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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规则教案一、说教材1、教材地位与作用:本课时主要讲述法律这个特殊社会规则。本课时内容在全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社会主义法 制教育的理论基础,也是逻辑起点。通过该课时的学习让学生了解法律的产生及其效力与其它社会 规则之间的联系与差别,能进一步培养学生知法、学法、懂法、守法。2、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及其特殊性。(2)水平目标使学生能够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能遵纪守法,初步形成法律意识和法制观点。(3)情感、态度、价值观协助学生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的观点。协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点,尊重规则,自觉遵守法律、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3、教学重、难点:重点:法律的特征。难点: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二、说教法本堂课遵循主导与主体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学一导一学的方式,为了学生的发展,针对初一学生的 心理特点,充分调动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积极性学生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能加深对知识本身的 理解,深刻领会知识的内涵,提升比较、鉴别、分析的水平,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三、说学法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培养学生善于发现问题的水平,让学生通过思考、讨论、分析达到对 知识的理解和觉悟的提升。四、教学手段及评价方式教学手段:为了达到这个教学效果,我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评价方式:语言点评为主,激发学习兴趣,诱发学生求知欲。五、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出示新闻稿件1、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却有这样一个不孝之子,拒绝赡 养老人,置病弱父母不闻不问,最终被父母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不孝子仍不履行赡养义务。昨 日,宿州市埔桥区人民法院对拒绝赡养老人的武某予以拘留15天。宿州市堵桥区的武某某夫妇已80多岁,一生育有7个子女,均已成家。如今两位老人年老多病, 无收入来源,生活不能自理。从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份,两位老人因病花去医药费10589. 9 元,除去新农合报销5615元外,余下的4974. 9元由其他6个子女支付,长子武某分文未付。在经 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后,二老将长子武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武某每年给付老人生活费960元,并 给付医药费833元。判决生效之后,武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两位老人于2011年1月17日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武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且有意躲避执行人员。埔桥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武某做出拘留15 天的决定。2、家住安化县龙塘乡80岁的王某与56岁的黄某系母子关系。自2002年以来,黄以自家生活 困难为由,拒不负担其母的生活费用,所需开支全由老人的3个出嫁女儿轮流负担(王某自2002年 至2003年住龙塘乡敬老院。2004年1月,王某回到自己家中,但儿子黄某将门锁住,不让母亲进屋。后经村干部做工作,黄 某才极不情愿地将房门打开。王某回家后,黄某不但不给付母亲生活费用,而且不准其母接用自家 自来水,并用木材将母亲的住房与自家隔开,不允许母亲在家活动。老人不得不靠讨米和左邻右舍 接济维持生活。大家刚才看了以上的两个案例,他们有什么共同点?怎样才能有效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他们都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但需要纪律、道德规范 等非强制性规则来维护,更需要一种强制性规则一一法律的保障。教师引入并板书课题:法律初探一一特殊的规则。(二)、讲授新课1、法律的起源和产生。引导学生阅读P56内容,了解法的产生。教师出示多媒体图片资料。军人保险法解读军人保险法2012年4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军人保险法。据介绍, 为了适合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保障军队有效履行作战训练、科研试验、维 稳处突、国际维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2000年6月,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 后勤部和总装备部启动军人保险法立法工作。多年来,起草部门深入到全军和武警部队100多个单 位和地方20多个省市实行实地调研,围绕军人保险法涉及的内容组织展开专题研究论证,在与国 家和军队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起草了军人保险法草案。2011年4月22日,解放军总 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向国务院、中央军委呈报了草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法制 机构就草案稿分别征求了中央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军区、军兵 种和武警部队等120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草案实行了修改完善。2011年10月20 日、11月2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 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 发中央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企业等121个单位、80个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地方人大常委 会征求意见。教师小结:“法”包含维护公平,铲除邪恶的意思。法律的产生、发展是一个复杂的孕育、演化的 过程。那么,法律是靠什么来维护公平、铲除邪恶的,法律有什么特征,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2、法律的特征。指导学生阅读P57的材料“汉谟拉比法典,从中你有什么收获?A、汉谟拉比法典在世界法律史上有什么地位?(最早的成文法律条文)B、这部法律是谁制定的?(奴隶主阶级)C、汉谟拉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生活中哪个时代(哪个社会)?(古巴比伦具有军事天才和卓越治国才能的君主;奴隶制社会)D、这部法律代表的是哪个阶级的利益?(奴隶主阶级)教师:大家从以上材料中能够看出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是奴隶制阶级意志的体现。出示相关法律条文资料。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2012年4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教师: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所以,人民大家作主,我国的法律 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教师总结: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教师出示我国相关法律的单行本。军人保险法教师法等。A.这几种法律在名称上有什么共同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B.这几个字表明,我国法律是由谁制定的?(国家)教师再出示相关法律的单行本。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师:这些再次表明法律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教师提问:政府官员、警察、法官、检察官是法律的制定者吗? 学生回答略。教师点拨: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他们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所有 的规则都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教师总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让学生思考问题:一个国家制定一部法律,如果不执行、不实施,这部法律还有用吗?如果严格执 行,过程会一帆风顺吗?学生回答略。教师出示开始的一个案例。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却有这样一个不孝之子,拒绝赡养老人, 置病弱父母不闻不问,最终被父母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不孝子仍不履行赡养义务。昨日,宿州 市埔桥区人民法院对拒绝赡养老人的武某予以拘留15天。宿州市场桥区的武某某夫妇已80多岁,一生育有7个子女,均已成家。如今两位老人年老多病, 无收入来源,生活不能自理。从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份,两位老人因病花去医药费10589. 9 元,除去新农合报销5615元外,余下的4974. 9元由其他6个子女支付,长子武某分文未付。在经 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后,二老将长子武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武某每年给付老人生活费960元,并 给付医药费833元。判决生效之后,武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两位老人于2011年1月17日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武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且有意躲避执行人员。埔桥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武某做出拘留15 天的决定。教师:大家能够看出,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师出示国家强制力相关图片、军队、法庭、监狱、警察。让学生从感性上理解国家的强制力有哪些?再次出示案例。张大爷年过七十多岁,多病缠身,丧失了劳动水平。他有三个儿子,都互相推诿,不给张大爷赡养 费。张大爷只好东凑西借,艰难度日。邻里乡亲们纷纷指责张大爷的儿子是“不孝之子二但他们 无动于衷。在乡亲们的支持下,张大爷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三个儿子按时给张大爷赠 养费。三兄弟懊悔地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乡亲们说:“还是靠法律才能解决问题 学生阅读后思考以下两个问题,进一步理解法律的强制性。A. 乡亲们对张大爷的三个儿子的指责属于什么规则在起作用?效果怎样?B. 张大爷的赡养问题最终是怎么解决的?学生回答略。教师:三兄弟不孝的行为被乡亲们指责属于道德行为规则。张大爷的问题是通过法律解决的。教师提问:为什么道德规则不能解决问题,法律却能有效解决呢?学生回答略。教师小结:法律的实施主要以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强有力地维护社会秩 序,规范人们的行为。指导学生阅读P59页的辅助文字,感受法律而前人人平等,同时感受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党中央 惩治腐败的坚定性。教师出示案例。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 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5月9日晚22时许,高晓松酒后驾车在东直门十字坡附近连撞多辆车,后被判拘役6个月 并处罚金4000元。最近中纪委发言说已初步核实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通过暗箱操作中国铁路建设项目,使内定企业中 标。刘志军等人向中标企业收取项目一定额数来作为项目的中介费,全部金额累计8. 22亿元。温家宝总理于近日对此案做出反映:“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因严重违纪而被免去铁道部长的职务并且 接受审查。这件事情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决心,也表现出,无论什么人,有多高的职务,只要他 们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都会受到严厉惩处。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手软教师小结:无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违犯国家法律,就要负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法律具有普 遍的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六、课堂活动。让学生感受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啃老”:游移在道德与法律之间2011年3月1日,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 独立生活水平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不过,仅靠法律法规能否解决 社会普遍存有的“啃老”现象,人们看法不一。调查表明,我国逾六成家庭存有“啃老”现象。立法禁止“啃老”,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还是 立法的泛化?赞成者认为,当道德不再约束“缺德”时,依法治理就是必然。反对者表示,立法限 制“啃老”没有可操作性,啃到什么水准算违法?今年73岁的李克俭是河南洛阳市一家工厂的退休工人,妻子没有工作,夫妻俩有一个儿子,李克俭在单位家属院里有一套房子,面积不大。2001年,儿子小李结婚后,儿媳自然也搬了进来。可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儿子已是40岁的人,结 婚后却一直没有另立门户。儿子再生儿子,多年来,李克俭一家五口人就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在一 起生活消耗的水、电等费用,全部由李克俭老人承担。小李夫妻每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但水电费等生活开销却依靠李克俭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 资,这让老两口感到难以维持。为此,李克俭多次让儿子、儿媳到外而租房生活,但儿子儿媳总是 不理不睬。住房给他们提供,生活费全都“报销”,但还是达不到儿子、儿媳的要求,为此,儿媳经常和李克 俭夫妇争吵持续。2009年9月29日,儿媳与李克俭夫妇因接送孩子上学问题再发争执,扭打中,李克俭胳膊多处受伤。李克俭遂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在警方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小李夫妇在 2009年10月15日之前搬出这所房子。但事后,小李夫妇拒不执行协议。2009年10月19日凌晨, 儿媳又发脾气,竟然一脚把客厅门踹开李克俭夫妇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 请求法院责令儿子、儿媳搬出房屋,另行租房居住。洛阳市涧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克俭夫妇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有权要求儿子、儿媳搬出该 房屋。法院遂依法判决小李夫妇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搬出父母房屋。儿子和儿媳终于被“请” 出了家门。还得伺候儿子和儿媳, 七、板书设计。社 会 规 范 的 体 现一般规范特殊规范道德纪律章程本质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并认可法律基本特征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2011年7月,河北石家庄电视台情感密码栏目曾播出了一期节目“我给儿子当孙子二当 事人是一对身强力壮的夫妻,大学毕业后闲在家里看电视、打电脑,全靠当搬运工的父亲过日子, 一日三餐要靠父亲,连儿媳的内衣也要父亲洗。节目引起众多网友热议。可怜的老父亲无依无靠, 网友们纷纷指责儿子的不孝。也有网友称这都是父亲一味纵容的结果。八、课堂小结。正常的社会生活中,不但需要各种纪律、规则和道德规范来实行维护,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法律是社会规则中约束力最大的、保障力最强的。每个人必须遵守法律,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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