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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经济法课件,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史晓燕,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三节 公司法律制度,第四节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二、投资人的资格限制,三、被聘用的管理人员的义务,四、投资人与第三人,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0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于是后来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个人独资企业案例一,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0万元。刘某决定于2001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1)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一元人民币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法。,取名“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法,。,(2)刘某允许另一人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刘某如允许他人参加投资经营,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改变为其他性质的企业,因为此时已经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条件了。,(3)该企业是否应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刘某的理由不成立。,(4)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否向刘某的家庭求偿?,刘某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且法律规定只有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可以依法由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债权人不能向刘某的家庭求偿,而应当是由刘某个人负无限责任。,(5)刘某决定自行解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刘某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有权决定自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刘某的做法并不违法。,(6)黄某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由于黄某后来加入投资经营,因此该个人独资企业事实上已转变为公民之间的合伙关系,由此,法律责任也应当由合伙人刘某、黄某承担。,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2.投资人对企业事务有绝对控制权,3.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4.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个人独资企业法,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对企业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他人员,,未满3年,。,二、,投资人,的,资格,限制,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三、被聘用的管理人员的义务,1.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或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四、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一),财产,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五、解散和清算,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二)法律效力,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无限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章 市场主体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案例二,2004年9月,赵某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开办了龙仁堂药房,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赵某。,2004年10月,龙仁堂药房向张某借款5万元,约定季度付息2250元。,2005年12月,赵某与关某签订了药房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赵某以13万元将龙仁堂药房转让给关某,转让过户前,龙仁堂药房的所有债权债务都由赵某承担,关某不承担转让前药房法人经营期间的任何债权债务。”,2006年1月,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关某分两次将龙仁堂药房投资人由赵某变更为关某、龙仁堂药房更名为神农健欣药房。,现张某起诉神农健欣药房及赵某、关某为共同,要求给付借款5万元及利息。,应由神农健欣药房承担给付责任,现投资人关某承担补充责任,原投资人赵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龙仁堂药房工商登记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既非法人也非自然人,是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有自己的企业名称、独立的财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使,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人格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对外享有权利,亦应承担债务,其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上的诉讼主体地位。,1.个人独资企业性质,关某与赵某在协议转让龙仁堂药房时,并没有将龙仁堂药房的工商执照及工商注册号注销,而是延续使用原有的工商注册号。,企业名称和投资人的变更不是原企业的消灭、新企业的产生,而是企业经营存续期间的变更,并不影响企业对外享有权利承担债务。,神农健欣药房对企业转让前的债务仍负有偿还义务,应先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再由现投资人关某承担补充责任。(责任的相对独立性),2.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变更企业名称及投资人产生的法律后果。,3.原投资人赵某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法律对原投资人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无明文规定。,如果债权人张某无权向原投资人赵某主张权利,而是由个人独资企业及现投资人承担完责任后,再向原投资人追偿。这样将助长原投资人与现投资人恶意串通,或者原投资人为了逃避债务,故意将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无偿债能力的第三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导致原投资人以合法形式逃债,不利于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利于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复习思考题,1.举例说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说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财产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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