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保护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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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环境资源保护法,复习,第一章 导论,需要掌握的知识点:,1.,环境的概念,2.,环境的分类,3.,环境问题及类型,1,、环境,(,P1,),环境保护法学所称的环境,1,、,概念,环境,:,是指环绕着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含义也不一样。,环境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可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环境要素也称作环境基质,是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分为自然环境要素和人工环境要素。,自然环境要素,通常是指水、大气、生物、阳光、岩石、土壤等。,人工环境要素,是指由于人类活动而形成的环境要素,它包括房屋、公共服务设施、交通、长城、绿化面积等。,2,、环境的分类,(,p2,),3.,环境问题及类型,(,p3,),概念:,指因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分类:,原生环境问题 环境污染,次生环境问题 环境破坏,第二章 环境法的含义,知识点:,1.,环境法的特征,2.,环境法的调整对象,3.,环境法的本质,4.,环境法的目的,5.,环境法的体系,1.,环境法的特征,P,24,法律性与科学技术性相结合,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相结合,多元主体与多重责任相结合,2.,环境法的调整对象,P21,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开发利用、保护环境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是区别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依据。,3.,环境法的本质,P26,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属社会法范畴。,4.,环境法的目的,P28,一元目的论,二元目的论,5.,环境法的体系,P35,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单行法,环境行政法规,环境部门规章,地方性环境法规和政府规章,环境标准,国际环境保护条约,第三章 环境法律关系,P44,概念,主体,客体,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环境责任原则,请掌握这些原则的概念,协调发展原则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理论,关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模式,国际上曾出现过三种不同的模式:,环境保护优先论,经济法展优先论,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优先论,提出背景,-20,世纪,60,年代末,工业化国 家相继出现污染和公害事件的背景下提出的。,代表,-,罗马俱乐部,,1972,,发表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罗马俱乐部的基本观点,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相互制约的因素构成。这五种趋势都按一定的指数增长。,五种增长的启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人口增长要求提供更多的粮食和工业品,进而使耕地和工业生产量也以指数增长,,工业增长使资源的消耗量越来越大,排入环境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它们是人口增长和工业增长的双重产物,因而其增长速度比人口增长和工业增长更快。,当时通过计算机模拟,五种增长趋势到本世纪初会达到极限。,由于人类与环境系统存在着,发展的无限性和地球的有限性,这一基本的矛盾,如果增长不停止而达到极性时,便会导致全球性危机和人类社会的突然瓦解。,因而,他们提出,“,必须把经济增长限制到零,”,,,即所谓,“,零增长论,”,。,第六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P10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掌握所有基本制度的概念,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资源的分类,自然资源,耗竭性资源,非耗竭性资源,可更新资源,如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不可更新资源,能被重复利用的,如黄金,不能被重复利用的,如化石燃料,恒定性资源,如太阳能,亚恒定性资源,如风能、降水,如大气、水能,易误用及易污染的资源,第九章 环境法律责任,1.,环境民事法律责任,2.,环境刑事法律责任,1.,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归责原则,-,环境破坏 过错责任原则,环境污染 无过错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因:,(,1,)无过错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打破过错原则的直接原因就是近现代大型危险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因为这些具有危险性的工业,在经营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也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恪守传统的过错原则将造成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则对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利,这是不公平的;,(,3,)环境污染损害大多数都不是出于污染者的故意或过失,且其危害范围相当广泛,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原则从环境污染的危害结果出发,不考虑加害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意在保护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它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免责事由:,P203,2.,环境刑事法律责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刑罚,依照刑法规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十章 环境侵权救济,环境侵权,P221,因人为活动导致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而对他人人身、财产或者环境权益造成损害或损害危险的事实。,第十一章 国际环境法,1.,国际环境问题的分类,2.,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3.,国际环境会议,4.,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5.,主要的国际环境条约,1.,国际环境问题的分类,区域环境问题:,莱茵河、多瑙河等跨国河道污染,全球环境问题:,海洋环境污染、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2.,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P251,3.,国际环境会议,P256,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人类环境宣言,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P259,通过和签署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五个体现可持续发展新思想、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文件。,4.,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原则,资源共享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国际合作原则,预防原则,掌握每个基本原则的含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含义,即在保护全球环境的国家责任问题上实行“共同但有区别(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原则。解决全球的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是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共同责任。但是,在对国际环境应负的责任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原因:,发达国家都经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这实际是以全球的,资源环境容量,为基础,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汲取资源和转移污染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过程中,曾不顾后果地向环境过度索取,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并在环境中累积,直到现在。,发达国家在资源消耗和排放污染物方面不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水平,都大大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25%,,却消耗了世界资源的,80%,,在全球排放的臭氧层耗损物质中,发达国家排放量占,84%,,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50%,。,全球的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从历史和现状上看,主要是发达国家造成的,因而应负主要责任。,原则践行措施,发达国家:,在承担全球环境保护的责任上,发达国家要肩负起比发展中国家更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责任,且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节能减排技术和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则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平衡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保护本国及国际环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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