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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海洋环境评价,海洋环境评价课程大纲,第一章 海洋工程环评术语和定义,第二章 海洋工程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制度,第三章 海洋工程环评总则,第四章 海洋工程工程分析,第五章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第六章 海洋工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第七章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第八章 海洋工程环境风险评价,第九章 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第十章 海洋工程环评案例分析,第一章 海洋工程环评术语和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海湾,河口,近岸海域,沿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海洋生态环境亚敏感区,海洋生态环境非敏感区,海洋工程,海洋水文动力环境影响,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定义:“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影响,概念,环境影响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总和)对环境的作用和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环境系统的效应。,分类,按影响来源: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按影响效果:有利影响、不利影响。,按影响性质:可恢复影响、不可恢复影响。,其它:短期影响、长期影响;暂时影响、连续影响;地方影响、区域影响、国家影响、全球影响;建设阶段影响、运行阶段影响;单个影响、综合影响等。,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海湾 bay,gulf-,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04),被陆地环绕且面积不小于以口门宽度为直径的半圆面积的海域。,导则中的海湾不含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杭州湾和北部湾。,面积较大,称呼是历史的延续,其中也包含了许多的小海湾,为避免理解上的误解,海湾(GULF BAY BIGHT),海湾指延伸入大陆,深度逐渐缩小的海或洋的一部分水域。通常以湾口附近两个相对应海角的连线作为海湾最外部的分界线。,Gulf 通常指长度比宽度大的海湾,如芬兰湾,Bay 通常指处于两个宽阔海岬之间的水域,如孟加拉湾,Bight 一般指海岸线略微弯曲的海湾,含义和Bay差不多,如大澳大利亚湾。,海岬,海岬,或,陆岬,是一片三面环海的陆地。,海角,则指可以影响海水流动方向的海岬。面积大的海岬则为,半岛,。与海岬相对的是三面环陆的海湾。,河口,导则定义-河口 river mouth,estuary,:入海河流终端受潮汐和径流共同作用的水域。,河口一般分为河流近口段,河口段和口外海滨。,入海河口是高生产力海域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海域(导则定义),近岸海域 nearshore area,指距离大陆海岸较近的海域。,已公布领海基点的海域指领海外部界限至大陆海岸之间的海域,渤海和北部湾一般指水深,10,米以浅海域。,沿岸海域,coastal area,近岸海域内靠近大陆海岸,水温要素受陆地气象条件和径流影响大的海域。,一般指距大陆海岸,10 km以内的海域。,生态环境影响,定义,指外力作用于生态系统,导致其结构和功能变化的过程。,类型,按作用源区分为:污染影响和非污染影响两大类型,表现,种群减少,生态系统简化和环境功能退化或者是生物量减少,生态等级降低等。,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导则定义),marine eco-environment sensitive area,海洋生态环境功能目标,很高,,且遭受损害后,很难,恢复其功能的海域,包括海洋渔业资源产卵场、重要渔场水域,海水增养殖区,滨海湿地,海洋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典型海洋生态系(如珊瑚礁、红树林、河口)等。,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解读,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对于人类具有特殊价值或潜在价值,极易受到人为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负面效应,是必须重点调查评价和实施保护措施的海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一般是国家级和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重要物种(列入保护名录、珍稀濒危的、特有的)及其生境,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特殊生境,海岸湿地、海湾、河口、滩地、红树林、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一般指国家级和省市级海洋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其它海洋生态保护区,鱼类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生态示范区等,重要自然与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海岸森林、滨海沙滩、海滨浴场、海滨地址景观、海滨动植物景观、特殊景观等,生态环境脆弱区,生物资源养护区、脆弱生态系统等,重要资源区,重要渔场水域、海水增养殖区等,海洋生态环境亚敏感区,marine eco-environment sub-sensitive area,海洋生态环境功能目标,高,,且遭受损害后,难于,恢复其功能的海域,包括海滨风景旅游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等。,海洋生态环境非敏感区,marine eco-environment non-sensitive area,海洋生态环境功能目标,较低,,且遭受损害后,可以,恢复其功能的海域,包括一般工业用水区、港口水域等。,海洋工程 ocean engineering,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04),本标准所指海洋工程是指,工程主体或者工程主要作业活动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或者需要借助、改变海洋环境条件实现工程功能,或其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作用于海洋环境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注:海洋工程主要包括:,围海、填海、建闸、筑堤、筑坝等工程;,海上机场、海上工厂、人工岛、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海上储藏库、海底物资储藏设施以及其它海上、海底人工构造物等工程;,人工鱼礁、海水养殖等工程;,海洋排污管道(污水海洋处置)、海中输送物质管道、海底电缆(光缆)等工程;,码头和航道开挖与疏浚、冲(吹)填、海洋建筑物拆除等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程、海洋油(气)开发及其附属工程等;,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盐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等工程;,海上娱乐、运动及景观开发等工程;,核电站及核设施工程;,其它一切改变海水、海岸线、滩涂、海床和底土自然性状的工程。,海洋工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条对海洋工程的定义和具体范围的界定作了规定,之前的导则(GB/T 19485-2004,)与其规定不一致的,应以该,条例为准,。,本条例所称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具体包括:,(一)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二)人工岛、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工程;,(三)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四)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五)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六)大型海水养殖场、人工鱼礁工程;,(七)盐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八)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九)国家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洋工程。,海洋水文动力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 impact on marine hydrodynamics,指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对海洋水文动力(包括波浪、潮汐、海流等)环境产生的影响。,由于海洋形态的整体性和运动形式的综合性,以及波浪、潮汐、海流动力过程的连续性,海洋工程的作用会直接或间接地改变自然条件下的波浪、潮汐和海流的动力状态,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状态,影响物质的输运、迁移和扩散,影响沉积物质量、底栖生物的生境和海水质量。,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 impact on marine eomorphology,erosion and accumulation,指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对海岸、滩涂、海床和底土等自然地理条件的改变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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