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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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第八章,国际技术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 国际技术贸易概述,国际技术贸易是国际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它是指不同国家的法人和自然人之间,按照一般商业条件,向对方出售或从对方购买技术使用权的一种国际贸易行为。,一、,技术、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一)技术,技术(,Technology),是指产品生产和服务中所应用的系统知识,它是科学知识、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的总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技术的特征,无形性。相对于一般商品而言,技术是无形的,非物质的知识。,系统性。技术是系统的知识,综合的知识,。,商品性。即技术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也有交换价值。,时间性。每项技术都有其产生、发展、普及应用和淘汰的过程,。,技术的分类,按公开程度可以划分为,公开技术、半公开技术和秘密技术。,按发展阶段可以划分为,尖端技术、先进技术和传统技术。,按表现形态可以划分,软件技术和硬件技术。,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二)技术转让,技术转让(,Technology Transfer),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通过某种方式将其技术出让给另一方使用的行为。,技术转让与物品转让的区别,物品转让是所有权的转让,一件物品只能完整地转让给一个对方,原物主也将因转让而丧失对该物品的所有权,。,技术转让一般只是技术使用权的转让,而一项技术可同时完整地转让给多个对方,且原有技术的持有者并不因转让而失去对该技术的所有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技术转让的分类,按是否跨国界可分为,国内技术转让和国际技术转让。,按有偿性可分为,商业性技术转让和非商业性技术转让。,按转让方向可分为,横向技术转让和纵向技术转让,。,(三)技术引进,使国外的技术转让到国内,就是技术引进。,特点,它是一种跨国行为。,它不仅购进硬件设备,而且引入软件技术。,技术引进有一个自我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过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二、,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商品贸易的区别,(一)交易标的性质不同,商品贸易的标的是有形的物质商品,可以进行计量和检测,商品一经出售,卖方即失去了商品的所有权。而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采用。其标的在出售和转让以后,卖方并不失去其所有权。,(二)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同,商品贸易的双方当事人往往不是同行,而技术贸易双方当事人则一般都是同行。,(三)交货过程不同,商品贸易的交货是实物移交。而技术贸易的“交货”则是传授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艺的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其售后服务也远比商品贸易繁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四)所涉及的问题和法律不同,商品贸易合同主要适用国内外的买卖法和合同法,而技术贸易除此之外,还涉及到工业产权保护、技术风险、技术定价、限制与反限制、保密、权利和技术保证、支持办法等问题,技术贸易适用的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公约非常多。,(五)政府干预方向不同,商品贸易往往是奖出限入,国家对技术出口审查较严。因此政府对技术贸易往往是控制出口,鼓励进口。,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 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工业产权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统称。,一、专利,专利(,Patent,)是政府主管机构授予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取得专利权的人称为专利权人,他在专利有效期内,享有对专利的实施、交换、继承、转让和放弃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专利权人的义务是将发明内容公开,按时交纳专利年费。,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一,),专利的类型,发明(,Invention,)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专利,指对物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的发明。,外观设计(,Design,)专利,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二,),专利权的特点,独占性。,也称专有性,指同一发明只能授予一次专利权,只有专利权人才有权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地域性。,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的领土范围内有效,受到该国法律保护,而不受其他国家法律的保护。,时间性。,专利权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权利,一般专利保护期为,10-20,年,期限届满,权利即告终止。,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是指所申请的专利在此之前,从未公开发表,公开使用,也没有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更没有他人向专利局申请过。,创造性。,也称先进性,是指该项发明比现有技术先进。,实用性。,是指该项发明必须能够应用于产业部门,并能取得显著的效果。,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二、商标,商标(,trade mark,)通称为商品的“牌子”,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上所加的特定标记,商标可以用文字、图形、字母、线条、数字或颜色等单独组成,也可以是以上几种形式的组合。,(一)商标的种类,按商标结构划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按商标使用者划分,商品商标。,制造商标,商业商标,服务商标,按商标用途划分,营业商标,证明商标,等级商标,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按商标享誉程度划分,普通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按商标注册与否划分,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二)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的使用者依法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核准所授予的专用权利,受,商标法,的保护,经注册核准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财产。,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商标权的内容,使用权。只有商标注册人才被允许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注册的商标,并取得合法利益。,禁止权。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禁止他人侵犯注册的商标,并有权向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对侵犯注册商标人提起控告,要求停止侵犯行为,并赔偿损失。,转让权。商标所有人有权将商标有偿或无偿转让给其他人,自己完全放弃对注册商标所拥有的一切权利。,许可使用权。商标所有人有权将其已注册的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许可他人使用,自己仍保留法律所授予的一切权利。,继承权。商标权可以通过继承转移,这种转移必须在政府部门登记并通过官方公报才有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经过商标使用人申请、并经过商标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注册,最后得到确认。各国确认商标权的原则主要有三种:,先注册原则。即商标权授予商标的最先注册人。,先使用原则。即商标权属于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无异议注册原则。商标权原则上属于先注册人,在商标注册后的规定期限内,若有首先使用人提出异议,并提出了首先使用商标的证明,则已办理的注册予以撤消,否则如果在此期间无异议,则商标权属于先注册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三、专有技术,专有技术,(Know-how),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一种没有公开的生产技术知识、经验以及技能和经营管理的方法,手段。,(,一,),专有技术的特点,知识性。专有技术是脑力劳动的产物,是无形的,非物质的。,保密性。专有技术是不公开的。,实践性。专有技术必须是实用技术。,可传授性和可转让性。专有技术必须能以言传身教或以图纸、配方、资料等形式传授给他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二,),专有技术与专利的区别,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四、著作权,著作权,(Copyright),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作品享有的权利。,(,一,),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对作品进行复制的权利。,出版、发行权。以印刷品或软件形式向公众提供传播作品的权利。,展览权。通过技术设备,公开陈列或展览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和科技作品的权利。,播放权。通过电台,电视台或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改编权。把作品从一种形式改变成另一种形式的权利,如改编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等。,翻译权。把作品从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的权利。,注释权。对作品中的名词、术语给出注释的权利。,表演权,通过朗诵,演唱,演奏,舞蹈等现场表演的形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邻接权:,即作品的传播者,如出版者、表演者、录制者,以及广播组织者等对经过其加工、传播的作品所享有的相应的权利。,(二)著作权的特征,专有性。指著作权是排他的、独占的权利。,时间性。指法律认可的期限,著作人身权永存,但财产权和邻接权各国都有时间规定。,地域性。指著作权只在所在国的地域内有效。,合理使用性。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使用者可不经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同意,也不必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版权的某些权利。,强制许可性。指不必得到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在付费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版权的某些权利。,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第三节 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一、许可贸易,许可贸易(,Licensing,),是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licensor,),通过与被许可方(,licensee,),(,或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用的技术交易行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一,),许可贸易的分类,按其标的内容的不同划分,专利许可,商标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专有技术转让许可,根据其范围和权限划分,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又称分许可,互换许可,又称交叉许可,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二,),许可合同的内容,许可合同,又称为许可协议(,License Agreement,),是指许可贸易的技术供方为允许,(,许可,),技术的受方有偿使用其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而与对方签订的一种授权协议。,共同条款,合同序文,关键词、定义条款,项目条款,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技术资料交付条款,技术服务和培训,考核和验收,保证和索赔,其他条款,特殊条款,专利的特殊条款,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二、特许专营,特许专营(,Franchising,)是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一项技术转让合同,后者有权使用前者的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及经营管理经验,但须向前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Franchise Fee,)。,特许专营合同的内容,合同序文,技术服务和培训条款,授权条款,经营方式条款,特许加盟金、设备条款,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条款,承诺及保证条款,其他条款,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三、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服务和咨询,(Technical Service and Consulting Service),是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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