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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章,生态保护建设法,?,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学习,使学生了解生,态保护建设法的概念及特点;明确相关管理,体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主要教学内容:,9.1,生态保护建设法概述,9.2,野生动物保护法,9.3,野生植物保护法,9.4,自然保护区法,9.5,自然遗迹和人文遗迹保护法,?,重点难点:各资源法的管理体制;相关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九章生态保护建设法?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学习,使学生了解生,第一节,生态保护建设法概述,一、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概况,二、生态保护建设法的概念,三、生态保护建设法的特点,第一节生态保护建设法概述一、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概况二、生态,一、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概况,?,我国自然生态环境仍很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继续,主要表现在:,(,1,)水土流失严重。,(,2,)荒漠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3,)大面积的森林砍伐,影响面很广。,(,4,)草原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5,)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6,)不当人为因素加剧自然灾害。,一、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概况?我国自然生态环境仍很脆弱,生态,二、生态保护建设法的概念,?,生态保护建设法,是指有关灾害防治、自然保护、,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自然保,护区及自然遗迹的保护、人文遗迹的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城乡规划建设,以及防汛抗洪、防震减,灾等灾害防治的内容。,?,生态保护建设法不同于传统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法的理念是:不仅重视防治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也重视防治自然灾害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不仅重视对天然环境要素(如被划为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要素)的保护和管理,也重视对人工环境因,素(文化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不仅要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且要建设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不仅将动植物和整体环境视为单纯的人工占有,物或为人类的经济资源加以保护,而且将其视为具有,内在价值和目的性的非人类生命体加以保护。,二、生态保护建设法的概念?生态保护建设法,是指有关灾害防治、,三、生态保护建设法的特点,?,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00,年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初步确定,了我国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大致范围、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总体布局与政策措施。,?,生态保护建设法的特点:,1.,与污染防治法预防和治理污染危害不同,生态保,护建设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生态平衡、提升环境品质。,2.,与自然资源管理法相比,生态保护建设法的重点,在于自然要素的保存、恢复、保护与增殖(质),,强调的是自然要素的生态价值。,三、生态保护建设法的特点?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生态环,第二节,野生动物保护法,一、野生动物及其立法,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一)关于野生动物资源的权属的规定,(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三)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法律措施,(四)野生动物管理的法律规定,(五)违法责任的规定,第二节野生动物保护法一、野生动物及其立法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一、野生动物及其立法,?,野生动物,一般指非人工驯养,在自然状态下生存,的各种动物,包括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昆虫、腔肠动物及其他,动物。,?,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的保护,,为渔业法所调整。,?,我国政府一直比较重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工作,,颁布了许多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其中主,要有:,一、野生动物及其立法?野生动物,一般指非人工驯养,在自然状态,1986,年渔业法,1987,年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92,年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一)关于野生动物资源的权属的规定,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1986年渔业法1987年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三)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法律措施,(,1,)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建设项目对国家划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2,)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列出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名录。,(,3,)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4,)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5,)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三)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法律措施(1)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四)野生动物管理的法律规定,(,1,)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野生动物资源档案制度,),(,2,)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制度,?,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3,)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制度,?,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4,)实行猎捕许可证制度。,狩猎证及持枪证制度,?,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5,)规定禁猎期、禁猎区和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狩猎禁,限制度,(四)野生动物管理的法律规定(1)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野,?,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6,)严格管理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和进出口活动。,?,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7,)加强进出口(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防止动植物病虫草害,的传播,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保护动植物及其生境。,(五)违法责任的规定,1.,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责任,(,1,)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41,条,的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他略,(7)加强进出口(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防止动植物病虫草害的传,第三节,野生植物保护法,一、野生植物及其立法,二、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规定,(一)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方针和综合性措施,(二)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三)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具体法律措施,(四)野生植物管理的法律规定,(五)法律责任,第三节野生植物保护法一、野生植物及其立法二、保护野生植物的法,一、野生植物及其立法,?,野生植物,一般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的、非人工,栽培的植物,可以分为藻类、菌类、地衣、苔藓、,蕨类和种子植物。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相关法规:,1980,年,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1984,年,森林法,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1985,年,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7,年,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自然保护区条例,1996,年,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02,年,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一、野生植物及其立法?野生植物,一般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的、,二、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1996,年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一)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方针和综合性措施,?,国家对野生植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二)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为了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并设立了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野生植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二、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1996年野生植物保护条,(三)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具体法律措施,1.,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建设项目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2.,确定野生植物的保护重点,分类进行保护。,?,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1999,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外,由省级,政府保护的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级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三)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具体法律措施1.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3.,设立保护区、保护点或保护标志。,4.,监视、监测环境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5.,建立繁育基地和迁地保护,?,当监视、监测发现,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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