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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海关法概述,第一节 海关与海关法,海关,海关法,海关法的历史沿革,海关法的特征,海关法的渊源,海关法的性质,一、海关,对海关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认识,海关的辞源意义,海关与对外贸易的关系,历史:西方:古代奴隶制国家有海关设置,近代海关产生于,18,世纪,我国:古代,明末清初,1684,年,清政府解除,“,禁海令,”,,,设立海关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三、海关法的历史沿革,1951,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海关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随后制定有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等,1987,年制定了我国第一部正式的海关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共,61,条,2000,年通过了,87,年的海关法进行修订,,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共计,102,条。增加了两章,关于,2000,年海关法的修订:,新的情况:,出现的问题:,走私问题,海关监管制度措施不够完善,海关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创新制度作出规定,修改面:,由,7,章,61,条,-,增加至,9,章,102,条,增加了两章(执法监督、海关事务担保),增加条文,42,条,修改:,27,条,合并:,3,条,40,、,41,条特定减免税,47,、,48,条法律责任,55,、,56,条海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拆解:,3,条,7,条的,1,、,2,款各为,1,条,26,条,1,、,2,款和,3,、,4,款修改为,37,、,38,两个条文,删除,1,条(授权海关制定实施细则),修改的内容:,健全缉私体制和明确缉私警察的地位,完善海关监管制度,堵塞管理的漏洞,进一步完善海关的行政执法手段,完善法律责任,加大打击走私的力度,资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类别: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出口加工区:,2000,年,15,个试点,到,2005,年共批准,57,个。,保税物流园区:到,2006,年规划、在建以及运营的,共计,205,个。,保税港区:,2005,年批准洋山保税港区,,2006,年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2007,年批准设立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四、海关法的特征,1.,行政法的特征,(,形式和内容,),2.,海关法特有特征,综合性特征,专业性(专门性)的特征,涉外性和国际性的特征,资料,1,:,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成立于,1953,年,1,月,26,日,原名海关合作理事会(,CCC,),截至到,1999,年,6,月,该组织成员国已扩大到,150,个,我国,1983,年,7,月,18,日加入。,海关合作理事会,1995,年,1,月,1,日起,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的,1,月,26,日世界,“,海关日,”,世界海关组织现下设,7,个机构,分别是:政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协调制度委员会、,常设技术委员会、执法委员会、,估价委员会、原产地委员会,宗旨:,主要是通过统一和协调各个海关业务制度,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国际交往,同时加强国际海关合作,打击商,业瞒骗行为,职能:,协调成员国海关之间联系,研究各国海关业务制度方面,的技术问题,以促进各国海关制度高度协调和统一;,草拟有关简化海关手续的公约并建议成员国加入,同时,指导有关成员国,以帮助其正确理解有关公约;,根据公约有关条款规定,行使相关权力;,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其宗旨和主要职能:,制定了,14,个国际公约,,2,个管理的公约,,49,个建议书,在简化和协调各国进出境海关手续方面,拟定了,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京都公约,)及其,31,个附约。统一各国海关对进出境货物、人员、运输工具监管,并建议成员国积极参加。使成员国海关业务制度高度协调统一,从而推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国际间的合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如促成成员国海关信息共享,协助搞好人员培训工作,打击各种形式的商业瞒骗行为,。,WCO,成立以来取得的成果:,我国与世界海关组织,我国,1983,年加入海关合作理事会,是第,95,个成员,国。我国加入世界海关组织制定国际公约中的,7,个,具体包括:,关于建立海关合作理事会公约(,1983.7.18,),关于集装箱海关公约(,1972,),(,1986.1.22,),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及两个附约(,E3,、,E5,)(,1988.5.9,),关于协调商品品名及税则号码系统的国际公约(,1992.6.23,),暂准进口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1993.8.27,),关于暂准进口货物使用,ATA,手册的海关公约(,ATA,公约,)(,1993.8.27,),关于便利用于展览、交易会、会议或类似集会进口货物的海关公约(,1993.8.27,),资料,2,:亚太经合会议,(APEC),(,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是政府间的经济合作组织,主旨:推动贸易的自由化,促进亚太地区经济、,贸易、投资、技术等领域的合作,是,1989,年,11,月,由澳大利亚总理霍克倡议,亚太,地区,12,个主要发达国家参加,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召开首次部长级会议(美、日、奥、朝、东,盟六国)。在此次会议上,APEC,宣告成立,现,21,个成员国(还包括:中国、台北、香港、巴布亚新几内亚、墨西哥、智利、秘鲁、俄罗斯、越南),活动方式:每年一次部长会议,,4-6,次高官会议,,1993,年在美国举行了第一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组成:,3,个委员会(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行政预算),10,个工作小组,APEC,与中国海关,:,我国对外贸易的,80,、吸引外资的,90,,来自于亚太地区。,APEC,是中国唯一参加的地区性经济组织,我国,91,年加入。,95,年,江泽民主席在日本大阪召开的亚太地区领导人的非正式会议上作出了,5,项承诺:,包括:降税、进口控制的消减、,外贸市场准入、外贸合资、,零售商业的继续扩大、,外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海关参加:,APEC,海关手续委员会,(,92,年成立,,94,年更名为海关手续分委员会),贸易投资委员会,贸易数据工作组会议,部分高官会议,APEC,的经济合作项目中,有两项涉及海关:,一是:成员国税率数据库,二是:有关通关手续简化,(,98,年在上海建立上海示范通关点),资料,3,:,WTO,与海关直接有关的协议:,WTO,的关税减让制度,原产地规则协议,海关估价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反侵销、反贴补措施,资料,4,:,关于,RILO:,(,Regional Intelligence Liaison Office program,),是有世界海关组织(,WCO,)倡导和推动的,其目的是发展地区情报网给打击非法毒品贩卖和其他海关瞒骗行为,以促进成员国海关之间执法信息和情报交换,并加强各自的情报分析能力,到目前为止,全世界范围内,共有,10,个,RILO,项目,,分别设在:波兰华沙东、中欧、,德国科隆西欧、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中东、,碦麦隆杜瓦拉中非、摩洛哥拉巴特北非、,塞内加尔搭客尔西非、,肯尼亚内罗毕东、南非、,智利瓦尔帕来索南美、东京亚太,波多黎各圣胡安加勒比地区,其中亚太,RILO,与中国海关最为,密切,按照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各个,RILO,由所在国海关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关于亚太,RILO:,1987,年,10,月,亚太,RILO,设在香港。是世界上第一个,RILO,项目。前身是海关合作理事会联合国亚太经济委员会(,ESCAP,)的试验项目,11,年后,,1999,年日本海关接管,RILO,从,1999,年,1,月开始在东京运转,成员海关由,16,各,增加到,24,个(港、澳),包括有:出版物、情报分析和数据管理、,技术援助三个部门,2004-2007,年中国海关承办亚太,RILO,2001,年中国海关向世界海关组织和其他有关海关表示主办亚太,RILO,,并将其迁址到北京的积极意向。日本在承办后三年后,因种种原因,日本同意一、二年后传递给中国海关,职能:从成员海关和其他来源收集信息情报分析、评估收集到的信息、情报维护查获案件数据库,并与世界海关组织进行交换发布和传递月度出版物和其他报告促进成员国海关之间双边援助与世界海关组织、其他,RILO,、国际刑警组织交换信息,中国海关与亚太,RILO:,中国海关承办的好处,:,有利于加强海关执法,特别是情报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国际和地区的执法能力,发挥在亚太地区海关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国海关的国际地位,是中国海关融入国际海关大家庭的重要举措,资料,4,:国际报关协会同盟(,IFCBA,),:,1990,年成立。现有成员,26,个,宗旨:鼓励和推动成员国间的合作,便利成,员之间的信息和经验交流以及开展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活动: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年会,我国自加入该同盟,参加了,2004,年在墨西哥年会和,2005,年在布鲁塞尔的理事会。,2006,年,5,月北京承办了年会,五、海关法的渊源,1.,海关法渊源的概念,法律渊源是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海关法的渊源是指海关法的表现形式。,2.,海关法的渊源形式,(,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 (,5,)国际条约,(,6,)关于法律解释,3.,海关法渊源形式之间的效力,第二节,海关行政法基本原则,一、法律的基本原则的含义,规则原则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含义,贯彻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适用:行政主体、行政相对方、,监督行政主体,二、基本原则的特征,法律的基本原则具有的三个基本属性:,普遍性,法律性,(,有效性,),部门法的特殊性,三、基本原则的功能,部门法体系的协调统一,法律规范的正确实施,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和疏漏,四,、海关法的基本原则,海关法基本原则的出处,海关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的原则,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从严治关原则,五、海关法基本原则与海关工作方针的关系,1,、海关工作方针:,1986,年,促进为主,1994,年,依法行政,贯彻政策,1999,年,依法行政,为国把关,2001,年,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2,、二者的关系,共同:都具有指导性、概括性,联系:具有可转化性,不同:方针:属政策范围,较强变化性,适用面更广,基本原则:属法律范畴,具有稳定性,适用立法、执法和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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