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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保险的基本原则,PPT,模板下载:, 保险的基本原则,任务一,最大诚信原则,任务二,保险利益原则,任务三,损失补偿原则,任务四,近因原则,知识目标,了解汽车保险,4,个基本原则的概念;,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实施限度、意义和赔偿方法;,掌握汽车保险利益形成的条件和保险利益存在的意义;,掌握近因的认定情况和保险责任的确定情况;,掌握损失补偿原则的两个派生原则。,项目三 保险的基本原则,能力目标,学会利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实际案例和进行汽车理赔;,能对特殊的理赔案例进行分析,借鉴其成功经验,服务于本职工作;,能够把学到的汽车保险理赔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项目三 保险的基本原则,素质目标,通过学习掌握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用丰富的汽车保险知识武装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在保险事故中能运用保险基本原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项目三 保险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在保险经营中,无论是保险合同订立时还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与保险人对有关保险的重要信息的拥有程度是不对称的。,投保人主要根据保险人为其提供的条款说明来决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何险种。,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为避免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中含糊或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用词来逃避自己的责任,保险人应履行其对保险条款的告知与说明义务。要求投保人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真诚履行其告知与保证义务。,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这些要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生和发展,(,一)告知,(,二)保证,(,三)弃权与禁止反言,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告知的内容,告知的含义,告知的形式,告知,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1.,告知的含义,告知,(,也称披露或陈述,),是指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当事人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做口头或书面陈述。具体而言,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的申报。保险人也应将对投保人利害相关的重要条款内容据实告知投保人。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告知也是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一)告知,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告知的内容,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在保险合同中,对应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各不相同,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一)告知,投保人的告知形式,保险人的告知形式,告知的形式,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一)告知,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二)保证,保证的形式,保证的含义,保证,1.,保证的含义,一般意义的保证为允诺、担保。这里的保证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可见,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是保险人接受承保或承担保险责任所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某种义务的条件。,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二)保证,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二)保证,明示保证是在保险单中订明的保证。,默示保证是指一些重要保证并未在保单中订明,但却为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2.,保证的形式,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任务一 最大诚信原则,(,三)弃权与禁止反言,1.,弃权,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构成弃权必须具备两个要件:首先,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2.,禁止反言,禁止反言(也称禁止抗辩)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事实上,无论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弃权,将来均不得重新主张。,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这一定义实质上说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是投保人,对此,,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符合保险活动宗旨的。,任务二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一)保险利益的定义,任务二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二)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1,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3,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失去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失效(人身保险合同除外);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只有对该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索赔资格,但是所得到的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不得超过其保险利益额度,不得因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任务二 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二)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任务二 保险利益原则,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1,3,2,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其意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也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这是损失补偿原则质的规定。,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这是损失补偿原则量的限定。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一是,二是,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其意义,(,二)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有利于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取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1.,限额责任赔偿方法,2.,免赔额,(,率,),赔偿方法,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保险利益,赔偿方法,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首先必须对受损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也必须以被保险人对该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进行保险补偿,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保险代位原则,损失分摊原则,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Text,in here,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利益,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安定生活,(,一)保险代位原则,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保险代位原则,2.,保险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物上代位权,代位求偿权,分摊原则是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产生的补偿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即在重复保险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所得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二)损失分摊原则,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二)损失分摊原则,分摊原则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有利于确保保险补偿原则的顺利实现,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二)损失分摊原则,损失分摊的方法,顺序责任制,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定值保险,Diagram,2,Diagram,3,Diagram,2,Diagram,3,人身保险,重置成本保险,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定值保险中,在发生全部损失时,不论保险标的价值如何变化,保险人仍按保险合同上所约定的保险金额计算赔款。从以赔偿实际损失为本质的损失补偿原则的角度看,该保险是一种例外。,定值保险,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重置成本保险又称复旧保险或恢复保险,是按照重置成本确定损失额的保险。由于这种保险在确定损失赔付时不扣除折旧费,而按重置成本确定损失额,所以,对于损失补偿原则而言,也是一种例外。,重置成本保险,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人身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互相约定保险金额,并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的保险。人的生命是难以用货币衡量的,人身保险中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行确定的,而且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倘若其持有多份保单,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获得多重给付。因此,损失赔偿原则对于人身保险也是一种例外。,人身保险,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任务三 损失补偿原则,一、,近因与近因原则的含义,任务四 近因原则,当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且各个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中断的情况下,其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损失的原因即为近因。,所谓近因并非指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一)近因的含义,一、,近因与近因原则的含义,任务四 近因原则,在保险中,近因原则是通过判明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是一种原因,近因原则是一种准则。根据近因的标准去判定数个原因中哪个是近因、哪个是远因的准则就是近因原则。,(,二)近因原则的含义,二、,近因原则的应用,任务四 近因原则,(,一)近因的认定方法,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判断下一个事件可能是什么;再从可能发生的第二个事件,按照逻辑推理判断最终事件。,从损失开始,按顺序自后向前追溯,在每一个阶段上按照“为什么这一事件会发生”思考来找出前一个事件。如果追溯到最初的事件且没有中断,那么最初事件即为近因。,(1),(2),二、,近因原则的应用,任务四 近因原则,(,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多种原因同时并存发生,单一原因,思考与练习,一、选择题,1.,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被称为()。,A.,保险价值,B.,保险金额,C.,预期价值,D.,实际利益,2.,一艘船舶停靠卸货港正在卸货时突然遭遇雷击起火,火势蔓延,船员们奋力进行抢救,把从大火中抢救出来的货物堆放在码头上,不料被混入港区的小偷偷走。造成货物损失的原因中近因是()。,A.,雷击,B.,火灾,C.,货物堆放码头,D.,偷窃,项目三 保险的基本原则,思考与练习,3.,以下不属于财产基本保险责任的是()。,A.,火灾,B.,爆炸,C.,雷击,D.,高空物体掉落砸损,4.,在保险实践中,被保险人的损失程度通常都是不同的。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对不定值保险合同下的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人的赔付金额通常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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