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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西方政治制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西方政治制度,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三章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第一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第三节 选民、候选人和选区划分,第四节 选举的过程与程序,第五节 选举的保障,第三章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与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共同构成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三大支柱。,选举制度是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与议会制度、政党制,第一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选举制度的产生,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选举“是一种具有公认规则的程序形式,人们据此而从所有的人或一些人中选择一个人或若干人担任一定的职务。”,在现代西方国家,选举是指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国公民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和推举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选举的历史:原始社会的选举,奴隶社会的选举(如雅典和斯巴达),中世纪的选举零星存在:,1295,年开始,英国议会除贵族和僧侣外,市民代表产生;,1302,年法国第一次三级会议,三级代表由选举产生。,第一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选举制度的产生,一、选举制度的产生,近代西方选举制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1688,年英国,权利法案,:确认议会的权力和地位高于国王,同时宣布“国会议员的选举必须是自由的”。,1711,年后增加诸多选民附加条件。,1791,年法国宪法规定了选举国民议会和选举市乡政府官吏制度,但又规定只有“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由每个州委派的选举人选举产生,国会参议员、众议员由公民间接和直接选举产生。但是宪法对选民和被选举人的儿子咯,国会参众议员、总统候选人的选举和委派方式都没有规定,而是留给各州议会去决定。,一、选举制度的产生,二、普选制的确立,所谓普选权,是指一国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种族、出身背景、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一律享有平等的选举权。普选制是现代选举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1,、英国普选制的确立,1832,年,英国议会迫于新型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争取选举权的激进运动,制定通过,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重新分配了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规范选举程序,对合格选民实行延续至今的登记制度;降低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等。,1832,年改革新增的选民主要是城市工业资产阶级,广大工人和其他民众仍未获选举权。,1837,年英国工人掀起群众性的宪章运动,提出年满,21,岁的男子都有普选权、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废除议会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平均分配选区、国会每年举行一次该选等,6,条要求。,二、普选制的确立,1,、英国普选制的确立,1852,年,英国“责任政府”的原则确立,政党和选举活动变得日益重要。,1867,年,英国再一次进行议会改革,进一步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1884,年英国颁布,人民代表法,,规定无论公民的居所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只要有,10,英镑的不从产就可享有选举权。,1918,年,英国议会通过,国民参政法,,规定凡是成年男子只要拥有规定的住所或营业所资格都可以获得选举权,与此同时,规定年满,30,岁的妇女,凡拥有,5,英镑价值的土地,或拥有住宅,或丈夫具备以上条件者,都享有选举权。在大学选区,,30,岁以上女子与男子平权。另外,法律还规定,成年男子,除在监狱服刑者、疯人院病人和贫民院人员,都有选举权;依靠领取救济金牛、抚恤金生活的人也有选举权。,1928,年,英国政府颁布,男女选举平等法,,取消了对妇女必须年满,30,岁才能获得选举权的要求,同时大幅度地降低了财产资格和教育程度的限制条件。,1948,年,英国再次对选举制度改革,通过,人民代表法,规定凡是年满,21,岁,在其选区居住满,3,个月,不分男女均有投票权,同时废除不合理的复票制。,1969,年,人民代表法,将选民年龄降低为,18,岁,从而使成年公民的普选权完全得以实现。,1、英国普选制的确立,2,、美国普选制的确立,1789,年关于选举权的问题,各州大多规定以纳税资格取代选举的财产资格,由此美国人民掀起了争取普选权的斗争。,1810,年马里兰州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纳税资格,规定“该州的每一位成年自由男子,只要年龄在,21,岁以上,均有选举权”,成为第一个把选举权和财产权彻底分离的州。,1843,年罗得岛州颁布新宪法,规定凡在该州出生的公民,只要能缴付,1,美元税收或在军中服役,便可拥有选举权。截止,1860,年,在美国,34,个州,凡是在本县居住,1-6,个月,在本州居住了一年左右的成年男性白人,门都获得了平等选举权。到美国内战前,白人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在美国基本确立。,美国内战前,妇女基本无选举权。,1890,年怀俄明州加入联邦,成为授予妇女选举权的第一个州。到,1918,年美国已有,23,个州的妇女拥有部分选举权。,2、美国普选制的确立,2,、美国普选制的确立,1920,年美国通过第,19,条宪法修正案:合众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个州拒绝或剥夺。,美国普选制发展的最大障碍是种族歧视问题。,1875,年美国宪法第,15,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或其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此前曾为奴隶之关系而拒绝或剥夺合众国公民之投票权”。然而现实中很难落实。,1956,年和,1960,年,国会先后通过相关法律,设置联邦机构援助被剥夺选举登记权的黑人。,1964,年宪法第,24,条修正案,规定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未缴纳任何人头税或其他税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剥夺”。,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投票权法,暂停以通过文化测试作为各联邦选举中选民登记的先决条件。,1970,年,国会又对,投票权法,修订,将上述规定扩大到州和地方选举,至此黑人的选举权才真正得到全面实现。,2、美国普选制的确立,3,、法国普选制的确立(充满曲折和反复),雅各宾派成立第一共和国后,在,1793,年宪法中取消了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的区分,规定凡出生在法国并在法国有住所的、年满,21,岁的男子均为法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实现了男人的普选权。,1795,年宪法恢复了关于积极公民的制度。,1799,年拿破仑上台后,曾规定凡年满,21,岁的法国公民在法国居住一年以上都有参加市镇选举的权利,但波旁王朝复辟后财产资格重新成为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必要条件。七月王朝对选民资格进行了财产、教育等方面的限制。,1848,年宪法规定,议员选举是直接的、普遍的,并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凡年满,21,岁,享有公民权和政治权的所有法国男性公民,不受财产限制均为选民。,1,第二帝国和第三共和国斗沿袭了这一规定,法国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得以最终确立。,1944,年,4,月,21,日,法国颁布法令规定满,21,岁的法国妇女可以参加选举,从而使法国妇女在历史上首次获得选举权。,1974,年将选举权的年龄限制降低为,18,岁。至此,法国的普选制趋于成熟。,3、法国普选制的确立(充满曲折和反复),三、西方选举制度的意义,首先,选举是实现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的主要途径。,人民主权理论: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判断是个人权利乃国家权力之源,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人民应该是国家主权或终极意义上国家权力的归属主体。,民主有两种实现形式: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是指所有民众亲自参与对公共事务的处理,但它只能存在于寡民小国。,间接民主:又称代议制民主,是指由民众挑选一部分人作为他们的代表,由这些人根据选择过程中民众表达出来的意愿,代表全体民众处理共同事务。代议制民主被近现代制度实践证明的实行民主政治的最佳形式。,其次,选举制是政权合法性的基本来源。,再次,选举是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三、西方选举制度的意义,第二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选举原则是指选举制度和选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决定着一个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人们在长期的选举实践中共同认可和普遍接受的一些列价值理念。,一、普遍原则,普遍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义是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普遍选举原则的理论基础是西方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学说,它是人民主权的宪法基本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首要表现。,限制选举(有限选举权):财产限制、性别限制、受教育程度限制、种族限制等。,第二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一、普遍原则,普遍选举原则的阶段性特点:,第一阶段,在中世纪封建社会晚期,通常都以某种社会等级和身份(如贵族、僧侣或地主)作为选民资格的条件,实行等级选举制。,第二阶段,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初期,等级选举制被有产者选举制代替,以一定的纳税额或财产和收入作为获得选举权的标准,因而只有有产者有选举权。,第三阶段,随着财产资格标准降低直至取消,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实现,但仍然存在性别、种族、教育程度等歧视性限制以及复票制等问题,因而是部分的普选制。,第四阶段,成年女性取得同男性公民平等的选举权,种族限制逐步被打破,文化测验等被废除,选民年龄标准降低,实现普遍的选举制。,一、普遍原则,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普选权的具体化,它关乎选民投票的效力,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次投票权(一人一票);二是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和效力是相同的(每票等值)。,西方国家的不平等选举现象,具体表现为:,第一,“复票制”,即在一次选举活动中,部分选民享有多次投票权(,1948,年英国,人民代表法,)。,第二,差别代表,最突出的做法就是不按平均人口划分选取,造成选举同等数量代表的选取的选民数量极为悬殊,导致不同选取选民不等值的现象。(,1964,年美国“韦斯伯里诉桑德斯案”“雷诺兹诉西姆斯案”),二、平等原则,三、自由投票原则,自由投票原则是指选民不受他人强制,根据个人的自由意志表达选举意愿。自由投票一方面表现为选民是否投票仅仅依据他自己的意志,不受强制;另一方面还表现为选民如何使用投票权也仅依据自己的意志,不受强制。,秘密投票: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基本方式为无记名投票。,公开投票类型:举手表决、呼声表决、双记名表决、唱名投票,1856,年澳大利亚最先实行无记名投票(澳大利亚式投票),三、自由投票原则,四、选举公开原则,选举公开原则是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和选举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公民公开。,选举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候选人情况公开。,二是选举过程公开。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选举竞争、投票和计票等都应公开。,三是候选人能够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四是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美国的,联邦选举法,和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等都对竞选资金公开进行了规定),四、选举公开原则,第三节 选民、候选人和选区划划分,一、选民资格,选民是指依照一国宪法或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公民。,西方各国选民资格通常必须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实质要件又可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1,、积极要件:是取得选举权时必备的条件,一般指具有本国国籍、一定年龄及相当的居住时间。,(,1,)国籍条件:一般要求本国国籍,荷兰、英国等给予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选举权。,(,2,)年龄限制:大多国家选民年龄为,18,岁,日本,20,岁,意大利、比利时为,21,岁。,(,3,)居住期限:大多国家的选民只能在居住地参加选举投票,公民要在居住地享有选举权,必须居住满一定的期限。德国、澳大利亚为,1,个月,英国为,3,个月,比利时、法国为,6,个月,挪威和冰岛为,5,年。,第三节 选民、候选人和选区划划分,一、选民资格,2,、消极要件:是指取得选举权时不容许存在的状态,具体包括:,(,1,)不能患有精神病或其他无法正确表达意识的疾病,选民必须是心智健全、能够判断是非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2,)不能被剥夺政治权利:选民必须依法享有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行使选举权。,除上述情况外,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家还规定乞丐、流浪者、赤贫者、领取社会救济的人没有选举权。另外在一些国家从事特殊职业或具有特殊身份的恶人也无法获得选举权。如阿根廷、巴西、美国禁止军人参加选举;英国上院贵族只有在放弃贵族身份后才能享有选举权。,3,、形式要件: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以编制选民册的形式将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登记入册,是国家负责选举工作的机构依法对公民是否享有选举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的活动。,一、选民资格,二、候选人资格,选举进入国家代议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国籍资格:必须是本国公民。,(,2,)年龄资格:西方国家候选人的最低年龄资格一般高于选民年龄资格。,(,3,)居住资格:在很多国家,候选人特别是议员候选人必须在特定的选区内居住。要求候选人必须是本选区的居民,目的是为了使候选人能够充分了解当地的情况,从而能够更好地代表选民的利益。,4,、职业限制:从事某些职业者不得竞选议员或其他公职。美国规定,行政官员、文官、法官在任职期间不能成为议员候选人等。,5,、文化教育资格:丹麦、荷兰、葡萄牙、新加坡等国规定候选人必须具备读写能力。,6,、选举保证金:候选人必须缴纳一定的选举保证金。,二、候选人资格,三、选区划分,可分为职业代表制和地方代表制,职业代表制:是按职业划分选举单位,如按工会、农会、商会、银行、保险等行业或职业团体来选举代表的制度。,地域性代表制:是按地域把全国划分为若干选区,选民们以选区为单位进行投票的制度。合理的选区划分不仅有利于选民有效行使选举权,而且有利于形成客观公正的选举结果。,1,、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1,)“一人一票”的原则:即同等数量的代表或议员应该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每个选区每一代表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基本一致。,(,2,)根据人口的变更不但改化选区的原则,(,3,)按照行政区划划分选区,三、选区划分,三、选区划分,2,、选区划分的类型:小选区和大选区,(,1,)小选区制(单记名选区、单选举区):每个选区只选举一名代表。美国国会、英国下议院和法国国民议会的选举都采用小选区。,(,2,)大选区制(多名制选区、复选举区):每个选区可选出两名以上的代表。比利时、荷兰、以色列等国家在议员选举中实行大选区制。,另外,德国联邦议院和日本众议院采用大选区和小选区相结合的办法。,大小选区的优劣:,小选区选举过程简单、花费少;不利小党竞选,由于选票分散,致使大多选民意愿被忽略。,大选区有利于广泛分布选票,利于小党生存且大多选民选票得到有效利用、民意得到反映;但选举过程复杂、费用高,已造成党内冲突。,三、选区划分,三、选区划分,3,、选举地理学,凭借政治权力人为地违背人口比例或自然界限,制造有利于本党竞选获胜的选区划分方法。,选举地理学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将本党占有较大势力的小片区域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选区,使本党有可能在该选区获胜。,二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分散到各个选区,使他们在各个选区不可能形成多数,从而有助于本党在个选区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三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统统划入一个或几个选区,本党候选人虽然可能在这些选区落败,却保了重点,得以在其他选区获取较大的胜利。,后果:要么各选区人口数量悬殊;要么出现畸形选区。,三、选区划分,第四节 选举的过程与程序,第四节 选举的过程与程序,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指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间接选举即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选民选出的一个选举团体选举产生,通常是先由选民选出一个由一定人数的选举人或代表组成的团体,然后再由这个团体选举某些代表或某个公职人员。法国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美国总统间接选举产生,而参议员是直接选举产生。,二、候选人提名,1,、提名权,西方国家普遍规定,政党或一定数量的选民可以提出公职候选人。,2,、提名竞选,预选。公职候选人如要获得政党的提名,一般都要经过党内的竞争,即提名竞选。,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二、候选人提名,2,、提名竞选,预选,在政党控制提名权的情况下,公职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大致可分为集权型和分权型两种类型。,集权型提名方式是指候选人的提名是由政党的中央机构或领袖决定,典型国家是以色列。,分权型提名方式是指公职候选人的提名基本上由选区的党组织决定,以英国为典型。,3,、美国的总统预选,首先两党要选举产生出席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政党代表选举的方式主要有基层党团会议预选和直接预选两种,而直接预选又分为“关门预选”和“开门预选”),竞选总统的竞争者如要赢得提名,必须获得出席全国党代表会议半数以上代表的支持(出席党代会的代表分为“承诺代表”或“宣誓代表”、“未承诺代表”),总统候选人产生后,挑选副总统候选人。,二、候选人提名,三、竞选,1,、竞选机构,(,1,)由竞选咨询专家组成的竞选班子,(,2,)由候选人的亲信、学者和实业家组成的政策顾问班子,(,3,)由志愿人员组成的秘书班子,(,4,)由党的各级骨干分子和志愿分子组成的竞选组织网。,2,、竞选资金:,是指竞选者个人或通过想支持他的政党和利益集团筹措而筹集的用于竞选开支的经费。,(,1,)个人捐款,(,2,)社会团体的捐助,(,3,)政党募集,(,4,)候选本人及其家族财产,(,5,)政府资助,三、竞选,三、竞选,3,、竞选方式,(,1,)竞选旅行与演说,(,2,)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1924,年美国人首次从电台广播里关注总统选举,,1952,年美国第一次通过电视报道美国总统大选,,1960,年肯尼迪与尼克松举行了首次电视竞选辩论。,(,3,)网络竞选:最早出现于,196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4,)民意测验,三、竞选,四、选票计算,在现代西方民主制度中,选票计算方法从来就不是一种纯技术性的活动,而是具有高度政治意义的政治措施,它不仅决定整个选举的组织方式,而且对一国的政党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选票计算方法主要有多数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混合代表制。,1,、多数代表制:在一个选区内获得多数选民投票的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当选,而得票较少的候选人或政党败落。,(,1,)相对多数代表制(简单多数代表制):由获得一选区最多选票候选人当选(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美国)。,(,2,)绝对多数代表制(两轮选举制或过半数选举制):在一选区内获得超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四、选票计算,1,、多数代表制:,(,3,)对多数代表制的认识,小选举区,相对多数代表制,特点:,a,、简单,易操作,对大党有利。,b,、往往忽略大多数选民的投票意愿,当选者只是少数选民的选择。,案例一:,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的选民选票比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少,50,万张,却成功当选美国总统。,案例二:,1974,年英国议会选举中保守党的得票率为,37.9,,在议会中获得了,297,个议席,沦为反对党;工党得票率为,37.1,,却在议会中获得了,301,个议席,成为执政党。,1、多数代表制:,1,、多数代表制:,(,3,)对多数代表制的认识,小选举区,绝对多数代表制,a,、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相对多数代表制的某些弊端,使选举结果更具有合理性。,b,、需要多轮次的角逐,耗费时间、人力、物力资源。,案例:,1964,年意大利经过,21,轮投票,,1971,年经过,23,轮投票才选出总统。,为防止无休止的投票,法国采取两轮多数投票制,德国采取三轮多数制。,加速投票进程,减少投票成本的方法主要有:,a,、淘汰制:规定比例淘汰制和末位淘汰制,b,、集中制,即允许各个竞选政党在第二轮投票中结盟。(如法国左翼联盟),c,、转让选择投票:选民选择转让和候选人选择转让,1、多数代表制:,四、选票计算,2,、比例代表制:由参加议会选举的各政党或政党联盟根据其所获选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议席。(议会选举、大选举区),1855,年,丹麦首先采用比例代表制。目前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荷兰、冰岛、以色列、卢森堡、挪威、瑞典、瑞士等国均采用比例代表制产生议员。,(,1,)“当选基数”的计票方法,a,、黑尔基数法:由英国学者托马斯,黑尔创立。,当选基数选区选民投票总数,/,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数,b,、顿特公式,又称最大均数法,由比利时人维克多,顿特创立,当选基数,选区选民有效投票总数,/,(选区应选代表名额,1,,,2,,,3)+1,(,2,)对比例代表制的认识,有利于社会少数群体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小党派进入议会。,无法改变政治选举中大党占有优势地位的事实;有的国家出现多数党联合组阁困难,甚至内阁政府频繁更替的状况。,四、选票计算,3,、混合代表制:,定义:在选举中分别采用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两种计票方法计算选票,而选民需要进行两次投票的制度。,德国、日本(,1994,年)、意大利(,1993,年),3、混合代表制:,西方政治制度第三章汇编ppt课件,第五节 选举的保障,一、选举监督,选举监督是相关主体依法对选举参与者的行为是否合法而进行的审查活动,其目的在于防止违法行为与舞弊行为对选举活动的破坏。作为一种公开控制和纠错机制,选举监督贯穿选举活动的整个过程。,1880,年英国议会制定通过,国会议员选举及舞弊治罪法,,,1883,、,1884,年分别通过,防止舞弊及非法选举治罪法,、,自治市选举舞弊及非法选举治罪法,1,、选举监督的主体,(,1,)选举组织机构:独立于政府行政权力之外的中立机构。典型是法国,(,2,)选民和社会组织:,(,3,)大众传媒,第五节 选举的保障一、选举监督,一、选举监督,2,、选举监督的内容,(,1,)对竞选资金监督,(,2,)对竞选行为监督,(,3,)对选民行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二、选举资金的控制,1,、规范竞选资金来源和确定捐款限额,2,、公布竞选费用,3,、规定竞选资金的最高额度,4,、实行政府资助制度,一、选举监督,三、选举诉讼,1,、选举诉讼的含义,是指解决因选举而发生的各种纠纷的法律方式的总称,它伴随着选举纠纷而存在,选举纠纷是选举诉讼存在的意义和前提。,2,、选举诉讼的分类,(,1,)选举人资格诉讼,又称选举人名册诉讼,选民只有经过登记列入选民册后,其选举资格才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这方面的诉讼主要与选举资格的限制条件有关。,(,2,)选举效力诉讼,是由于在选举手续上出现差错或违法行为,因而对选举的部分效力以致全部效力提出质疑、发生争议而引发的诉讼。,(,3,)当选诉讼,是以选举过程有效作为前提,对候选人当选的有效性提起的诉讼,又可称为当选效力诉讼。,英国:选举事务案件的裁判及选举诉讼案件裁判,美国:一般纠纷、议员纠纷、总统纠纷,法国:地方选举诉讼和国会选举诉讼,日本:选举人名簿之争讼、选举效力之争讼、当选人违反选举法而提起的当选无效诉讼,三、选举诉讼,3,、选举诉讼的管辖机关,(,1,)代议机关,(,2,)普通法院,(,3,)宪法委员会或宪法法院,(,4,)选举委员会或选举法院等专设机关,4,、选举诉讼的管辖模式,从选举纠纷发生的阶段来看,发生在选举进行过程中的诉讼,一般由普通法院管辖,少数设有行政院的国家由行政院管辖。发生在选举结果宣布后的诉讼,一般由代议机关、普通法院、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选举法院或委员会管辖。,从选举纠纷发生的层面来看,在地方选举中,选举人资格诉讼基本上由地方选举机构处理,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选举效力诉讼或当选效力诉讼,大都由司法机关管辖,或由国家特定机关处理。在全国选举中出现的争议与诉讼,则由代议机关、普通法院、宪法法院或委员会等管辖。,3、选举诉讼的管辖机关,课后习题,一、选择题,1,、现代选举制度的形成伴随着资本主义的()逐渐确立而形成。,A,议会制度,B,政治制度,C,行政制度,D,民主制度,2,、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选举制度产生于,( ),A.,奴隶制国家,B.,封建主义国家,C.,自由资本主义国家,D.,垄断资本主义,3,、普选制的演变历程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是,( ),A.,美国,B.,英国,C.,法国,D.,瑞士,4,、美国对总统候选人的国籍资格规定了附加条件,即他必须是,( ),A.,取得国籍已有九年以上的美国公民,B.,取得国籍已有十四年以上的美国公民,C.,生来就是美国人的美国公民,D.,已取得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课后习题一、选择题,5,、在美国,使黑人获得普遍选举权的是(),A,20,世纪,60,年代通过的一系列法律,B,19,世纪后期制定的祖父条款,C,南北战争后通过的第,14,、,15,条宪法修正案,D,建国初期通过的权利法案,6,、英国历史上的宪章运动,主要目标是,( ),A.,限制王权,B.,保障人权,C.,普及选举权,D.,提高工人工资,7,、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规定议会议员实行,( ),A.,等级选举,B.,间接选举,C.“,自由选举”,D.,等额选举,8,、英国的普选仅仅意味着对,( ),A.,国王的选举,B.,上院议员的选举,C.,下院议员的选举,D.,首相的选举,5、在美国,使黑人获得普遍选举权的是(),9,、所谓比例代表制,是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得选票数,按,( ),分配议席。,A.,实力,B.,比例,C.,人数,D.,选区,10,、英国关于选民资格的居住条件限制是公民必须在本国的某一地区或选区居住,( ),A.3,个月,B.,半年,C.1,年,D.2,年,11,、美国妇女终于取得与男子同等政治权利的标志是(),A,权利法案,B,第,15,条宪法修正案,C,第,19,条宪法修正案,D,平等权利法案,12,、“谁领先谁当选”的计票制度被称为(),A,多数代表制,B,比例代表制,C,绝对多数代表制,D,相对多数代表制,9、所谓比例代表制,是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得选票数,13,、历史上实行过“复数投票权”的典型国家是(),A,英国,B,法国,C,德国,D,意大利,14,、英国议会下院议员选举采用的是(),A.,相对多数代表制,B.,绝对多数代表制,C.,比例代表制,D.,混合代表制,15,、下列国家中,总统选举实行二轮多数制的是(),A.,法国,B.,德国,C.,意大利,D.,俄罗斯,16,、下列人员由直接选举产生的是(),A.,西方国家下院议员,B,美国参议员,C,法国总统,D,法国参议员,13、历史上实行过“复数投票权”的典型国家是(),17,、美国南北战争后,南部各州为了剥夺黑人的选举权,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A,文化测验,B,人头税,C,祖父条款,D,区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18,、下列描述比例代表制的语句中,有一句是不正确的,即(),A.,首先在,18,世纪的法国提出,B.1855,年在丹麦首先采用,C.20,世纪开始在欧洲大陆国家广泛实行,D.,往往只适用于小选区制,17、美国南北战争后,南部各州为了剥夺黑人的选举权,采取的主,二、填空题,1,、在选举投票及选票计算制度上首先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国家是,。,2,、在法国,区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标准在于,。,3,、平等原则要求,,即要求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每张选票的效力相等。,4,、,年,英国废止公开投票,开始实行秘密投票制。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5,、关于选举单位划分方式的设想主要有地域代表制和,。以后者划分选举单位的国家是爱尔兰。,二、填空题,三、名词解释,等级投票制,复数投票制,选举地理学,选举保证金制度,两轮多数选举制,三、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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