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票据识别与风险防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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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信用是票据的灵魂,,履约是票据的脊梁。,秦池江,摘自?商业银行票据经营?序言,小票据之中有大事,大票据中有小事,票据的经营者对每一笔票据,都要有如临深渊之警觉,如履薄冰之机灵。,秦池江,摘自?商业银行票据经营?序言,瑕疵票据识别与风险防范,2021.09,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术语或定义,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与信用投放、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相关的金融效劳行为。,?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标准?,银协发202133 号,术语或定义,承兑业务特指会员单位作为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票面金额的票据行为。,?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标准?,银协发202133 号,术语或定义,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会员单位的票据行为。,?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标准?,银协发202133 号,术语或定义,转贴现业务是指会员单位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标准?,银协发202133 号,熟悉商业汇票及法律法规,要式性 预约关系,有价性 购置关系,文义性 支付关系,无因性 资金关系,熟悉商业汇票及法律法规,支付功能 结算功能,信用功能 融资功能,投资功能 调控功能,票据操作的根本概念,出 背 承 保 付,票据案例精选和解析1,出票人背书,一、票据仿制,一、票据仿制,二、问题陈述,1.出票人是不能在背书人签背书的,而本张票据出现了这种不合格的背书;,2.昌九信用联社认为如果不做这笔票据十分可惜,他们也看到了背书的问题,为了回避这个问题,提出用质押贷款方式代替在票据上的贴现,并认为第一手背书人出票人是与承兑行有联系的,承兑行不会因此而拒绝承兑,为防范风险,与持票人另行签署票据质押贷款合同;但在内部操作中仍使用贴现方式;以下图是其已,给付对价的贴现凭证,二、问题陈述,二、问题陈述,3.昌九信用联社操作质押贷款并没有在票据背书上写有“质押字样;,4.景德镇市金属管件工贸公司突然被工商行政部门注销,法人下落不明,当昌九信用联社持票向中行曹家渡支行托收时遭拒付;,二、问题陈述,5.昌九信用联社必须对票据资产保全,它是否应享有票据权利;,6.从转贴现的角度,如果昌九信用联社已经在背书上盖有汇票专用章,本票据应属瑕疵性质还是疑案性质,能否受理。,三、重点解析,1.出票人自行在票据第一手背书上盖章,是企业出票人易误操作的现象。但在票据法的意义上,票据出票应包含二个程序:开出和交付。在本份票据上无法表达已完成“交付的程序,对出票的行为表示为不完整、不合理。,三、重点解析,2.在汇票的流通中票据的当事人应有: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代理人,但无法找到昌九信用联社应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据,即无法证明其应享有票据权利。,3.昌九信用联社因为有贴现凭证,证明其已经为票据贴现给付了对价,但这与流通中的票据标准是另一个法律事实。,三、重点解析,对类似的案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在类同的案件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其一认为票据虽没有反映交付程序,但信用联社取得票据是给付对价的,承兑人应承担票据责任;其二认为信用联社未发现该票据无做交付程序而擅自做成贴现或质押,虽持有票据,无法表达票据取得过程,因此中行曹家渡支行可以主张抗辩。,三、重点解析,最高法院对江西高院的答复:,“未将汇票交付票据上所载明的收款人,而在汇票第一背书人栏目中加盖了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致上述汇票背书次序混乱、不连续,信用联社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四、操作警示,1.昌九信用联社的操作动机与我国很多商业银行的基层网点一样,希望通过找到的票源为其做票据贴现或到期融资,使本行增加赢利的时机,其出发点是善意的。,2.在票据的操作上必须严格地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方法?的明确规定,千万不能以自己的想象来躲避可能发生的风险,因为风险可能随时会变为现实。,四、操作警示,3.对此类票据如果在审查中发现,应该告诉票据持有人,务请与承兑行联系,将其列作废票,请承兑人另开新票,并严格“交付程序。,4.对背书第一手是出票人的票据,建议严禁办理贴现、转贴现、回购、质押等各种可能危害善意持票人票据权利的业务。,票据案例精选和解析2,贴现保证和保证,一、票据仿制,一、票据仿制,二、问题陈述,1.上海有福工贸公司签出商业承兑汇票给会得丰股份;,2.会得丰股份向上发银行三支行提出贴现申请;,3.上发银行三支行为了防范风险,要求会得丰股份追加一个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上海顺风集团总公司;,二、问题陈述,4.上海顺风集团总公司与上发银行三支行签署贴现担保书,并在票据背书的框外盖有公章,写有“贴现保证四字;,5.上发三支行托收时遭上海有福工贸公司存款缺乏的退票;,6.上发三支行发出会得丰逾期通知书,会得丰未归还;,二、问题陈述,7.上发三支行以票据纠纷案起诉,并向法庭提供上海有福公司的承兑确认书、上海顺风集团总公司出具的贴现担保书;,8.顺风公司明确表示它是贴现贷款担保人,不是票据关系保证人;,9.票据贴现的担保操作在票据上应该怎么写,顺风公司的操作是否成心,上发银行三支行是否有所疏忽,疏忽在那里?,三、重点解析,1.上发三支行对本份票据的资产保全应出现二个方向,其一即按?票据法?的角度,追索承兑人、背书人,但上海顺风公司说它不是票据当事人;其二以票据贴现到期后不获票款追究贴现申请人,但可能要漏走上海有福工贸公司,面对这样的现实,上发三支行陷入了两难。,三、重点解析,2.上发三支行虽与上海顺风集团公司专门签署担保合同,但在票据上黑字白纸上写的是贴现担保,而不是票据担保,这正是上发三支行疏忽的地方。,3.上发三支行拖进上海顺风总公司,其本意是作为贴现保证人的角色,严格意义上是希望其充当票据保证人而不是贴现保证人。在票据上的书写应是“保证或“票据保证,应写在沾框或框内,而不应该写“贴现保证。,四、操作警示,1.上发三支行吸收上海顺风总公司作为担保人或保证人其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而实际操作不达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人民法院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正是这条给上发三支行带来不利。,四、操作警示,2.?票据法?第四十六条: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以下事项:,1说明“保证字样;,2保证人的名称;,3保证的日期;,4保证人的签章。,因此,合规的票据保证,应写“保证两字,写明保证人单位并盖章,署上日期。,四、操作警示,在一些业务法律文件上有些单位常常喜欢用模棱两可或模糊的文字表达其意见,这种“两可或“模糊将造成承办银行在某些利益上的损失。,本份票据背书上的“贴现两字是最典型的“画蛇添足。,票据案例精选和解析3,公示催告与伪报人,中国法院网发布的公示催告信息,中国法院网发布的公示催告信息,一、票据仿制,一、票据仿制,二、问题陈述,1.河南西岳贸易公司向承兑行交行商州营业部提出承兑1500万元计4份的商业汇票的申请,上图是其中的一份;,2.收款人湖北太业物资贸易公司收到票据后向中投银行楚都办事处提出贴现申请;,3.楚都办事处派员赴商州实地查询,经核对后,通知本行,在当天批准贴现申请,并将资金已划到太业公司的帐户中;,二、问题陈述,4.河南西岳贸易公司与湖北太业贸易公司签有代理融资协议,当太业贸易公司获资后,它即把资金转到河南西岳公司的帐面上;,5.在楚都办事处客户经理实地查询的当天晚上,由河南西岳贸易公司、湖北太业贸易公司等一起聚餐,在餐桌上发生了楚都办事处客户经理持有的公文包被抢的事件,客户经理声称包里有4张实地查询的银行承兑汇票计1500万元;,二、问题陈述,6.楚都办事处实地查询派出的实际是两人,另一人是会计,在吃饭前已经把银行承兑汇票夹在餐巾纸里带回楚都;,7.河南西岳公司在事后即通过交行商州营业部挂失止付并在当地法院办理公示催告,声称所签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中投银行楚都办事处并不知道公示催告的内容和及时申报票据权利;,二、问题陈述,8.商州地区法院按公示催告的程序进行除权判决,宣布票据权利中止;,9.中投银行楚都办事处到期托收票据被扣;,10.中投银行在商州提起诉讼。,本案的焦点:谁拥有公示催告的权利,河南西岳贸易公司是否可利用在交行商州营业部挂失止付后申办公示催告?,三、重点解析,本案的争议:谁是失票人,河南西岳公司是否可以以失票人的身份去办理公示催告。,河南西岳公司已经知道与其融资伙伴湖北太业物资公司已经办理了贴现,款项已经到达自己的帐户,它怎么可以以发生刑事案件为名报失呢?是否有串通合谋行为当然不得而知。,三、重点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第二十四条?规定: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十六条规定: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要求的最后合法持票人。第二十八条规定: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向人民法院说明曾经持有票据及丧失票据的情形外,还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相当于票据载明的金额。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伪报票据丧失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裁定终结公示催告或者诉讼程序后。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追究伪报人的法律责任。,三、重点解析,本份票据的公示催告的“除权判决的结论是需要推翻的,中投银行需要对诉讼的票据提供担保,而受理公示催告案件的法院还应追究“伪报人的法律责任。,三、重点解析,相关链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意见?中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所谓失票人应当为票据的合法权利人,即票据丧失前的最后持票人。出票人、背书人或者承兑人于票据上完成法律所规定的票面记载后未交付前发生票据丧失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出票人、背书人或者承兑人的申请时,应首先审查该票据是否确未交付,已经交付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重点警示,1.上门实地查询务必全力携带好票据,本案中突然发生歹徒抢劫事件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不得而知,但遭抢劫是必须当作可能发生的风险来防范。,2.严禁票据尚未入库,先行划付资金。,四、操作警示,3.突发事件发生后,贴现银行必须与贴现申请人保持密切联系,与承兑行保持联系,观察突发事件的过程,了解最新的动态,充分获取与票据有关的信息。,4.当发现被不是票据权利人申报公示催告后,必须坚持上述相关法条,严厉追究:“伪报人的法律责任。,票据案例精选和解析4,“不得转让票据贴现问题,一、票据仿制,一、票据仿制,二、问题陈述,1.本批票据计2份,是连号的。分别是00356787和00356788,都是300万元,合计为600万元。,2.沈阳登高钢铁向郴州商贸开发公司供给价值1000万元的铸坯,但它要求将款项付给江阴第一炉料公司。,3.郴州商贸开发公司按照约定,要求签发2份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均为12月16日,由自己的开户银行农行郴州市神仙区支行承兑,并在承兑汇票“出票人签章文字栏内写明“不得转让字样。,二、问题陈述,4.同日江阴第一炉料公司收到票据后即向江阴第三农村信用社提出贴现,信用社向承兑行发出查询,并得到了承兑行的查复。,5.江阴第三信用社持票到期向承兑行托收时遭拒付,拒付理由书上写:见郴州商贸开发公司的?请求拒绝承兑汇票票款的申请?,声明江阴第一炉料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拒付。该行批注:经查,情况属实,根据?票据法?第十条,同意拒付。,二、问题陈述,6.信用社屡次联系要求付款,无果。诉至无锡市中级法院,要求第一炉料公司、农行神仙区支行支付票款,并承担汇票到期日至清偿日的银行利息;要求第一炉料公司和神仙区支行承担连带责任。,7.法律的争议是:票面上曾写有:“不得转让字样,其一:是否属于承兑设定的附加条件;其二:“贴现是否属于票据转让。,三、重点解析,1.无锡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1炉料公司申请贴现的票据属农行神仙区支行承兑的有效票据;,2信用社曾对此进行了查询并获得查复,并确认是其承兑;,3信用社按贷款方式规定,记录了贷款卡,是按照普通贴现业务规那么操作的;,4信用社在查询时,农行神仙区支行并没有明示其承兑有附加条件;故对有关文字栏内的“不得转让字样,不能认定是承兑的条件,不能对抗贴现人对承兑人和前手追索票据的权利;,5炉料公司、神仙区支行立即向信用社支付到期票款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两家被告共同承担。,三、重点解析,2.神仙区农行不服向江苏省高院上诉,理由是:,1出票人在汇票正面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是签发票据时作出的“禁止背书事项,说明该汇票丧失流通性,受让人不得依此转让而取得票据权利;,2信用社在办理贴现时,应审查票据中明确看得到的“不得转让字样,绝非承兑的附加条件而是签发时与票俱来的本身文义;,3信用社明知“不得转让而接受转让,只能按贷款规那么追讨贷款而不能按“票据法向神仙区农行主张票据权利。,三、重点解析,3.江苏高院审理后所判,1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故本案票据是不得转让的票据;,三、重点解析,2票据贴现是银行用资金购置票据而产生的票据权利转让行为,信用社明知汇票记载“不得转让仍要对该汇票进行贴现,其贴现行为无效,依法不享有票据权利,无权要求农行神仙区支行承兑票款;,3炉料公司曾经获得过信用社的资金,应偿付本金和到期日及判决日期间的贷款利息;,4一审费用由炉料公司承担,二审费用由炉料公司与信用社共同承担。,四、操作警示,1.票据贴现是指拥有贴现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用资金买入票据而接受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2.凡在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务必要用心阅读,对特别记载的文字必须认真的辨析和审查。,四、操作警示,3.郴州商贸开发公司在出票时设定或限定“不得转让,其出票的目的是属于用票据付出本项采购方案的预订金而不是预付款,预订的目的是告知对方有要货的意向,并对对方不放心,为了防范对方到时不能按期按质的交货、限制对方利用本票据融通资金,而成心写上这四个字。这应是市场经济中买卖双方可能常会出现的形式,商业银行在受理类似票据时,务必注意这一点;对为什么会写这些文字、这些文字意味什么含意应深刻认识。,四、操作警示,4.我国民商大法官吴庆宝先生曾说过:我们在审理票据纠纷案件中,还应当确立以下规那么:1票据文义记载优先原那么;2票据关系优先于根底关系的原那么;3适用?票据法?上的公平原那么。他把文义记载优先放在第一的位置。,票据案例精选和解析5,克隆票据,一、票据仿制,一、票据仿制,二、问题陈述,1.本张票据是克隆票,仿真度极高。原票经农行商州营业部承兑后,被收款人安阳市格林钢材经销公司转让给当地的某物资公司。,2.格林钢材经销公司将本克隆票转给了盛大贸易,准备继续转手,以购物签订合同并支付形式,转手给了洛阳市羌生实业公司。,3.羌生公司提出要求贴现,委托农行洛阳第九支行对本票据进行查询。,二、问题陈述,4.农行第九支行查询的程序如下:,1把实物票据留下;,2在验币器上观察水印、行徽、仿伪标志等构成;,3检测密押;,4向承兑行发出查询书;,5收到查复书后,因羌生公司称暂时不贴现,农行收取了查询本钱费元。,5.第九支行在查询工作中,没有发现问题,连同查询、查复书给了羌生公司,写有“内容属实。,二、问题陈述,6.羌生公司收到农行的查询查复书后,没有在第九支行贴现,把票据和查询查复书一起背书给了商阳石化股份。,7.商阳石化股份持票托收,被承兑行告知是克隆票,并扣压了票据。石化公司向羌生公司追索,羌生公司将150万元款项返还给了石化公司。,8.羌生公司向洛阳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判票据的所有当事人:农行商州营业部承兑人、中东公司出票人、格林公司收款人、盛大公司前手背书人、农行第九支行查询人支付票款和到期日至付款日之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9.农行第九支行不是本票据的当事人,在本案中仅获得的利益是 元,是否应被列作被告,是否应成为票据的被追索人或遭损利益的分担者。,三、重点解析,1.事态的开展和结果,洛阳中院的判决:1中东公司伪造票据与承兑行无因果关系,因此承兑人不负任何责任;2中东公司出票人、格林公司收款人、盛大贸易公司直接前手在判决生效的10日内,向羌生公司偿付150万元及利息;3农行第九支行接受委托后,在查询工作中有瑕疵,给羌生公司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案件受理费由中东公司、格林公司、盛大公司共同承担。,三、重点解析,农行第九支行不服,向河南省高院上诉,称:1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观点错误,农行接受查询、查复均按照规定程序,因克隆的技术逼真,无法识别,不应承担责任;2原审运用法律不当,应使用?合同法?第407条而不是406条;3原审程序不当,本案票据应属刑事诈骗案,不是票据纠纷案。,河南高院受理后,二审判决:1维持原判;2二审费用由农行第九支行承担。,三、重点解析,2.系争的焦点,羌生公司的委托:请查询本票据是否“属实,农行第九支行给予的回复是“内容属实。克隆票的制造者制造的内容恰恰是与原票的内容是一模一样的。委托人要求的是定性的,即是真还是假,而查询人履行的是向承兑人发问:有没有这回事;委托人要求除了确认“这回事以外,还有纸张、密押、印制、要素、防伪标志等等所有问题。由于目前犯罪分子技高一筹,基层行的设备、人员素质、工作强度等等客观条件制约难辩真伪。因此在业内查询查复流行共同的文字:真伪自辩。在本案中农行第九支行的回复是:“内容属实,少了“真伪自辩四个可为自己留后路的“救生圈文字。,三、重点解析,3.关于对查询工作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一贯认为查询查复是支付结算的重要工作。在?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银发【1997】394号文、?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63号文、?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35号文中都做了重要的规定。反复强调:支付结算业务的查询查复是保证资金准确、及时、平安结算的重要一环,必须充分重视,认真做好。,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三、重点解析,4.关于?合同法?中的406条和407条,?合同法?第406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成心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407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丧失。,相关链接:中国人民银行提醒:警惕票据克隆行为,防范票据业务风险,2005年11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商业银行承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GA0100731208,出票人为湖南胖哥食品,收款人为湘潭市恒达食用化工,金额为500万元。该银行承兑汇票于2005年11月22日在恒丰银行总行贴现。,2005年12月19日,湘潭市商业银行接到工行山西分行平定县支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时,发现该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被克隆;12月20日、12月21日,该行在处理恒丰银行莱阳支行、农行四川内江市威远连界支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时,再次发现了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克隆票据。至12月26日,已先后在山西、山东、四川、广东等省发现了6份相同的克隆银行承兑汇票。,比较6张克隆票据的 件,均系该行承兑的号码为GA0100731208银行承兑汇票的克隆票据,具有完全一致的特征:票据号码、出票日期、出票人和收款人名称及账号等票据要素与原票据完全一致;克隆票据的汇票专用章、经办人章、出票人章以及票据打印字体与原件不符。,近年来,利用伪造、变造、克隆的票据通过贴现骗取银行资金、通过背书转让骗取他人资金的恶性犯罪案件屡有发生。针对票据业务风险较高的特点,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各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是要熟练掌握票据凭证的防伪点,切实加强票据凭证的审核工作。二是要贯彻执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制度,办理票据贴现等业务时要向承兑行进行查询,对可疑的银行承兑汇票要采取多种途径查询;查复行要做到有查必复,对于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进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行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三是要加强对存款人的宣传,帮助存款人防范票据受让风险。四是建立有效畅通的沟通机制,发现案情时,及时向商业银行上级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和公安机关报告。,摘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工作简报2005年第39期,四、操作警示,1.要防止不法分子将克隆票的风险转嫁给银行,“克隆票的生命周期与原票据期限一样,仅180天。到期后其风险必然暴露,制造者有的借以短期融资,有的借机诈骗。不管哪种目的在托收时必然败露,肇事者往往希望把银行圈进来,到达嫁祸给银行,从中牟利。本案不管羌生公司是否为克隆票的同谋,客观已经使农行第九支行蒙受了声誉上、经济上的损失。,在操作上一般不受理贴现不建议将查询结果给客户、不收取类似元的费用。如果要给予答复,应慎重地告知“真伪自辩。,四、操作警示,2.应认识查询查复工作是有风险的,会计部门受理查询查复工作往往会将其当作一般会计事务,在发出查询时被动地等待对方的回复,很少主动与承兑行联系,这应该有所纠正或改变。近年来克隆票有增多的趋势其特征就是多重克隆如人民银行通报的GA0100731208的银行承兑汇票曾被克隆6次,多家银行分别向承兑行发出查询。如果在与对方沟通中已经获知被查票据有屡次查询记录,必然有一张或一张以上是克隆的在他行或在本行,更须仔细审查,并与承兑行保持沟通。,要使会计受理人员保持高度警惕,使其认识防“克隆是反假的重要内容,要总结和交流相关经验,维护好本行受理的票据平安运行。,3.加强防克隆技术的研究,国内票据防伪专家认为:1汇票的票面数据与票据纸质之间没有物理联系,数据与密押易被克隆到变造票据上;2检验汇票的真伪,柜员只能凭肉眼、感觉对票据进行确认,存在主观判断失误和道德风险等可能性;3提高银行票据数字化防伪技术是当务之急。,四、操作警示,前沿的研究提示三个方向:1建立承兑行承兑票据的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承兑的信息直接归集到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的相关数据运行库中,查询行可直接访问该数据库,了解、查询该票据的情况和动态。2在相关票据的文字数字上加载磁编码数字防伪技术,建立票据票面数据与票据之间的物理关联性。3实施个性化信息隐含技术IPI,即将票据所有信息用特殊的方法打印在票据上,实施隐形处理,只有受理行用特别的解码镜才能阅读和核对。,四、操作警示,相关链接:4000万买真汇票 到香港“克隆,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一起兰州市首次出现的犯罪嫌疑人利用仿真技术,“克隆银行承兑汇票,骗取资金的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 据兰州市商业银行金汇支行工作人员报案:兰州某商贸员工李某持乌鲁木齐商行汇来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到该行贴现,总金额达万元人民币。出票人为乌鲁木齐某贸易;收款人为某贸易。经核实,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均为机打凭证,而李某前来贴现的兰州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为手写凭证。该行认为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为假票,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围绕兰州某商贸员工李某展开调查和案情分析。并于当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兰州某 商贸法人代表吴某抓获。经审讯,吴某对自己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承付期限长、金额大和可反复屡次转让等特点,伙同他人高价在香港购置“克隆假银 行承兑汇票骗取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今年月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与同伙潘某商议,由潘某从上海筹措万元人民币,在 乌鲁木齐开立银行保证金账号,并从银行开出万元人民币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将真汇票交给出资方,把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作为“模块交给香港的造假 人员,并出高价从香港造假人员手中购置“克隆出的假银行汇票。潘某指派李某到兰州将已伪造好的张假银行承兑汇票张金额为万元,张金额为万元交给了兰州某商贸法人代表吴某到兰州市商业银行金汇支行申请贴现时被识破。西部商报,票据案例精选和解析6,票据反假,一、票据仿制,一、票据仿制,二、问题陈述,1.本份票据已经由十一钢铁背书给了江阴宇宙商业贸易公司,即江阴宇宙商业贸易公司是票据持有人。,2.江阴宇宙商业贸易公司经人介绍认识了江阴长江鞋帽公司,提出由江阴长江鞋帽公司代它向银行申请贴现,并与之签订了委托贴现协议一份。在协议中承诺:如有过失,愿承担一切责任。,3.江阴宇宙商业贸易公司根据票面金额165万元,按贴现利率4.5,实际贴现天数64天,计算贴现利息是15840元。,4.如果以背书转让并且贴现,江阴宇宙商业贸易公司应获得贴现金为万元,但为了酬谢江阴长江鞋帽公司,江阴宇宙公司另付了一笔酬金。,二、问题陈述,5.在江阴宇宙商业贸易公司递交票据给江阴长江鞋帽公司的同时,还附有一份已经委托某商行已作查询并查复的文书,在查询查复书中明确:1要素真实2确系签发3真伪自辩。,6.江阴长江鞋帽公司正好有闲余资金,感到用自己的资金坐支,无须去贴现,就能获得两笔收益:1贴现利息2酬金。即以本票和现金支付了万元。,7.长江鞋帽公司到期在汇票上盖有背书后,持票委托当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向承兑人工商银行青岛第八支行托收,被拒。,长江鞋帽,江阴宇宙,当地警方,三、重点解析,8.工行青岛市第八支行在承兑时审查票据发现如下疑点:,该票系旧版票据;,防伪标记在紫光灯下与真正的暗记有差异;,汇票专用章与印模不符;,汇票号码不真实,有涂改现象;,单位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票据上的书写字迹与原卡片不符。,三、重点解析,9.通过 告知了江阴的同行,并告知在同时已收到一份编号与此相同的票据已作兑付。,10.长江鞋帽公司受骗即向警方报案。,11.警方对本案进行了受理和侦察,并没收了伪造的票据。,12.鞋帽公司资金无法收回与宇宙公司协商未果,即以假票贴现告至当地法院。,13.鞋帽公司不是金融机构,其接受贴现,收受的利益是否应得到保护?,三、重点解析,1.事态的开展和结果,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1本案应属返回财产纠纷案,不属票据纠纷案。,2票据权利是以真实票据为前提的,本份票据就是假票,在假票上撰写的相关文字和印鉴都无法履行或承担票据责任。,三、重点解析,3鞋帽公司无法获得票据权利,因为给予了宇宙公司万元,可要求宇宙公司返回其给予的款项。,4在假票据根底上双方签订的委托或代理贴现协议是无效协议。,5宇宙公司提供的某行查询查复书,仅是对票据识别的一个参考文件,不能追究查询查复人的责任。,6判宇宙公司十日内返回其曾获得的万元。,7案件受理费、诉前资产保全费由宇宙公司和鞋帽公司共同承担,各自一半。,三、重点解析,长江鞋帽公司不服,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无锡市中级法院终审结论: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费用由宇宙公司承担。,三、重点解析,2.假票的风险客观存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流通中的票据日益增多,2021年由商业银行承兑的票据就近万亿,以单张票据100万元计就达1200万张,成了犯罪分子热盯的肥肉,假票的形式和出现的地区普及全国,国内银行界经常交流反假技术和反假信息,犯罪分子容易在薄弱环节中突破,常常利用企业不熟悉票据业务和识假反假技术而得逞,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相关链接:1假票的形式,1、伪造票据,伪造票据是指行为人依照真实的票据样张、图案、水印、花纹、颜色、款型、格式、规格,通过印刷、复印、绘制等手段非法制造票据的行为。伪造可能发生在票据行为的各个环节,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等环节。伪造票据上的印章的来源,有的是私刻的假印章,有的通过偷盗的方式盖了真印章。,伪造票据必须具有三个要件构成,即:1伪造者所为的行为在外观上具备票据行为的特征;2行为人必须有假冒他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3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行使票据权利。,相关链接:1假票的形式,伪造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真实的票据用纸上伪造出票人签章并伪造出票行为;二是在真实、有效的票据上伪造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并伪造出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伪造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侵犯的,即只为了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享有票据权利,不承担债务,为了到达占用票面上的金额,采用非法的手段。它的特征就是假冒他人,占用他人利益,将责任和债务留给他人。,相关链接:1假票的形式,2、变造票据,?支付结算方法?第十四条:“本条所称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变造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具体说变造就是变更票据上他人记载的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付款地点和付款日期等记载内容。即是指没有变更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违法行为。,相关链接:1假票的形式,变造票据主要使用现代技术涂改票据上的金额或其他内容作案行骗,主要采取,消褪、刮擦、添加、填补、剪贴等,手法编造票据要素。变造票据最为常见的方式是变更票据金额,一般是将票据金额由小变大如3万变成30万,10万变成100万,变造的具体方法有加零或改写;变造收款人或背书人,把企图占用资金者变成票据收益人。,相关链接:1假票的形式,3、克隆票据,克隆票据是伪造票据的一种特殊形式,近年来较多的犯罪分子用此手法作案,已经引起法制部门的特别重视。,克隆票据是指对常见的流通中的票据或票据用纸的介质和要素进行非法模仿制作的行为。克隆票据行为有两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偷窥到别人已经存在的票据已有真实的票据存在;二是行为人要百分之百地模仿,以达乱假成真的目的。克隆票据有独本克隆或多本克隆,即仅克隆一份或克隆多份。,“克隆票据具有仿真度高,欺骗性强的特点,因此要识别“克隆票据,必须加强对票据本身包括票据版别、票据防伪暗记以及票据填写内容的笔迹、银行汇票专用章等等的重点审核,必要时应加强与票据有关的根底关系的审查。,相关链接2票据防伪技术分类,为了有效地防伪,权威部门根据票据的特殊印制工艺,总结了纸张防伪技术、油墨防伪技术和印刷防伪技术三个方面,在每一个方面和每项细节上均须细细甄别。其细目可见下表:,相关链接2票据防伪技术分类,纸张防伪,油墨防伪,印刷防伪,专用票据纸,荧光油墨,彩虹印刷,满版黑白水印,水溶性油墨,缩微印刷,安全纤维,渗透油墨,变幻曲线,磁性油墨,凸版印刷,红外保护,2021版商业汇票的特征,1.防伪工艺和金额栏变动,汇票增加平安线、增加新型荧光纤维、双色底纹印刷、票面右下框增加密押栏。,底纹不再按行分颜色,主题图案是兰花。左上角没有行徽、取消左上角无色荧光暗记。,小写金额栏分隔线由实线变虚线。小写金额起始位为亿元。,2021版商业汇票的特征,2.票据编码新规那么16位分两行,第一行8位相对稳定,# # # # # # # #,银行代码 0 地区代码 5/6 印制单位,第二行8位流水号渗透性油墨,银行代码特征三位数,001 人民银行 102-105 工、农、中、建,201-203 开、进、农发 313城商 314农商,301-310,交、信、光、夏、民、广、深、招、兴、浦,315恒 316浙 317农合 318渤 319徽 320村镇 321三峡 322上海农商,401 城合 402 农合 403 邮储,501-787外资银行,904 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910 农信银清算中心,地区代码特征两位数,1.华北京津冀晋蒙11、12、13、14、15,2.东北辽吉黑 21、22、23,3.华东沪苏浙徽闽赣鲁31、32、33、34、35、36、37,4.中南华南豫鄂湘粤桂琼41、42、43、44、45、46,5.西南川渝黔滇藏50、51、52、53、54,6.西北陕甘青宁疆61、62、63、64、65,7.平安线,6.,缩微文字,4.,红水线,5.,号 码,2.主图案兰,1.,水印,3.,无色荧光纤维,8.,防涂改纸张,2021版票据样式,“看票据是不科学的,不科学的方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1、鉴定过程中必须拍照存档,以便事后追查责任。如1比1全幅图象存档,各种光源下局部图象存档等。,2、审验票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定期阅读案例通报或参加案例培训。由此被长期附着在固定岗位上,被迫成为审验票“专家。,3、风险控制方法只能是事后追责,不能事先防控风险!,4、工作效率低,压力大,依赖专业人员,不利票据业务的开展。,科学的票据防伪鉴定方法,以真反假,机读检测,专家防伪检测,快速发现变造,防伪能力分级,防伪鉴定新方法,1、忽略群众防伪特征。,2,、检测机读防伪信息。,3,、检测双色荧光丝。,4,、检查变造痕迹。,完备的票据防伪鉴定步骤,1,、智能机读检测,2,、双色荧光丝定位检测,3,、变造痕迹检测,目前我国票据防伪鉴定工作现状,1,、仍固守老版票据时期形成的业务流程、规定。,2、仍使用老版票据时期“看票据的检测设备。,3,、仍有银行通过制作暗记的方法识别签发出去的票据。,防伪与鉴定之间不匹配隐藏的巨大风险,四、操作警示,1.应将相关案例告知企业客户,经营票据必须要有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票据是商业银行经营中最具特殊技术的一种产品,防伪是其核心。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和我国印钞部门科研支持下,每年都投入了巨资,防伪与反假成了业务部门的重要工作,目前有些企业、机构、社会团体急于寻找短期的投资产品,很容易类似长江鞋帽一样坐支自己的闲散资金。更有人打着代理理财的名义,将票据贴现业务扩散到没有经营许可的单位和部门。本案长江鞋帽公司因为缺乏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中了邪,蒙受了损失。从法律的审判来看,并没有对这家受害企业带来多少偏护,在一审受理中还要承担50的受理费和资产保全的费用。应该把这个案例告诉企业客户,千万不能“跨行业经营、“票据有风险、贴现要资格。,四、操作警示,2.坚决票据反假是项长期的工作,我们每年都能在公开的报章上看到各地出现伪造票据的案例和银行识假反假的事迹,但也出现了受害者和没有识破被骗的。票据流通越普及、市场经济中使用票据越广泛,越会引起犯罪分子的蠢蠢欲动,只有我们认识到票据反假是票据流通的重要组成局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才能有效识破假票、维护票据流通的平安。,苏州分行票据、会计管理部门对全国、省内以及当地发生的外部欺诈案例进行了重点剖析,要求全行各级运行管理人员对外部欺诈要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加强风险防范,认真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1)要充分利用机具防假作用,加大防伪机具的投入;(2)要将票据审票岗位作为关键岗位管理,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格,熟知审票标准和相关防伪技术,并且保持一定的岗位稳定性;(3)各支行要及时开展再培训和信息交流,培育一线人员人人要防假、会防假的良好气氛,提升全行人员外部欺诈风险防范意识;(4)各支行要组织票据业务操作流程、岗位职责修订工作,确保票据业务操作环环相扣、责任清晰;(5)通过集约化运营方式有效锁定风险控制范围,从而构建起多环节防范、全过程管理的外部风险防范体系。,小贴士:,工商银行苏州分行的做法,相关链接:工商银行某支行2021年3月识破的假票,200*年3月5日,某支行受理客户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业务,票据票面要素如下:,出票人:山东佳辰房地产开发;,收款人:山东盛世华投资开展;,承兑人:工行天桥支行;,票号:BB/0101691781;,出票日期:2021年02月02日;,到期日:2021年07月31日;,票面金额:500万元。,该张票据经会计人员初审,发现有较大疑点,同时收到承兑行查复为:“此票已于日办理未用退回,#1691781银承分别于2月19号,2月27号被查询,请慎重处理!。随后会计人员按照票据审查要点进一步逐项仔细审查,最终确定该票为伪造票据。,该张汇票存在以下疑点:,1、纸质。假银行承兑汇票纸张较薄,纸的声音较清脆;,2、底纹。假银行承兑汇票左上角及右下角花瓣花心处没有发现虚线及切线底纹;,3、号码。假银行承兑汇票号码渗透性油墨反面渗透不实;,4、水印。假银行承兑汇票水印无凹凸感且过于清晰;,5、缩微文字。斜线45度角平行微缩字母条数不够;“银行承兑汇票下端的微缩字母组数不够;,6、大写金额处用水试,未见晕开效果;,7、纤维丝。在紫光灯下有荧光反响,用针挑不出。,反假案例,潍坊高密农联社截获的500万银承假票案,200*年8月高密市某村支书李某与昌邑一魏姓男子持一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办理贴现。业务人员询问了该汇票来源。经了解,该汇票系李某为响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对该村旧村改造而引进的资金工程。经审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与收款人分别为河南省与阜新市的某企业,承兑行那么为河南省上蔡县某国有银行行,票据号码为EC0100180210。业务人员通过对该汇票的初步审查,发现其存在诸多疑点:一是票据纸张及票面印刷较为粗糙低劣,票面“银行承兑汇票字样下的缩微文“HUIPIAO字样印刷模糊不清,且有断线现象;二是票据号码部位用手触摸无凹凸感;三是根据银行承兑汇票真伪鉴别要点,该汇票号码EC0100180210中字母“C代表印制地为保定,而该票标注印制地为“上海证券印刷应用字母“A表示。针对上述疑点,业务人员又通过仪器对该汇票进行了深入签别,发现该汇票行徽暗记在紫光灯下模糊粗糙,票面未显示荧光纤维效果;在日光灯下该票反面水印模糊不清,“HP及人行徽记明显失真,且无黑白相间及立体效果。并且在查证过程中,持票人魏某在慌乱中又提供出该汇票的第一联与第三联,企图证明票据的真实性,而按照规定汇票第一联应由出票行留存,至此该汇票是假票无疑。,反假案例,深发行青岛分行堵截假银行承兑汇票案,200*年8月“太原晋广德建材单位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持1张邹城农行签发的面值3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深圳开展银行青岛分行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要求开户后办理汇票质押贷款业务。柜台人员接到票据后,发现票面比较可疑,经仔细鉴定,有以下疑点:,1、票面水印浮在外表上,长波下有反映,水印图案不均匀;,2、8位数字号码不均匀,无渗透性油墨印制,用手刮擦,数字脱落;,3、水印无“hp;,4、加盖的汇票专用章钢印不清楚且扭曲;,5、辐射状水波纹图案不均匀;,6、左上角花朵中无虚线;,7、大写金额红水线遇水不反响;,8、纸张正面无无色纤维反映。,反假案例,当时,该汇票系出票人“邹城市泉发工贸和持票人“太原晋广德建材的法人代表一同来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办理该项业务,客户主动要求去邹城农行进行当面查询,深发行青岛分行遂派出一名会计人员和一名客户经理与客户一同前往。当日到达邹城农行,但时间已晚,银行已下班只得次日办理;次日出票人和持票人的法人代表与该行柜员人员一起来到邹城农行,到达后,由银行出来自称会计经理的人说是有抢劫事件,已被公安机关封锁无法进入,然后在银行外加盖了“结算专用章,并在查复书上回复:“此票属我行出,王威经办人为手签字。深发行青岛分行会计人员对查询过程更觉可疑,回行后报告分行方案财会部。该行方案财会部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对方行的 ,与邹城农行取得联系,被告知该行早在一年前已停止办理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最终确定该票据确为假票。,反假案例,工行四川德阳分行堵截克隆银行承兑汇票案,客户要求快速地为其所持肆佰叁拾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查询贴现业务,票据票面初审员在接到票据后进行审查,发现疑点众多,经初审人员、复审人员、营业经理共同确认,认为该票据为克隆银行承兑汇票。该票具体要素如下:票号:BB/01966064;金额:肆佰叁拾万元整430万元;签发日:2006年9月27日;到期日:2007年3月24日;出票人全称:东莞市粤和商业;出票人账号:;收款人全称:东莞市广燃石化贸易;收款人账号:;开户银行:工行沙田支行。经过初步审验后,审验人员断定此票是假票,并且是克隆票,特征表现在:1、汇票号码疑是打号机或复印方式进行伪造,字体于真实汇票号码字体不符,号码颜色呈纯黑色,正面和反面无淡红色渗透效果,汇票号码用手一抠即掉;2、无真实荧光纤维,荧光纤维直接复印在汇票的票面,用针挑无真实纤维,在紫光灯下无亮度;3、汇票外表颜色与真实的汇票外表颜色较深,纸张手感较滑;4、对光源目视发现黑、白水印颜色同时发白。5、在紫光灯下汇票暗记荧光反响色泽不同,呈黄白色,票面要素反响不清晰,模糊不清。经办人员立即通过书面查询向签发行发出查询,签发行于2006年11月13日上午发回书面查复,查复书描述如下:银承01966064金额430万元我行曾签发,曾有他行银行查询,真伪自辩。经办人员又和承兑行通话,要求对方行 底卡,对方行 的底卡第三联与第二联票面印鉴不符,经营业经理、票据中心审验人员对汇票进一步确认,共同认定假票属实。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建行吉安分行杜绝假银行承兑汇票案 200*年5月吉安太子大酒店美国PSC联合投资集团所属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代表黄某持一张金额9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 票到建行吉安市分行,要求办理贴现。该承兑汇票的出票日期为2006年5月17日,到期日为2006年11月16日,出票人为海南利波集团, 吉安太子大酒店为收款人,承兑行是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经建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初步审查,觉得该汇票的交易内容有疑点,因为吉安太子大酒店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在吉安拟兴建一座四星级宾馆,主营业务为酒店住宿餐饮,而该汇票的交易内容为买卖钢材,与该公司主营业务不相符,同时还缺少增值税发票。客户经理立即将该汇票送往营业部验票并查询,经对该汇票进一步审核,发现疑点较多:一是汇票号码油墨、字体不符颜色偏黑;二是汇票的纸张没 有凹凸感;三是无水印;四是无彩色荧光纤维丝;五是荧光灯下金额栏防伪油墨荧光反响为橘黄色不是红色,荧光徽标比真票淡;六是汇票专用章比印模稍大,且字 体大小不符。基于以上疑点,财会部对该票据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向汇票签发行中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发出查询。当日下午,中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回复“未签发 此银行承兑汇票,确认该银行承兑汇票为假银行承兑汇票。,反假案例,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截获一起450万假票案,200*年某月,一名女子手持450万元的“承兑汇票来到中国银行牡丹江市分行,要求办理贴现。该行工作人员在审核汇票时发现,虽然此汇票印刷较为逼真,荧光反响正常,但汇票号码字体生硬,且无红色渗透效果。另外汇票专用章字体不符合规定,出票行与银行汇票专用章的行号不符,汇票的承兑付款期限超出正常期限一个月。基于上述疑点,银行工作人员与承兑行进行了 核实,最后确认此票为假票。,反假案例,青海省西宁商业银行成功堵截1000万元假银行承兑汇票 200*年1月,4位客户以青海美青锂业名义,持两张由湘潭市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西宁市商业银行公司业务处申请办理质押贷款业务,两张票据票面金额都为500万元。由于4位客户是首次到西宁市商业银行办理业务,加之票面金额较大,银行公司业务处经办人员认真按照银行承兑汇票审核要点,及时对这两张汇票的真实性认真审查,经过审查发现,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在票面要素方面存在多处疑点,并想法稳住了客户。同时,为得到确凿的证据,银行经办人员及时与承兑行湘潭市商业银行取得联系。通过 联系、互相 核对,确定了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确系为两张“克隆汇票,而湘潭市商业银行所签发的两张真实汇票已在山东烟台恒丰银行办理了贴现,且据湘潭市商业银行经办人员称,票据诈骗人以这两张汇票为模式,屡次克隆发票实施诈骗。,反假案例,贺兰农行职员慧眼识破400万元假票案,200*年3月9日,中国农业银行贺兰县支行为出票人宁夏东方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金额400万元,收款人为宁夏圣得华镁业,汇票到期日为 2005年9月9日。9月1日上午,农行贺兰县支行营业部收到一份从建行河北省保定市天威西路支行发来的特快专递,内装委托收款凭证一份,附银行承兑汇票 一张,汇票金额、号码、签发日期和票面内容与该行3月9日签发的内容一致。但该行营业部联行柜员在审查票据时,感觉此张银行承兑汇票纸质较差,比较光滑, 手感与假币有点相似,初步断定此张银行承兑汇票是克隆票。,反假案例,工行绍兴新昌支行截获一张50万元变造票案,200*年6月8日,一客户持一份承兑汇票到该行营业部咨询贴现事宜。持票人所提供的汇票号码为CA/0100303368,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期为2007年1月10日,到期日为2007年7月9日,出票人为新昌县利利红轴承,收款人为新昌县华氏贸易,承兑行为新昌农行。经办人员对该票据进行了认真的初审,发现该票据已有六手背书转让,背书连续,票面的纸张和银行签章都真实。但在经办人员的细心区分之下,发现了两个可疑之处。疑点一:票据号码处的正反面都沾有红色印油,票据正面号码“00303368中的“8为黑色,而非正常的棕黑色,票据反面号码“00303368中的“8也无正常的红色渗透效果,而是显示本黑色;疑点二:出票金额大写栏的红水线发生了变化。营业部立即就此事向行领导作了汇报,行领导遂组织专人到承兑银行进行上门核实。经查实,该票据悉变造,变造前票据的号码为“CA/0100303366,出票金额为一万元,其它票据要素都未作变动。值得一提的是承兑行也承兑过一笔和变造的票据内容一致的银行承兑汇票,使得变造后的票据如同克隆,通过非现场的查询查复很难发现,具有更大的蒙骗性。,反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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