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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内外农地金融制度的比较及启示,中国海洋大学 李延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罗建朝,通过对兴旺国家和开展中国家农地金融设立的背景和作用分析,比照分析了这些国家农地金融制度的组织结构,资金来源和业务范围以及政府的作用。提出要建立我国的农地金融制度:近期,应选择经济兴旺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作为试点农地金融业务的机构;中长期,在政府的扶持下成立土地银行,但应逐步减弱政府在农地金融制度中的作用,增强农地金融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各国农地金融制度设立的背景及作用,美国,德国,台湾,开展中国家,美国,以联邦土地银行为主体的美国农地金融体系始建于20世纪初期,当时,美国正面临着以农场品过剩为特征的农业危机频繁爆发且持续时间长,对农业生产破坏巨大。说明利用市场机制不仅不能缓解农业危机,反而加剧危害程度。因此,以1916年成立的联邦土地银行为重要组成局部的由政府建立的完整的政府农业信贷体系开始干预农业。,由此可知,美国农地金融制度建立的目的是解决农业经济危机,加强政府对农业的干预。,但不得不说美国农地金融制度的设立有效解决了农村长期资金来源问题,对于正确贯彻政府农村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推动了美国农业生产的大开展。,德国,德国农地金融制度始建于18世纪下半叶,当时德国遭受战乱,农民多数逃亡,高利贷活动猖獗。为解除高利贷盘剥,是资金流入农村,振兴农业,1770年,在普鲁士成立德国第一个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这种合作社为抑制农村高利贷,复兴农业发挥了重要作用。,19世纪初期,德国开始土改,到现在,以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德国农地金融体系以贷款协助农民购置土地、开课土地、兴建水利、道路、耕地平整和造林为宗旨。,由此可见,德国农地金融制度的兴起为了抑制农村高利贷,为农村吸引资金,后来转变为效劳农村土地改革制度。,台湾,成立于1946年的台湾土地银行是台湾真正发挥农地金融功能的金融机构。台湾土地银行在建立初期,为协助政府推行土地改革、恢复和开展农业生产,以办理农地金融业务为主。随着土地改革产权的完成和经济的飞速开展,其业务重点转向不动产信贷,并向综合化开展,成为提供长期信用的专业银行。,为农业提供短期资金,效劳与土地改革,效劳与城乡的不动产金融专业银行,开展中国家,多数开展中国家的农业开展缓慢,农业资金特别是长期资金缺乏,政府对农业的干预和补贴很少,因此,为了解决长期农业资金来源,扶持农业,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建立了具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性质的农地金融机构。从农地金融制度的萌芽可以看出农地金融制度不仅仅是贯彻政府调控、扶持农业的手段,更是解决农村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开展中国家农地金融制度的兴起,一方面反映了政府试图引导资金流入农村,另一方面反映了土地交易促成了以土地作抵押品发放长期贷款。,二、各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比较,农地金融制度是解决农业和农村开展所需资金的重要渠道,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可缺少的局部。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农地金融制度各具特色。,各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比较,农地金融制度的组织结构,农地金融制度中政府的作用,农地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农地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一农地金融制度的组织结构,1单一结构,即只有一个金融机构,没有或只有很少分支结构。,这种结构组织形式简单,灵活。但分支结构少使其不能从事农地金融零售业务,只能从事批发业务。例如,英国的农地抵押公司。,2发散结构,即该类农地金融机构有很多分布全国的分支结构。可以直接从事各类农地金融业务。这种类型下的农地金融机构又可以分为纯合作形式和银行、合作社混合形式。,3复合结构,即该类农地金融机构有分支机构,可以直接从事一局部或全部农地金融业务。由于贷款对象为普通农户,居住分散,普遍设立分支机构本钱太高;所以除直接贷款业务外,把很大一局部业务委托给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例如,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二农地金融制度中政府的作用,1政府通过制定农地金融法规,直接或间接的促成农地金融机构的建立,为了促使农地金融的设立和运作建立在法律的根底上,各国在设立农地金融机构之前都制定了完备的法律。,2各国政府对农地金融机构资金的扶持,一.政府通过购置股份或直接投资解决了农地金融机构的资本金。,二.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扶持农地金融机构筹集资金。,首先,多数国家的政府都给予农地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低利资金,如法国农业预算中的大量贴息资金;台湾的行政院农业开展委员会的机构借款给土地银行。,其次,政府还为农地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为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提供便利,并降低其筹资本钱。如美国对土地抵押贷款提供二级担保。,此外,多数国家政府都给予农地金融机构以税收优惠,如美国如允许联邦土地银行债券,票据的持有者免交州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三农地金融机构所经营的业务,许多国家的农地金融体制的建立的目的是为农业、农村开展提供长期、低利资金或效劳于土地制度改革,故而这些国家农地金融机构设立之初就只从事农地贷款业务,如德国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在另一些国家农地金融银行从事的业务有多元化趋势。如台湾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农地金融机构的业务量萎缩,迫使台湾土地银行从事一些相关的银行业务,四农地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发行土地债券,借入政府资金和吸收社员存款是农地金融机构的三大金融来源。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农地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有所差异。,美国与德国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土地债卷,日本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等政府资金,台湾土地银行那么是吸收存款和借入金融市场资金。,三、借助国外农地金融制度的经验,建立我国的农地金融制度,近期,选择经济兴旺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地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的试点,中长期,应在政府的扶持下成立土地银行,总结,短期看:各国农村金融制度建立的目的主要有两个: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给农业、农村开展提供长期、低利资金。,从我国看,以此目的作为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目标紧迫可行。这是因为,首先我国是想土地改革锦旗上不具可操作性;其次,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主力农村信用社,由于规模、资金来源的限制只提供中短期信贷,而农村开展银行也只涉及短期贷款。当前我国农村对农地金融的需求量较小,不需要建立专门机构只要对现有机构改造即可。从各国农地金融产生背景上看,相对兴旺的农地交易市场的形成时间里农地金融制度的前提,因此,选择相对兴旺地区作为农地金融机构的试点机构具有可行性,也是最正确选择。,中长期来看:借助外国经验,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全国性土地银行符合农地金融开展趋势。最终形成上层是全国性土地银行,负责资金筹集和政府关系,下层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分支就负责贷款发放及回收。成立过程中应注意发挥政府作用。,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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