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主要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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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术语,货物的价格是指货物的单价(Unit price),即进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它的内容,主要由,计量单位、价格术语、计价货币和单位价格金额,四项组成。例如,每公吨125英镑CIF伦敦。,第一节 价格术语概述,一、价格术语的含义,原始的国际贸易,是由货主自行将国内收购和加工的货物运往国外销售,然后将所取得的货币带回或在国外市场上购买货物,带回国内销售,依此循环往复。交易中的全部责任、费用和风险都是由货主自己承担。英国工业革命发生后,国际贸易得到空前的发展,与此同时,出现了各种为国际贸易服务的专业组织。,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需要考虑的问题有:,(一)费用支付,货物自卖方转交买方运转中,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关税等费用由何方支付。,(二)手续办理,货物运交过程中,货物的托运、投保、报关等方面的手续由何方办理。,(三)风险划分,在长途运输过程中,货物的风险何时何地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四)所有权转移,货物自启运地至目的地中哪一点作为转移所有权的交货地点,。,这些问题中,,交货地点是核心问题,,,确定了交货地点,对其他问题的确定起决定作用。,价格术语:,为了规范和简化贸易双方交易磋商的过程、环节和内容,节省交易时间和费用,通过长期的实践,逐渐形成了各种代表不同价格条件的贸易规则,统称贸易术语。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条件,它是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各自办理的手续、承担的费用和风险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界限的专门术语。,二、价格术语的作用,(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谈交易和订立合同,(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三)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三、有关价格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经过一些有权威的国际组织以书面文字的形式确定下来,而成为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2、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它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开会,制定了关于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称之为1928年华沙规则共包括22条。,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并更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沿用至今。,(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它是由美国9个商业团体制定的。它最早于1919年在纽约制定,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后来于1941年在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条例作了修订,命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六种:,(1)EX 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价,(2)FAS(Free Along 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价,(3)C&F(Cost &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4)CIF(Cost Insurance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价,(5)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6)FOB(Free on Board):运输工具上交货价,(三)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INCOTERMS),当代影响最大、采用最多的是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些国家的进出口商在买卖合同的一般交易条件中规定,除非另有约定,都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为准。有些国家如西班牙等甚至将该规则视为有效的成文法。,为了统一各国对价格术语的不同解释,国际商会于1936年在巴黎制定了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先后5次作了修订,使其尽量符合国际贸易惯例的要求。,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所规定的价格术语有13种,并对每个价格术语做了具体解释。,(四)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2000;简称INCOTERMS2000),2000年,为使贸易术语更进一步适应交易中使用电子信息的增多和运输方式的变化,对该通则再次进行修订,于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在1999年9月公布,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与INCOTERMS 1990相比的实质性改变:,(1)在FAS和DEQ术语下关于清关和支付关税的义务;,(2)在FCA术语下关于装货和卸货的义务,四、 价格术语的分类和解释,价格术语主要涉及六个问题:,1、术语代码、英文;,2、交货地点;,3、风险划分;,4、办理手续(出入境手续、运输契约、办理保险);,5、费用负担(运输费、保险费、出口税、进口税),6、运输方式。,INCOTERMS2000中的贸易术语,如果从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地点进行划分:,“在出口国履行交货义务”:装运合同,“在进口国履行交货义务”:到货合同,按贸易术语英文缩写字母代号的不同:,E组、F组、C组和D组,E组,EXW,EX Works,工厂交货,F组,FCA,FAS,FOB,Free Carrier,Free Alongside Ship,Free on Board,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C组,CFR,CIF,CPT,CIP,Cost and Freight,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arriage Paid to,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成本加运费,成本加运费、保险费,运费付至,运费、保险费付至,D组,DAF,DES,DEQ,DDU,DDP,Delivered At frontier,Delivered Ex Ship,Delivered Ex Quay,Delivered Duty Unpaid,Delivered Duty Paid,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后交货,第二节国际贸易中的主要贸易术语,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有,13种,贸易术语,经常使用的有,FOB、CFR、CIF,三种,装运港交货的术语,,仅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随着集装箱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发展,采用,FCA、CPT 、 CIP,贸易术语的增多,货交承运人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一,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指卖方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一)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1卖方的基本义务,(1)卖方承担的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2)卖方承担的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指定装运港,并按港口惯常方式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3)卖方承担的费用,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2买方的基本义务,(1)买方承担的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2)买方承担的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把船名、航次、船到装运港的日期等通知卖方。,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3)买方承担的费用,支付运费、保险费,以及承担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二)应注意的问题,1对离岸价格的解释,2风险转移界限问题,根据2000年通则,,装运港船舷是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点,。即在货物越过装运船舷时,卖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买方自此时起应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FOB合同的买方通常要求卖方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而卖方往往同意提供这样的提单,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实际上是负担货物装上船的风险。,3船货的衔接问题,在FOB条件下,卖方按时交货的前提便是买方按时派船。,如船只提前或延迟到达指定的装运港,则船等货或货等船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均需由买方负责;反之,如船只按时到达而卖方迟交货物,则卖方同样要承担责任。,在FOB条件下,买卖双方应加强联系,使船货衔接好。,在实际业务中,卖方也可接受买方的委托而代买方租船订舱,但这纯粹是代办,运费及手续费仍应由买方负担,如卖方租不到船、订不到舱,其风险仍应由买方负担。,4装船费用问题,装船费主要包括将货物直接装上船的费用和理舱费、平舱费等。,所谓理舱费是指货物装入船舱底后需整理、垫隔所支出的费用;,平舱费是指为了保持船舶航行时平稳和不损害船身结构,对成堆装入船舶的散装大宗货物进行整理、填平、补齐所需的费用。,采用班轮运输时,,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用包括在运费里。FOB条件下,买方负责支付运费,那么实际上装船费是由买方承担了。,在租船条件下,,装船费用到底由谁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也可用FOB术语的变形来表示。,常见的FOB变形:,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装船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即由买方负担装船费用。,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卖方负担将货物置于指定船只的吊钩可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FOBS):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FOBT):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包括理舱和平舱,(FOB Stowed and Trimmed,FOBST):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理船费和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术语的变形只是为了明确装船费用由谁承担,它并不改变FOB术语的交货地点及风险划分点。,5注意与美国的FOB术语的区分,(1)适用范围不同,INCOTERMS2000对FOB的解释,是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专指海运和内河运输。而美国定义对FOB的解释,它既被用作装运港船上交货,也被用作各种运输工具上交货的贸易术语,使用的范围非常广。,(2)在FOB和指定装运港之间是否加列“轮船”(Vessel)字样的不同。,INCOTERMS2000使用FOB术语不必加Vessel字样。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如果是在美国某装运港船上交货,必须得加Vessel字样,只有在FOB后面加上Vessel 才理解为港口交货,否则理解为在城市中某一地点交货。,例如“FOB(Vessel)San Francisco” 。,否则,美国出口方仅负责在旧金山城市交货,而不负责将货物装上船。,(3)关于交纳出口税的规定不同。INCOTERMS2000规定出口税由出口方缴纳,缴纳出口税是在装船前发生的,由出口方负担是合理的。,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规定正相反,规定进口方要支付在出口国征收的一切出口税和其他费用。,(4)风险的划分界线不同。,INCOTERMS2000规定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货物风险转移的界限不是在船舱而是在船舷。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规定,出口方负担货物装到船上为止的一切丢失和残损,是以舱底为界,而不是以船舷为界。,FOB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FOB,出口国,进口国,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公吨,成交价格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二,CFR,Cost and Fr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并支付运费。,(一)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1卖方的基本义务,(1)卖方承担的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2)卖方承担的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指定装运港,并按港口惯常方式装上船舶,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租船或订舱。,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己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3)卖方承担的费用,承担运费及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2买方的基本义务,(1)买方承担的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2)买方承担的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负责办理保险。,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3)买方承担费用,承担保险费以及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二)使用CFR贸易术语成交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租船订舱问题,CFR条件下,卖方负有自费租船订舱责任,但这种责任只限于卖方按通常条件租船或订船,使用通常类型的轮船,经惯驶航线装运货物,这意味着买方无权就船籍、船名、船型、船龄、船级等方面提出限制性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买方的上述要求卖方能够做到且不增加额外费用,卖方应考虑接受。,2装船通知问题,CFR条件下,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安排装运,买方负责货运保险。,使用CFR术语时,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何向对方发出装船通知,以免事后发生纠纷。,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至于买方未能及时保险,则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由卖方负担。”,3卸货费用问题,由于卖方已将运费付至目的港,因此,买卖双方费用的分割点便在目的港。,与FOB术语一样,国际上习惯用CFR变形来明确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常用的CFR变形:,CFR 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卸货费用接班轮条件处理,即由卖方负担卸船费用。,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买方负担货物从舱底起吊至卸到岸上的费用。,CFR吊钩下交货,(CFR Ex Tackle):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的费用,至于驳船费等均由买方负担。,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卖方负担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卸货费用。,CFR术语的变形只是为了明确卸船费用由谁承担,它并不改变CFR术语的交货地点及风险划分点。,案例:,有一份CFR合同,买卖一批蜡烛,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合格,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买方发现有20的蜡烛有弯曲现象,因而向卖方索赔。但卖方拒绝,其理由是:货物装船时,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事后又查明,起因是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承运人把该批货物装在靠近机房的船舱内,由于舱内温度过高而造成的。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拒赔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我某公司按CFR价格条件与一客户签约成交出口一批商品,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办理,该公司于10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启航。因10月1日我国法定假期,2日又适逢星期日,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收到对方急电称:该货轮于2日下午4时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我方是否以合同证明保险由买方自理,货物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为由,拒绝受理?,CFR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CFR,出口国,进口国,三,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一)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1卖方的主要义务,(1)提供合同规定的货物,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到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2)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出口手续。,(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运输单据:海运提单或同等的电子单证。,(5),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2买方的主要义务,(1)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除正常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2)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进口手续。,(3)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及有关单据并支付货款。,(二)使用CIF术语应注意的问题,对到岸价格的理解,2卸货费用问题,在CIF术语下,卸货费用的负担同CFR,CFR变形同样适合于CIF。,3保险问题,在CIF条件下,卖方负责货物保险,但卖方是为买方的利益而办理保险的,属于代办性质。,4,关于象征性交货,CIF合同的特点是“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所交单据齐全、正确,即便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买方也无权拒收单据、拒付货款。,CIF 买卖又被称为“单据买卖”,案例,: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请分析出口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出口方有权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只要是单据合格,因为,CIF是单据、象征性的交货,而且风险的转移,是在货过船舷就转移给买方了。,案例,:,某出口公司与香港一客户按CIF条件成交,出口方按时交货并将各种合格单据转交了香港客户。但货在运输途中遭到了暴风雨,致使货物受损,买方以未收到合格货物为由,拒付货款。,请问:买方有无道理,为什么?,分析,:,买方这样做没有道理,。,理由:,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而无需保证到货。,所以,买方以未收到合格货物为由,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CIF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CIF,出口国,进口国,四,FCA,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FCA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FCA,FCA,出口国,进口国,(一)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1卖方的基本义务,(1)卖方承担的风险: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监管之前的一切风险。,(2)卖方承担的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然后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承运人的充分通知。,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己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3)卖方承担的费用,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2买方的基本义务,(1)买方承担的风险,承担货物在交给指定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2)买方承担的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负责订立自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把承运人的名称、运输方式和在指定地内向承运人交货的地点和时间等通知卖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3)买方承担的费用,支付运输费用、保险费,以及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二)使用FCA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交货地点,2FCA条件下的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均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即使海洋运输也不以船舷为界。,3FCA条件下买卖双方承担费用的划分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4不论承运人在何处,卖方都负责出口报关等费用。,案例:,某公司按照FCA条件出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但到了4月30日,仍未见买方关于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此期间,备作出口的货物因火灾而焚毁。问此项货损应由谁负担?,(损失应由卖方自己负担。在FCA条件下,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虽然货物是在等待装运期间发生的,但不是装运期满后发生的),五,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指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一)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1卖方的基本义务,(1)承担货物交付承运人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2)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按期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支付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3)向买方提交约定的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2买方的基本义务,(1)从卖方交付货物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2)支付除通常运费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卸货费。,(3)在目的地从承运人那里接收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接受单据并支付货款。,(二)使用CPT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风险划分的界限问题,按照,INCOTERMS2000,的解释,货物自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只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在多式联运情况下,卖方承担的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即转移给买方。,2、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采用CPT术语时,买卖双方要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期和目的地,以便于卖方选定承运人,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往指定的目的地。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应向买方发出货已交付的通知,以便于买方在目的地接收货物。如果双方未能确定目的地买方接收货物的具体地点,卖方可以在目的地选择对自己最适合的地点。,按,CPT,术语成交,卖方只是承担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正常运费。正常运费之外的其他有关费用,一般由买方负担。货物的装卸费可以包括在运费中,统一由卖方负担,也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规定。,3CPT与CFR的异同点:,CPT与CFR的相同点:,CPT与CFR同属C组术语,按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在交货地点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卖方都要负责安排自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其费用。另外,按这两种术语订立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须保证按时交货。,CPT与CFR的主要区别:,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也不相同。,CFR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案例:我国某公司以CPT条件出口一批服装,依据合同我国公司按期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但在运输途中由于天气原因延误了规定的交货期限一个月,并因此错过了进口方的销售季节,买方因此向我国公司提出索赔。,请问:此项损失由谁来承担?,CPT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CPT,CPT,进口国,出口国,(六),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 是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缩写,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货物保险手续及支付保险费,而买方承担卖方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一)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CIP 与 CPT 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不同的仅是 CIP 的保险手续由卖方办理,保险费由卖方负担。,(二)使用CIP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风险和保险问题。,按,CIP,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的投保仍属于代办性质。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卖方要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险别投保,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应投保的险别,则由卖方按惯例投保费用最低的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10%,。,2合理确定价格。与FCA相比,CIP等于FCA加运费和保险费。这些费用都要反映在货价之中。所以,卖方对外报价时,要认真核算成本和价格。应考虑运输距离、保险险别、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类保险的收费情况,并要预计运费和保险费的变动趋势等问题。,3.,CIP,与,CIF,的异同点。,CIP,与,CIF,有相似之处,它们的价格构成中都包括了通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而且,按这两种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CIP,和,CIF,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以及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方面又有明显的区别。产生这些差别的主要原因是,两者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IF,适用于水上运输,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并且办理水上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而,CIP,术语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要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卖方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全程运输手续。卖方办理的保险,也不仅是水上运输险,还包括各种运输险。,CIP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CIP,CIP,出口国,进口国,案例:我国某公司按CIP条件从国外进口10公吨粮食。先经过海洋运输,运抵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国公司受领货物之后,卖方要求我国公司支付货物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的是否合理?,第七章,国际贸易术语和商品价格,第三节 其他贸易术语,一 EXW,E组 只有EXW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点)一种价格术语。,EXW是Ex Works的缩写。这一术语是指卖方在出口地的工厂将货物交给买方。采用这一术语时,必须注明工厂的所在地点。,工厂,码头,码头,EXW,出口国,进口国,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辆,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将货物运至预期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该术语是卖方责任最小的术语,如果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术语。,这种价格术语的交货地点在产地,双方均以交货前后划分责任、费用和风险。,在业务中选用这一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认真核算成本和价格,充分考虑风险(特别是对买方)。,、注意安排好货物的交接工作。,、注意明确货物的包装以及包装费用负担问题。,二,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船边”的一般解释是吊钩所及处。,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该术语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以下两点区别:,(1)美洲某些采用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作为解释价格术语的国家在交易中采用FAS术语时,要在指定装运港名前加注“Vessel”字样,才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相一致。,(2)如买方指定载货船只因码头水深不够等原因不能靠岸时,卖方有责任用驳船将货送至水面的实际船边,并由卖方承担自码头船边至水面实际船边的驳运费用。,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即履行了交货义务。,买方必须自该时刻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此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它要求,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DB术语。,案例:我国某公司FAS术语与欧洲某国家签订进口一批木材的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在货物完成装运后,国外卖方来电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但同时要求增加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请问:对此我国公司应如何处理?,FAS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FAS,出口国,进口国,三,DAF术语,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指卖方在毗邻国家关境前的,边境指定地点,提供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按此术语成交时,双方的费用和风险的划分是以,边境交货地点,为界的。,在这个术语中确切地指定有关,边境的交货地和地址,是极为重要的。,该术语主要用于铁路或公路运输,也可适用于其他任何运输方式。,关于海关手续:,卖方承担出口报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买方承担进口报关手续并支付进口关税。,使用DAF术语应注意的问题:,()当两国边界上有几个可供交货的地点时,买卖双方应明确商定一个具体的交货地点。,()如当事各方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写明。,()风险划分界限是在指定交货地点货交买方。,国,界,DAF术语的图形表示:,车站,工厂,DAF,出口国,进口国,案例:,我国东北地区某外贸公司于2002年9月按照DAF满洲里条件与某俄罗斯商人签订了一笔矿产品的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的数量为8000吨,可分批装运,交货期为当年12月底之前。签约后,卖方即开始备货,安排铁路运输。并于12月30日之前将8000吨产品分批运出去。买方在满洲里接受了货物,经检验发现有短量现象,同时发现有一部分货物是在2003年1月份到达满洲里的。于是,买方提出异议,指出卖方违反了交货期和短交货物,并就此提出索赔。但卖方以铁路承运人出具的运输单据证明自己按时交了货,并以商检证和铁路运单上所载明的数量说明自己是按量交货的,因此拒绝理赔。,四 DES术语,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向买方提供了未经进口清关的货物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交付至指定目的港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由买方负责安排卸货,以及办理有关接货和进口报关手续,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使用DES术语应注意的问题:,()DES是名副其实的“到岸价格”,()卖方要对货物投保适当的险别,()共同做好货物的交接工作,DES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DES,五 DEQ术语,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码头,,经进口清关,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交至该处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宜使用该术语,而应采用DES术语。,DEQ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使用DEQ术语应注意的问题:,()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在进口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和其他费用。,()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负担全部或部分进口时交纳的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只有当货物经由海运、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且在目的港码头卸货时,才能使用该术语。,DEQ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DEQ,六 DDU术语,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风险和费用(不包括进口关税、税捐和进口时须支付的其他由当局收取的费用)以及办理海关出口手续的风险和费用。,买方必须负担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风险和费用。,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对于定有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同盟协定的国家之间的贸易尤为适宜。,DDU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DDU,库,房,七 DDP术语,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进口国内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当局收取的费用,并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清关手续及费用。,与EXW相反,DDP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多的术语,它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该术语。,DDP术语的图形表示:,码头,码头,车站,工厂,DDP,库,房,第四节,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教学重点与难点,:,掌握商品价格构成和商品对外报价;,掌握贸易术语间的价格换算;,商品成本核算;,佣金与折扣的计算。,价格的掌握,(一)正确贯彻作价原则,(二)注意国际市场价格动态,(三)考虑商品价格的各种具体因素,(四)加强商品成本核算,(五)掌握不同术语间价格换算方法,一 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及影响因素,(一)作价原则,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遵循下列三个原则:,(1)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2)要结合国别、地区政策作价,(3)要结合购销意图,(二)注意国际市场价格动态,国际市场价格因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上下波动,有时甚至瞬息万变,因此,在确定成交价格时,必须注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国际市场价格涨落的趋势。,(三)考虑商品价格的各种具体因素,(1)要考虑商品的质量和档次,(2)要考虑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3)要考虑运输距离,(4)要考虑季节性需求的变化,(5)要考虑成交数量,(6)要考虑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7),其他因素,(四)掌握不同术语间价格换算方法,(1)FOB价换算为其它价,CIF=FOB+国外运费+国外保费,=FOB+国外运费+CIF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已知FOB价格,换算为其它价,1、CRF价=FOB价+运费,2、CIF价= FOB价+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3)CIF价换算为其它价,1、FOB=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2、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4),已知CRF价格,换算为其价:,1、 FOB 价= CRF价-运费,2、CIF价= CRF价/(1-投保加成保险率,),例如:,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牛肉罐头2.20美元听CIF古晋,按发票金额加成1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0.3%,客户要求改报CFR价格,请问该报多少?,解:CFR=CIFX(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2.2X1-(1+10%)X0.3%,=2.193,二、进出口商品的作价方法,(一)固定价格,固定价格指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价格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按照公约的规定,合同中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用明示的方法规定,也可用默示的方法规定。,只要当事人根据合同或事先约定可以将价格明确、具体地确定下来,都可以算作固定价格。,按各国法律规定,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例如:“每公吨500马克,CIF汉堡” 。,优点:,明确,具体,肯定,便于核算,国际市场上较常见的做法,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也较多采用这种做法,缺陷:,合同缺乏稳定性,行市发生剧烈变化时,某些不守信用的商人会寻找各种借口撕毁合同,致使我方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在价格不稳定的情况下,若采用固定价格成交,国外商人会观望不前,怕承担价格波动给他带来的风险。,(二)非固定价格,1非固定价格的种类,非固定价格,即一般所说的“活价”,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种。,(1)暂定价格,指在合同中先订立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待双方确定最后价格后再进行最后清算,多退少补。,(2)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为了照顾双方利益,解决双方在采用固定价格或非固定价格方面的分歧,也可采用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的做法,或是分批作价的办法,交货期近的价格在订约时先固定下来,余者在交货前一定期限内作价。,(3)具体价格待定,指交易双方就其他条件取得一致,合同已经成立,但规定“价格待定”或合同中没有明示或默示规定货物价格的情况。,这种作价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比较少见,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需要采用。,2利弊,(1),有助于暂时解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分歧,。双方可先就其他条款达成协议,早日签约,待日后再确定成交价格。,(2),解除客户对价格风险的顾虑,。使之敢于签订交货期长的合同,数量、交货期的早日确定,不但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出口市场,也有利于生产、收购和出口计划的完成。,(3),有利于出口方不失时机地做成生意,也有利于进口方保证一定的转售利润,。,三、出口商品国外销售价格,指商品出口企业与国外进口企业洽谈成交的价格,1. 出口商品盈亏率,指出口商品盈亏额与出口商品总成本的比率。,出口盈亏额,是指出口销售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出口销售净收入,是指出口商品按FOB价出售所得的外汇净收入;,出口总成本,是指出口商品进货成本加上出口前的一切费用和税金。,公式:,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2.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指以某种商品出口总成本与出口所得的外汇净收入之比,得出用多少本国货币换回一单位外币。,公式:,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 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100%,3. 出口创汇率,指加工后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与原料外汇成本的比率。,如果原料为本国产,其外汇成本可按原料的FOB的出口价格计算;,如果原料是进口的,则按该原料的CIF的价计算。,公式:,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100%,例如:,某公司以每公吨1000美元CIF价格出口商品,已知该笔业务每公吨需要支付国际运输费用100美元,保险费率为0.1%,国内商品采购价格为5000元人民币,其他商品管理费为500元,试计算该笔业务的出口盈亏率,(汇率为1:8.25),解:出口成本=5000+500=5500,出口净收入(FOB) =CIF-F-I,=CIF-F-110%CIF*I%,=1000-100-1.1*1000*0.001,=898.9,出口人民币净收入=898.9*8.25=7415.9,出口盈亏率=(7415.9-5500)/5500=34.8%,例如:,某公司以每公吨1000美元CIF价格出口商品,已知该笔业务每公吨需要支付国际运输费用100美元,保险费率为0.1%,国内商品采购价格为5000元人民币,其他商品管理费为500元,试计算该笔业务的出口换汇率。,解:出口成本=5000+500=5500,出口净收入(FOB) =CIF-F-I,=CIF-F-110%CIF*I%,=1000-100-1.1*1000*0.001,=898.9,换汇成本=5500/898.9=6.12人民币元/美元,例如:,某公司进口原材料FOB1000元,经过加工后出口CIF1700元。假设进口和出口的运费均为50元,进口和出口的保险费率均为0.1%,试求外汇创汇率。,解:原料外汇成本(CIF)=FOB+F+I,=FOB+F+CIF*I%*1.1,=1000+50+CIF*0.001*1.1,CIF =1051.1,原料外汇净收入(FOB)=CIF-F-I,=CIF-F-110%CIF*I%,=1700-50-1.1*1700*0.001,=1648.1,外汇创汇率=(1648.1-1051.1)/1051.1=56.8%,四 价格条款的规定,(一)价格条款的内容,商品单价(Unit price),总值或总金额( Total amount),商品单价:,由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四项内容组成。,在价格条款中可规定:“每公吨(计量单位)100(单位价格金额)美元(计价货币),CIF新加坡(贸易术语)”(USD100perM/T CIF Singapore)。,单价的各个组成部分必须表达明确。,总值或总金额是商品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二)规定价格条款的注意事项,1、合理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作价偏高或偏低。,2、根据经济意图和实际情况,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3、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币值变动带来的风险。如采用不利的计价货币时,应当加订保值条款。,4、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办法,以避免价格变动风险。,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合理运用。,6、如交货品质和数量约定有一定的机动幅度,则对机动部分的作价也应一并规定。,7、如包装材料和包装费另行计价时,对其计价办法也应一并规定。,8、单价中涉及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装卸地名称,必须书写正确、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二)规定价格条款应注意的问题,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在交易中,使用“硬币”对卖方有利,使用“软币”对买方有利,适当提高出口成交价格,订立外汇保值条款,灵活运用佣金和折扣,1佣金,(1)涵义,佣金是卖方或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作为介绍交易提供服务的酬金。,佣金一般由卖方支付,有时也可由买方支付。,如果在合同的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的百分比,即称为,“明佣”,;,如价格条款中不写明佣金的百分比,甚至连佣金字样也不出现,佣金的比例由当事人暗中确定,则称为,“暗佣”。,(2)佣金的表示方法,用文字说明,例如:每公吨300美元CIF 香港,包括2佣金。,在贸易术语后加注“C”和佣金的百分比来表示,例如:每公吨300美元CIFC2香港。,直接用绝对数表示,例如:每公吨佣金50美元。,按国际贸易习惯,佣金支付比例一般为15,不宜超出。,(3)佣金的计算,以发票金额作为计算佣金的基础,例如:CIF发票金额为10000美元,佣金率为2,则应付佣金为200美元,即不论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都按交易总额乘以佣金率来计算佣金。,以FOB总值作为计算基础,不论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都要首先转化成FOB价,然后以该交易的FOB总值计算佣金。,公式:,佣金额 = 含佣价佣金率,(4)佣金的支付,交易达成后,把佣金付给中间商,中间商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佣金,卖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再按事先规定的期限和 比率,将佣金支付给中间商,在实际业务中,第三种方法采用的最多。,2折扣,折扣,(Discount,Rebate),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优惠,即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比例的减让。,折扣分为:,凡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折扣率的,即为“明扣”;,在价格条款中不明示折扣率的,即为“暗扣”。,折扣的表示方法:,(1)用文字说明,例如:每公吨500美元FOB上海减3折扣(,US 500 Per metric ton FOB Shanghai less 3discount,)。,(2)在贸易术语后加“D”或“R”和折扣的百分比,例如:每公吨500美元 FOB D3(或 FOB R3)上海,(US 500 Per metric ton FOB D3(FOB R3)Shanghai,。,还可以把上述条款中的“”去掉,例如:每公吨 500美元 FOB D3(或 FDB R3)上海, US500 per metric ton FOB D3(FOB R3)Shanghai,。,(3)直接用绝对数表示,例如:每公吨折扣50美元(,Discount US50 per metric ton,)。,折扣一般是以发票金额或交易金额为基础计算的,通常是在买方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若是“暗扣”则不能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而是另行支付。,公式:,卖方实际净收入=原价(1 - 折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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