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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二、,以产业组织学说为基础的跨国公司理论,产业组织学说:由哈佛大学教授梅森在30年代末提出,它是研究一个产业部门(行业),组织结构的特,征,及其影响资源使用效益的理论。,组织结构的特征:指该产业部门是以什么样的竞,争形式组织起来的,即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贝 恩(50年代),结 构行 为成 效,一个产业部门的市场结构,部门中企业的市场行为,部门的经济利益、产业的增长率、部门内平等竞争的机会和充分就业等,市场结构四种类型,完全竞争:,在这种市场结构中,存在着广大的生产者,而且供应完全相同的产品,竞争者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但谁也无力影响价格,而只能接受由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独占:,产业部门内只有一家厂商,既无对手,也无替代品,它是价格的制定者。,不完全竞争:,部门内有很多生产者,虽出售同一产品,但具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可能是客观的,表现在物质形态或品质上,也可能是主观的,取决于消费者的信任和偏好。 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不仅有价格竞争,更有非价格竞争。,寡占:,少数几家大厂商在该行业内占了绝大部分生产和销售。,海默特定优势论,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用垄断优势解释美国FDI的理论:美国企业FDI主,要因为拥有技术和规模垄断优势,导师查尔斯.金德尔伯格教授认同和支持,但当时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1974年,海默英年早逝,此后,金德尔伯格进行了补充、发展、系统表述和,广泛宣传,使其受到广泛重视。,该理论称为“海默金德尔伯格学说”,1、海默的研究是对传统理论的突破,(1)海默摒弃了传统理论关于完全竞争的假设,主张从不完全竞争即市场不完善出发来进行研究。,(2)传统理论以利率的差异来说明资本的国际流动。对外投资的主要动机:追求较高的利率。但海默认为运用利率无法解释下列现象:,(1)当时美国很多大公司在海外(东道国),集资筹款,然后用来投资设厂。,(2)当时海外有大量资金涌入纽约金融市场,购买美国的各种有价证券,而另一方面美国公司又大量对外进行直接投资。,(3)当时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集中来自汽车、石油、电子、化工等某些制造业,行业分布的集中程度特别明显。,2、企业特定优势的基本观点,立论基础:,市场不完全性和垄断优势。,市场不完全性:,市场受到具有垄断优势的企业影响而呈现出不完全竞争或寡占型局面的性质。,垄断优势:,企业对某些经营要素大量占有或者独占所形成的优势。,金德尔伯格指出优势来自三方面:来自产品市场不完善的优势;来自要素市场不完善的优势;来自企业规模效益的优势。,伯克莱、卡逊内部化理论,1、内部化理论的思想渊源科斯定理,科斯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不同但可以相互替代的交易治理方式。当企业内部交易的费用比由市场来完成的费用更节约时,这种交易行为就“内部化”到企业中去;反之,则由市场交易。,最初用于解释一公司多工厂、交易均在国内进行的情形。,2、内部化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之所以积极从事对外投资,主要是为了利用和开发信息产品。,邓宁折衷理论,邓宁:英国里丁大学教授,曾任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的高级顾问,跨国公司文库总编,当代研究跨国公司问题的著名专家。,1976年,撰写论文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与多国企业:折衷方法探索,首次提出折衷一词。,1977年,在庆祝俄林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此论文,主张在跨国公司问题的研究中,要引进区位理论,并创立折衷的方法和体系。,1979年,撰写解释变化中的国际生产格局:为折衷理论辩护;1980年,撰写走向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若干经验性测试,大力鼓吹其折衷理论。,1981年,撰写国际生产与多国企业,对折衷理论进行了全面阐述。,三优势模式(OLI Paradigm),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特定优势,区位特定优势,1、所有权特定优势(又称垄断优势或竞争优势),包括两方面,一是由于独占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优势;另一是企业规模经济所产生的优势。,1991年联合国关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决定因素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所有权优势包括:研究与开发;管理与技术水平;营销技巧;企业生产效率;规模经济;相对的市场力量。,2、内部化特定优势,它是指企业在内部运用自己的所有权优势,以节约或消除交易成本的能力。,3、区位特定优势,由东道国状况决定,跨国经营企业自身无法左右, 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东道国不可移动的要素禀赋所产生的优势,如自然资源丰富、地理位置方便、人口众多等;另一方面主要指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政策法规灵活、优惠而形成的有利条件以及良好的基础设施等。,区位因素直接影响着跨国公司对外投资设厂的选址及其整个国际化生产体系的布局。,三优势模式(OLI),所有权优势,O,内部化优势I,区位优势L,对外直接投资,出 口,无形资产转让,三、跨国公司的组织形式,法律组织形式,行政或管理组织形式,1、企业的法律形式,个人企业:由个人单独出资设立并经营管理的企 业,又称独资经营企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债务负无限责任。,合 伙:两个或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设立、共同经营、共享利润的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人对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公 司:按照“公司法”注册登记、进行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企业,即为公司。是法人。,公司类型,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即仅限于股东对公司投入的股本金额,故简称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可公开向社会让渡其股权。,2、跨国企业的法律形式,跨国公司通常在母公司的基础上,在海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避税地公司。,(1)母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以参股或非股权安排行使控制;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分公司 :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公司名称和章程;无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同为一个法律实体,被东道国视为外国公司,(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公司名称和章程;在经济上和业务上被母公司控制,但子公司自主权较大,能独立开展业务;子公司在东道国注册登记,须受东道国法律管辖,不受母国政府的外交保护。,(4)避税地公司:指为避税目的而设在避税港的公司。也称纸上公司或皮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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