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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孔晓勇,1,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介绍,二、EPC合同条件及管理介绍,三、施工分包管理介绍,主要介绍内容,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介绍,3,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二、目前我国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四、合同的执行管理(动态管理),五、建设工程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4,合同管理指参与项目各方均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方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5,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四大控制”都是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之下进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6,项 目 组,投资控制部,设计管理部,进 度,HSE部,质 量,采购管理部,投 资,工程合同履行管理界面,安 全,7,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8,二、目前我国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2、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3、合同文本不规范。,4、合同文字不严谨。,5、合同内容不完备。,6、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7、合同索赔工作难以控制。,8、合同主体不合格。,9、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9,二、目前我国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续),(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10,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1、合同风险管理,控制风险,转移风险,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推行索赔制度,相互转移风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担保和进行工程保险。,11,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1、合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措施分为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四个方面:,风险预防:业主在工程项目立项决策时,认真分析风险,对于风险发生平率高、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项目不予批准,或采用其它替代方案。对已发现的风险苗头采取及时的预防措施。,风险降低:可以通过修改原设计方案,或是增加合作者和投股人来降低风险。,风险转移:对于不易控制的风险,业主方一般可采用两种转移方法:通过签订协议书或合同将风险转移给设计方或承包商,但是如果对方有经验,可能导致较高的报价;保险,即对可能遇见的风险去投保。,风险自留:即使对风险进行了大量的分析和研究,但总是有一部分风险是不可预见的,因而业主方对这种自留风险只有采用在预算中自留风险费的方法,以应付不测事件。,12,2、,业主的合同管理职责和任务,(1)设计阶段,(2)安装、施工阶段,3、,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交的文件清单,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续),13,四、合同的执行管理(动态管理),(一)合同履行管理,(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三)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四)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五)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六)施工进度管理,(七)合同价款管理,(八)设计变更管理,(九)不可抗力,(十)工程试车,(十一)竣工验收,(十二)工程保修,(十三)竣工结算,14,(一)合同履行管理-一般规定,1、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2、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在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中,发包人主要行使工期控制权、质量检验权和数量验收权。,3、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工程竣工验收权和履行工程竣工结算义务,1.竣工验收。,2.竣工结算。,四、合同的执行管理(动态管理),15,(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四、合同的执行管理(动态管理),16,四、合同的执行管理(动态管理),(三)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1.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检验,时的具体工作.,2.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使用前检验,时的具体工作.,(四)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五)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17,(六),施工进度管理,(七)合同价款管理,(八),设计变更管理,(,案例,),(九)不可抗力,(十)工程试车,(十一)竣工验收,(十二)工程保修,(十三)竣工结算,四、合同的执行管理(动态管理),18,五、建设工程合同的信息化管理,19,EPC总承包合同分析,决策权知情权,实施权管理权,监督权检查权,项目,业主,总包,监理,20,(一)EPC合同特点、适用范围和一般要求,(二)EPC合同采用条件,(三)EPC合同风险的分担,(四)业主管理的范围、内容及承包商的工作责任,(五)EPC合同的利弊,(六)EPC合同的管理,EPC总承包合同分析,21,(一)EPC合同特点、适用范围和一般要求,1、特点,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物资供应以及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直至最后竣工、保修等,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EPC的最大特点是采用固定最终价格和固定竣工日期的承包方式。,EPC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EPC合同对承包商的监管较弱,业主的参与力度也很小,主要权利是在监控上。,EPC的付款方式是“里程碑”式的,而不是验工计价。,EPC合同体现了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的范围管理。,2、,范围,由于EPC合同的上述特点,该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3、业主的一般要求,(1)合同价格和工期具有“高度的确定性”。,(2)承包商要全面负责工程的设计和实施,从项目开始到结束,业主很少参与项目的具体执行。,EPC总承包合同分析,22,(二)EPC合同采用条件,(三),EPC合同风险的分担,(四),业主管理的范围、内容及承包商的工作责任,(五)EPC合同的利弊,EPC总承包合同分析,23,(六)EPC合同的管理,1、EPC合同管理的主要特点,1)合同文件,2),风险责任,2、工程质量管理,1)质量保证体系,2),设计的质量的控制,3、支付管理,1)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4、进度控制,5、,变更管理,EPC总承包合同分析,24,工程施工分包管理,25,一、项目分包管理的必然性及发展趋势,1、项目分包管理的必然性,2、项目分包管理的发展趋势,二、工程施工分包定义,1、专业工程分包,2、劳务作业分包,3、指定分包商,三、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风险和问题,1、存在的主要风险,2、目前项目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四、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五、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模式,工程施工分包管理,26,二、工程施工分包定义,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企业又可称专业承包企业,可向工程发包人直接承包专业工程,签订专业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也可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专业工程,签订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设2至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27,二、工程施工分包定义,2、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分)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企业只能按不同分部工程提供劳务作业,不能按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承包工程。,建筑工程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28,二、工程施工分包定义,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由于指定分包商是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关系和管理关系方面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对其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协调工作纳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工程施工分包管理,29,二、工程施工分包定义,4、指定分包商的特点,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工程施工分包管理,30,三、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风险和问题,1、存在的主要风险,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风险。,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合法的风险。,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亦属违法分包。,转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风险。,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缺漏必备的条款的风险。,以包代管的风险。,2、目前项目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项目分包具有的优势和缺点,(2)目前项目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施工分包管理,31,四、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禁止承包人将其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工程施工分包管理,32,四、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4.3.4 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工程施工分包管理,33,四、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第十二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提供。,工程施工分包管理,34,五、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模式,工程施工分包管理,1、分包企业分包行为的规定,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分包企业的分包行为有如下内容:,1.合同法规定: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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