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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式設定, 書式設定,第 2 ,第 3 ,第 4 ,第 5 ,*,第7章 WTO贸易规则与农业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 曾寅初,主要内容,第1节 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第2节 WTO体制下的农业政策,第3节 我国的农业政策调整问题,第1节 WTO农产品贸易规则,一、,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的构成二、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三、农产品国内支持规则,四、农产品出口补贴规则,五、卫生与植物检疫规则,一、,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的构成,GATT1994,对货物贸易基本原则、制度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饿知识产权协定中与农业有关的部分,有关农产品贸易的协议:,农业协议,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等,乌拉圭回合议定书,后所附的减让表,WTO,农业协议,构成,包括序言、正文,13,部分21条文和5个附件,WTO,农业协议,序言内容,谈判最近任务,:,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产品市场上存在的种种限制和扭曲现象,长期目标,:,建立一个公正的、市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制,基本原则,:1),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和条件,2),承担义务平等,基本内容结构,:,只要涉及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卫生植物检疫等领域,WTO,农业协议,正文概要,(1),第一部分,:,第1条 术语定义 第2条 农产品范围(见表1),第二部分,:,第3条 规定减让与承诺归并,第三部分,:,第4、5条 规定市场准入的一般原则和作为特殊保障措施的例外,第四部分,:,第6、7条,第五部分,:,第8、8、10、11条,对出口补贴削减承诺的规定,第六部分,:,第12条 关于出口禁止和限制纪律的规定,第七部分,:,第13条 规定了一些“适当限制”要求,也称“和平条款”,农业协议适用的农产品范围,(1),HS(协调制度)第1章活动物,HS第2章肉和可食用肉下水,HS第3章鱼,甲壳类、软体类以及其他无脊椎动物水产,HS第4章奶制品,鸟蛋,天然蜂蜜,别处没有规定和包 括的可食用动物器官,HS第5章别处没有规定和包括的动物器官产品,HS第6章活树和其他植物产品,球茎和类似产品,插花和其他装饰性植物,HS第7章可食用的蔬菜,其他根部和块茎产品,HS第8章食用水果和坚果,橘类水果和各种瓜果的皮,HS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和香料,HS第10章谷类食品,HS第11章磨制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酶,小麦麸,HS第12章油籽和油质果实,混杂的谷种,种子和果实,工业用或医用植物,稻草麦杆和草饲料,农业协议适用的农产品范围,(2),HS第13章紫胶,橡胶,树脂和其他植物汁夜,HS第14章植物编织原料,别处没有规定和包括的植物产品,HS第15章动物或植物脂肪,油和它们的分解制品,精制食用脂肪,动物或植物蜡,HS第16章肉制品,鱼制品,甲壳类、软体类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品,HS第17章食糖和糖果,HS第18章可可豆和可可制品,HS第19章谷类,面粉,淀粉或牛奶制品,HS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其他植物制品,HS第21章混杂食用制品,HS第22章饮料,酒精和醋,HS第23章食品加工渣滓和垃圾,精制动物饲料,HS第24章烟草制品和加工的烟草替代品,WTO,农业协议,正文概要,(1),第一部分,:,第1条 术语定义 第2条 农产品范围(见表1),第二部分,:,第3条 规定减让与承诺归并,第三部分,:,第4、5条 规定市场准入的一般原则和作为特殊保障措施的例外,第四部分,:,第6、7条,第五部分,:,第8、8、10、11条,对出口补贴削减承诺的规定,第六部分,:,第12条 关于出口禁止和限制纪律的规定,第七部分,:,第13条 规定了一些“适当限制”要求,也称“和平条款”,WTO,农业协议,正文概要,(2),第八部分,:,第14条 规定了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第九部分,:,第15条 规定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差别待遇与特殊待遇,第十部分,:,第16条 规定为了避免改革对最不发达国家和食品净进口国家的负面影响,发达国家应该采取行动,第十一部分,:,第17、18、19条,WTO,农业协议的保障性措施,第十二部分,:,第20条 规定实施期限和下一轮谈判开始时间,也称“改革条款”,第十三部分,:,第21条款 “最后条款” 规定协议适用原则和附件的法律地位等,农产品减让表,减让表,是各成员方允许国外农产品提供者进入其市场的官方承诺。,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的减让表,农产品减让基本内容,注:(1)最不发达国家不需要承诺削减关税或补贴;,(2)关税削减的基础税率为1995年1月1日前的约束税率;基础税率为1986年9月乌拉圭回合开始时的实施税率;,(3)其他数字是用于计算各国有法律约束力的减让表的目标数字。,资料来源:转引自贸易走向未来,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0页。,农产品减让表举例,二、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1.,关税化义务,2.,关税削减义务,3.,规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和维持现行进口数量义务,4.,关税配额规定,5.,关税化的例外规定,1.,关税化义务,(1),非关税措施,关税措施,进口数量限制、差额征税、进口禁令、最低进口价格、任意性进口许可证、国营贸易等,关税化,(1),关税等值,:,该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减去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平均价格,(,基期是,1986-88,年,);,加工品则是农产品原料的关税等值乘以原料比重,。,(2),利用关税等值确定该产品的从量税和从价税。关税化后的税率是关税减让的基础税率。计算关税低于现行关税时,可以现行关税或成员方提出的税率作为约束关税。,同等保护程度,1.,关税化义务,(2),三个例外,:,1),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或一般保障措施,2),与农业无关的非关税措施,3),自愿选择暂时维持非关税措施而提供一个最低的市场准入机会,2.,关税减让义务,关税约束,实施关税减让的起点问题,:,目前已约束的,:,适用当前约束税率,(,包括关税化税率,),目前未约束的,:,适用1986年9月1日实施的关税税率;,发展中国家对于未约束的税率,可以自己提出一个税率作为约束税率,中国入世后的农产品关税减让,3.,最低市场准入和现行市场准入,基准期,(1986-88,年,),进口占到国内消费量的,5%,以上时,:,关税化农产品,应该维持或增加基期已经存在的市场准入机会,以下时,:,该国应建立最低市场准入机会,实施期第1年,(1995,年,),为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实施期限结束时,,,应扩大到,5%,4.,关税配额规定,关税化后的高关税阻碍贸易发展的问题,对规定数量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配额内关税率),对超过规定数量部分的进口征收较高的关税(配额外关税率),这种数量规定就是关税配额。,关税配额,:,最低市场准入或现行市场准入数量,配额数量仅仅是一种承诺,不是实际进口数量或必须出口的数量;实际进口由进口国国内市场需求和国际市场价格等决定。,中国入世后的农产品配额,5.1,特殊保障措施,进口数量剧增,1)A125%C+D,2)10%110%C+D,3)A30% B105%C+D,A:,某农产品进口量为国内消费量的比例,B:,某年度的进口量,C:,前三年平均进口量,D:,国内消费净增量,进口价格剧降,进口价格下降到低于1986-88年进口价格平均水平的10%。,根据当年实际有效关税水平的1/3,对该产品进口加征附加税,实施期为一年。,数量触发,1)10%X=40%,时,按,X,超过10%跌幅以上的,Z,的30%计征附加税,2)40%X=60%扮,除了,1),之外,,,按,X,超过40%跌幅以上的,Z,的50%计征,3)60%X=75%扮,,除了,2),之外,,,按,X,超过60%跌幅以上的,Z,的70%计征,3)75%X扮,,附加税除了,3),之外,,,按,X,超过75%跌幅以上的,Z,的90%计征,X:,价格下跌幅度,Z:,价格下跌额,价格触发,5.2,特殊处理规定,根据附件5的规定,允许采用“特殊处理规定”,两种情况:,适用于所有成员,:,实施期第1年需要达到国内消费量的4%,其余各年以基期国内消费量的0.8%递增,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主食农产品,:,仅限于国内消费量的,1%,,在,10,年内逐步递增到,4%,条件,:,基期产品的进口量在国内消费量的3%以下;基期开始未有出口补贴;国内有效限产;考虑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非贸易因素,保留非关税措施,增加最低市场准入,三、农产品国内支持规则,1.,必须削减的国内支持,:,“黄箱”政策措施,2.,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一,):,“绿箱”政策措施,3.,免欲削减的国内支持,(,二,):,“蓝箱”政策措施,差别与特殊待遇措施,4.,其它国内支持规则,:,和平条款等,1.,必须削减的国内支持,:,“黄箱”政策措施,“黄箱”政策:对生产与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综合支持总量削减,发达国家,:20%,发展中国家,:13%,最低支持水平(微量允许):,发达国家不超过,5%,发展中国家不超过,10%,所有其它部分,需要进行削减承诺,不需要进行削减承诺,1.,必须削减的国内支持,:,“黄箱”政策措施,综合支持量,(AMS):,给基本农产品生产者提供生产某项特定农产品提供的,或者给全体农产品生产者非特定农产品提供的年度支持措施的货币价值,。,总综合支持量,(total AMS):,所有有利于农业生产者的国内支持措施的货币价值和支持等量的合计,。,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良,:,政府通过市场价格支持、非免除的特定支付等手段向具体农产品提供的货币支持,非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量,:,通过累计投入补贴(如化肥与运输补贴)、信贷以及其它财政支持等非免除特定农产品的支持措施价值。,特定农产品支持等值,:,难以计算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量的,计算特定农产品支持等值,。,支持价,X,获支持总量,或者财政预算支出。,中国的综合支持总量,2.,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一,):,“绿箱”政策措施,“绿箱”政策,:,政府通过执行某项计划提供的,没有或仅有微小的生产和贸易扭曲作用,费用由纳税人而不是由消费者转移而来的支持措施,。,免于进行减让承诺,2.,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一,):,“绿箱”政策措施,“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政府一般服务,(2),为粮食供给安全储备目的的支持,(3),国内粮食支援支持,(4),单亲家庭的收入支持,(5),作物保险和收入安全中的政府支持,(6),自然灾害救济支付,(7),结构性调整援助,(,生产者退休计划和转业援助计划、资源休耕计划、投资援助计划,),(8),环境保护计划下的支付,(9),地区发展援助计划下的支付,3.,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二,):,“蓝箱”政策措施,“蓝箱”政策:允许给予被要求限制生产的农民的某些直接支付。包括:欧盟的补偿支付;美国的差额补贴。,条件,:,(1),是按固定面积或者产量提供的补贴,(2),是根据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3),是按牲畜的固定头数提供的补贴,免于进行削减承诺,3.,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二,):S&D,政策措施,发展中国家的,S&D,政策,(,特殊待遇与差别待遇,):,(1),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者可以普遍获得的投资补贴,(2),发展中国家低收入或者资源贫乏者可普遍获得的农业投入补贴,(3),为鼓励生产多样化,放弃种植非法麻醉作物的补贴,免于进行削减承诺,4.,其它国内支持规则,:,“和平条款”等,目的,:,减少出现农产品国内支持和补贴方面的争端,避免成员之间单方面的报复与反报复,规定了各成员方的克制义务(第13条)和平条款,规定,:,“绿箱”政策不受,GATT1994,和反补贴协议的约束:,(1),就反补贴而言,是不可诉的补贴,;(2),免于按,WTO,反补贴协议中“重大损害”规则采取行动,;(3),因非违法性取消或给予另一成员关税减让,导致自身利益损害而采取的措施应免于起诉,其它国内支持措施(蓝箱政策、,S&D,政策、最低支持水平等)原则上不适用以上规定。,四、农产品出口补贴规则,1.,出口补贴的含义和削减义务,2.,削减出口补贴承诺的适用范围,3.,削减出口补贴的时间和幅度,4.,实施期中的灵活安排及其条件,5.,防止规避出口补贴削减义务的规定,1.,出口补贴的含义和削减义务,出口补贴是指根据农产品的出口实绩提供的补贴(第1条),除符合农业协议和该成员减让表列明的承诺之外,每一成员保证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提供出口补贴 (第8条),2.,削减出口补贴承诺的适用范围,(1),对农产品出口进行的直接补贴,(2),以低于国内价格销售或处理政府库存,(3),资助生产者的出口补贴,(4),市场营销补贴,包括国际运输补贴,(5),国内交通运输补贴,(6),根据农产品纳入出口产品的程度而定的补贴,注:协议执行期间,发展中国家不须对(4)和(5)作出削减承诺。,3.,削减出口补贴的时间和幅度,4.,实施期中的灵活安排,一成员减让表中所列为实施期内每年的出口补贴承诺水平,是补贴预算支出削减的最高水平或出口数量削减的最大数量。,实施期第2至第5年的任何一年中,实际支出的出口补贴可以灵活安排,超过该成员减让表所列的该产品的相应年承诺水平。,灵活安排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5.,防止规避出口补贴削减义务的规定,不得以未列入出口补贴削减条款适用范围的补贴行为的实施,以及非商业性交易,来规避出口补贴削减义务,。,例如,:,出口信贷担保和保险计划,国际粮食援助计划,国营贸易经营,五、卫生和植物检疫规则,1.,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的由来,2. ,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的使用范围,3.,成员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4.,成员之间协调一致和平等对待义务,5.,措施的透明度和控制规定,1.,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的由来,新贸易保护主义表现之一:利用卫生和植物检疫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乌拉圭回合中,以独立的法律文件的形式载入了乌拉圭回合的最后文件,成为多边贸易协议之一。, ,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包括序言、14个条款和3 个附件组成,。,2. ,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的适用范围,(1),保护境内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虫害、病害、带病有机体或致病有机体的传入、定居或传播产生的风险,(2),保护境内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食品、饮料或者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3),保护境内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虫害或病害的传入、形成或传播产生的风险,(4),防止和限制境内因病虫害的传入、形成或传播产生的其它损害,3.,成员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有权采取为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基本义务,:,(1),措施只能在符合目的的必要的限度内实施,(2),应该以科学原理为依据,除外措施,(,第5条第7款),:,科学依据不充分情况下的临时措施,(3),在情形相同或相似的成员之间、境内和其它成员领土之间,不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和变相的限制,4.,成员之间协调一和平对待义务,应该以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为依据,有科学理由的话,可以采用比有关标准要求更高的措施,尽可能全面参与国际组织及其附属机构,国际营养法典委员会,(CODEX),国际兽疫局,(OIE),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出口成员方应客观提供必要的证据,以便于进口方检验、检测以及执行其它程序,5.,措施的透明性和控制等规定,确定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的透明度。例如,:,*,法律、法规的及时公开,*,公布与生效之间的时间间隔,*,新定或修改时的事先通知,*,建立全国性咨询点,有关控制、检查和批准程序的条款。例如,:,*,批准添加剂、确定污染允许量应遵循附件,C,*,执行程序没有不适当的厌恶,中美有关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达成的协议,(1),柑橘:进出进口限制。德克萨斯等州(没有果蝇地区和来自果蝇发作区,20,公里以外地区)经过批准的县,将被允许出口柑橘到中国,(2),小麦:解除美国西北太平洋地区7个州小麦进口禁令。美国所有地区到中国所有港口,只要每50克小麦样品中不到30000个小麦矮腥黑穗病(,TCK),孢子的水平,就可以进口,(3),肉类:接触美国所有带有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USDA),核发的安全卫生证明的肉类、家畜的进口禁令,第2节 WTO体制下的农业政策,一、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规则的问题,二、,新一轮谈判的法律依据,三、,农产品贸易规则的可能发展方向,四、,国际农业政策的变化趋势,一、,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规则的问题,1.,高关税(关税峰值)问题,2.,关税升值问题:随着加工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关税的关税设计,3,关税配额管理不规范问题,4.,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的削减相当有限,二、,新一轮谈判的法律依据,农业协议,第20条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实施期结束前一年(,1999定),开始继续谈判“改革条款”,农业协议,第13条规定,,,“绿箱”政策措施为不可诉补贴,仅在实施期内有效,今后的命运有待继续谈判和平条款,三、,农产品贸易规则的可能发展方向(1),市场准入方面:进一步削减关税,特别是关税峰值、关税升级、配额内关税等;关税配额的透明度和规范管理方法,国内支持方面:改进“绿箱”和“蓝箱”政策措施,提高透明度和削减水平;农业多功能性问题,出口补贴方面:出口信贷、国营贸易、优惠贷款等规避协议的行为;取消出口限制问题,三、,农产品贸易规则的可能发展方向(2),卫生和植物检疫方面:转基因食品的规范问题,“预防性原则”的适用问题 ;标准问题;科学依据问题,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发展箱的问题;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中小国家利益问题;转型国家问题,。,四、,国际农业政策的方向,1、价格支持保护政策的减少与转变,2、绿箱政策正越来越受到重视,3、环境政策与农业政策的一体化趋势,4、食品安全政策的强化,第3节 我国的农业政策调整问题,一、我国农业政策的历史转换,1、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阶段?,2、粮食由不足到相对过剩?,3、农业掠夺政策阶段的结束?,二、消极的农业政策到积极的农业政策,1、自由化与放开为中心的农业政策,2、口号式农业政策的实质化,3、政策不需要积极的财政与金融手段吗?,三、我国农业政策的具体调整,1、农业补贴的可能性及其改,补贴是否需要? 从补流通到补生产?,2、农业负担的减轻与税费改革,停滞掠夺的可能性? 税费改革的问题与矛盾?,3、加强绿箱政策的投入,研究开发与技术推广 基础设施建设,4、结构调整与提高竞争力,结构调整的成本分担 风险分担 质量与标准化,思考题,1、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的主要由哪些内容构成?,2、农产品关税化的含义与具体方法如何?,3、什么式关税配额?为什么要利用关税配额扩大农产品的市场准入?,4、按照WTO农产品贸易规则,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可以划分为哪几个部分?各部分应该承担什么义务?,5、根据WTO贸易规则,国际农业政策的发展趋势如何?,6、根据WTO贸易规则,我国农业政策应该作哪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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