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基本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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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二)对传统公司概念的修正,1、公司人格的否认制度,2、一人公司制度,3、国有独资公司,(三)公司的分类,现行法律上的分类,1,、按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可将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2,、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3,、按公司的国籍。可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理论上的分类,1,、依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资兼合公司,2,、以公司股东构成和股份的转让方式为划分标准,分为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二、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一、登记管辖及登记事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二、设立登记,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三、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四、注销登记,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一、公司设立概述,(一)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是指为使公司成立、取得公司法人资格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包括公司发起、筹建到成立的整个过程。,(二)公司设立的原则,公司设立主要有四种立法例:,一是自由设立主义,二是特许主义,三是核准主义,四是准则主义,二、公司设立的方式、条件及程序,(一)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发起设立,募集设立,(二)公司设立的条件,1.,有限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2.,股份公司,(,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机构(,6,)有公司住所。,(三)设立公司的程序,1,、符合法定人数与条件的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的权利和义务。,2,、制定公司章程及确定股东。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3,、必要的行政审批,4,、缴纳出资及验资。,5,、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6,、公司设立登记,第四节 公司资本制度,一、公司资本制度概述,(一)公司资本概述,1,、公司资本的概念,公司资本,(Capital),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指记载于章程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2,、公司资本与资产、净资产、股东权益,(,1,)资本与资产,(,2,)资本与净资产,(,3,)资本与股东权益,(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1,、世界各国采取的几种主要类型,(,1,)法定资本制,(,2,)授权资本制,(,3,)折中资本制,2,、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1,)坚持法定资本制的同时,引进分期缴纳制。,(,2,)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资本制度实行双轨制。,(三)公司资本原则,我国公司法采取法定资本制的立法模式,在法定资本制下,一般有三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维持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二、公司的融资,公司融资主要通过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渠道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表现为股东的出资,在股份公司则主要表现为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债权融资则主要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实现的。,(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及转让,1,、出资证明书,2,、出资的转让,3,、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及转让,1,、股份的概念和特点,狭义的股份特指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即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义务、等额划分的公司资本构成单位。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份即是使用的狭义的股份概念,因此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存在股份。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即股票,股份和股票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股份具有平等性、不可分性、不可撤回性等基本特征,但股份一般可以自由转让。,(三)公司债券,1,、公司债券的概念,所谓公司债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一样,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1,)发行公司债的积极要件。,(,2,)发行公司债的消极要件。,3、公司债券的转让,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4、可转换公司债,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三、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概念,:,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具体指法律、法规、行业通行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形式,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相关附表,5,、财务情况说明书。,(三)公积金制度的法律规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四)公司的盈余分配制度,1,、分配的顺序,2,、分配的形式,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一、股东会,(一)股东会的职权,(二)股东会的形式,(三)股东大会的表决规则,(四)股东会决议,二、董事会,(一)董事会的概念,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由领导和管理公司事务的董事组成的公司领导机构。这种集体领导机制是公司驾驭不确定性,进而追求卓越的保证。不仅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需要,国有独资公司也需要这种集体领导机构。,(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职权,1,、董事会的构成,2,、董事会的职权,(三)董事的选任、任期及其责任,1,、选任:,2,、任期,3,、责任,(四)董事会会议,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议事规则、表决规则,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议事规则、表决规则,三、经理,(一)经理的概念和法律地位,经理是指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辅助业务执行机关,(二)经理的聘任、解聘与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三)报酬的披露,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四、监事会,(一)监事会的概念与组成,1,、概念,是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监督公司各项事务的公司机构。,2,、监事会的内部组织结构,3,、任期,(二)监事会的职权,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资格,六、受信义务,(一)受信义务的概念,(二)受信义务的主体,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三)承担责任的形式,第六节 公司的变更与终止,一、公司的合并,(一)公司合并的概念及特征,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归并为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的特征:,1、公司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要订合并协议;,2、公司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3、公司合并产生总括合并的效果,(二)公司合并的方式,1,、吸收合并,2,、新设合并,(三)公司合并的程序,(四)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二、公司的分立,(一)公司分立的概念和特征,公司分立是指被分立公司依法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应当为其股东换取分立后公司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公司分立的法律特征 :,(二)公司分立的形式,1,、派生分立,2,、新设分立,三、公司的增资与减资,(一)公司的增资,(二)公司的减资,四、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一)公司终止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终止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结束经营并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过程或法律结果。,公司终止具有如下特征:,1,、公司终止须依法定程序进行;,2,、公司终止须经清算程序或破产程序;,3,、公司终止以公司注销登记为标志;,4,、公司终止的法律结果是公司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资格消灭。,(二)公司终止的原因,1,、解散。,2,、宣告破产,(三)公司清算,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第八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公司资本制度,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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