一个完备的回避制度。,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从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范围、过程及其实施结果来看,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广泛性。从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实施过程来看,回避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务员管理的全过程与各项程序之中。因此,对于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管理要与其他管理环节相配套使用,例如从录用、升降、转任等多个环节来进行回避管理。,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2,)强制性。回避制度实施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共事务的顺利推行,以实现公共行政的公平、公正与效能等价值。对于公务员而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回避,是对其行为的一种法定边界,是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具有强制性。,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3,)预防性。公务员回避是一种事前起保护作用的措施。无论公务员在公共事务的推行过程中是否会因为亲属关系等因素对于公正廉洁执法等产生不良影响,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回避,因而从程序上来说,它是一道“防火墙”,具有预防性。,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一、公务员回避的涵义及其意义,(二)公务员回避的意义,1,、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公正履行职责。,2,、可以有效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3,、有利于加强机关管理,提高行政效率;,4,、可以为公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创造条件。,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二、公务员回避的基本内容,(一)任职回避,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直系血亲关系,:,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主包括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子女等。,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虽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却是出于一个祖先的亲属,主要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近姻亲关系。,即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近姻亲关系主要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在具体实施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过程中,一般遵循下列,原则,:,一是以低避高原则。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职务级别不同中的,由职务级别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一般由拟任者回避。,二是工作需要原则。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职务级别不同的,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者,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以由职务级别较高者回避。,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考虑到实践中因地域或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要对任职回避作一定,变通,,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如一些边远海关,邻近的单位很少,就业、生活都不太方便,派夫妻双方同去该海关工作,可以解决很多实际问题。如外交部的一些派出机构,出于工作需要或者外交惯例,可以允许公务员与其夫人在同一个机构工作。,考虑到法律规定的严肃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才可以对任职回避作变通规定。各单位不得自行决定变通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案例,1:,国务院某部部长张某某的秘书小王,因近年的工作关系与张部长的女儿接触较多,从而相互爱慕,并产生了爱情。小王、小张于,2000,年的“情人节”登记结婚并举行了婚礼。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申请书、介绍信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请求调出该部而到另一部门工作的申请书。这两份申请书同时递交,有“局外人”非常纳闷,不知何故?,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案例,2:,2001,年,6,月,在某省会城市的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做会计工作长达,6,年之久的小宋,经几位热心人“牵线”、“搭桥”,终于可以跳出企业,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到该市政府的审计部门做“本行”工作。说来也巧,小宋的堂兄宋某正是该市审计局副局长。两个月后,当出国学习半年刚刚回国的堂兄宋副局长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告诉堂弟小宋,“你必须调离审计局,除非我辞职”。小宋听了,像泄了气的皮球,虽抱怨堂兄不近人情,又不知到底为了什么?,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上述两案例所述属何种回避?他们是什么亲属关系,?,都是任职回避,。,1回避双方是近姻亲关系;,2所述的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分析:,亲属关系在我国的社会制度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政治领域中的影响尤为显著。建国后,由于种种原因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建立起回避制度,这给人事管理造成了消极影响。任职回避是公务员回避制度的重要内容,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领导关系的职务,其目的是通过限制互为亲属关系的人员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任职,为公务员廉洁奉公创造条件。,案例一中秘书小王与张部长女儿结婚后,他与张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张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案例二中小宋的堂兄宋某之间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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