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平等与结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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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权利平等与结果平等,平等的含义,权利平等,结果平等,权利平等与结果平等的关系,一、平等,所谓的平等是指人与人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处于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平等观念,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念是反对封建制度的产物,资产阶级思想家宣称“平等”是不可剥夺和“天赋人权”。这种观念在动员群众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但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是在保留剥削关系和政治上、财产上不平等的条件下的平等。他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和公正是人类永恒的理想。,法国革命把政治归结为三个神圣的词:自由,平等,博爱,马克思主义者从政治、经济以及人权等角度对平等作出如下解释:“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平等是人类永远的理想,而不平等却是人类最现实的处境。要有平等的理想,但又要正视人类不平等的现实。,人人当家作主的政治理想平,等是人类永远的理想,而不平等却是人类最现实的处境。要有平等的理想,但又要正视人类不平等的现实。,人人当家作主的政治理想,是追求平等的永恒渴望,中国社会中“不患贫而患不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就是公平观念的最直白的表现。,二、权利平等,什么是权利平等,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利平等性,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权利平等问题,权利平等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政治平等。即把选举权扩大到每一个人,这意味着政治权力在归属上的差别不再成为差别,也意味着公民有权抗拒不公正的、没有合法性的政治权力。平等的选举权是平等的政治权利的一部分。政治平等不意味着每个公民对公共事务有同等的决定权,而只是有被选举权的平等。2经济平等。即只保障每个人享有同等的财产权和经济自由,而不保障每个人占有同等的财富。如果有财富平等的话,那只能意味着公民享有不同等的经济自由和财产权。财产占有的平等,必然要求财产权享有上的不平等。,3社会平等。即身份与尊严的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或法律地位上的人人平等,即财产和出身等方面的差别不应带来享受权利和自由上的差别,所以公民有反抗社会歧视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个人有权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获得利益,也意味着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机会应向具有同等身份和资格的人同等开放。,4机会平等。在人们所努力争取的利益面前,所有人在初始的起点上权利是相同的。实实在在的机会平等,也就是人们常常说的“同等”,其实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人的先天禀赋不同,父母不同,生活的环境也不同。人不是生来就享有同等的机会,事实上也无法使他们机会同等。所以同人身平等一样,机会平等不能完全按字面来理解。它的真正含义的最好表达是这样一句话:“前程为人才开放。”,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利平等性,现阶段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利平等性,其阶级性质和权利包容量方面有别于和胜于资产阶级法治。但还应看到,它面临反对特权、革除人治弊端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从我国特定历史条件看,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传统人治是根深蒂固的,加上长期实行权力过分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在党和政府机构内部形成的家长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积习较深。这种人治和特权现象,不仅与社会主义制度是格格不入的,而且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巨大阻力和强腐蚀因素。,消除这类弊端的孳生和滋长,一要靠思想建设,二要靠制度建设,其关键在于厉行法治。要维护“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最高原则,把我们党和政府一贯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的宗旨,具体化、规范化为新型权力准则和权力制约机制,使公共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各项制度尤其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纳入法治轨道,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创造人民的共同幸福。,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权利平等问题,(1)权利平等问题在中国,在中国,平等权问题有一个发展过程。最初较多地发生在教育、劳动就业等领域。这些年在招生、招聘等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案例也不断出现。开始的案件多是由高考录取和研究生录取工作中所引发的一些诉讼,主要是针对录取工作中的“体检标准”。后来就发展到了有关地域平等问题(例如山东3考生起诉教育部案件),男女平等问题(2005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小语种招生中规定男女不同录取分、河南平顶山市女职工周女士55岁被要求退休而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等案件。下面是一些涉及到平等权问题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来透视一下平等权问题在中国的表现样态。,案例一:1995年高考录取工作中,河南考生杨红伟被所报考学校以“相貌丑陋”为由拒收,此事引起了了全国关注(最后被兰州大学录取)。当然,杨红伟不是因为“不良生活习惯”,而是出于一种更不合理的理由,尽管它没有文字性的规定。,案例三:浙江省龙泉市的一位女学生翁有兰,只因个子长了1.28米,连续两年先后被拒之于中专、大学的门外。1998年,高中毕业的翁有兰参加考试上了高中中专分数线,但她因个矮没有被录取;1999年,翁有兰参加高考,取得了511分的好成绩,又因个矮没有被录取;2000年,她又取得了520分的好成绩。在记者发此稿时,能否被录取,还是未知数,她在等待希望。,(2)平等是否意味着无差别?,还有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平等是否意味着无差别?我们主张权利平等的原则和理念。但平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条件相同或相等的情况下,平等意味着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应有差别。但在条件不相同或不相等的情况下,区别对待可能也反映了平等的原则、理念和精神。因此,在平等的原则和理念中,就包含了差别对待的精神。空泛的谈论此问题可能说不清楚,我们还是用如下一个著名的案例来作出分析。,三、结果平等,平等结果则要求人类在分配上不应当有差别。在看待不平等的起源上,权利平等观与结果平等观是对立的。结果平等观视财产所有权和自由市场经济为结果不平等的最大制造者,并不断尝试用新所有制形式和新经济体制取而代之。而权利平等观则视财产权的平等是最重要的平等之一,视市场经济是实现平等的最强大的、不可取代的天然力量。主张结果的平等则反对市场和商业活动。,社会主义是关于实现社会平等的学说。前面已经反复谈到,针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带来的社会不平等,传统社会主义认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是实现社会成员在经济关系上平点是平等的,由于参赛者各自的状况不同,结果肯定是不平等的。对此人们认为是公平的,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参赛者的积极性,赛出好成绩。如果起点不平等,无论结果怎样,人们都会认为不公平,因此比赛是无效的。如果要强调结果平等,即无论起点是否平等,也无论参赛者的状况多么不同,结果只能是一样的。谁都能看出,这只不过是一种逻辑假设,世界上恐怕不会有这样的体育竞技,因为这样一来无异于鼓励落后,比赛消极,应该说没有什么公平可言。,四、权利平等与结果平等的关系,自由市场经济虽不刻意追求结果平等,但却在人类历史上缩小了分配结果之间的差距,从而实现了公平与平等的较好结合。市场经济和自由民主并不能保障绝对的机会或起点平等,但它的确向所有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机会。权力、职位和社会角色的平等开放,意味着人们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能够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权利平等观认为权利的平等和自由市场经济可以自动得到更为公平的分配结果。结果平等观主张通过计划经济和国家权力追求结果的平等,其后果是一部分人可以得到让其坐享一时的财富,但其他人却会失去本可以坐享一世的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权利平等始终是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理想。因为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尤其不存在结果的绝对平等。不平等是这个世界的组成部分,是难以铲除的。人们应努力为铲除不平等而奋斗,但是不应忘记,他们只能接近这个目标。,美国学者萨皮罗曾这样概括自由主义与平等原则之间的关系:“平等是自由主义的另一条基本原则。自由主义宣布所有人一律平等,当然,不应忘记,这种平等并不意味着所有人有同样的能力、同样的道德理解力或同样的个人魅力。它的含义是,所有人在法律面前有同等的权利,有享受同等的公民自由。任何法律都不得授予一些人特权或强加给另一些人特殊的歧视;不论一项法律的目的是援助、保护或惩罚,它必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自由主义向所有特权发起无休止的攻击,不管这些特权是基于出身、财富、种族、教义或性别。在自由主义看来,这些特权是对个人发展的阻碍。”,哈耶克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惟一可以接受的平等原则。在他看来,一般法律规则和一般行为规则的平等,乃是有助于自由的惟一一种平等,也就是人们能够在不摧毁自由的同时所确保的惟一一种平等。自由不仅与任何其他种类的平等毫无关系,而且必定会在许多方面产生不平等。因为人性虽然有根本相同的方面,但又有全然不同的方面,特别是个人的能力和潜力是不相同的,人的天然禀赋是互不相同的。人生来就极为不同,或者说,人人生而不同。由于人的自然禀赋不相同,所以给每个人同样的发展机会,人们的实际成就也会不同。所以在权利平等与实际平等之间就会出现悖论:,如果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便会产生实际结果上的不平等;如果追求实际结果的平等,惟一可能的办法就是赋予人们不同的权利,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们。譬如为了财富的平等,就要对不同收入的人适用不同的税率,这在权利的概念上就又是不平等了。哈耶克对此有过一个结论,他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物质的不平等不仅不同,而且还彼此冲突;我们只能实现其中一种平等,而不可能同时兼得二者。,在平等观念的发展中,比较突出的现象是,当权利平等程度高的时候,强调对结果平等的呼声可能是真正的对结果平等的诉求,但在权利平等程度低的社会里,对结果平等的强调,实际上是对权利平等的一种变相的强烈要求,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权利平等总是停留在口头上,而结果的不平等却总是最现实的,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所有对平等的诉求,都可以理解为是对权利平等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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