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商业利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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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讲商业利润理论,主要内容:,一、原著的基本脉络,二、商业利润论的理论要点,三、难点问题,四、热点问题,1,一、原著的基本脉络,1,、中心思想,马克思考察了商业资本的形成、特点和作用,分析了商业资本如何参加利润的平均化,阐明了商业资本家瓜分剩余价值的规律,揭示了商业剥削的秘密。,2,这一篇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转折。在它之前,马克思主要考察产业资本的生产、流通和分配。,从这一篇开始,马克思则考察了产业资本以外的各种资本形态,如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和农业经营资本以及土地所有权,分析了剩余价值的各种转化形式,如商业利润、利息、地租,从而阐明了剩余价值的分配规律。,3,2,、本讲结构,本篇共有,5,章组成,即从第,1620,章。,可分为三个部分:,第,1618,章为第一部分,马克思重点考察和分析商业资本的特点和作用、商业利润的形成和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商业资本的周转和商品销售价格的关系等问题。这部分是本篇的重点;,第,19,章为第二部分,主要研究货币经营资本的业务与职能;,第,20,章为第三部分,从历史的角度,考究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以前的商业资本的联系与区别,4,3,、研究方法,(,1,)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商品资本和商业资本的比较分析,阐明了两者之间的共性和联系,指出了商业资本的特殊性质;,(,2,)从本质到现象的方法,本篇从利润这个剩余价值转化的一般形式出发,分析商业利润这种个别形式的形成和特点;,(,3,)历史和逻辑统一的方法,本篇首先对商业资本的性质与作用进行理论研究,然后又对商业资本的产生和发展作了历史的考究通过考究商业资本的历史,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理论的分析。,5,二、商业利润论的理论要点,1,、商业资本,(,1,)商品资本或商业资本分为两种形式或亚种,即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商品资本是指以商品形式存在的资本,是产业资本在其循环中所采取的第三种职能形式,即在出卖阶段采取的形式。,商业资本是商品资本的转化形式,6,商业资本独立的可能性,商品资本专门出售商品,使资本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得以实现,这为商品资本独立出来,专门经营商品,实现剩余价值,提供了可能性。同时,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与市场规模的扩大,又为商品资本的独立化提供了条件。所以商业资本不过是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独立发挥作用的商品资本,是商品资本独立化的形态。,7,商业资本的职能:,但是商业资本作为商品资本独立化的形式,仍然执行商品资本的职能,专门从事商品价值和利润的实现活动。,因此,它的运动公式就是,GWG,。,8,商业资本的运动特征(与商品资本相比),第一,商业资本的运动完全在流通领域中进行,第二,商业资本运动直接目的是追求利润,第三,在商业资本运动中,同一商品被转手两次,9,(,2,)商业资本的独立化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第一,缩短了资本的流通时间;,第二,节约了流通资本;,第三,加速了资本周转的速度。,但是商业资本发挥作用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商业资本的数量必须保持在社会再生产需要的范围内,如果商业资本数量和规模超过了社会生产所需要的比例和限度,就会造成流通环节过多,费用过大,投资浪费,商品积压,阻碍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10,2,、商业利润,(,1,)商业资本投资商业的目的,是要获得商业利润。,商业资本家经营商品买卖所获得的利润,叫商业利润。,商业利润的本质,商业利润只能来自产业资本占有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的让渡。它是商业资本家为产业资本家销售商品而获得的由产业资本家转让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商业利润从本质上来说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化形式。,11,商业资本不仅要获得商业利润,也要通过与产业资本竞争,获得平均利润。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通过以资本转移为特征的竞争,使商业部门与产业部门的利润率平均化,形成了平均利润率,商业资本因而得到了平均利润。它是通过商品的购销差价获得的。它不在流通中产生,而在流通中实现,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移,是商业资本参加利润平均化的必然结果。,商业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化形式,体现了商业资本家与产业资本共同剥削工人的关系。,12,(,2,)商业劳动和商业剥削的特点,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商业工人与产业工人一样,都是雇佣工人。,商业工人的劳动与产业工人的劳动又有本质的不同。产业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从事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生产性的劳动;而商业工人的劳动除了一部分生产性的劳动(如保管、包装、运输等)以外,绝大部分是从事商品买卖活动的劳动,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非生产性的劳动。,13,(,2,)商业工人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商业工人的劳动也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商业工人从社会总剩余价值中分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也分为商业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和商业利润,即有酬劳动时间,商业工人通过商业劳动,实现了劳动力的价值,用于补偿商业资本的可变部分,在无酬劳动时间内,商业工人为商业资本家实现了产业资本让渡的商业利润。,14,3,、商业资本的周转,(,1,)商业资本周转的特点,第一,周转时间不同;,第二,流通中的形态变化不同,而商业资本的流通公式则是,GWG,;,第三,商业资本的运动,与货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的运动不同。,商业资本周转的基本特征是预付的化身资本通过不间断的商品买卖,得到增殖。,15,(,2,)商业资本的周转受社会再生产的制约,第一,是受产业资本生产时间的限制;,第二,是受个人消费的限制,所以商业资本的独立化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它的周转受生产和消费的约束。,16,(,3,)商业资本的作用,第一,商业资本的周转速度对利润率的影响。商业资本由于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因此,它的周转快慢不象产业资本那样直接影响利润率的高低,只是间接地影响利润率。,第二,商业资本周转对商品生产价格的影响。在平均利润率既定,一定量商业资本获得的利润量不变的前提下,商业资本周转速度越快,它购销的商品数量就越多,单位商品内分摊的商业利润就越少,商品的销售价格就越低。,17,三、难点问题,如何理解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和获得问题?,1,、纯粹流通费用是商品流通的必要费用,这部分费用虽然不加入直接的生产过程,但加入流通过程,因而加入再生产的总过程。所以,纯粹流通费用不仅需要补偿,而且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但由于商业工人在商品买卖活动中的劳动,不创造价值,只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垫支的费用从哪里得到补偿并取得利润?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马克思通过对商业资本家垫支的几部分资本的比较,解决了流通费用的补偿和获利的问题。,18,2,、商品资本补偿方式,一般地说,商业资本家垫支的资本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用于购买商品的资本;垫支的纯粹流通费用中相当不变资本的部分;花费在纯粹流通费用中相当可变资本的部分。这三部分资本补偿和获利的方式有所不同。,19,首先,用于购买商品的资本,是一种垫支资本,它会随着商品的卖出而不断收回,同时它作为预付总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参与利润率的平均化,获得平均利润。,其次,纯粹流通费用中相当于不变资本的部分,是“生产者在生产上直接使用的不变资本的一种追加”,它的补偿要从社会总剩余价值中扣除,同时也要参加利润率的平均化,获得相应的利润。,再次,纯粹流通费用中相当于可变资本的部分,由于商业劳动不创造价值,它的补偿也只能来自社会总剩余价值的扣除,同时它也要参加利润率的平均化的过程,以获得平均利润。,20,四、热点问题,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与服务劳动创造价值问题,(一)关于马克思研究生产劳动的角度,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论述很多,比较集中的是在,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以及,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等著作中。,马克思是从三个角度阐述了生产劳动的规定性的。,21,1,、从劳动过程一般的角度界定生产劳动,马克思从劳动过程一般的角度,考察生产劳动,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化过程。”(,23.201,)“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马克思撇开了劳动过程的各种社会规定性,将生产劳动定义为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或生产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质产品的劳动。,22,2,、从商品生产的角度界定生产劳动,“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关系时,可以假定,整个商品世界,物质生产即物质财富的一切领域,都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生产工人即生产资本的工人的特点,是他们的劳动物化在商品中,物化在物质财富中。这样一来,生产劳动,除了它那个与劳动内容完全无关、不以劳动内容为转移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之外,又得到了与这个特征不同的第二定义,补充定义。”(,26.442,),23,“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对我们表现为生产劳动”,“只要劳动物化在商品即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统一中,这种劳动就始终是生产劳动”(,49.99,100,)。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在商品经济中,只有创造商品的社会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24,3,、从资本主义的角度界定生产劳动,马克思为了阐明劳动的资本主义性质,又从资本的角度,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进行了区分。,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不仅包括直接生产领域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而且也包括非生产领域为资本家转移剩余价值劳动,即“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23.556,)他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25,正如马克思所说:“这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始终是从货币所有者、资本家的角度来区分的。不是从劳动者的角度来区分的,,”,(,26.148,)“这种区分的基础在于,劳动是同作为货币的货币相交换,还是同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26.439,),而“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本身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之间的区别毫无关系。”(,26.431,),26,(,3,)从剩余价值生产的角度,“对于产业资本来说,流通费用看来是并且确实是非生产费用。,对商业资本来说,是一种生产投资。所以它所购买的商业劳动,对它来说,也是一种直接的生产劳动。”(,25.337,),27,马克思从上述三个角度,得出了三个关于生产劳动的定义,分别揭示了生产劳动不同层面的规定性,然而并没有为生产劳动下一个完整的、综合性的定义。笔者理解。由于研究目的和角度的不同,生产劳动的规定性就不同,何为生产劳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28,(,二,),探讨服务业劳动创造价值问题的基点,1,、学术界主要观点,一种观点: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坚持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服务业劳动不是生产劳动,另一种观点:则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劳动能带来利润,所以是生产劳动、也能创造价值。,第三种观点认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服务业劳动属第三产业,是社会劳动,所以是生产劳动,能够创造价值。,29,2,、对主要观点的评论,第一种观点虽然坚持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的定义,但却混淆了生产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本质区别。,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社会劳动,它强调的是社会性质。一切生产商品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可见,虽然同为生产劳动,却存在本质差别,两者不可通约。,30,第二种观点只讲生产劳动的增殖性,将利润作为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唯一尺度,对研究服务业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是不适宜的。,31,第三种观点虽然从社会劳动的角度,考察了生产劳动,但它忽略了创造价值的社会劳动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只有生产用来交换的使用价值的社会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不生产这种使用价值的社会劳动就不创造价值;二是只符合社会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即为了“满足社会对特殊物品的一种特殊需要所必要的劳动”,,(,25.716,),,才创造价值。“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的社会需要,社会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会浪费掉了,”,(,25.209,),不能创造价值。,32,(,三,),服务劳动创造价值辨析,长期以来,人们否认服务劳动能够创造价值,认为只有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服务劳动因为不能生产商品,也就不能创造价值。然而,服务劳动到底能否创造价值?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两个基本问题:第一,人类劳动是否只有凝结或物化在实体中,才能形成价值?第二,作为价值的承担者是否一定要是物质实体?,33,关于第一问题,很多人认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使用价值又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而,只有物化在商品上的无差别人类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的物化是衡量某种劳动创造价值的唯一标准。,第一、马克思认为不能把人类劳动的凝结或劳动的物化简单地理解为物化在实物商品上。他提醒我们:“对劳动的物化等等,不应象亚当,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26.163,)“,亚当,斯密的缺点只是多少过于草率地把劳动的物化理解为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46.375,),34,第二、马克思曾经论述过运输、保管、储藏以及服务等非物化形式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他认为运输“这种效用的交换价值,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交换价值一样,都是由其中消耗的生产要素,的价值加上运输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所决定的”,,(24.66)“,从而本身就处在运输中的商品的一个生产阶段,那末,它的价值就作为追加价值转移到商品本身中去。”,35,第三、理解和系统把握马克思的思想脉络和分析方法。,由于马克思运用了抽象法,对商品生产的考察是从分析物质生产过程开始的,由此,他最先论述了创造价值的人类劳动是物化在物质产品中的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物化在产品中的劳动,才创造价值,是正确的。,36,但是,随着马克思的考察,上升到具体,越出了物质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他对上述论述,就进行了补充,强调与生产有关的运输、保管、包装以及服务,这些不直接生产产品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从而最终形成了他完整的价值理论。因而,我们在以马克思理论为基础时,应注意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才能对马克思的不同论述,做出全面、系统地理解。,37,关于第二个问题,也有很多人持只有物质的使用价值才能成为价值的承担者的观点,认为这是马克思的思想。事实并非如此。马克思并没有说,只有物质的使用价值才能成为价值的承担者,相反,他明确指出使用价值总是价值的承担者,“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在它的使用价值中劳动量决定的”。(,23.211,)那末,这种使用价值有什么特殊的规定,38,首先,使用价值可以是满足各种需要的物品,也可以是提供各种效用的服务。也就是说,使用价值可以分为两类:实物化的使用价值和活动化的使用价值。,其次,作为价值承担者的使用价值,是用来交换的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与一般使用价值有本质的不同。,39,综上所述,说劳动只有物化在商品中,才能创造价值,并不是马克思的完整思想。不该以此作为判断和衡量某种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尺度。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可以得出创造价值的劳动,是生产用来交换或是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既可以物化在物质的使用价值中,也可以凝结在活动形态的使用价值里。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服务劳动只要能够提供用来交换、并符合社会一定需要的使用价值或效用,就可以创造价值。,40,(,四,),服务劳动创造价值的主要观点,1,、服务定义,(,1,)古典经济学家的定义,在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一卷中称:服务生产所使用的劳动并不“将它本身固定或实现在任何特定的物体上,这个物体在那种劳动过程过后仍将持续存在,随后还能够购得等量的劳动”,他把“牧师、律师、医生、文人、演员、歌手、舞蹈家”等等列入非生产劳动范畴,“像演员的对白,雄辩家的演说,音乐家的歌唱,他们这一班人的工作,都是随生随灭的”,另一方面,“生产劳动却能增加施加劳动的物体的价值”。,41,(,2,)马克思的观点,服务被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产品。,马克思指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所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词,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5】,42,服务都是由提供服务劳动的特点产生的。尽管在结构上有所不同,但都同属于“服务”活动。真正构成服务商品特征的,是提供无形产品的服务,所以经济学家大多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服务这个概念,即使讲的是物质产品,(,如书、画、唱片、录音带等,),,也是和服务行业有关的劳动产品。人们购买唱片,只是因为它在留声机上可以发声,而不是唱片本身有什么用处,这显然和衣服、面包的用途不同,人们购买衣服和面包,是因为它们可以穿和吃,并不是要衣服和面包提供服务活动。,43,(,3,)费希尔与克拉克的观点,到,20,世纪,30,年代末,英国经济学家、新西兰奥塔哥大学教授费希尔(,1939),与克拉克,(1940),提出经济增长阶段的模型。在分析中,他们把原料生产说成“第一”,把商品生产说成“第二”,把服务说成“第三”。原料生产被认为是第一的,因为没有原料就不可能有任何商品制造,因此第二级的制造取决于第一级的生产。把服务称为第三级的,当时可能含有服务的重要性是较低的意思,服务要取决于第一级和第二级的产出。在为了使服务概念可以操作时,他们采用了剩余分析法,凡不认为是农业和工业制造部门的产出,就属于服务部门的产出。,44,(,4,)希尔的观点,现在,经济学家经常采用希尔,(Hill,,,1997),的定义:“一项服务生产活动是这样一种活动,即生产者的活动会改善其他一些经济单位或个人的状况。这种改善是在消费单位所拥有的一种商品或一些商品的物质变化中获得,;,另一方面,改善也可以关系到某人或一批人的肉体或精神状态。”不管在那一种情况下,服务生产的显著特点是,生产者不是对其商品或本人增加价值,而是对其他某一些经济单位的商品或个人增加价值。,45,(,5,)巴格瓦蒂的观点,巴格瓦蒂,(1985),、桑普森和斯纳普,(1985),以及瑞德尔,(1986),提出的。他们通过有关贸易的形式来寻求对服务的分类方法,并将服务贸易的方式分为,4,种:,(1),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2),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3),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4),消费者和生产者移动到第三国进行的服务贸易。对某些服务,像旅游和医疗服务,服务的生产者和接受者都要移动,这与希尔服务必须在其生产地方消费的主张一致。但是,桑普森和斯纳普等不认为媒介的移动对服务的定义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指出,其他通过邮政、电话或计算机联结能提供不接触服务,如银行、保险或技术咨询等服务是由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46,(,6,)鲍莫尔的观点,鲍莫尔,(1985),提出了三种广义的服务。即不移动的个人服务,(,如理发,),,移动的个人服务,(,如电子通讯,),和渐动的个人服务,(,前两种的混合服务,),。渐动的个人服务如计算机服务,它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移动的个人服务,),和计算机硬件服务,(,不移动的个人服务,),。,47,2,、服务产品具有价值(李慧中,,2008,),将服务劳动纳入价值论的理论工作确实是艰巨的。艰巨性来自于服务产品的非实物性和它的所谓与资本的不能交换性。即使我们放松条件,把服务产品分类中的生产者服务作为能与资本交换的服务而纳入古典经济学的价值形成逻辑内,那也会把消费者服务排除在外。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因为物质商品也有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之分,人们并没有因为粮食与衣服是消费品而把它们看作是不具价值的。如果说粮食与衣服是供资本所雇佣的劳动者使用的,因而是间接与资本交换的话,那么消费者服务何尝不是与资本在作间接交换,?,看来,服务的非实物性或劳动的非“凝结”性更阻碍对服务产品的价值形成的认识。,48,(1),服务劳动的凝结性,服务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凝结在服务产品这种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上,形成价值实体,这是服务产品具有价值的第一个原因。其实,劳动的凝结、物化、结晶等都只是一种借喻词,它们都只指劳动耗费在、实现在某种使用价值上,而不管这种使用价值是实物性的还是运动性的。当然,服务劳动在其产品上的凝结相对于物质产品是有其特点的,即凝结性与运动性相结合,凝结过程的完成,服务接受者的状况发生改变,服务本身也消失了。它不能再用于同其他商品的交换。这就是说,服务劳动一边在凝结,一边又作为实际存在的凝结劳动被消费着。比如教育劳动,一边在凝结出使用价值,生产出给予教育接受者的知识,而上课结束,听课者的状况得到了改变,而教育服务本身消失了。再如理发劳动,一边美化了顾客的形象,凝结出它实际存在的使用价值,但理发劳动一结束,理发的服务本身已不存在,尽管顾客的状况得到了改变。,49,(2),服务劳动的社会性,如果说劳动的凝结性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获得价值性的“物质”基础的话,那么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私人性与社会性的矛盾是生产商品的劳动必须取得价值性的社会原因。按政治经济学理论,在商品经济中,每个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用什么生产以及怎样生产都是他个人决定和个人进行的,因而劳动具有私人性。但因为是商品经济,也就是分工和交换的经济,每个人的劳动又是整个社会生产中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一部分,因而又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性需要通过产品交换来体现。由于交换比例的度量器不能是形式各异的使用价值,唯有同质的东西才可以相互衡量,这就是价值。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是这样,生产服务的劳动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商品经济中,服务是为他人、为社会生产的,服务劳动也取得了矛盾着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两重性。与物质商品生产的私人劳动产品必须带着价值去被社会承认一样,私人的服务产品也必须带着价值去被社会承认。劳动具有私人性与社会性的两重性以及私人劳动必须实现为社会性并不因为服务产品的无形性而有所改变。,50,(3),服务劳动的抽象等同性,商品生产是为了交换,交换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的交换。交换就要有交换的比例。在物质产品生产那里,由于各自相异的使用价值没有可比性,所以不能作为产品间交换比例的衡量参照系,而唯有生产产品所投入的抽象劳动作为同质的尺度能衡量交换比例,这个同质的抽象劳动就形成了价值实体。我们这里讨论服务产品与物质产品间以及不同的服务产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是不是也由一种同质的尺度来衡量呢,?,回答是肯定的。,1000,斤粮食换一项法律服务也好,一次手术换一趟民航客运也好,都不是决定于某种物质产品与服务或者两种服务间使用价值的比例,而是决定于抽象掉了生产各种使用价值时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后的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即抽象劳动。劳动的可抽象性或抽象等同性不会因为服务产品的非实物性而有任何改变。,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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