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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诉讼与仲裁,*,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诉讼与仲裁,1,诉讼与仲裁,诉讼与仲裁1诉讼与仲裁,民事审判诉讼的主要制度,1、两审终审制度,2、公开审判制度,3、和议制度,4、回避制度,5、陪审制度,2,诉讼与仲裁,民事审判诉讼的主要制度1、两审终审制度2诉讼与仲裁,起诉的条件,被告,请求,利害关系,管辖,3,诉讼与仲裁,起诉的条件被告3诉讼与仲裁,诉的分类,4,诉讼与仲裁,诉的分类4诉讼与仲裁,管辖,地域管辖:法定管辖,约定管辖,级别管辖,5,诉讼与仲裁,管辖地域管辖:法定管辖,约定管辖5诉讼与仲裁,审判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监督程序,督促程序,执行程序,保全,先于执行,6,诉讼与仲裁,审判程序一审程序6诉讼与仲裁,诉讼时效,7,诉讼与仲裁,诉讼时效7诉讼与仲裁,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0年7月10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供应一套设备并负责送货、安装,货款总额300万。同年10年10日,甲公司将设备运抵乙方,设备安装后,调试运转正常。乙公司即付货款280万元,双方同意剩余20万元待设备运转三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三个月后,乙未向甲提出质量问题,甲去函要求乙支付余款20万元。乙以目前尚不能肯定设备有无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再等三个月。甲未允,去函要求乙方至迟于1991年2月10日前结清全部货款及迟延利息。乙未答复。,此后三年内,双方未再就此事交涉。1994年5月,甲公司清理合同时发现乙公司尚欠其20万元设备款,遂派人至乙公司追讨,经双方协商,于1994年5月30日达成书面协议,乙公司同意于1994年6月30日前付清所欠货款。,至6月30日,乙公司仍未付清此款。甲公司遂起诉于法院。,8,诉讼与仲裁,案例1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0年7月10日签订一份合同,约,问题,1甲乙于1990年7月10日所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应截止于何时?,2设乙公司在1991年3月10日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诉讼时效已过,乙公司有权拒付余款20万,这是否对?为什么?,4如何看待甲乙双方于1994年5月30日达成的协议?,9,诉讼与仲裁,问题9诉讼与仲裁,答案,1,1993,年,2,月,10,日。,2,不能。因为双方有明确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间,乙方未在约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3,不对,。因为甲乙双方签订了新的协议,乙放弃了时效利益。,4,由于民事主体有权处分其实体权利,甲乙双方签订的新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新协议的诉讼时效应从,1994,年,6,月,30,日起算。,10,诉讼与仲裁,答案11993年2月10日。10诉讼与仲裁,案例2,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河西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塘沽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天南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11,诉讼与仲裁,案例2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河西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法院在不知道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海北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法院裁定被告停止施工,法院未予准许。,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12,诉讼与仲裁,法院在不知道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海北公司进行了,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为了达成协议,表示认可部分工程新增加的工作量。,后因调解不成,天南公司又表示对已认可增加的工作量不予认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3,诉讼与仲裁,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13诉讼与仲裁,问题,1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2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3一审法院未依原告请求裁定被告停工是否正确?为什么?,4双方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可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为什么?,5原告关于管辖权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6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法院受理,可以如何处理?,7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8天南公司已经认可增加的工作量,法院在判决中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14,诉讼与仲裁,问题1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14诉讼与仲裁,答案,1.河西区法院和塘沽区法院。,2.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正确,原告请求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因本案尚在审理中,合同是否解除尚无定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明确。,15,诉讼与仲裁,答案1.河西区法院和塘沽区法院。15诉讼与仲裁,4.录音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证据即使是秘密录音,其取得方式也是合法的,,只有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获得的证据,才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会议纪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其形式有欠缺,应当双方签字。,16,诉讼与仲裁,4.录音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证据即使是秘密录音,5.不成立。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6.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7.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8.不能。,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17,诉讼与仲裁,5.不成立。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案例3,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乔小伟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定了一份协议,约定乔小伟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乔小伟每年向正华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2年1月,乔小伟雇佣的修理工钱财旺(常年居住在甲市D区),为客户李有良(居住在甲市E区)修理一辆捷达车。修好后,钱财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钱财旺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李有良拟向法院起诉,18,诉讼与仲裁,案例3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问题,1李有良应以谁为被告?,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3就此同一纠纷,若李有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4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了争议,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5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19,诉讼与仲裁,问题19诉讼与仲裁,答案,1,、李有良应当以乔小伟、乔大伟和正华修理厂是共同被告。,2,、甲市,A,区、甲市,B,区、甲市,C,区和甲市,L,区法院都有管辖权。,3,、李有良可以向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如果他向两个以上的法院起诉,由先立案的法院管辖。,4,、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5,、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审理,当事人不上诉,判决生效。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20,诉讼与仲裁,答案1、李有良应当以乔小伟、乔大伟和正华修理厂是共同被告,案例4,A县甲借给B县乙10万元,B县乙借给C县丙20万元,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甲急于用款,但经调查了解乙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置之不理。请问:,1、在已知乙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甲欲实现债权,可行使何种权利?,2、甲基于第1问中所指的权利,如果提起诉讼,如何确定乙和丙的诉讼地位?,3、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21,诉讼与仲裁,案例4A县甲借给B县乙10万元,B县乙借给C县丙20万元,此,4、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法院受理后,D县丁又提出乙欠其5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丁采取与甲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法院对甲和丁各自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并审理,甲和丁在民事诉讼上是什么关系?,5、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与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起诉?为什么?,6、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得知乙与丙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法院对甲提起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22,诉讼与仲裁,4、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法院受理后,D县丁又提出乙,7、假设出现第4问所述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甲和丁的诉讼请求,丙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甲又向法院提出乙除欠其10万元借款外,还拖欠货款8万元,请求采取同样的诉讼方式实现这一债权,从程序上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诉讼请求?,8、假设在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判长是原告人甲的前妻,未进行回避,二审法院可以作何程序上的处理?,23,诉讼与仲裁,7、假设出现第4问所述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甲和丁的诉讼请,答案,1、行使代位诉讼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甲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乙对次债务人丙的债权。,2、债权人甲应以次债权人丙为被告,以债务人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若甲未将债务人乙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乙为第三人。,3,、,C,县人民法院管辖。依合同法解释第,14,条,代位诉讼由被告次债务人丙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甲和丁应为共同原告。,24,诉讼与仲裁,答案1、行使代位诉讼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甲可以,5、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1条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可见,甲要证明乙、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才符合代位诉讼的起诉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6、法院应当中止甲提起的诉讼。因为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中止诉讼。,25,诉讼与仲裁,5、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1条之规定,债权人提,7、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甲新增加的8万元诉讼请求中的5万元部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另行起诉;而对于另外3万元部分,则不予支持,应告知甲另行起诉。原因有:,(1)依民诉意见之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2)合同法解释之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一审判决支持了甲、丁的共计15万元的诉讼请求,尔后甲在二审中又提出了8万元的独立诉讼请求,合计共23万元,已超出次债务人丙所负20万元的债务额。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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