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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商品及劳务税法,第一节增值税法,一、增值税概述,(一)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加以征收的一种税,.,1.,理论增值额,.,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来看,是指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即商品的价值,(C+V+M,)中的,(V+M),,包括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可从两方面来理解:,就一生产单位而言,其理论增值额是该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销售额或收入额扣除获得该销售额或收入额而付出的物质成本(相对于工资奖金等人工成本而言,如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固定资产折旧、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摊销等)后的余额,大体上相当于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V+M).,从商品生产流通全过程来看,一件商品无论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销售额是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之和,.,项目,农民,纺纱厂,织布厂,商场,总计,销售额,400,700,950,1000,购买额,0,400,700,950,增值额,400,300,250,50,1000,注:任何产品的产业链都找不到起点,为分析的方便,假设农民的投入即购买额为,0,在各国的增值税征收实践中,据以征税的增值额并非理论增值额而是普遍采用的法定增值额,.,2.,法定增值额,.,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因为各国允许从销售额或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和范围不同,主要表现为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由此可将增值税分为,(二)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不允许做任何扣除,.,法定增值额为理论增值额与固定资产折旧之和,就整个社会而言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对于确保财政收入有一定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征税,人为的提高新投资的成本,影响纳税人的积极性,.,少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增值税就是此类型,.,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部分,.,法定增值额为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就整个社会而言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被称为收入型增值税,.,由于不利于采用发票抵扣法,避免重复征税不够彻底,对投资有一定的限制作用,.,目前采用此类型的主要限于拉美的一些国家,.,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纳税期内,.,法定增值额为当期销售额或收入额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后的余额,.,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对象排除了生产资料,仅限于消费资料,因此被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都允许对生产性固定资产进行扣除,只是扣除的时间和方式不同,.,消费型增值税是将外购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费,.,消费型增值税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但外购固定资产可凭发票一次性全部扣除,便于操作和管理,也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因而被认为是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类型,.,固定资产多实行这种增值税,.,我国正在进行的增值税转型,即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向消费型增值税,.,类型,特点,适用范围,生产型,1.,对外购固定资产不允许做任何扣除,.,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但存在重复征税,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少数发展中国家,收入型,1.,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部分,2.,避免重复征税不够彻底,对投资有一定的限制作用,拉美的一些国家,消费型,1.,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2.,虽会减少财政收入,但便于操作,有利于投资,加速设备更新,彻底消除重复征税,最先进,西方发达国家,(三)特点,1.,普遍征收,.,不但可以在生产环节,而且可以在进口、批发、零售诸环节,.,不但可以对制造业,还可以对服务业征收,.,这种普遍征收的特点决定了其税源广泛,.,2.,避免重复征税,.,尽管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但只对本环节产生的增值额征收,具有不重复征收的特点,.,(三)特点,1.,普遍征收,.,不但可以在生产环节,而且可以在进口、批发、零售诸环节,.,不但可以对制造业,还可以对服务业征收,.,这种普遍征收的特点决定了其税源广泛,.,2.,避免重复征税,.,尽管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但只对本环节产生的增值额征收,具有不重复征收的特点,.,3.,税负公平,.,由于税不重征,使同一售价的商品,无论经过多少流转环节,始终保持同等税负,.,而在全额流转税下,随流转环节的增多,商品被重复征税的次数也在增多,.,流转次数越多税负越重,.,其实际税负率是,61%.,正是因为税负公平,为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4.,环环相扣,互相监管,.,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买方的进项是卖方的销项,如果卖方少写销项,买方的进项就要增加,就需多纳税,这样一来形成买方对卖方有效监督防止税款流失,.,二、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一)纳税人,1.,范围,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细则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十条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2.,分类,小规模纳税人,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纳税人,意义,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三十二条 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二)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一般,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特殊,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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