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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方案,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方案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方案,内容提要,工作简介,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及内容,组织保障,信息汇总上报,布置任务,项目简介,2004年国家立项,天津市安定医院开展第一轮项目培训,2005年撰写项目方案,2006年成立天津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成立了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以河西、蓟县为示范区开展项目工作,2010年配合国家数据库升级开展排查工作,2011年项目示范区扩展至8个,包括塘沽、南开、红桥、西青、宝坻、静海,2011年实现重精项目与,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市残联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实现项目-工作的转变,2013,年天津市精神卫生工作行动计划,天津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建立综合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机制,到2013年底我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3,;,提高患者管理率,到2013年底我市检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0%,管理患者中精神科医生专业指导完成率达到90%,;,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工作范围,辖区内,诊断明确、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是指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除外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并且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工作内容,1.患者筛查,2.建立档案,3.患者管理,4.健康教育及体检,5.精神科医生专业指导、免费复诊,6.应急医疗处置,7.住院费用减免,患者筛查,线索搜集,(来源),基层医疗机构依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民众、村医、残联、救助站等力量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开展疑似患者调查,(基层),由辖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每月汇总辖区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及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的新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患者信息反馈至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对于非本辖区患者,将其信息报至市精神卫生中心,由市精神卫生中心按属地管理原则反馈至相应区县精防机构,(精神科医院),由市精神卫生中心定期汇总公安、残联等部门新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各区县精防机构,(公安、残联),患者筛查,信息管理,疑似患者诊断,确诊患者信息复核,天津市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附件1),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登记表,(附件2),建立档案,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基层及公安、残联获得的信息,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附件3),精神科医院获得的信息,天津市新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流转单,(附件4),录入到国家数据系统(直报用户),患者管理,签署,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附件5),基础上纳入管理,(1)危险性评估及随访,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患者管理,随访次数: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随访,随访内容:,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随访表格:,附件6,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附件7,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和随访信息补充表,附件8,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患者管理,(2)分类干预,病情不稳定患者,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稳定患者,(3)信息录入,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健康教育及体检,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对纳入免费服药项目的患者监护人开展每年两次的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我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要求,定期对纳入管理的患者进行健康体检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填写至天津市居民健康体检/慢性病患者年检表。,精神科医生专业指导免费复诊,各区县项目办安排具备资质的精神专科医生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项目工作指导,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周至少半天时间有精神专科医生进行治疗指导,无精神专科医生资源的区县,依据关于开展精神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津卫疾2013281号)要求,由辖区卫生局统一协调安排支援精神专科医生赴基层开展相关工作,天津市精神科医生专业指导记录表(,附件9,),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复诊表(,附件10,),应急医疗处置,处置对象,突发重性精神疾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情急剧变化,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对自身的伤害(自杀、自伤行为),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等(危害社会行为),或者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应急医疗处置的方法,由监护人、居委会、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片区民警向辖区内社区医生提出申请,由社区医生及时联系负责本辖区的精神专科医生进行应急处置,家属签署,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附件11,),精神专科医生填写,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附件12,),对于辖区非在管患者,由基层医疗机构每月月底汇总后填写辖区,非在管重性精神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附件13,),并报至辖区精防机构,区县精防管理机构,汇总附件13后并录入数据库。,住院费用减免,纳入项目的患者发生肇事肇祸暴力倾向或严重药物副反应需住院时,住院后一周内其监护人要告知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家属填写,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4),患者出院后由其监护人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递交住院结算收据、出院小结首页复印件(盖章)等材料单独存档,住院费用减免,住院患者自费部分高于2000元按照2000元人次的标准补助,不足2000元的按照实际住院自费情况补助。,原则上每位患者每年仅享受一次补助。,组织保障,(一)组织领导,(二)人员培训,(三)信息管理报告,(四)督导检查,(一)组织领导,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组成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工作的开展。,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区(县)工作实施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并设置辖区精防机构承担技术指导工作。,(一)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和各区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项目所需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全市工作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同时汇总审核全市工作相关信息。区县精防机构负责辖区工作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住院减免资格审批,同时汇总审核辖区工作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各级各类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及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要组织填写天津市新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流转单,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审核及报送等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随访,健康教育及体检、应急处置、住院费用减免等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二)人员培训,由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开展全市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各区县要积极开展辖区相关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度的水平,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同时做好公安、残联等部门承担精神卫生防治队伍能力建设,要确保每年组织开展民警、居委会及残联干事精神卫生知识培训不少于80人次。,(三)信息管理报告,1.基层医疗机构:,(1)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本辖区,2013年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5),及本辖区非在管重性精神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上报区县精防机构。,(2)2014年1月5日前将本辖区办理住院费用减免的患者相关资料上报区县精防机构。,(3)患者各项材料分类存档并注意信息保密。,(三)信息管理报告,2.各区县精防机构:,(1)每月10日前汇总本辖区上个月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精神卫生中心。每月10日前汇总上一月辖区非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并录入国家数据系统。,(2)2014年1月10日前收集本辖区办理住院费用减免的患者相关资料进行审批、存档,将住院病人名单上报市精神卫生中心。,(3)2014年1月10日前,调查汇总辖区提供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并填写,2013年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表(,附件16,),报市精神卫生中心。,3.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汇总、审核全市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四)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评方案,组织对全市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工作日常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制定辖区考核方案并具体落实。,2013年工作内容分解,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医生,1.患者筛查,附件1,天津市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附件2 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登记表,2.建立档案,附件3 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附件4 天津市新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流转单,3.患者管理,附件6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附件7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和随访信息补充表,附件8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信息录入,4.健康教育及体检,7.住院费用减免,附件14 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知情同意书,收集住院知情同意书及出院清单,2013年工作内容分解,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精神科医生,5.精神科医生专业指导、免费复诊,附件9 天津市精神科医生专业指导记录表,附件10 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复诊表,6.应急医疗处置,家属填写,附件11,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精神专科医生填写,附件12,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2013年天津市重性精神疾病工作任务指标(社区医生),各区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一览表(截至2013年11月),区县,辖区人口数,(万人),检出人数,(人),检出率,(),需新检出人数,(人),蓟县,78.48,8865,11.25,0,宁河县,41.61,1764,4.24,0,和平区,27.35,933,3.41,0,宝坻区,79.91,2178,2.73,219,河北区,78.84,1841,2.34,520,河西区,87.06,1788,2.05,827,河东区,86.09,1761,2.05,818,红桥区,53.15,1249,2.35,346,南开区,101.82,1854,1.82,1201,津南区,59.31,760,1.28,1019,东丽区,57,520,0.91,1191,武清区,94.94,770,0.81,2078,静海县,64.7,641,0.99,1300,滨海新区,248.21,1943,0.78,5503,西青区,68.47,309,0.45,1746,北辰区,66.9,238,0.36,1766,任务进度安排,工作内容,工作进度,排查(筛查、诊断复核、建档录入),12月底,14年4月底,随访,14年1月底,14年4月底,精神科医生专业指导,14年1月底,14年4月底,免费复诊,14年1月底,14年4月底,登记病人监护人健教,14年4月底,应急处置,14年4月底,住院费用减免,12月底,14年4月底,谢 谢,Email:,Tel:88188056,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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