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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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际贸易实务,经济管理学院,1,第八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货物装运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保险公司或称承保人、保险人投保货物,运输险。被保险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率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据。被保险的,货物若在运输途中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则由保,险人负责对保险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保险金,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据的持有人。,2,第一节 海运风险、损失和费用,一、海运风险1、海上风险的含义:,(,Perils of the sea ),是保险业的专业术语,一般,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解释,海上风险并非局限于海上发生的灾害和事,故,那些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在陆上或海陆、,海河或驳船相连接之处的灾害和事故,也属于海,上风险。,3,2、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种。,二、海运损失和费用,(一)海上损失和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因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费用。通常表,现为两种:一种是货物本身遭到损坏或灭失造成,的损失;一种是为营救货物而支出的费用。按各,国保险业习惯,海上损失和费用也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或内河运输中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4,1、海损按其损失程度进行的分类:(1)全部损失: (,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遭受损失。全损又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是指该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灭失,或者收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被保险货,物在遭到实际全损时,被保险人可按其投保金额,获得保险公司全部损失赔偿。,*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是指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损失后,虽未完全灭,失,但对被保险人来说已没有什么用途或价值。,5,被保险的货物发生推定全损后,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以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如果按全部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所谓委付就是被保险人表示愿意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的一种行为。委付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后方能生效,保险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将接受或,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6,(2)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失或灭失。2、损失按其性质不同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遇到危险,这种危险威胁到船舶、货物,等各方的利益,为了维护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长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同时威胁船、货各方利益,而且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各方共同危险,而且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7,#,所做出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而且必须是有效的。,案例:,货主甲的8万美元货物在一次共同海损中全部被抛入大海,问他所遭受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共同海损最后要由船、货、运费各方共同分摊,这种分摊称作共同海损分摊。确定共同海损分摊的原则有两个:一是分摊应以实际遭受的合理损失或额外支出的费用为准;二是所牺牲和费用由所有收益方以最终获救的价值为基础,按比例分摊,经分摊后,应使遭受共同海损的一方与未遭受损失的其他关系方处于均等地位。,8,*,单独海损: (,Particular,average ),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失只属于特定利益方,并由受损方单独承担。,*,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货物损失,没有人为因素;而共同海损则是由采,取人为的、故意的措施而导致的损失。,#,损失的承担方式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各受益方共,同分摊。,9,案例:,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海水涌进,舱内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的不将传就近驶上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尔后为了起浮又将部分笨重货物抛入海中,,问这,一连串的损失都是单独海损吗?,如上述共同损失,为8万美元,,问各有关方面应如何进行分摊?,(设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货主甲、,乙、丙三家货物,分别为50万美元、30万美元、,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10,3、损失保障费用:海上货运保险的保障费用是,指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主要有:,(1)施救费用:,是指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的受,让人对保险标的所采取的各种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救费用负责赔偿。,11,(2)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标的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费用。,(二)其他损失,主要指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按不同原因又,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和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12,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一、中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与险别,CIC,中国海洋货物保险条款的内容包括:基本,险、附加险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以及责任的起,讫期等。,(一)基本险,1、基本险的责任范围:所谓的基本险是指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依据承保的不同责任范围,又,可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13,(,1)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2)水渍险的承包责任范围:(3)一切险的承包责任范围:,2、基本险的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对以下损失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1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涨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属于海洋货物运输战争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案例:,我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再加上该轮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目的港。卸货,时发现,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无法销售。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15,3、保险责任起讫期: 所谓责任起讫期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承担保险责任的有效时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的承包责任起讫期均同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一样,采用“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 。,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上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航运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16,(1)所谓“到达”是指被保险货物一旦进入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在仓库或储存处所中发生的损失不负责保险。,(2)如果被保险货物从海轮上卸下后放在码头仓库、货场或海关仓库,而未到达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但最长的保险期限以卸离海轮后60天为限。,(3)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4)如被保险货物在到达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目的地仓库或储存处所以前在某仓库或除所发生分配、分派等情况,则该仓库或处所就作,17,为收货人的最后仓库,保险责任也自被保险货物到达此所为止。(5)被保险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扩展保险,期限。经保险公司批准后,加收保险费即可使保,险期延长。但是,延长保险期的申请应及时办,理。一般应在交易磋商中订明有关延长保险期的,问题,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6)仓至仓条款对活牲畜、家禽则是例外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的活牲畜或家禽装上运输工具,开始,到卸离运输工具即行终止。如不卸离,则,以运输工具抵达目的港15天为限。,18,以上三种基本险别的索赔时效,自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但是,按我国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64条规定,上述索赔时,效是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的。,19,(二)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投保人只能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一种或数种,附加险。目前,中国保险条款中的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种。,1、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是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其险别共有11种。,2、特殊附加险:,是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共有8种。,20,二、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与险别,第三节 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一、确定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 ),1、含义: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投保,人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时应向保险人申报保险金,额。,2、确定方法: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保险价值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实际上就是,CIF,价加上一个百分比的加,成。因此,确定保险金额必须首先求出货物的,CIF,价。,21,即保险金额=,CIF,+,CIF,*投保加成率 =,CIF+(1+,投保加成率),如果贸易中采用的是,FOB,或,CFR,术语,则需先,换算成,CIF,价,换算公式如下:,CIF,价=,FOB,价(1+运费率)/(1-保费率*投保,加成)=,CFR,价/(1-保费率*投保加成),所谓“投保加成”是由国际贸易的特定需要决,定的。如合同对此未作决定,按2000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有义务按,CIF,价的总值另加10%作为保险金额。这部分增,加的保险金额就是买方进行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和,22,利润。如买方要求按较高的金额投保,而保险公司也同意承保,卖方亦可接受,但由此增加的保险费在原则上应有买方承担。,我国进口货物的金额则不加成,原则上以,CIF,货价计算。因为我国进口合同大多用,FOB,或,CFR,术语,为简便起见,在预约保险合同中议定,了平均运费率和平均保险费率。即,进口货物保险金额=,FOB,价(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费率,进口货物保险金额=,CFR,价/1-平均保费率,23,二、办理投保手续和交付保险费1、办理投保手续:出口合同采用,CIF,条件时,保险由我方办理。出口企业在当地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时,应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规定在备,妥货物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按要求格,式逐笔填制投保单,具体列明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及标志、起讫地点、,运输工具名称、启航日期、投保的险别等,送交,保险公司投保,并交付保险费。,2、保险费: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在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前,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据。保险费是保险人经营业,24,务的基本收入,也是保险人所掌握的保险基金即损失赔偿基金的主要来源。其计算公式如下: 出口货物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进口货物保险费=保险金额*平均保费率,其中的保费率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列有各条航线运抵各国的不同的保险,费率。我国进出口货物保险费率是我国保险公司,在货物损失率和赔付率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保险,费率水平,并根据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制定,的。,25,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保险费率按照不同商品、不同目的地、不同运输工具和不同险别分别制定为,:(1)一般货物费率 ,适用于所有货物,(2)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仅指特别订明的货物,(3)货物运输战争险、罢工险费率。,(4)其他规定,用以解决上述三项费率表中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凡属“指明货物费率”表中所列的货物,如投,保一切险,在计算费率时,应先查出“一般货物,费率”然后再加上“指明货物加费费率”。如:从,上海运往某港某货物投保一切险,一般货物费率,为0.6%,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为1.5%,则应收费,率为2.1%。,26,案例:一批货物由上海出口至某国某港口,,CIF,总金额为3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和战争险(保费率为0.03%),投保加,成率为10%。问:保险费是多少?,我国对进口货物的保险实行两种保险费率,一种,是适用于外贸各进出口公司的平均保费率,(特,约费率)另一种是适用于非外贸系统的其它进口,单位的费率。(进口货物保险费率),其中,进口货物保费率分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费率两项。一般货物费率按不同运输方式,,分险别和地区制定,但不分商品。除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中列出商品外,还适用于其他一切货物。,27,至于“指明货物加费费率”是对一些指定的商品投保一切险时采用。,三、取得保险单据,保险单据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它反映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也是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又是保险索赔,和理赔的主要依据。同时,又是进出口贸易结算,的主要单据之一。在国际贸易中,保险单据可以,背书转让。我国常用的保险单据有保险单、保险,凭证、联合凭证和预约保险单。,28,1、保险单:2、保险凭证:3、联合凭证:,4、预约保险单:,5、批单:保险单出立后,投保人如需要补充或,变更其内容时,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即可另出一种凭证,注,明更改或补充的内容,这种凭证就称为“批单”。,保险单一经批改,保险公司即按批改后的内容承,担责任。批单原则上须粘贴在保险单上,并加盖,骑缝章,作为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9,四 、保险索赔 (,Claim ),进出口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称为保险索赔。,(一)索赔的条件,1、必须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2、必须拥有可保权益。,3、必须采取施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4、必须接受理赔检验。,5、必须转让代位追偿权。,6、必须提供索赔证件。,30,对易碎和易短量货物的索赔,应了解是否有免赔的规定。 由于有些商品如瓷器、玻璃及玻璃制品、矿,砂等在运输中发生破碎或短少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保险公司对这类商品在承保一切险或在其它基本,险的基础上附加破碎、短量险时均有免赔率的规,定。如陶瓷的免赔率为,5%,,若投保金额为,100,元,破碎,4,元,则免赔。若破碎,6,元,则可以赔。,有时投保人要求取消这种免赔率,即不论损,失程度多少都要赔偿(称作:不计免赔率,,I.P.O,条款)保险公司也可接受,但要加收保费。,31,一般加收的标准是免赔率每降低,1%,,费率则增加,0.5%,。免赔率由相对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之分。如果损失额没有超过免赔率,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超过免赔率,相对免赔率不扣除免赔,率全部予以赔偿,绝对免赔率则扣除免赔率,只,赔超过部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在实行的是绝,对免赔率,但现行的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条款,则无免赔率的规定。,32,(二)索赔金额 索赔金额就是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契约和货损情况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金额。索赔金额的多少,要视损失的性质和损失的程度来定,。,1、实际全损的索赔金额:在实际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的索赔金额就是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2、推定全损索赔金额:有两种情况,其一可以全赔;其二也可以部分赔偿。,3、单独海损的索赔金额:,索赔金额=损失率*保险金额,损失率1=完整货物的市场总价- 残余货物市场,总价 /完整货物市场总价 *100%,损失率2=损失货物的发票额/发票总额*100%,33,4、共同海损的索赔金额: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由船舶、货物和运费收取方 按比例分摊。分摊的方法是先确定各,方的损失额,将总损失除以总财产额(船价、货,价、运费)求出分摊率,再将分摊率乘以各方的,财产额,即是各方应承担的共同海损损失。其公,式:,分摊率=总损失额 / 财产总额*100%,各方承担的损失额=分摊率*各方财产额,34,案例:,有一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共同海损,货物共损失50万美元,其中货主甲、乙、丙、丁分别损失10万美元、20万美元、0美元、20万美,元,船体损失25万美元,救助费3万美元,运输,损失1万美元,总计损失79万美元。货主甲、,乙、丙、丁的货物价值分别为120万美元、140万,美元、120万美元、100万美元,该载货船舶价值,500万美元,承运人运费总计20万美元,则财产,总计1000万美元。问:各方应分摊多少?,35,五、投保单与保险单的缮制 现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外运输投保单为例,就,投保单,的栏目内容及其缮制要点逐项说明,1,、投保人名称:按可保利益人的实际有关人填,写。如信用证另有规定,按来证要求办理。,2,、发票号码及标记:将发票号码转录此栏。标,记填提单上载明的标记,并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实,际标记相一致。,3,、件数:根据货物采用的包装种类填写相应的,数量。,4,、货物名称:填写货物详细名称。,36,5,、保险金额:此栏目应分别注明加成的方式及加成后的保险金额。另外还要注明币别。,6,、运输工具:海运填写船名,若需转船也应注,明。铁路、航空运输填写班次或航次。联运应注,明联运方式,如:陆海联运、陆空联运。,7,、开航日期:填写运输工具签发日期,并应注,明确切日期。如:某年某月某日。,8,、赔付地及币别:保险公司一般都在保险目的,地支付赔款。如要求在保险目的之外的地方给付,赔款,应在此栏予以声明。,37,9,、运输路程:写明“自*到*”。中途需转运,应填“自*经*到*”。,10,、提单号码及运单号码:,11,、承保的险别: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承保险别填,写。如对保险条款有特殊要求,也应在此栏注明,12,、投保单位签章:由投保单位签章并注明投保,日期。投保日期应早于船舶开航日期或运输工具,开航日期。,38,关于保险单的缮制,1,、发票号码:,2,、保险单号次:,3,、投保人:投保人填在“,At the request of “,后。,在,CIF,条件下,一般填写出口商名称;信用证项,下的保险单填信用证的受益人名称,托收项下的,保险单填委托人名称。若信用证对投保人有特殊,规定则应按来证要求办理。,4,、标记:,5,、包装及数量:此栏填最大包装件数,并与运,输单据、发票所载一致。若是散装货物,则填,“,In Bulk”.,39,6,、保险货物项目:此栏填商品名称。若品种较多,可填商品大类名称,但应与运输交易单据所载一致。,7,、保险金额:一般按发票总值的,110%,填写。信,用证项下的保险单按来证规定办理。保险金额由,金额数目和币别两部分组成,金额数目只取整,数;投保币别应与信用证、发票所载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8,、总保险金额:此栏填英文大写的保险金额及,货币全称,并与小写保险金额一致。,9,、保险费:通常保险公司已在此栏印就“,As,Arranged”(,按约定)字样,无须填写。若信用证,40,要求详细列明,应按来证办理。,10,、装载运输工具:,11,、开航日期:一般填运输单据签发日期。,12,、起讫地点:按实际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名称,且与运输单据所载一致。若需中途转船,则应加,注转运港,即“,from,装运港,to,目的港,W/T,转运,港”。若信用证规定的投保起讫地与运输单据所,载目的地不一致,即“,from,装运港,to,目的港,and,Thence to,投保讫止地”。,13,、承保的险别: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写。通常,需填写保险险别的英文缩写,并注明所依据的保,险条款及颁布的年份。,41,14,、保险勘查人:由保险公司指定,并在该栏注明其详细地址。,15,、赔款偿付地点:按信用证规定填写。若来证,未明确,则填写目的港名称。有些信用证要求在,赔款偿付地点后注明偿付币别,应照来证办理。,16,、签发日期和地点:保险单的签发日期应不迟,于运输单据签发日期。按,UCP500,第,34,条的规定,银行将拒收出单日期迟于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船或,发运或接受监管日期的保险单据。签发地点为受,益人所在地,通常已事先印就在保险单上。,17,、保险公司签章:保险单经保险公司签章后方,42,为有效,其签章一般已事先印就在保险单的右下方。保险公司出具的全套保险单一般包括正本,Original,一份,副本,Duplicate,一份和副本,Copy,三至四份。实际签发份数按信用证规定提供。,43,第四节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必须定的明确、合理。,保险条款的内容根据选用的不同贸易术语而,有所区别。以,FOB、CFR,或,FCA、CPT,条件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保险由买方负责”即,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如买方委托卖方代办保险,则应明确规定保险金,额、投保险别、按什么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费由买,方负担。同时规定保险费的支付时间和方法。,44,以,CIF,或,CIP,条件成交的合同,条款内容需明确规定由谁办理保险、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以及按什么保险条款保险,并注明条款的生,效日期。应注意避免使用“通常险”、“惯常险”或,“海运保险”等笼统的规定方法。具体订法如:,1、“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一切险的险别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有关海洋货物保险条款为准。”,2、“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一切险的险别以按伦敦保险协会1981年1月1,日货物一切险条款负责。”,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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