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培训课件

上传人:风*** 文档编号:252487374 上传时间:2024-11-16 格式:PPTX 页数:15 大小:242.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培训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培训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培训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2011-03-17,#,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2019.03.1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2019.03.17,1,易制毒化学,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目前,我国列管了三类,24,个品种,第一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第二类、第三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配剂。,易制毒化学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2,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培训课件,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4,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总则,5,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六条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6,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十四条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第三章购买管理,7,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培训课件,8,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第六章监督检查,9,第三十三条对依法收缴、查获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海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区别易制毒化学品的不同情况进行保管、回收,或者依照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其中,对收缴、查获的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一律销毁。,第三十四条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查处,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查处。,第三十三条对依法收缴、查获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省、自治区,10,第三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以及依法吊销许可的情况通报有关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依法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情况通报有关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以及依法吊,11,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交流机制。,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12,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第七章法律责任,13,(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培训课件,14,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