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免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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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内容,免疫程序及制定依据、内容,培训目标,掌握现行的儿童免疫程序及制定原则、依据、内容和方法,免疫程序,广义,指哪些人群(地域和年龄范围)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以及接种的先后次序和要求;,狭义,指某种疫苗的初次免疫月(年)龄、针次间隔时间、基础免疫完成时间及加强免疫的时间、次数等。,制定,免疫程序原则,考虑接种疫苗的实效性和可行性。,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应以最合适的初始免疫年龄,最少的接种次数,最合理的针次间隔时间,使其充分发挥疫苗应有的免疫效果,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目的。,还必须易于实施,为接种当事人所能接受。,免疫程序制定依据,根据疫苗特性、免疫原理、传染病流行特征和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接种后的利弊和效益,以及国家或地方疾病控制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规划,传染病流行情况,当地传染病流行种类、强度、特点、因素,以及年龄别发病危险性、年龄别并发症危险性等。,WHO,把四苗针对的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病种列入,EPI,,中国把乙肝,其他国家风疹,HIB,等,免疫程序制定依据,疫苗生物学特性和免疫效果,要考虑疫苗的免疫原性、反应性、产生理想免疫应答的针次、间隔时间、免疫效果和免疫持久性、几种疫苗同时接种的反应性,机体免疫系统发育的完善程度及母体胎传抗体的消失时间等。,实施的条件,疫苗生产供应能力、接种后的成本,效益、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实施的具体条件。,免疫程序的制定,制定免疫程序的职能在国家级和省级。(卫生部确定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省级卫生厅确定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免疫程序的调整,在某个人群已经普遍得到免疫时,或某种传染病的流行规律改变和已经消灭时,疾病谱变化,新疫苗的研制成功等。,免疫程序的内容,初次免疫起始月(年)龄,接种剂量,接种次数,接种间隔,加强免疫,联合免疫和几种疫苗同时接种,初始免疫起始月(年)龄,考虑两个因素:产生理想免疫应答的最小月龄;受疾病侵袭的最小月龄,理想的起始月龄应当在受疾病威胁的初始月龄之前。,但免疫效果受到免疫系统发育状况和母传抗体等因素的影响,最佳:有发病危险性而对疫苗能产生充分免疫应答能力的最低月(年)龄时,接种剂量,适宜的剂量,过大,超过机体免疫反应承受能力,免疫麻痹或抑制,加重反应。,过低,抗原量不足以刺激机体免疫系统产生良好的免疫应答,有保护水平的特异性抗体,造成免疫失败。仅,IgM,,不产生,IgG。,接种次数,实验和现场观察证明:,灭活疫苗接种一次仅起到动员抗体产生的作用,而接种二或三次可以获得高水平抗体和牢固的免疫。,活疫苗一般接种一次即可产生比较理想的免疫效果。,接种间隔,2次或以上接种要有一定间隔时间,间隔长短影响免疫效果,长间隔比短间隔所产生的免疫应答好。,但过长会推迟产生保护性抗体的时间,增加暴露的机会。,应间隔适当。,间隔过长中断者,不需重新开始或增加次数,间隔过短,超前的一次(包括起始提前)不应作为程序中的一次,应认为无效接种。,加强免疫,疫苗产生的免疫力很少能维持终生。,随时间推移抗体逐渐衰退,少数人可能转阴。适当时间再接种一次,可刺激产生回忆性免疫应答,并维持较高的免疫水平。,次数和时间,需综合分析免疫持久性、人群免疫状况和针对传染病的发病情况等因素而定,并根据情况变化作适当调整。,联合免疫和几种疫苗同时接种,免疫实践研究证明:有些疫苗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并不增加临床反应或产生抗原间干扰。,WHO,倡导儿童计划免疫四种疫苗可同时接种。以简化免疫活动,提高接种率。,国内研究实施乙肝可与四苗同时接种。报道也可与流脑、乙脑疫苗同时接种。,联合疫苗是发展方向。要研制多联多价,即1针含多种抗原。已经有四联、五联疫苗。,省规定每次不多于3种。,活疫苗接种4周后再接种另一种苗。灭活苗接种后1周接种另一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1剂次;乙肝疫苗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第5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剂次,第2剂次为复种。,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使用规定,脊灰、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乙肝第1剂在生后24小时内,第2剂在第1剂后1个月,第3剂在第1剂后6个月(58月龄)。第1和第2剂间隔,28天。第2和第3剂的间隔60天。,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风、麻腮风联合疫苗。,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使用规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原则:,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按免疫程序进行补种。,未完成规定剂次的,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接种禁忌症,权衡利弊,予以确定,根据疾病流行强度及危害程度,疫苗接种反应与发病的危险性,确保群体高水平的免疫水平,儿童监护人自愿,接种禁忌症,掌握禁忌症原则:,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儿童,一般不予接种,免疫缺陷者,应视为“绝对禁忌症”,正在发热者,应暂缓接种(除一般的呼吸道感染外,发热和可能是某种疾病的先兆),患有严重疾病者(急性传染病、重症慢性疾患、神经系统疾患和精神病)可暂缓接种,待痊愈后补种,各种疫苗还有不同禁忌症,应以说明书为准,影响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使用方面,免疫起始月龄提前,母传抗体干扰和个体免疫系统发育不成熟,接种剂量不足达不到有效免疫应答,超量可加重反应,甚至免疫麻痹或免疫抑制。,次数,针次不足,影响免疫效果,针次过多,不必要的浪费,且增加反应。,影响免疫效果的因素,针次间隔过短或过长都可影响免疫效果。,操作中忽略疫苗本身特性,如酒精未干接种麻疹或出针时用酒精棉球压针眼处,脊灰疫苗用热水送服等,疫苗贮运未按冷链要求,使效价降低。,接种率高低影响有效的免疫屏障形成。,影响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本身,疫苗性质,活苗与灭活疫苗不同,疫苗菌毒种的抗原型,疫苗型别与流行的病原型别是否相符,有无交叉免疫,疫苗效价和纯度,所含有效抗原成分高,非抗原成分少,含有佐剂的疫苗效果优于不含佐剂。,影响免疫效果的因素,机体方面,免疫功能不全或低下,或营养不良,患某些传染病后,或使用免疫抑制剂、免疫球蛋白被动免疫制剂等都会影响免疫效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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