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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第一节 概述,一、定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的进行有普遍指导意义,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则,。,一、定义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刑事诉,二、特 征,1.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2.基本原则对刑事诉讼的进行有普遍指导意义;,3.一切刑事诉讼参与主体都要遵守基本原则;,二、特 征1.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职权原则,3-1,2.,程序法定原则,3-2,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5,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6,5.,适用法律平等原则,6,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7,7.,法律监督原则,8,8.,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原则,9,9.,两审终审原则,10,10.,公开审判原则,11,11.,辩护原则,11,12.,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12,13.,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14,14.,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原则,15,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职权原则3-18.有权使用本民族,职权原则,(,No3,),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利。,职权原则(No3)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含 义,1.,内部专属: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行使职权,互不取代,2.,对外专属:司法权由特定机关行使,其他主体不得干涉。,检察院,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含 义检察院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法律特别规定,a.,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b.,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行使侦查权;,c.,监狱对监狱内发生的案件行使侦查权;,法律特别规定 a.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侦,立法规定,NO5:,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立法规定 NO5: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含 义,1,、司法仅服从法律,司法包括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行为和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行为。,2,、他人不得干涉,他人: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但要受到党的领导。,干涉:指于法无据的干涉,不能将有关主体行使监督权的行为看成是干涉。,3,、官厅独立。,我国司法权独立是法院和检察院独立,并不是法官和检察官独立,因此法官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要接受审判委员会的领导,。,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含 义 1、司法仅服从法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与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区别,与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区别,与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区别,与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区别,与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区别,与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区别,美国的三权分立,立法规定NO5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行使审判权课件,三权制约模式,国会对法院的制约: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弹劾最高法院法官,法院对国会的制约:解释法律,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无效,国会对总统的制约: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建议和批准总统对其所属行政官员的任命,通过弹劾案撤换总统,总统对国会的制约: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拥有有限的否决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总统对法院的制约:拥有特赦权、对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权,法院对总统的制约: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因弹劾案受审时担任审判庭主席,三权制约模式国会对法院的制约: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1.,保障法官身份独立,法官的任职、提升应当由法官参与进行,法官任职原则上应当是终身制,法官的薪俸应得到保障,对法官的惩戒和免职应由法官参与并依公正程序进行。,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1.保障法官身份独立,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2,.,确保法院独立的规则,国家应为法院执行司法职务提供充足的资源,包括必要的法院设置,法官和法院行政人员的编制及必要的经费预算。,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2.确保法院独立的规则,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3.,保障内部司法独立的规则,法官的审判免受同事或上级法院的干预,法官在制作司法裁判方面不受同事或上级法院的干预,法官的升职、调转等事项不应由法院内部行政领导或上级法官直接控制或操纵,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3.保障内部司法独立的规则,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4.,法官的司法行为准则,限制性规则以调整法官的活动范围;,特权性规则避免法官因执行审判职能而处于不利地位或陷于不利境地,最重要的就是司法豁免制度。,保障法官独立的措施4.法官的司法行为准则,1.,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立法规定:,NO1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1.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立法规定:,含 义,(1)只有法院有确定某人有罪或犯有某种罪行的权力,即定罪权专属于法院;,(2)在人民法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宣告前,不能在法律上确定任何人有罪,或者说不能在法律上将任何人作为有罪的人或罪犯对待;,(3)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都必须是依法做出的。,含 义(1)只有法院有确定某人有罪或犯有某种罪行的权力,即,2.,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没有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在法律上把他看作是无罪的人。,2.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没有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最,无罪推定的含义,如何确定一个法律上无罪的人有罪,提供证据并且证明有罪的责任由控方承担,被控方没有协助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指控有权保持沉默,即享有沉默权;,控方履行证明责任必须达到确实、充分或者无合理怀疑,“疑罪从无”;,最终确认被告人有罪的权力专属于法院,其他任何机关无权行使;,法院必须经过合法、公正的审判程序才能做出有罪判决;,在法律上无罪的人被认定为有罪之前如何对待他,任何人在法院最后定罪之前在法律上是无罪的人。,无罪推定的含义 如何确定一个法律上无罪的人有罪在法律上无罪的,三项衍生规则,1.,控方举证规则,2.,沉默权规则,3.,疑罪从无规则,三项衍生规则,3.我国相关规定,第,49,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公诉机关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50,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53,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195,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3.我国相关规定 第49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12,条规定与无罪推定的差距,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享有沉默权;,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不完善;,3.,复印件移送制度不能排除法官的预断;,4.,没有确立直接言词原则,证人不出庭现象普遍,当事人无法对证人证言质证。,*12条规定与无罪推定的差距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享有沉,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NO9:,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文字。,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NO9:各民族公民都有,程序法定原则,NO3-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程序法定原则NO3-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含 义,1.立法方面,为了追究犯罪和保障人权,应通过立法明文规定刑事程序;,2.执法和司法方面,要求所有活动均遵守法律规定。,3.,确立,违法制裁,实体法制裁: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违法程序的行为给以必要处罚;,程序法制裁:,1,)通过合理的司法程序排除政府官员以违法方法收集的证据;,2,)经过中立的司法官员批准,立即释放被违法拘捕的或者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3,)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中立的司法官员宣布违法程序无效;,4,)根据法定的上诉程序,由上诉审法院裁定撤销因违反法定程序而导致的有罪判决。,含 义1.立法方面,为了追究犯罪和保障人权,应通过立法明文,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NO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NO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终止案件的情形,1,、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前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不立案;,2,、在立案后的诉讼过程中发现的:,在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在审判阶段:,A.,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无罪;,B.,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可以裁定准许撤诉并结案;,C.,对于由其他法定不追诉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终止案件的情形 1、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前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审判公开原则,第,11,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第,183,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274,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审判公开原则 第11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1、审判公开的含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公民仅指中国公民,对于外国人要旁听案件审理的,应当向我国主管外事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事部门与人民法院共同商定后发给旁听证。),1、审判公开的含义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2,、审判公开的方式及内容,公开的内容,审理的过程,判决结果,合议庭合议秘密进行,公开的方式,允许旁听,允许新闻报道,2、审判公开的方式及内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3,、不公开审理的情形,(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第,274,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岁的案件,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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