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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章 早期经院哲学,公元455年,汪达尔人攻陷罗马,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历史进入黑暗时代。黑暗时代专指中世纪文化蒙昧和倒退的特征,只有中世纪初期才是黑暗时代,11世纪,西方社会开始进入文化复兴的时代,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经过几百年的征战,在昔日罗马帝国的废墟上,蛮族建立的法兰克王国又实现了相对的统一。800 年,法兰克国王查理曼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史称“,查理曼大帝,”。这位雄才大略的蛮族皇帝以及他的几位继承人深刻意识到文化建设对于封建统治的重要性,开始在全帝国境内鼓励教育、兴办,学校,、招聘学者、,教授,“,七艺,”(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西欧的文化从此开始缓慢地复苏,后人把这段历史称之为“,加洛林朝文化复兴,”。由于基督教会在当时实际上扮演着文化延续者的角色,学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举办,教师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学仍然是他们最感兴趣的学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发展出了基督教的经院哲学。,一、经院哲学产生和发展,经院哲学由教父哲学发展而成。,(一)含义,1、,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原义,:指在公教会(或天主教会)学校里传授的、以神学为背景的哲学。,它的,基本特征,是:以“经院”(即教会或修道院办的学校)为生存环境,以“辩证法”(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论辩推理)为操作原则。,2、延伸含义,:指那种脱离实际、排斥经验,搞形式主义和繁琐论证的哲学。,如论证“神用泥土捏成的人的始祖亚当有无肚脐眼?”“吃人的野蛮人死后肉体复活的情况如何,这个复活的肉体是他们自己的肉体,还是他人的肉体?”,(二)发展过程,第一阶段(早期):从9世纪到12世纪末,,是经院哲学的,准备和形成时期,,最主要的是唯名论同实在论之争。安瑟尔谟被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第二阶段:从13世纪到15世纪中叶,,是经院哲学,兴盛和开始衰落时期,,最主要的是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哲学。,(三)产生和发展的条件,1、教父哲学奠定了基础,2、神学和逻辑的结合产生出新的哲学思想和风格,3、加洛林朝文化复兴和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所谓“经院哲学”最初是在查理曼帝国的宫廷学校以及基督教的大修道院和主教管区的附属学校发展起来的基督教哲学。这些学校是研究神学和哲学的中心,学校的教师和学者被称为经院学者(经师),故他们的哲学就被称为经院哲学。在某种意义上说,,虽然教父哲学是中世纪基督教哲学的组成部分,,,但是实际上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旧文明,,,经院哲学才是真正属于新世界的日耳曼民族的哲学形态,。随着大学的诞生,经院哲学进入了繁荣时期。,4、大学的诞生推进了经院哲学的繁荣,大学的诞生,大学是中世纪对人类文化的一大贡献。12世纪后期的城市繁荣,主教座堂和城市修道院的学校人数大大增加,在一些城市中出现了大学的组织。“大学”(universitas)的原义为“统一体”,本是教师和学生的行业公会。教师按照授课专业分为不同的学院,一般分为艺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和医学院等四部分,院长由教师选举产生,学校由院长联席会议共同管理。大学的学制、学位制度为哲学思维提供了充裕的时间。,5、托钵僧团的出现也对经院哲学的繁荣作出了贡献,13 世纪初,修道院隐修制度衰落,四处云游布道成为僧侣们时兴的修行方式,这些僧侣就被称为托钵僧。最早成立的两个托钵僧团体是,多米尼克修会,和,弗兰西斯修会,,旧译“多明我修会”和“圣芳济各修会”。它们的势力逐渐发展到了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由于不服从大学章程,曾经一度被驱逐出大学,后由教皇干预,才在大学站稳了脚跟,并且很快取得优势,成为经院神学与经院哲学的主要力量。,出身多米尼克修会的托马斯,阿奎那,,与出身弗兰西斯修会的波纳文图拉,是最早获得神学硕士的托钵僧,13、14世纪的哲学家几乎都出自这两个修会。,二、辩证法与反辩证法之争,辩证法能否运用于神学?涉及信仰与理性、神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1、早期护教士:精巧烦琐的辩证法无助于信仰,而且会掩盖直指人心的真理,2、图尔的贝伦伽尔:辩证法也适用于神圣事物与来自神秘启示的信仰,“理性应被应用于一切事物,正因为人被赋予理性,他才是惟一按上帝形象被造物”, “理性不知比权威高多少,它才是真正的主人与裁判”,3、达米安:辩证法相信逻辑规则,神学信仰上帝的启示和奇迹,两者是不相容的,“哲学应当像婢女服侍主人那样为神圣的经典服务”,“哲学是神学的婢女”,辩证法连“婢女”的资格都没有。,辩证法是依照逻辑规则独立运用理性的方法,它不依赖天启和信仰,运用辩证法的能力不是上帝赋予的。,德尔图良 :“惟其不可能,我才相信”达米安:逻辑的不可能乃是神学的可能,辩证法,贝伦加尔,在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上,理性是决定性的因素。信仰应当服从知识,权威应当服从理性,圣经应当服从辩证法。,反辩证法,达米安,用辩证法讨论神学问题是不适宜的。纯粹的哲学是魔鬼的发明,辩证法的第一位教师就是撒旦。,三、坎特伯雷的安瑟尔谟,安瑟尔谟(Anselm of Canterbury,1033-1109年) 。早期实在论最著名的代表,被称为,“,最后一位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推广了把辩证法运用于神学的方法,与贝伦伽尔、阿伯拉尔等创建了辩证神学的新形式,(一) “信仰寻求理性”:信仰与理性的关系,1、理性可以达到与圣经和教父教导相符合的结论,他试图把辩证法引入神学,当作论证神学信条的理性工具。,在运用辩证法的推理时,可以把教义当作有待证明的结论,而不是证明的前提,2、“信仰,然后理解”,他像神父派一样把基督教信仰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一反教父派用信仰来排斥理性的做法,极力强调理性论证对于神学信条的重要意义。,“我渴望能够理解,因为我决不是理解了才信仰,而是信仰了才理解;因为我相信:除非我相信了,我决不会理解”,安瑟尔谟认为:仅仅满足于神秘主义的信仰是人性的一种懒惰,上帝是不会拯救那些单靠信仰来领悟他的福音的懒虫和傻瓜的。例如,他说:,“,主啊,我不敢洞察你的尊严,因为我绝不以我的理解力来和你的尊严相比拟;但我期盼多少能够理解你那为我所爱的真理。,”,他坚信,信仰只是理解的前提。,“基督教应该由信仰进展到理性。”,(二)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本体论证明”,其实就是从上帝的概念直接推出上帝存在的逻辑分析。,这种证明的实质就在于认为:上帝的存在是一个必然的真理,否认上帝的存在必然导致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因而证明上帝的存在不需要借助有限的经验事实,而只需要借助先验的逻辑力量,仅仅从概念就可以推演出上帝的存在。,安瑟尔谟对上帝的本体论证明,可以概括为如下三段,推理,:,任何人都有一个关于上帝的观念,即使是不信上帝的“愚顽人”在心里也有一个“上帝”的观念,亦即一个“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但“愚顽人” 或异教徒不一定称之为上帝),这里所说的“可设想的”亦即在思想中的意思。,1、上帝是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能设想有比它更伟大的东西),2、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仅存在于思想之中,而且也在实际上存在,(不能设想比之更伟大的东西),如果这个“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仅仅是“可设想的”即在思想之中,那就不是“无与伦比”的了,因为不仅在思想中也在实际上存在比它更“无与伦比”,也更伟大。所以,认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仅仅存在于思想中,肯定是自相矛盾的。,3、省略的前提:被设想为仅在心中存在的东西,不如被设想为同时在心中与现实中存在的东西那样伟大,4、上帝存在,换言之,只要你心中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即上帝的观念,那就证明他一定也在现实中存在。,(三)高尼罗的反驳,高尼罗对安瑟尔谟的“本体论证明”进行了反驳:,说有一个既存在于思想中也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者比一个仅仅存在于思想中的存在者更伟大,这实际上已经预先断定有一个既存在于思想中也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者。,1、理解一样东西和承认它的存在是两码事;,2、观念内容的完满性并不包含实际存在。,高尼罗举例说:有一个传说的海岛迷失岛,这个海岛据说是所有岛屿中“最完美”的海岛,但我们并不能因为它是我们心中的“最完美的”海岛就必然推出它是真实存在的。,(四)安瑟尔谟的回答,一般而言,观念的完美性并不包含真实存在,但这一规则不适用于“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的观念。安瑟尔谟从两方面进行了再反驳:第一,世上只有一个无所不包的“最完美的”(或“最伟大的”)东西,那就是上帝,除上帝之外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最完美的”;第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必然的存在者”(即它们的不存在并不会导致矛盾),惟有上帝才是“必然的存在者”,它的本质就是存在,想象一个“必然的存在者”竟然会不存在,这乃是一种自相矛盾。因此,上帝作为“最完美的东西”和“必然的存在者”,必然存在 。,安瑟尔谟,本体论证明,在中世纪神学的意义在于:它们,构成了从教父哲学的神秘主义向经院哲学的理性神学过渡的重要中介,。所以他被人们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虽然安瑟尔谟强调要“由信仰进展到理性”,但是他的,本体论证明,仍然,是,以信仰作为前提的,这种,从一个信仰命题,(“上帝是最完美的东西”或“上帝是必然的存在者”),推出另一个信仰命题,(“上帝存在”)的做法,对于根本不信仰上帝的无神论者是缺乏说服力的。托马斯阿奎那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他认为安瑟尔谟的证明并不能让一个不信仰上帝的人信服,它充其量只能加强基督徒对上帝存在的理解。,阿奎那,反对安瑟尔谟从思维或概念中先验地分析出上帝存在的做法,,主张通过上帝的受造物经验地证明上帝的存在,,所以他才另辟蹊径地提出了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然而,尽管安瑟尔谟的本体论证明缺乏真正的逻辑说服力,它毕竟突破了教父哲学中那种一味强调“奥秘”、排斥理解的信仰主义传统,试图用理性论证来充实神秘主义的信仰。从西方哲学发展的角度来看,,安瑟尔谟的本体论证明具有两点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一是试图在信仰与理性之间寻求统一,二是试图在思维与存在之间建立同一性,(尽管是非自觉的)。前一点使安瑟尔谟在基督教思想史中构成了,从教父哲学的神秘主义向经院哲学的理性神学过渡的重要中介,,因而被后世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后一点则使安瑟尔谟成,为由巴门尼德所开启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性问题的重要“接力手”,,对西方近代哲学的思想巨擘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四、阿伯拉尔,(一)苦难人生,圣殿下的私语:阿伯拉尔和爱洛伊丝书信集,Stealing Heaven,天堂窃情,北京电影制片厂译制,阿伯拉尔是一位伟大的经院哲学家,巴黎大学的创始人之一。一位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神学教师。他演讲时,口若悬河,极富感染力。他的学生形容他风度翩翩,神采奕奕,充满幽默,活力四射。他开始在巴黎教书时,年仅25岁。影片中男主人公,微卷的头发,深凹的眼窝,挺直的鼻梁,嘴角边的微笑总是略带着一丝漫不经心。,巴黎圣母院牧师福尔伯特为侄女爱洛伊丝聘请家庭教师,这个家庭教师就是阿伯拉尔。这一年,爱洛依丝16岁,阿伯拉尔38岁。这件事使得爱洛依丝兴奋异常,因为阿伯拉尔的名字早已如雷贯耳,关于阿伯拉尔令人动心的故事,恐怕早已乱了她的方寸。一个才华横溢,英俊潇洒;一个年轻貌美,单纯热情。两颗心很快碰撞在一起,阿伯拉尔与爱洛伊丝相爱。秘密地过起了夫妻生活。,“我们先是朝夕相处,继而心意相通。在讲课的伪装下,我们完全投身爱河。借她上课的机会,我们像情侣所向往的一般私室独处。书卷虽然打开,我们之间倾诉的更多的是温柔话语而不是经书的诠释;交换的更多的是亲吻而不是教导。我的双手不常翻动书页,却总是在她的脸庞流连;我们的眼睛不常阅读书本,却总是,凝视对方。为了避免猜疑,我有时轻轻将她责罚,但这种责罚不是恼怒而是出于爱怜,因此香膏更加甜蜜。在爱欲的驱使下,我们尝试了各种缠绵缱绻”,不久后,爱洛依丝怀孕了。阿伯拉尔不得已把她偷偷送到自己的老家,委托妹妹照看。为了不至损害爱洛依丝的声誉,阿伯拉尔又回到巴黎,亲自去见富尔伯特,希望他同意自己与他的甥女结婚,并且希望他保守这个秘密。富尔伯特同意了,阿伯拉尔立即回到家乡,准备迎娶新娘。这时,他们的儿子已经降生。,然而,爱洛依丝担心婚姻会断送身为教士的阿伯拉尔的大好前程,不同意与他结婚,只愿意作他的情人。因为按照教会的规定,教士一旦结婚,就会失去任何升迁的机会。爱洛依丝说,“你不可能同样细心的关心你的妻子和你的神学。讲课和女仆,典籍和摇篮,书本和捻线杆,羽毛笔和纺锤,你如何能使这一切协调一致?一个需要在神学的默想中沉思的人,怎能忍受婴儿的啼哭、摇篮曲和男女仆役嘈杂喧闹的干扰呢?富人可以做到,他们在豪华宫殿里不必为开支费用操心,不必为物质上的忧虑愁眉不展,但知识分子没有这样的条件。必须为金钱和物质操劳的人,无法专心于自己的神学或哲学着述”。,但阿伯拉尔说服了她,并且把他们的婚事告诉了一些要好的朋友。他们把儿子留在妹妹家,回到巴黎,请富尔伯特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在巴黎,他们仍然需要保守婚姻的秘密,为此不得不分居,阿伯拉尔住在自己的单身宿舍中,爱洛依丝则回到舅舅家中居住。他们见面的机会不多,而且都是秘密相会。,舅舅富尔伯特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他虽然同意了这门婚事,但始终觉得受到了侮辱,名声受到了损害。况且,替他们保守婚姻的秘密也可能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说不定会毁掉自己的前程。于是,他违背自己的承诺,公开了阿伯拉尔与爱洛依丝的婚事。爱洛依丝出于对阿伯拉尔的保护,拒不承认。无奈之下,阿伯拉尔再次把爱洛依丝秘密送走,这次把她送进了一所女修院,让她穿上修女的衣服,以掩盖她的身份。,阿伯拉尔的这一举动,更加激怒了富尔伯特,他以为阿伯拉尔已经强迫爱洛依丝出家做了修女,于是他雇了一个凶手,于夜里潜入阿伯拉尔卧室,不由分说,对阿伯拉尔强施宫刑。,事发后,阿伯拉尔得到普遍的同情,凶手遭到惩罚,富尔伯特受到谴责。但是,这次劫难后,阿伯拉尔在教会中的仕途彻底结束了,因为他不再是一个健全的人,不能再在教会供职。阿伯拉尔万念俱灭,吩咐爱洛依丝出家,做一个真的修女,他自己也进入修道院做起了修士。,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阿伯拉尔与爱洛依丝除了工作上的短暂见面外,没有了任何联系。有一次,阿伯拉尔为了安慰一个遭遇苦难的朋友,把自己的遭遇写了下来,取名为我的灾难史,意思是告诉朋友,与我的灾难相比,你的痛苦算不得什么。后来,我的灾难史传到了爱洛依丝手中,她读完后,立即给阿伯拉尔写了一封充满爱意的信。她说:“我相信没有人读了它或是听了它而不流泪的,它重新唤起了我全心的悲伤。”她表示自己依然深爱着他,说“您是我的心灵和肉体唯一的拥有者”。她请求阿伯拉尔给她写信,“在上帝的面前,我请求您,不论您用任何方法,请您藉着那些慰藉的书信,回到我的身边。”,阿伯拉尔回信了。在他们来往书信中,爱洛伊丝对阿伯拉尔的称谓是“致她的主人,或毋宁说她的父亲,她的丈夫,或毋宁说她的兄长;她是他的仆人,或毋宁说他的女儿,她是他的妻子,或毋宁说他的姐妹;写给阿伯拉尔,爱洛伊丝”,或“他是除基督外她心目中的唯一,她只属于信仰基督的他一个人”。阿伯拉尔对爱洛伊丝的称谓是“致基督的新娘和仆人”。精神是支撑他们匍匐夜行的唯一力量,上帝见证着这一伟大的灵魂之恋。,他们一直保持着通信联系。在他们的通信中,大多数话题是关于修道生活的。在已经不能成为真正夫妻的时候,他们选择了另一种表达爱意的方式,即把相互间深深的爱转到了对上帝的爱中。1142年,阿伯拉尔结束了多灾多难的一生,与世长辞。生前,他曾向爱洛依丝提出,他去世后希望葬在他帮助爱洛依丝等人建立起来的圣灵修道院。爱洛依丝把阿伯拉尔的遗体运回这个修道院,依照他的遗愿下葬。1164年,同样只活了63岁的爱洛依丝也去世了,人们把她葬在阿伯拉尔的墓旁,永远纪念这对恋人。,(二)“理解导致信仰”:理性是正确信仰的前提,1、与安瑟尔谟的“信仰寻求理解”的观点相反,阿伯拉尔主张“理解导致信仰”。,2、安瑟尔谟把信仰当作理解的前提;阿伯拉尔则把理解当作信仰的前提。,3、安瑟尔谟只是想用理性来论证信仰,理性只不过是为信仰装点门面的工具;阿伯拉尔则把信仰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要求通过理解来树立起正确的信仰。,(三)辩证神学,1、辩证法的首要任务不是证明、解释,而是探索、批判,2、辩证法可帮助找到产生信仰的不确定性的原因,3、教会权威也会犯错(因语言的歧义而导致的错误理解),用辩证法探讨权威意见有必要性,4、理性与信仰不是对立的,,,“真理不会反对真理”,三、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一)波菲利问题,“共相”问题是中世纪经院哲学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它最初源于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波菲利在注释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时所提出的三个问题。,1、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1)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2)如果共相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3)如果共相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2、,波菲利问题在12世纪成为神学争论焦点的原因,(1)波埃修的逻辑著作被作为教科书广泛使用,共相性质问题自然引起神学院师生的关注,(2)11世纪神学家在运用辩证法讨论神学问题时,已自觉或不自觉地触及共相性质问题,3、围绕共相问题的理论分野,在围绕共相问题的讨论之中,形成了唯名论,(nominalism),和实在论,(realism),两大派别,每一派别又分温和派和极端派,唯名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的对象。,极端派:,共相是名词,如果说它们是实在的这种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罗色林),温和派:,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以概括或抽象而得到的,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阿伯拉尔 ),实在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极端派:,一般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的存在,犹如柏拉图的理念。,(安瑟尔谟),温和派:,这种实在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的一般本质。,(香蒲的威廉),(二)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之争,洛色林与安瑟尔漠之间关于共相性质的争论是唯实论与唯名论之间最早的争论。,1、罗色林的极端唯名论,罗色林(Roscelin,约1050 -1123 ) ,生于法国,他的学说被宗教会议指控为异端。,(1)逻辑是关于词的精巧艺术,这里的词仅指词的物质载体,即声响,(2)真正的实体只是个别事物,殊相(个别概念)表示单个事物,共相(普遍概念)表示一群个别事物,(3)罗色林的唯名论可以推出“三神论”,即圣父、圣子、圣灵是三位神的名称,上帝并不表示他们共同的实质或实体,2、安瑟尔谟的极端实在论,罗色林的错误在于把感觉印象当作理解的出发点,缺乏把握抽象观念的能力。,有形世界并不是个别事物的总和,个别事物需要有普遍原则的组织方能被联系在一起,这些普遍原则也是实在的。,以尼罗河为例,尼罗河的源泉、河流和湖泊组成了尼罗河水,尼罗河水存在于这三个部分之中,构成了这些部分共有的实在。,3、争论的焦点:共相是否具有实在性,罗色林:共相除了声音之外什么也不是,安瑟尔谟:倾向于把共相等同于柏拉图主义的理念,(三)阿伯拉尔“概念论”的唯名论思想,阿伯拉尔讨论共相问题的著作波菲利集注 是现存关于早期唯实论与唯名论争论的最完整的资料。,阿伯拉尔把波菲利的问题理解为关于一般名词与事物的关系问题,并且在波菲利的三个问题之外又增加了一个问题:“,种和属是否必定具有因命名而来的事物?或者说,如果那些被命名的事物消失了,那个共相是否仍然具有概念的意义?,”阿伯拉尔,在“理念”与“共相”之间作了区别,。他并不否认理念是先于个别事物的创世的原型,但是我们人不可能与上帝共享理念的知识,所以理念不是人的认识对象。所谓共相是以一般名词表示的种、属,它们不能像理念那样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因此,,我们所能追问的问题不是理念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共相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1、对实在论和极端唯名论的批判,(1)对实在论及温和实在论关于存在共相实在的观点的批判,A殊相是表示一个事物的特殊名词,共相是表述众多事物的一般名词,B共相是的性质是一般名词的表述功能,C如果共相是独立的普遍实在,它就无法同时、全部地分布到它所包括的众多个体事物之中,D单个事物、集合事物都不能成为共相,能够表述众多事物的共相只能是词,(2)对罗色林极端唯名论否定一般概念的意义的观点的批判,A共相作为词,说的是词的逻辑部分即词的意义,而不是词的语音部分,B语音是可感的,外在于人的对象,属于语言的语法学构造;意义是不可感的,但是可知的,内在于人的观念,属于语言的逻辑学构造,C语法上正确的构造不等于正确的逻辑表述,意义是词与事物的一种共相,2、概念论,(1)共相因为外在于它的事物而产生,A共相不可能由人的心灵无中生有地构造出来,B共相也不能从词的物质形态产生,(2)事物造成共相的原因,A事物的哪些因素与共相的表述内容相对应?,共相表述众多事物共处的状态,状态不能与事物相分离,它不是实在论所主张的普遍实体,状态也不是本质,B心灵如何根据事物的相关因素把握共相?,共相与心灵之中的一般印象相关联,是对事物相同或相似的存在状态的感性认识,与共相对应的一般形象是模糊的,既与梦中和任意想象的印象不同(是外部事物在心灵造成的),又与纯思辨的观念不同(是通过感官产生的知识),(3)对波菲利问题和第四个问题的回答,阿伯拉尔在共相问题上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对波菲利提出的三个问题,他的回答具有深刻的辩证内涵。,A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共相作为普遍概念具有客观内容,并非完全主观任意的空洞名称。但它们本身却不具有独立实在性,只能存在于理智之中。,B如果共相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名词的意义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的印象。,C如果共相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共相表述的事物共同状态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中的一般印象。,D “种和属(共相)是否必定具有因命名而来的实在?或者说,如果那些被命名的事物消失了,那个共相是否仍然具有概念的意义?” 即共相是不是一个普遍实在的名称,其意义是否在于指示事物?,个别事物是产生共相的原因,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成为不依赖于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即使个别事物消失,印象依然存在,如“玫瑰花”。,阿伯拉尔的观点是一般被称作“概念论”,即认为共相是逻辑概念与心灵中的观念。由于他在坚持共相是名词概念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共相与外部事物中的一般性具有相应的关系,他的“概念论”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这就为后来的“实在论”(托马斯阿奎那)用上帝心中的理念说明个别事物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13 世纪是经院哲学的鼎盛时期,造就了经院哲学的最大代表托马斯? 阿奎那哲学。关于共相与个别事物的关系问题,托马斯,阿奎那持一种“温和的唯实论”立场。在他看来,首先,一方面以单个的和个体的事物为对象的感性认识是以普遍的事物为对象的理智认识的起源。因此,感性的认识先于理智的认识,殊相先于共相;另一方面认识又是从潜能到现实,从不完全到完全,从混乱不清到清楚明白,从“种”到“属差”的发展过程。例如我们总是先确定一个对象是“动物”,然后才确定它是“理性的动物”还是“无理性的动物”,是人还是狮子,所以共相又在殊相之先。所以,从认识发生史来说,殊相在先,共相在后;就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来说,共相在先,殊相在后。,其次,共相是和普遍性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由于普遍性的概念来自理智的抽象,所以共相是在我们的已有知识之后获得的,因此共相在殊相之后;但另一方面,共相是潜存的东西,殊相是由于分有了潜存的共相而存在,所以共相又先于殊相。这也就是说,从认识论上看,殊相在先,共相在后;从本体论上看,共相在先,殊相在后。,最后,从共相存在于个体中的性质本身来看,在发生先后和时间的次序上,不完善的、有潜能的、较普遍的东西在先,例如动物的出现先于人;但是,在完善和自然意向的次序上,完善的、较不普遍的东西在不完善的、较普遍的东西之先,例如人比动物在先,因为自然的意向决不止于动物,而在于产生人。这也就是说,从现实的发展史来说,共相在先,殊相在后;从目的论体系来说,殊相在先,共相在后。托马斯从认识和事物的发展过程来考察共相与殊相之间的关系,显然比早期经院哲学大大进步了,在哲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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