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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学生资助工作简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临时生活补贴,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下列情况的不予以认定:,(,1,)购买高档电脑(笔记本等)、娱乐电器、高档时装和高档化妆品等 奢侈用品的;,(,2,)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的;,(,3,)经常抽烟、酗酒或经常宴请同学的;,(,4,)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做生意等原因欠债务的;,(,5,)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在校学生的平均水平的;,(,6,)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7,)违犯校纪校规,上学期受校纪处分的;,(,8,)上学年累计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的;,(,9,)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10,)其他相关不符合事项。,国家奖学金管理工作,奖励对象、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六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工作,奖励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第六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第六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临时生活补贴,1,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正常学习阶段重病住院或非人为的突发事故造成的临时困难;,2,申请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级评议、系初审后公示认定,由学工处审核、造表,分管院领导审批。补助金额一般为,300,元 。,评选办法与程序,(一)学生奖助学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先进评比的基础上每学年评选一次。,(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9,月在上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由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组织班委、团支委或班级大会按条件和比例推荐,由各系初审后填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报表,,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在全院公示。,几项说明,(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助学金评选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2,所在宿舍卫生检查成绩一学期中有两次以上(含两次)“差”者;,3,学年内课程有不及格、缺考、补考科目者;,4,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者,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二)评选期间如有弄虚作假或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立即取消其获奖助资格,该名额作自动放弃处理。,(三)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凡有聚众请客、挥霍浪费行为,且不听劝阻者追回奖学金;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之间不能兼得。特等奖、一等奖名额空缺时,可移到二等、三等奖,但总比例不能突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参加勤工助学学生按月或按时计酬,按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80260,元(以每天,2,小时,每月,30,天为参照标准),按时约,5,元,/,时;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月不超过,50,小时,超过,50,小时必须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勤工助学报酬按月发放。勤工助学的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占报酬的,2/3,,奖励工资占,1/3,。对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全额发放;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者,根据具体情况,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工资;特别不负责任者,扣发全部工资直至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一)贷款金额、期限和利息:,1,、贷款金额是每年每生不超过,6000,元,贷款由银行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2,、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毕业后六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自付,即借款学生自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次月,1,日后,开始全额计付利息,并在约定的年限内,分期或一次性偿还助学贷款本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借款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1,、我院正式录取和在册大专学生;,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3,、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顺利毕业;,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持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并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三)办理程序,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贷款资格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系部根据学生申请、家庭困难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并填写,2011,年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汇总表,。,3,、学生处结合各系上报预申请贷款总额及省实际核发金额确定实际贷款人数,下发名额分配表。,4,、系部根据下拨实际额度审核贷款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各系组织学生将贷款信息录入系统;,5,、学生处审核后,将汇总材料报省资助中心;,6,、省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各系进入系统打印学生贷款证明,统一到学工处盖章后,交学生本人;,7,、学生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受理后,学生将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分管辅导员处。,8,、系部送交学生处,学生处打印回执交系部,学生寄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在均用电子回执,不用回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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