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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主要内容,一、纳税人,二、税率,三、计税依据,四、税额计算,五、税收优惠,六、税收征管,一、概述,一、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特定目的税,附加税,二、纳税人,同“三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单位、个体、个人,三、税率所在地,(一)基本规定纳税人所在地,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含铁道部)5%,3.纳税人所在地为其他1%,三、税率所在地,(二)特别规定,1.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2.经营所在地。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四、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城建税以,实缴“三税”,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实缴数:既含本期缴纳,也含追缴以前期税款。,注意:,1.不含非税金额(滞纳金、罚款),2.如果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3.如果查补“三税”,应同时查补城建税,4.对出口产品退增值税、消费税,不退城建税。对进口产品征两税,不征城建税。,5.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案例1,1.某市区企业2008年5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0万元,缴纳消费税500万元,缴纳营业税100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税额。,应纳城建税税额(400500100)7,1000770(万元),案例2,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10天,被罚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50)5=4(万元),五、税收优惠,(一)随“三税”减免,(二)随“三税”退库,(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四)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六、税收征管,(一)纳税环节-,同“三税”,(二)纳税地点-,同“三税”注意: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三)纳税期限-,同“三税”,教育费附加,费率:3%,其他同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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