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与市场经济选讲--合同法讲座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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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合同法讲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合 同 法,11/19/2024,1,合同法讲座,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俗地讲,合同就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为了满足各自的需要,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什么是合同?,11/19/2024,2,合同法讲座,合同法,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它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合同法制定以前,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对合同均作了专门规定。,11/19/2024,3,合同法讲座,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由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11/19/2024,4,合同法讲座,二、新合同法对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11/19/2024,5,合同法讲座,1,、对合同订立制度的完善,(,1,),合同主体,(,2,),合同形式,(,3,)合同成立,(,4,),缔约过失,(,5,),格式条款,合同订立,合同成立,11/19/2024,6,合同法讲座,2,、对合同效力制度的完善,第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等无效。,第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1/19/2024,7,合同法讲座,“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法,四十九条,表见代理,11/19/2024,8,合同法讲座,3,、对合同履行制度的完善(四权),(,1,),抗辩权制度,(,2,),代位权制度,(,3,),撤销权制度,(,4,),解除权制度,11/19/2024,9,合同法讲座,4,、对合同违约制度的完善(三金),违约金,赔偿金,定金,预期违约,11/19/2024,10,合同法讲座,三、其他问题,1,、,调整对象,2,、,主要条款,3,、,违约责任,11/19/2024,11,合同法讲座,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法,第三条,返回,11/19/2024,12,合同法讲座,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第四条,契约自由原则,不违反强制规范,有效,。,返回,11/19/2024,13,合同法讲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法,条第(五)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同法,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法,条,体现国家意志的条款:,返回,11/19/2024,14,合同法讲座,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第五条,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返回,11/19/2024,15,合同法讲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六条,返回,11/19/2024,16,合同法讲座,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七条,返回,11/19/2024,17,合同法讲座,合同主体,“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二条,对合同主体有所扩大,既包括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之间的合同,也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相互之间的合同。,返回,11/19/2024,18,合同法讲座,合同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法,第十一条,口头形式,其他形式,返回,11/19/2024,19,合同法讲座,合同订立,返回,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时,称为“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承诺,11/19/2024,20,合同法讲座,合同成立,采取要约与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成立生效。,合同以书面方式订立的,以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返回,11/19/2024,21,合同法讲座,(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返回,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1/19/2024,22,合同法讲座,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提示义务,说明义务,理解发生歧义,返回,11/19/2024,23,合同法讲座,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返回,11/19/2024,24,合同法讲座,代位权,制度,“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返回,11/19/2024,25,合同法讲座,撤销权制度,“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返回,11/19/2024,26,合同法讲座,解除权制度,合同法,第,94,、,95,、,96,条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规定了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九十四条,返回,11/19/2024,27,合同法讲座,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行为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经济补偿手段,不论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是否已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特征:,约定性;担保性;强制性,。,返回,11/19/2024,28,合同法讲座,赔偿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返回,11/19/2024,29,合同法讲座,定金,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即为,定金罚则,(不超过标的额的)。,违约金、定金只能选一适用,。,返回,11/19/2024,30,合同法讲座,预期违约,为了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增加规定在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明示毁约)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默示毁约)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理论上将违约形态可分为两大类: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又可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返回,11/19/2024,31,合同法讲座,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二条,返回,11/19/2024,32,合同法讲座,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法,第十二条,返回,11/19/2024,33,合同法讲座,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责任形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11/19/2024,34,合同法讲座,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1/19/2024,35,合同法讲座,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11/19/2024,36,合同法讲座,请多提宝贵意见,,谢谢!,电话:,0311-85932878,(办),13703213408,Email:,11/19/2024,37,合同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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