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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3章 国际服务贸易协议,9/21/2024,1,第一节 WTO体制与服务贸易协议形成,服务贸易规则的历史演变,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协议,、,国际航空运输协定,、,国际航班过境协定,(芝加哥),1951,年:,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日内瓦),1970,年:,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伯尔尼),这些协议或公约仅仅集中于运输部门。,9/21/2024,2,1950,年:,无形贸易自由化法案,(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60,年:,资本移动自由化法案,、,无形贸易自由化法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协议中已经开始明确提出“无形贸易,”,这个词。而且,二战以后相继签署的区域集团协议中也涉及了服务贸易问题。,例如:,1957,年:,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1983,年:,关于建立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1992,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9/21/2024,3,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背景,(1)发达国家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在经历1979-1982年经济危机后,美国经济增长缓慢,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赤字日增,而在服务贸易领域却占据明显优势,连年顺差。,以1984年为例,美国的商品贸易有1140亿美元的逆差,而服务贸易却有140亿美元的顺差。,作为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美国急切地希望打开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市场,通过大量的服务贸易出口来弥补贸易逆差,推动经济增长;而各国对服务贸易的不同程度的限制,成为美国利益最大化的障碍。因此,美国积极倡导实行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建议“单轨制”谈判方式),9/21/2024,4,(2)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由坚决抵制到逐步接受。,当美国起初提出服务贸易问题时,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坚决反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理由为:,发展中国家的服务部门尚未成熟,经不起发达国家激烈竞争的冲击,过早地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会挤垮这些尚处于幼稚阶段的民族服务业,因此,在这些行业获得竞争力以前,不会实施开放。,有些服务行业还涉及国家主权、机密和安全。(例如,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涉及国家主权;信用评级模型作为机密得到保护),9/21/2024,5,(3)随着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谈判问题上的认识逐步统一,发展中国家坚决抵制的立场有所改变。,一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某些服务业已取得相当的优势(例如,韩国的建筑工程承包、新加坡的航空运输业)。,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迫于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认识到如果不积极地参与服务贸易的谈判,将会形成由发达国家制定服务贸易的规则,而自己只能成为被动的接受者,其利益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害。,(建议“双轨制”谈判方式),9/21/2024,6,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背景,1986年9月GATT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启动之初,就确立了三大新的谈判议题:,第一、,服务贸易,;,第二、知识产权;,第三、投资。,1987年2月,GATT又将服务贸易从货物贸易中独立出来,使服务贸易谈判与货物贸易谈判并列成为两个独立的小组而分别进入各项议题的正式谈判,服务贸易成为世人瞩目的话题。此后历经长达七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在1994年4月正式签署,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9/21/2024,7,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10月27日正式开始到1988年12月中期审议前为止。,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贸易定义;适用服务贸易的一般原则、规则;服务贸易协定的范围;现行国际规则、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壁垒等。这一阶段各国的分歧很大,主要集中在对国际服务贸易如何界定问题上,,发展中国家要求对国际服务贸易做比较狭窄的定义,,将跨国公司内部交易和诸如金融、保险、咨询、法律规范服务等不必跨越国境的交易排除在外面,,而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张较为广泛的定义,将所有涉及不同国民或国土的服务贸易归为国际服务贸易一类,。多边谈判,最终基本采取了欧共体的折衷意见,,即不预先确定谈判的范围,根据谈判需要对国际服务贸易采取不同定义。,9/21/2024,8,第二阶段从中期审议至1990年6月为止。,谈判的重点集中在,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保障条款和例外等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各国代表同意采纳一套服务贸易的准则,以消除服务贸易中的诸多障碍。各国分别提出自己的方案,阐述了各自的立场和观点,其中,1990,年,5,月,4,日,中国、印度、喀麦隆、埃及、肯尼亚、尼日利亚和坦桑尼亚几个亚非国家向服务贸易谈判组联合提交了,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原则与规则,提案,对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一般义务,及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特定义务,作了区分。后来,,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文本结构采纳了,亚非提案,的主张,并承认成员方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发展中国家作出了很多保留和例外,这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9/21/2024,9,第三阶段从1990年7月至1993年12月。,(1)这一阶段由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框架内容的基本明朗到最终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各国代表对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已达成共识,但在各国开放和不开放服务部门的列举方式上,出现了,“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之争。,美、加等发达国家提出“否定列表”方式,,要求各国将目前无法实施自由化原则的部门清单列在框架协议的附录中作为保留,部门清单一经提出,便不能再增加,要承诺在一定期限逐步减少不予开放的部门。,9/21/2024,10,(2),发展中国家则提出“肯定列表”方式,,即各国列出能够开放的部门清单,之后可随时增加开放的部门数量,这对于服务业相对落后的国家来说较为灵活。因为服务贸易范围广泛且不断扩大,发展中国家难以预先将本国不能开放的部门全部列举出来,如果采用“否定列表”方式将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后来文本采纳了发展中国家的主张,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特定义务按“肯定列表”方式加以确定。,9/21/2024,11,(3)在1991年底形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草案,该草案包括6个部分35个条款和5个附件,规定了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争端解决等重要条款,,基本上确定了协定的结构框架,。经过各国的继续磋商谈判,协议草案根据各国的要求进一步修改,1993年12月5日,贸易谈判委员会最终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简写为GATS)。,1994年4月15日,,各成员方在马拉喀什正式签署服务贸易总协定,它于,1995年1月1日,和世界贸易组织同时生效。,9/21/2024,12,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后续谈判和成果,WTO自1995年1月1日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继续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未尽议题,其中,关于服务贸易具体部门的分项谈判是这些议题中的重点:,(1)金融服务协议,(2)全球基础电信协议,(3)信息技术产品协议,9/21/2024,13,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内容和原则,GATS文本主要内容:,1.序言,2.六个部分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三部分承担,特定义务,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第五部分制度条款,第六部分最终条款,9/21/2024,14,范围和定义,范围:,本协定适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服务”包括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但在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除外。,定义:,(,a,)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b,)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c,)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d,)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9/21/2024,15,一般义务和纪律,(1)最惠国待遇:关于本协定涵盖的任何措施,每一成员对于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最惠国待遇有例外,(2)透明度,:除紧急情况外,每一成员应迅速公布有关或影响本协定运用的所有普遍适用的措施,最迟应在此类措施生效之时。一成员为签署方的有关或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也应予以公布。,透明度有例外,9/21/2024,16,(3)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a,)增强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特别是通过在商业基础上获得技术;,(,b,)改善其进入分销渠道和利用信息网络的机会;,(,c,)在对其有出口利益的部门和服务提供方式实现市场准入自由化。,9/21/2024,17,(4)经济一体化:,本协定不得阻止任何成员参加或达成在参加方之间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定 。,不得阻止任何成员参加在参加方之间实现劳动力市场完全一体化。,(5)国内规定:任何参加方应在合理、公正、客观的基础上实施有关影响服务贸易的国内规定。在不违背一国宪法结构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每一参加方应尽快坚持使用或制定切实可行的司法、仲裁、行政手段或程序,对有关提供服务的行政决定作出迅速的审查并给予公正的判断。,为了消除各国开展服务贸易的障碍,9/21/2024,18,(6)对服务提供者资格的承认:协定要求签约各方相互承认对方的各种任职条件,并最终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加以合作。,包括学历、职业资格等,(7),垄断与专营服务:协定并不反对创建和维护垄断服务,但任一参加方在进行垄断经营时,不应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和服务贸易谈判中所承诺的义务。,9/21/2024,19,(8),保障措施:应当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完成保障措施的谈判并加以实施。发展中国家强调在多边框架内的任何保障条款应允许其采取保障行动,一则是出于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需要;二则是为了对付由于所有权集中、市场主宰和限制性商业习惯做法而出现的局面,以及由此造成的对贸易的消极影响。除此之外,任何保障条款还应准许其设立服务部门、保护“幼稚”工业以及纠正服务产业结构等。,9/21/2024,20,政府采购:,一般纪律和责任的例外,:,补贴:,垄断:,9/21/2024,21,承担特定义务,(1)市场准入:当一参加方承担对某个部门的市场准入义务时,他给予其他参加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具体义务承诺表中所承诺的待遇,包括期限和其他限制条件。在作出市场准入承诺的部门,除非在其减让表中另有列明,否则一成员不得在其一地区或在其全部领土内维持或采取按如下定义的措施:,(a)无论以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的形式,还是以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b)以数量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总值;,(c);(d);(e);(f),9/21/2024,22,(2),国民待遇:对于列入减让表的部门,在遵守其中所列任何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每一成员在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总协定的国民待遇是从实施的结果来评估的,,不管其给予外国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形式是否与本国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相同,只要实施的结果相同就可以了。,在总协定中,每个行业规定的国民待遇条款不尽相同,而且一般都要通过谈判才能享受,所以各国在谈判中给予其他参加方国民待遇时,都附有条件。这是服务贸易国民待遇与商品贸易国民待遇的根本区别。,9/21/2024,23,逐步自由化,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被要求承担与其发展目标和技术目标相抵触的自由化方式,而且发展中国家的逐步自由化应根据他们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出口的实际水平来掌握,而,不应由假象的市场机会来评价,。,9/21/2024,24,制度条款,这一部分主要阐述争端解决问题,包括:,(1)当一参加方就影响规定执行的任何事项向另一参加方提出时,该参加方应给予合作;,(2)如果争端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参加方全体提出,请求仲裁;,(3)参加方全体通过仲裁,应得到有效的实施,如果一参加方不能有效地执行仲裁,则通过所有参加方“联合行动”对之进行制裁。,(4)在技术合作方面,各参加方应该通过建立的联系点进行合作,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技术援助,应当在总协定秘书处监督下,在多边的水平上进行。,9/21/2024,25,最终条款,主要规定了加入和接受规则,并指出了协定的不适用状况及利益的否定和协定的退出。,参加协定谈判的国家或地区政府应把自己承担义务的计划表列入协定附录。,今后新加入协定的须通过谈判,经所有参加方同意,方能成为正式成员。如果一国政府新加入协定,原先的签约方可以宣布与其互不适用本协定,但须提出充分的理由。,总协定生效后,任何参加方随时都可以申请退出。,9/21/2024,26,第三节 服务贸易的区域性协议,欧盟的服务贸易协议,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协议(略),CEPA框架下中国内地对港、澳服务贸易的开放,9/21/2024,27,早在20世纪60年代末,欧共体就已经取消了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贸易关税,但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方面步伐缓慢,直到,1985,年,服务贸易市场一体化建设才再次启动。,欧盟服务贸易的相关协议:,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运输服务贸易协议,(略),电信服务贸易协议,9/21/2024,28,金融服务贸易协议,银行业的单一执照制度:在欧盟一成员国取得银行营业执照的信贷机构将有权在其他成员国中设立分公司,并自由向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服务,无须取得东道国的授权。该信贷机构根据其母国的营业执照跨国经营,该执照成为通用于欧盟的单一银行执照。,9/21/2024,29,母国控制原则:这种制度使得在某成员国设有总机构并在其他成员国设有分支机构的信用机构不受其他成员国许可标准的约束。并且,对于在多个成员国开展业务的信用机构,应由其总机构所在地的成员国对其实施全面监管。,9/21/2024,30,相互承认原则:相互承认原则是指各成员国共同作出承诺,以监管标准的最低限度协调为基础相互认可对方成员国的监管规则,对跨境金融服务开放本国市场并适用母国的监管规则,相应的监管责任也由母国予以承担。,适用于银行业的单一执照制度、母国控制原则和相互承认原则也一样运用于证券业。,9/21/2024,31,电信服务贸易协议,各成员国取消了各种补贴,使各国原先的垄断经营迈向自由化。,区分了基础性电信服务和竞争性电信服务,基础性电信服务仍然可以由各成员国垄断经营,但对其内容应做严格的分析和定期检查,目前仅仅包括电话服务。竞争性电信服务则包括其他所有的电信服务,应对外开放,自由竞争。,9/21/2024,32,CEPA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英文简称。包括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3年10月29日),,两大CEPA于2004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9/21/2024,33,CEPA及其补充协议以香港为例,2004年10月27日: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2005年10月18日: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二,2006年6月27日: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三,2007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四,2008年7月29日: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五,2009年5月日: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六,9/21/2024,34,具体措施,至2009年,CEPA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已达42个。,绝大多数领域允许香港企业在内地独资经营。,进一步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例如,,在银行业方面,内地同意将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的资产要求则由100亿美元降至60亿美元,;,在旅游方面,香港旅行社在内地开设合资及独资旅行社的营业总额要求将分别降至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而内地亦将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泛珠九省设立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有关省份居民的港澳游旅行团;,在医疗服务方面,协议同时容许具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医生,在内地独资经营,而投资门坎更大幅从2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9/21/2024,35,取得的成绩,CEPA实施的首3年已为香港创造约36000个新职位,带来逾50亿元额外投资。,9/21/2024,36,第四节 多哈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及其进展,多哈回合谈判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议程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但至2005年底为止仍未能达成协议,最终于2006年7月下旬因为G6集团农产品谈判破裂而宣告暂停,是一向进展顺利的服务业谈判也随之停顿。直到2007年上半年才开始逐步恢复。,9/21/2024,37,单一承诺谈判模式的问题,“单一承诺”的谈判模式:各国服务业市场的承诺程度,将与其在农业及非农业谈判的得失,一起进行综合性的衡量,因此即使服务谈判进行顺利,但是各国最后承诺意愿的高低,却是由农业等其他商品部门的谈判进展来决定的。,因此,有人提出修改“单一承诺”的谈判模式,先将农产品与服务业、工业等敏感性较低,或是谈判进展顺利的部门予以切割,使得服务业谈判不再受到农产品议题的牵绊。,9/21/2024,38,国内规则谈判,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由于各国的法令制度的不统一,对于执照发放、资格认定与技术标准等所采取的措施构成了服务业提供者进入他国市场的障碍。,9/21/2024,39,紧急保障措施,紧急保障措施:一成员方为了临时保护其国内产业免受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针对另一成员方的产品或服务的进口,采取的临时取消或改变的行动。,其目的是允许,WTO,成员对商品或服务市场的开放保持某些灵活性,是进口国贸易发展的一个“安全阀”。,9/21/2024,40,针对紧急保障措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严重分歧,发达国家认为没有必要:,GATS,已经生效多年,在这期间,各成员从未援用过紧急保障措施。相反,很多成员继续开放其市场并扩大承诺范围。,GATS,中已经对各成员规定了相当大的灵活性。,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国民待遇原则受制于列出的条件和资格,9/21/2024,41,发展中国家认为有必要:,紧急保障措施可以使成员方在作出开放国服务业的自由化承诺时免除后顾之忧,从而促进自由化水平的提高。,当成员方的相关服务业确实需要暂时保护时,保障措施规则提供了一个合法手段。,9/21/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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