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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以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以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精选ppt,*,林雪卿,(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育系)Tel:8882918;2918918,教师法及与教师有关的法规介绍,1,精选ppt,与教师有关的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师资格条例,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4、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6、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7、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精选ppt,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一、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法律地位,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三、提高教师的待遇问题,四、关于教师的权益保障,五、提高教师素质的法律保障,六、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3,精选ppt,一、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法律地位,(一)对教师职业 的定位,国外对教师职业的定位有三种观点:,1、教师圣职论,2、教师劳动者论,3、教师专业性职业论,4,精选ppt,(二)教师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1、教师的法律身份,:“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法第3条),2、如何理解教师的法律身份,?,教师有,双重身份,:,(1)教师是,普通公民,;,(2)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技能,经政府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5,精选ppt,对教师这种“,专业人员,”的理解要注意两点:,A、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有所不同,对教师,有特别的要求,。如:有教师资格、相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长相端庄、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等。,B、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不同于国家公务员。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又,带有一定的公务员的性质,。,6,精选ppt,案例一:,“读书为赚大钱娶美女”案;,案例二:,“范美忠(范跑跑)”案。,范美忠:“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新未保法第40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7,精选ppt,思考:,中国教师是否可能成为国家公务员?,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8,精选ppt,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一)教师的权利,是教师,特有,的权利,属于公权,不能随意放弃。,教师特有的权利具体包括:,1、,教育教学权,(该法第7条第1项),理解时注意几点:,A,它属于职权,是教师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B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的该项权利;,9,精选ppt,C 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享有这项权利;,D 对具有教师资格、尚未受聘或已解聘的人员,这一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的状态,一旦受聘时,其权利的行使才恢复正常状态;,E 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属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10,精选ppt,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三个内容:,A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权;,B 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权;,C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权,。,11,精选ppt,3、,管理学生权,(该法第7条第3项),包括三个内容:,A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权;,B 学生品行评定权;,C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注意:教师对学生的评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12,精选ppt,4、,获取报酬待遇权,(该法第7条第4项),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包括三个内容:,A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B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权;,C 寒暑假的带薪休假权。,13,精选ppt,5、,民主管理权,(该法第7条第5项),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强调:无论何种进修和培训都应,在完成教师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未经批准,不应参加与现职工作不相干的进修或培训。,三为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14,精选ppt,(二)教师的义务,教师特定义务的具体内容为:,1、,遵纪守法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1项),这是教师,最基本,的义务,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起码要求,也是取得教师资格和学校决定是否聘任的首要条件。,它包括三方面内容:,A、遵守宪法和法律;,B、遵守职业道德,即师德;,C、为人师表。,15,精选ppt,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规范言行举止;,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16,精选ppt,2、,教育教学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2项),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A、贯彻教育方针;,B、遵守各项规章制度;,C、执行教学计划;,D、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17,精选ppt,4、,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4项),应,注意,几点,:,A、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视学生;,B、不能泄露学生的隐私;,隐私,:,指不愿公开或不愿告诉他人的个人私事。学生的隐私包括:通信隐私、日记隐私、表达隐私、个人缺陷隐私、成绩隐私等。,C、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18,精选ppt,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包括三方面内容:,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包括要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水平与业务水平两个方面。,19,精选ppt,三、提高教师的待遇问题,(一)关于教师的工资待遇。,教师待遇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是工资待遇。一定的工资待遇体现一定的经济地位,进而影响着对这一职业的社会评价。,教师法,第25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20,精选ppt,A、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B、教师的工资水平在达到“不低于或者高于”的基础上,还要,逐步提高,;,C、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薪,制度。,新义务教育法第31条第2款,:“,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厦门市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2005年)第19条:“,教师工资收入比本市的相当类型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高10,。,”,21,精选ppt,(二)关于教师的其他待遇,A、教师津贴:教龄津贴、其他津贴;,B、教师补贴:是一种地区性补贴;,C、教师住房:优先、优惠、责任在政府;,D、教师医疗:,E、教师退休;,F、民办教师。,22,精选ppt,四、关于教师的权益保障,教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途径或手段是进行,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有:,(一),私力救济,(不合适);,(二),公助救济,;,包括:,1、集体谈判;,2、教师申诉制度;,3、教育行政复议;,23,精选ppt,4、信访制度;,5、人民调解。,(三)公力救济的具体方式主要是:,教育行政诉讼。,24,精选ppt,五、提高教师素质的法律保障,教师法规定的管理教师的几种基本制度是:,(一)教师资格制度,25,精选ppt,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具备的,实体,条件:,1、,中国公民;,2、思想品德条件;,3、具有法定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4、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26,精选ppt,教师资格的限制与丧失,、教师资格的,限制,。,教师法第14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法第14条:“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7,精选ppt,(二)教师聘任制度,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三)教师职务制度(或称教师职务聘任制度),28,精选ppt,(四)教师考核制度:,德、能、勤、绩。,(五)教师培养与培训制度,(六)教师奖励制度,强调,:,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与提高教师素质的辩证关系。,29,精选ppt,六、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教师应负的法律责任:,(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30,精选ppt,1、概念:,指教师,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后果,而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2、法律责任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教师本人。,3、法律责任:,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造成损失或损害的,依法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1,精选ppt,(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法律责任,、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含义。,体罚学生,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的侵权行为。,理解该概念时要注意几点:,第一,实施体罚的主体:,第二,体罚的行为特征:,第三,体罚的后果特征:,第四,体罚的主观特征:,第五,体罚的次数、程度:,第六,“指使体罚”:,32,精选ppt,、目前中小学存在的体罚现象的特点。,、教师体罚学生的原因,、体罚的危害性,、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法律依据,第一,新义务教育法第29条;,第二,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63条;,第三,教师法第37条;,第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5条。,33,精选ppt,、实施体罚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或损害的,依法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4,精选ppt,(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法律责任,1、概念,:“品行不良,影响恶劣”是指教师的人品或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的职业道德,严重有损为人师表的形象和身份,在社会上和学生中产生恶劣影响的行为。,“侮辱学生”是指教师公然贬低或侵害学生的人格,破坏学生名誉的违法行为。,2、法律责任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教师本人。,35,精选ppt,3、法律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名,:,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或侮辱罪,。,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6,精选ppt,再见,2008、8、21,37,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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