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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1/7/4,#,湖北省,湖北省学校平安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 讲 解 读,1,2,3,实施背景,条例亮点,条例解读,一,实施背景,一、,实施背景,制定部门,:,实施时间,:,实施背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 xx年8月1日,学校数量多,师生人数多,平安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湖北省历年来高度重视学校平安工作。,学校平安工作仍然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一、,实施背景,适用,:,本省行政区域的学校安全管理、应急与事故处置等相关工作。,安全,:,包括学校(含校园及周边)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高等学校等,适用范围,二,条例亮点,二、,条例亮点,一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平安管理职责,二将校内及周边纳入平安立法调整范畴,三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内平安管理,四提升环保意识重视校园空气质量平安,五强化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六建立校园欺凌、暴力防范和处理机制,七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八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强化学校平安宣传教育,九妥善处理事故,依法治理“校闹 行为,十标准纠纷协调处理方式,引入保险机制转移风险,二、,条例亮点,一设专章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平安管理职责,一是规定学校平安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二是规定政府应当将学校平安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学校平安工作督导与考核。第四条,三是强调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平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第五条,四是对公安机关、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播送电视等部门的学校平安管理职责作出具体规定,构建系统预防、监督与处置学校平安风险的责任体系。第五条,二、,条例亮点,二将校内及校园周边纳入学校平安立法调整范畴,一是明确学校平安包括学校含校园及周边 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平安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第二条,二是强调政府应当建立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平安风险防控协调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校园周边单位和家庭应当与学校合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平安。第十条,三是规定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要,在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划定平安区域,禁止建设影响学校平安的企业、设施和场所。第十四条,四是明确公安机关应当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规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等。第十五条,二、,条例亮点,三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内平安管理,学校作为校园平安工作的主体,应当对校园内的平安工作全面负责。条例进一步加强并细化了校园内平安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学生、教职工在校平安。条例第二十一条,一是规定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民办学校举办者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校园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岗位人员履行相应平安管理职责。,二是学校应当加强物防、技防建设,按照规定配备具有保安员资格的平安保卫人员和防卫器械。,三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残疾学生的学习、康复和生活特点。,二、,条例亮点,三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内平安管理,四是学生在校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应当经学校允许,并配合进行查验登记和平安检查。条例第二十三条,五是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接送交接制度;监护人或者受委托人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学校按照规定提供照管效劳。条例第二十五条,六是学校招录教职工和外聘人员,应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身份核查。条例第三十七条,七是进一步细化校内交通、校车、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等的平安管理措施。,二、,条例亮点,四提升环保意识重视校园空气质量平安,传统意义上的校园平安涉及食品、交通、突发事件等方面,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跑道等的空气污染事件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条例规定,校园内运动场所以及教室、宿舍等建构 筑物在交付使用前,应当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空气中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时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校园内公共场所、建构 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测和平安检查。第二十七条,二、,条例亮点,五强化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理,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的大背景,做好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和处置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报告制度等,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成为学校平安工作的又一重要内容。,条例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实施学校公共卫生风险监测,完善传染病信息报告网络,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营养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的指导。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卫生平安教育,做好日常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访、免疫规划管理等工作;校园内突发传染病或者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暂时性隔离、停课等措施。第三十二条,二、,条例亮点,六建立校园欺凌、暴力防范和处理机制,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高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机制,采取措施保护和帮助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同时加大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的处分力度,规定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由公安机关进行警示教育或者依法予以训诫;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二、,条例亮点,七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学校在平时教学管理中会获取大量的包括学生及其父母等个人信息在内的各种资源,一旦缺乏标准管理和平安防护,极易造成信息泄露。因此,维护信息数据的平安也是维护学校平安的重要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日常教学和管理中获得的教职工、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得非法提供或者出售给他人第二十二条。同时,建立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存储、调用调取等管理制度;对学生加强信息平安的专题教育,提高信息平安保护意识。第二十三条,二、,条例亮点,八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强化学校平安宣传教育,当前社会快速开展,学生成长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较以前更加显著和突出。条例将提高平安意识、防范能力以及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平安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一是学校应当配备心理健康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疏导效劳,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早期干预机制。,二是学生有心理异常状况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应当在教育教学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依法保护相关个人隐私。第三十一条,三是学校应当开设公共平安和生命平安教育课程;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相关专题教育。第三十九条,二、,条例亮点,九妥善处理事故,依法治理“校闹 行为,学校发生平安事故较为敏感,事故发生后的正确处理和应对非常重要。因此,妥善处理事故,特别是加强事故应急处理,有利于降低事故带来的伤害,化解因事故引发的矛盾。,一是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 应当建立与学校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二是发生突发事件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三是明确了六种“校闹 行为,为处置“校闹 提供了法律遵循。第四十一条,二、,条例亮点,十标准纠纷协调处理方式,引入保险机制转移风险,一是进一步标准事故纠纷处理方式。条例规定,因学校平安事故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予以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设立学校平安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学校平安事故纠纷。第四十三条,二是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应该办理校方责任保险,通过购置校方责任保险,利用保险机制,化解学校责任事故经济赔偿风险。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学校风险基金或者救助资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第四十五条,三,条例,解读,第一章 总那么,第二章 平安管理职责,第三章 校园平安管理,第四章 应急与事故处置,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那么,第一章 总那么,指导原那么,工作机制,参与部门,工作职责,第一章 总那么,指导原那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工作机制:,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职责,加强平安工作领导,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保障学校平安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学校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学校平安工作督导与考核、奖惩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学校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按职责做好辖区内学校平安工作,依法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学校平安工作,第一章 总那么,部门职责,教育部门: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按照职责做好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开展和改革、公安、应急管理、司法行政、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播送电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平安工作第五条,人民团体:协助做好学校平安工作,社会组织、志愿者和个人: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学校平安工作第六条,第一章 总那么,学校:依法履行校园平安工作主体责任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布投诉、举报 等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媒体:开展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播出或者刊发有关公益广告;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部门职责,第二章 平安管理职责,职责分工明晰,主体职责明确,兼顾家庭责任,部门互动明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校园周边单位和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第二章 平安管理职责,制定工作标准和标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制定并公开风险清单.,校地共建;家校共建第十条,建立风控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突出问题,职责分工,第二章 平安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具体职责:,指导、催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平安管理制度;,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学校平安机构负责人等进行平安培训,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安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平安检查,及时消除学校平安隐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联动机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校平安事故;,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学校平安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职责分工,第二章 平安管理职责,学校举办者职责:,为学校配齐平安保卫人员和防卫器械提供条件和保障;第十二条,学校的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国家抗震设防和相关建设标准;第十三条,学校所在地政府职责:,在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划定平安区域;,禁止建设影响学校平安的企业、设施和场所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职责分工,第二章 平安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职责:,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形势研判、信息互通共享、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校园及周边建设警务室;,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日常巡逻防控制度;,落实顶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校园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第十六条,职责分工,第二章 平安管理职责,其他部门职责:,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规划;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监督管理、播送电视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整治;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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